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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人民民主革命的彻底胜利和向社会主义革命的转变 |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前夜,毛泽东同志向全党提出从新民主主义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的总的任务。在革命转变问题上,毛泽东同志既反对混淆两种革命的“左”倾机会主义,又反对否认在民主革命完成以后实现社会主义前途的右倾机会主义。早在抗战初期,1939年,毛泽东同志就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整个中国革命运动,是包括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在内的全部革命运动;这是两个性质不同的革命过程,只有完成了前一个革命过程才有可能去完成后一个革命过程。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而一切共产主义者的最后目的,则是在于力争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最后的完成。”
在这里,毛泽东同志明确地指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前途——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十年后的1949年,在中国人民即将取得全国胜利的时刻,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和《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及时地把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的问题,提到全党和全国人民面前,同时又阐明和规定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条件和具体道路。
什么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条件?毛泽东同志指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就是这样的条件。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在推翻了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彻底摧毁了它压迫人民的国家机器,特别是它的军队之后,所建立起来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中国共产党在这个政权中确立了领导地位。这样,就为新民主主义革命顺利地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创造了前提条件。中国革命是一个彻底的人民民主革命。这个革命进行得越彻底,对于旧的国家机器摧毁得越彻底,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就越巩固,中国向社会主义的过渡也就越顺利。只有解决了政权问题,政权掌握在工人阶级和人民的手里,才可能进行社会经济制度的根本改造。毛泽东同志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说: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必须强化人民的国家机器。“以此作为条件,使中国有可能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之下稳步地由农业国进到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到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消灭阶级和实现大同。”
这就是说,在中国,已经有可能通过和平的道路实现社会主义革命。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经过长期的艰苦的国内战争而夺取了全国政权。革命的根本问题即政权问题既已解决,在争取社会主义的斗争中,就不需要再进行一次夺取政权的流血革命了。这就是为什么中国会出现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可能性。这同资本主义国家的所谓向社会主义“和平过渡”,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一个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强大的国家机器掌握在工人阶级和人民的手里;一个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国家机器仍然掌握在资产阶级的手里。如果把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混淆起来,是十分错误的。
毛泽东同志在上述两篇著作中,关于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呢?
毛泽东同志指出,中国民主革命在全国胜利并解决了土地问题以后,国外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中国人民同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国内的主要矛盾将由中国人民同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的矛盾转变为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向社会主义过渡,就是要逐步解决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也就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的矛盾。毛泽东同志为党制定了解决这个矛盾所采取的各项基本政策,一方面优先发展社会主义的国营经济特别是工业经济,另一方面对于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进行社会主义的改造。
关于发展社会主义的国营经济问题,毛泽东同志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说:“中国的现代性工业……最大的和最主要的资本是集中在帝国主义者及其走狗中国官僚资产阶级的手里。没收这些资本归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所有,就使人民共和国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使国营经济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成分。这一部分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不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
社会主义的国营经济和它在国民经济中的领导作用,是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主要力量,又是国家对农业和手工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所以,国营经济,特别是国营工业必须优先发展。毛泽东同志强调指出,在恢复和发展生产问题上,必须确定把国营工业的生产放在第一位。他批判了那种认为在发展工业方向上,主要的不是帮助国营企业发展,而是帮助私营企业发展的右倾观点。反过来,在革命胜利后的一个时期内,如果认为只注意国营企业就够了,私营企业是无足轻重的,也是不对的,毛泽东同志也批判了这种“左”倾观点。
关于对个体农业和手工业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毛泽东同志始终坚信,农民,特别是广大的贫农和雇农,不但能够在工人阶级的领导下积极参加民主革命,而且也能够在工人阶级的领导下,积极参加社会主义革命。他说:“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百分之九十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是可能和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任其自流的观点是错误的。”
又说:“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农民的经济是分散的,根据苏联的经验,需要很长的时间和细心的工作,才能做到农业社会化。没有农业社会化,就没有全部的巩固的社会主义。”
毛泽东同志在指出改造个体经济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的同时,还提出实行这一改造的必经之路,就是组织各种合作社。“必须组织生产的、消费的和信用的合作社。”“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社经济,我们就不可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地走向集体化,就不可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就不可能巩固无产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权。谁要是忽视或轻视了这一点,谁也就要犯绝大的错误。”
毛泽东同志的这些论述,成为我国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指导原则。
关于对资本主义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毛泽东同志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指出了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两重作用,并且提出对资本主义经济采取利用和限制的政策。他说:“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但是中国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不是如同资本主义国家那样不受限制任其泛滥的。它将从几个方面被限制——在活动范围方面,在税收政策方面,在市场价格方面,在劳动条件方面。”
对私人资本主义采取限制政策,必然要受到资产阶级在各种程度上和各种方式上的反抗。“限制和反限制,将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内部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
对资本主义经济采取利用和限制政策,目的是为了改造它,最后实行私营企业国有化。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后来的实践证明,它是我国实行私营企业国有化的最主要的过渡形式。所有这些思想原则,都为我们党后来制定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和步骤,奠定了基础。
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和《论人民民主专政》这两篇重要的文献中,对于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主要内容,已经作了原则的规定。这样,就使党在民主革命接近完成的时候,对于摆在面前的新的革命任务,在思想上,在工作上,有所准备,不致迷失方向。毛泽东同志总是这样,在一个革命任务一完成,根据对于客观形势的分析,接着提出新的革命任务。在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转变问题上是这样,在一个大的革命阶段里面的一些小阶段的发展上,也是这样。整个中国革命运动的发展,就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不断革命的思想指导下,由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从一个革命高潮推进到另一个革命高潮。不断革命,不断进步。毛泽东同志的著作,给我们树立了一个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不断革命论和革命发展阶段论相结合的原则运用到中国革命实践中去的榜样。我们应当以不断革命的精神武装自己的头脑,推进革命事业的迅速发展,胜利地走向我们的目的地——在中国建成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最后实现人类最高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