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握科学内涵
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这一论题进行深入研究之前,需要对文中涉及的一些主要概念作一个基本界定。
(一)文化自信
《易经》有云: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文化”一词最早来源于此。文化起源于劳动,是人类在长期演进过程中对世界进行认识和改造的成果。文化,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来理解。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自产生以来所创造的所有财富的总和,包括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一般来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物质文化,指的是人类创造的所有物质财富,如吃的粮食、穿的衣物等。二是制度性文化,指人类在长期的生存和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对人具有约束和限定作用的行为规范,如风俗习惯、法律法规等。三是观念性文化,指人类在长期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如哲学、政治、道德、宗教等。狭义的文化,往往是指人类自产生以来所创造的精神财富的总和。我们通常讲文化,指的是狭义的文化,本书所指的文化自信,也是取其狭义。
从字源上看,“自”就是“自己、己身”,“信”就是“信从、信任”,自信,简单来说,就是自己相信自己。在英语中,“self-confidence”指的就是主体信赖自己的一种情绪或自觉。自信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它包含自我认同、情感体验、态度与评价等方面。一般来说,自信,就是指一定主体对于自身的能力、价值等作出的肯定和确认,以及客观、积极的认知与评价。自信是外力强加不了的,它是一种发自内心、充满热情地对自身的尊敬、信任和坚守。同时,它又离不开与其他主体的比较,只有在与异己的比较中,才能对自己进行正确的认知,才能真正发现自身的特质和优势,也才能激发自身在诸变量作用下形成价值判断、获得创造能力。作为一种相对稳定的心理状态,自信是人们心理活动的重要品格、自我意识的重要组成,在主体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具备自信,人们才能保持心理健康,搞好人际交往,满足自我需要,进行社会创造。
文化自信,就是指一定的文化主体对自身文化价值的总体认可和充分肯定,对自身文化生命力的自豪感和坚定信念。它与文化认知、文化能力和文化价值等密切相关。从结构要素上讲,文化自信,主要包括主体、客体和主客体关系三个方面。一是主体。文化自信的主体,可以分为个人主体、集团主体和社会主体。个人主体,就是现实存在的相对独立的个人;集团主体,就是按照一定的思想文化、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等组织起来的群体,如企业、学校等;社会主体,就是以共同思想体系、价值观为基础而联系起来的人们的总体,包括一定社会的全体公民,如国家、民族等。“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涌现出了很多大师,如梁启超、王国维、鲁迅、胡适等,他们学贯中西、别立新宗,显示出创立新文化的宏大气象。这一方面体现了他们作为民族文化精英的主体自信;另一方面,通过他们的创作展现出的新文化被知识界普遍认同,知识界乃至广大民众对新文化产生了很大的自信,这又体现了集团主体乃至社会主体的文化自信。而在前面谈到的云杉同志所给的定义中,文化自信的主体,则强调的是社会主体,即国家、民族和政党。二是客体。文化自信的客体可能是各种类型的文化,比如中国传统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等。“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人们对新文化创造表现出很大的自信,这里说的自信的客体就是新文化。当前,我们强调文化自信,比照三个自信,应该强调的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自信。这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是自信的客体。三是主客体关系。这一关系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实践关系、认识关系和价值关系。文化自信的实践关系,就是主体基于对文化的认识和自身需要,运用一定中介,遵循文化发展规律,实现对文化的改造以及被改造的关系。文化自信的认识关系,就是主体与文化之间的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主体认识文化,并根据需要对文化进行选择和加工,形成了对文化的反映和把握。文化自信的价值关系,就是主体对文化的自信需求以及文化满足主体这一需求的关系。这三层关系密切联系,有机统一。实践关系是其中的最基本方面,价值关系则是其中的最高层次,它是主体进行文化实践和认识活动的内在尺度、目的和动力。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的基本原则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它既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基本性质,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它是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立足实际努力探索的结果,它将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不断创新、丰富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形成和发展的历程,体现了我党高度的文化自觉。毛泽东同志的文化理念和实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形成与发展作了初步探索、奠定了坚实基础,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思想标志着这一理论的初步形成,江泽民同志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理论的系统阐述是这一理论的进一步发展,胡锦涛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深刻论述丰富和发展了这一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大以来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等重要论述必将书写这一理论的新篇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来源多样,主要包括:“五四”运动以前悠久的传统文化,马克思主义文化,外来文化(主要是西方文化),改革开放以来的新文化等。当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绝不是这些文化的简单相加和粗糙糅和,而是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批判继承、推陈出新,有机整合、提炼新质,创造转型、创新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内涵丰富。党的十五大报告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作了简明概括,之后历经十六大、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十八大、十九大等重要会议,内容进一步丰富,综合起来可以表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立足当代中国现实,结合当今时代条件,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
从基本内涵上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就是指主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价值的充分肯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能力的坚定信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高度自觉,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实现文化发展繁荣的前提和基础。文化的核心是价值,文化自信的核心是价值观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核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核心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信。
从结构要素上讲,相应地包括主体、客体和关系三个方面。一是主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主体,往大了说,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族、中国共产党等;往小了说,可以是每一个公民。二是客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客体,只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它既不同于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的文化,也与社会主义的一般文化有所区别。它虽然离不开中国传统文化、外来优秀文化等内容,但它是对这些文化的有机整合和创造性发展。三是关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主客体关系的三个方面中,实践关系,是指主体围绕文化自信建设目标,改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关系;认识关系,是指主体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之间产生的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价值关系,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这一客体满足主体自信的需要,从而产生了有用性和效益的关系。三个关系中,实践关系是基础,认识关系是桥梁,价值关系是目的。价值关系渗透于前两个关系之中,是其中最重要、最核心的关系,处于最高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