一、争论不休的基本思想
基本思想是一本著作的最基本的观点,也是全书的精髓和灵魂。读懂《宣言》,首要任务是领会其基本思想。《宣言》的基本思想本不应成为一个争论的问题,因为恩格斯曾经反复明确阐述过。但恰恰在这个核心的问题上,不同历史时期的人们在认识上却存在较大的差异。
1.恩格斯的经典概括
在1883年德文版序言中,恩格斯明确地使用“基本思想”的概念。“基本思想”是一段近三百字的经典表述:“每一历史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的基础;因此(从原始土地公有制解体以来)全部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即社会发展各个阶段上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之间、被统治阶级和统治阶级之间斗争的历史;而这个斗争现在已经达到这样一个阶段,即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无产阶级),如果不同时使整个社会永远摆脱剥削、压迫和阶级斗争,就不再能使自己从剥削它压迫它的那个阶级(资产阶级)下解放出来。”在1888年英文版序言中,恩格斯使用的还是“构成《宣言》核心的基本思想”,即:“每一历史时代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所赖以确立的基础,并且只有从这一基础出发,这一历史才能得到说明;因此人类的全部历史(从土地公有的原始氏族社会解体以来)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即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之间、统治阶级和被压迫阶级之间斗争的历史;这个阶级斗争的历史包括有一系列发展阶段,现在已经达到这样一个阶段,即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无产阶级),如果不同时使整个社会一劳永逸地摆脱一切剥削、压迫以及阶级差别和阶级斗争,就不能使自己从进行剥削和统治的那个阶级(资产阶级)的奴役下解放出来”。虽然在翻译的措辞上稍有不同,但意思并无多大差异。上述论断集中概括了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根本观点。
尽管《宣言》的基本思想是恩格斯概括的,而且早在1848年之前的几年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就已经分别独立地提出这个思想了,但恩格斯却一再声明:“这个基本思想完全是属于马克思一个人的。”在1888年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恩格斯强调说:“我和马克思共同工作40年,在这以前和这个时期,我在一定程度上独立地参加了这一理论的创立,特别是对这一理论的阐发。但是,绝大部分基本指导思想(特别是在经济和历史领域内),尤其是对这些指导思想的最后的明确的表述,都是属于马克思的”,“马克思比我们大家都站得高些,看得远些,观察得多些和快些。马克思是天才,我们至多是能手。”
2.“阶级斗争”与“人的自由”
《宣言》篇幅不长,但内容却极其丰富,深刻,蕴含着一系列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正因为内涵丰富,处于不同时代的人们,往往从不同的角度把握《宣言》的基本思想。由于恩格斯的概括中十分明确地使用了“阶级”概念,包含着鲜明的“阶级斗争”思想,主张消灭私有制,加上长期以来的现实政治的需求,人们时常将《宣言》的基本思想理解为“一个消灭,两个最彻底决裂”,即消灭私有制、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由于一些社会主义国家通过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的途径建立无产阶级政权,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后为了维护新生的政权又对反革命进行了镇压,在苏联的历史上还出现过因过度强调敌我矛盾而严重忽视人的价值和生命意义的“大清洗运动”。此外,在两极对立的冷战时代,出于意识形态对抗和防范资本主义国家对社会主义国家和平演变的现实需要,人们在理解和运用《宣言》基本思想时往往强调“一个消灭,两个最彻底决裂”。经过长期的宣传和政治操作,《宣言》给人的印象就定格在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自由”却被看成是资产阶级的价值观,在强调阶级斗争时经常以批判的眼光看待“自由”,唯恐避之不及,仿佛《宣言》的基本思想中根本没有“人”的存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唯物史观并不重视“人”的价值。
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随着思想的解放和观念的更新,尤其是对社会主义发展史上沉痛教训的深刻反思,一些人又将关注点从“一个消灭,两个最彻底决裂”转向强调“人的解放”和“人的自由”。理由是恩格斯的上述论断中本身就蕴含着无产阶级彻底解放的目标追求。《宣言》第二章结尾部分就有十分明确的关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思想。一些人还力图从《宣言》中获得新的发现,聚焦于“人的自由”的视角来研究《宣言》,不断强调要对《宣言》进行“重新认识”,有学者干脆直接提出关于“自由人的联合体”的论断才是《宣言》的核心命题,甚至将恩格斯的关于《宣言》基本思想的论断与《宣言》中的上述基本思想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
3.辩证把握《宣言》的基本思想
应该说,恩格斯对《宣言》基本思想的高度概括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也是经得起推敲的。恩格斯在几篇序言中的那段概括(尤其是1883年德文版序言中的概括)至今依然是最精炼、最准确、最权威的。把《宣言》的基本思想归结为“一个消灭,两个最彻底决裂”或者“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都是正确的,但都是不全面的。这里的关键是理解两个“彻底决裂”与人的自由发展之间内在紧密的逻辑关系。二者不仅不是根本对立的,反而是有机统一的,缺一不可的,互为条件的。
(1)消灭私有制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前提
私有制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矛盾的,要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必须做到“一个消灭,两个最彻底决裂”。因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所谓自由,归根到底是资产阶级生产关系内的自由,是自由竞争在思想领域的反映。正如《宣言》所指出的,资产阶级虽然创造了发达的生产力,却使得“工人变成了机器的单纯的附属品”,甚至失去了人的性别和年龄的社会意义。这样,工人根本不可能有富余的时间和资料去谋求自我发展。因此,“在资产阶级社会里,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活动着的个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只有在消灭了私有制的状态下,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在马克思看来,人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但在过去的种种冒充的共同体中,如在资产阶级国家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他们之所以有个人自由,只是因为他们是这一阶级的个人。这种共同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统治的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而且是新的桎梏。只有在消灭私有制的“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劳动者才能获得“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
(2)消灭私有制只有等到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时才能实施
“一个消灭,两个最彻底决裂”不能离开人的自由发展,如果人的自由状态始终不能改善,“消灭”、“决裂”的条件就不可能成熟,也就是说,没有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谈不上“消灭”和“决裂”。只有在促进人的自由发展方面创造足够的消灭私有制的条件,才能谈得上消灭私有制。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所谓“条件”就是“个人得到全面发展”。
(3)“一个消灭,两个最彻底决裂”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必须同步展开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只有在“消灭私有制”的过程中才能实现,“而且还因为推翻统治阶级的那个阶级,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才能胜任重建社会的工作。”在变革社会的历史过程中,无产阶级改造的不仅是客观世界,也包括主观世界。消灭私有制的过程,也是无产阶级精神境界自我提升的过程。
可见,“一个消灭,两个最彻底决裂”和“自由人联合体”本是同根生,二者之间是手段和目标之间的关系,构成一个不可分离的整体,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没有后者,前者就失去方向,它们完整地构成了《宣言》的核心的基本思想。单纯地谈论“一个消灭,两个最彻底决裂”,忽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确违背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本意,造成对共产主义理想越来越远的偏离。反之,离开“一个消灭,两个最彻底决裂”,单纯强调“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把上述两个基本观点割裂开来,就可能造成“人的自由”的虚化,甚至模糊这一思想与资产阶级学者的“普世价值”之间的界限,造成对马克思主义“人的发展”思想的严重误读和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