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以为民理念引领教育公平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执政理念。使全体人民受益,让所有人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是国家各项工作的总的指导思想。这一思想在促进教育公平的进程中得到了鲜明的体现。
一、学校向工农开门,教育为工农大众服务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普及人民大众的义务教育。早在1931年,由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12条就规定:“中华苏维埃政权以保证工农劳苦民众有受教育的权利为目的,在进行阶级战争许可的范围内,应开始施行完全免费的普及教育,……”1934年1月,毛泽东在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做的报告中提出,苏维埃文化教育的总方针“在于以共产主义的精神来教育广大的劳苦大众,在于使文化教育为革命战争与阶级斗争服务,在于使教育与劳动联系起来,在于使广大中国民众都成为享受文明幸福的人”。这就是新民主主义教育的总方针。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当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同年12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确定新中国的教育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教育,其方法是理论与实际一致,其目的是为人民服务,首先为工农兵服务,为当前的革命战争与建设服务” 。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办面向工农大众的教育,成为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教育发展的思想原则和工作任务。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普遍推行以工农为主的人民教育,落实《共同纲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中国教育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采取了改革措施。
1.举办工农速成中学,加强工农干部的知识教育
自1949年12月起,全国各部队、机关、工厂、学校等尽可能地为青年工农(首先是多年参加革命斗争的青年和成年工农干部)举办了各种工农速成中学,使其掌握中等文化水平的基本科学知识,为升入高等学校进一步深造做准备,将其培养成为新中国的建设骨干。
2.推行工人和农民的业余补习教育
各大地区的工厂设置相当于初小和高小的班次,一部分条件允许的工厂,设立相当于初中程度的业务补习班,开展识字运动,为工人提供业余补习教育。新老解放区则因地制宜,采取冬学、开大会、作报告、演戏、民歌等方法,有步骤、有计划地对农民进行识字教育,配合以时事教育、政策教育、生产卫生教育等,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
3.所有设施都向工农劳动人民开门
无论是普通中学、师范院校和技术学校,还是小学校、幼稚园,都有计划地着重吸收工农青年和工农子女入学。同时,在这些学校里附设工农文化补习班,由学校原有教员对工农劳动人民进行科学文化教育。各工厂、企业、机关等也尽可能地设法租给或借给业余补习教育所必需的设备和房屋。
4.改革旧学制,颁布新学制,实行普及儿童初等教育
1951年《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规定:“小学的修业年限为五年,实行一贯制,取消初、高两级的分段制;中学的修业年限为六年,分初、高两级;工农速成中学,修业年限为三年至四年……”新的学制实行全日制学校、干部学校、业余学校同时并举的“三轨制”,保障了城乡人民群众的子女,尤其是工农子女,能够平等地接受作为一名新中国国民可以享受的基础教育。
5.推行全国规模的识字教育,逐步扫除文盲
在旧中国,广大工农大众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1949年,全国人口中的80%是文盲,少数民族的文盲率更是高达95%左右。根据毛主席“一定要消灭文盲”的号召和“从百分之八十的人口中扫除文盲,是建立新中国的必要条件”的指示精神,在工人业余学校、农民冬学、干部培训学校、政治学校、夜校中,各地区大张旗鼓、多措并举地开展识字运动,培养工人农民的读写算能力,分阶段、分重点地减少文盲。从1949年到1965年,全国扫除文盲10 272.3万人,年均扫盲604.3万人。
二、立足国情,不断提高教育公平水平
立足国情、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失时机地推进教育公平不断迈上新的台阶,是中国推进教育公平的一贯方针和历史实践。
1.效率与公平并重
没有质量的公平是低水平的公平,没有公平的质量是少数人的质量。处理好公平与质量的辩证关系,不仅是一个认识问题,而且是一个历史性、战略性的抉择。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教育事业发展严重滞后,各类知识人才,尤其是专门人才奇缺。一方面,普及教育相当落后。当时世界上已有156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义务教育(绝大部分是小学义务教育),经济发达的国家不仅已经普及了小学教育,而且在普及中等教育。 而我国的文盲仍有1.4亿人之多,农村还在大量地产生新文盲;虽然小学入学率在90%以上,但实际念完五年的不过60%,真正达到小学毕业程度的只有30%。另一方面,高等教育发展严重落后。自20世纪60年代起,许多国家开始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从每万人口中在校大学生人数来看,1975年美国达到了523.6人,苏联达到了190.8人,而我国到1978年也仅有9人,比越南(17人)还少,在世界137个国家和地区中排第129位。 这种教育状况极度不适应国家四个现代化建设的要求。
面对教育、科技与世界各国的巨大差距以及社会主义建设始终徘徊不前的局面,邓小平主动请缨,亲自抓教育,并以恢复中断10年的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为突破口,实行全面的拨乱反正,中国教育事业也由此开始了历史性的大变革。为了尽快恢复和发展教育事业,培养大批社会各条战线所需要的人才,邓小平在1977年明确提出了“办教育要两条腿走路,既注意普及,又注意提高。要办重点小学、重点中学、重点大学” ;同年8月,党的十一大指明“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扩大和加快各级各类事业发展的规模和速度,提高教育质量”。
1979年,教育部颁布了《关于继续切实抓紧普及农村小学五年教育的通知》,对提高农村小学教育的普及率做出了规定;同年,蒋南翔同志发表关于“中小学教育要面向全体同学”的讲话,提出“中小学教育不仅要面向4%,而且要面向96%,面向全体同学做工作” 。1980年12月,中共中央做出《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力争在1990年前基本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在大力建设重点学校的情况下,国家并没有足够的资金、设备、人力用于普及全国的小学教育,为了有效解决问题,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采取“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基础教育办学体制并明确“要有步骤地实行九年义务教育”。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正式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发布施行。随着基础教育管理权的下放,各个地区采取“国家补助一些,群众承担一些,学校勤工俭学解决一些,三股劲拧成一股绳”的办法,克服在物质条件和师资条件上的严重困难,推进小学教育向偏远地区、农村地区普及。
198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一次提出全民教育理念后,全民教育成为世界各国制定重大社会发展政策时不可缺少的重要议题。199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国际组织在世界全民教育大会中发表《世界全民教育宣言》,共同承诺1990—2000年的10年间,各成员国要将15岁以上人口中的成人文盲率降低一半。当时,我国的文盲率高达22.23%,与印度、巴西等9个发展中人口大国一起被列为重点扫盲国家。 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员国,我国政府承诺“到2000年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普及全民教育。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2006年《全民教育全球监测报告》显示,2002年我国全民教育发展指数为0.954,在121个被监测国家中排名第38位,比2001年第54位上升16位。我国在世界9个人口大国中率先兑现全民教育的庄重承诺,解决了世界上人口最多国家的义务教育问题,是发展中国家推进全民教育的成功范例,为世界全民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2.更加注重教育公平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这一表述表明党和国家在处理公平与效率的问题上有了重要的新发展。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间里,各级教育的规模与质量迅速扩大并提高,但也出现了区域间、城乡间、学校间教育差距拉大的情况,再加上社会经济文化条件不一致、历史发展不均衡,教育领域中的公平问题凸显并逐渐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
2004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深刻指出:“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2007年,党的十七大把教育列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六大任务之首,鲜明地指出“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