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浙江省的“11+1”行政管理模式

从2010年开始,浙江省的政府部门在给地级市发通知时,11个地级市的后面总是再加上一个县级市义乌的名字。数百项经济和社会行政审批的项目,已经下放或者委托给义乌,绝大多数已不需要再通过行政管辖它们的金华市,义乌成为“中国权力最大的县”。这就是浙江的“11+1”模式,省级计划中将义乌与地级市并列。
义乌之所以要扩权,其根源在于两个说法:一是“脚大鞋子小”;二是“馒头比蒸笼大”,这说的是义乌的发展太快,原本的管理体制已经束缚了义乌的发展。如:义乌常驻外商就有10000多名,原来来华签证必须去金华市、杭州市办,来来往往很花费时间。另外,按照规划,作为县级市的义乌开发区的道路只能做到15米宽,而跟义乌对接的省级道路是50米宽。除此之外,用电指标、用地指标、信贷指标都无法跟上义乌的经济发展形势。

图1-2 统计年鉴中的浙江省“11+1”模式
中国的轻工小商品有很大一部分是从义乌销往国外的,每年都有40万个集装箱出口,但却只有一个海关办事处。如果有了地级市这个权限,那么设立海关就比较顺利了。还有,进出口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等机构的设置都与义乌的经济发展不配套。
再比如金融,义乌2015年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到了586.2亿元。但按照扩权前的金融制度,义乌不能设立银行分行,很多商业银行要先在金华设立金华支行才能踏进义乌金融界,这个“拦路虎”让银行老总们对进驻义乌面有难色,而且这也不方便义乌企业的融资。
这种类似的麻烦,在经济发达的浙江随处可见。高度发达的民营经济和县域经济,使得浙江一些县或者镇的经济甚至远远超出一个市的经济总量。
正是在这个大背景下,浙江很早就启动了强县扩权的改革。2006年11月,浙江启动第四轮强县扩权试点。这一次,义乌成为主角,因为这次扩权只针对义乌,赋予义乌市与设区市同等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动义乌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通过扩权,义乌已基本上具备了地级市政府所具有的权限,现在义乌的书记和市长也是副厅级,属于省直管干部。
扩权带来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审批环节的减少,办事效率的提高。
比如说,以前办签证要到杭州,现在义乌拥有办理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等多项涉外权力。这些权力并非浙江省所有,而是2006年浙江单独给义乌扩权后,由外交部和公安部先后授予的权力。2008年,义乌共签发居留许可证和签证1.9万人次。直接带来的结果是:境外企业驻义乌办事处从2006年的不足600家猛增到2300多家。
扩权后,义乌市设立了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外汇管理、股份制商业银行等相关分支机构,并赋予这些分支机构设区市或相当于设区市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