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共产党实行党内监督的基本理论
监督作为一种政治现象,本质是对权力运行的查看、督导、调节和控制。任何权力都需要监督和制约,因为权力有着突破其产生之初所具有的限制性条件的倾向,有着背离其最初目的之危险。缺乏监督制约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这是人类政治生活的铁律,政党政治生活也不例外。对政党权力的监督,就是指一个国家中依法享有监督制约的权力主体对政党行为进行察看、督导、评价及其调节、控制的政治行为。对政党权力的监督,既是保证和提高政党执政效率和执政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政党权力正常运行的保障和维护,还是对当权力偏离正常轨道的惩戒和纠正。
(一)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的内涵
党内监督的实质就是对权力的监督,在于为防止权力腐化而对权力进行的规范和约束。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党内也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不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漠视政治纪律、无视组织原则,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未能有效贯彻,自由主义、好人主义不同程度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侵蚀党的肌体。这些现象归结起来就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一个时期以来党内发生的种种问题,与管党治党宽松软有密切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党内监督必须重点解决上述问题,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党内监督的根本目的和出发点在于维护人民利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的直接目的,在于维护党的纯洁性,促进党的健康发展,而其根本目的和出发点在于维护和实现人民利益。正因为有了这样的立场,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才更具有彻底性和深刻性,毛泽东就曾通俗易懂地将其概括为:“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 。中国共产党的阶级性质决定了党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党的利益与人民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因此,监察、督促党组织和党员是否正确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党的领导干部是否始终保持纯洁性,是否始终与人民的利益保持一致,是党内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前途同代表、维护、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内在关联,使得党内监督成为中国共产党生存和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要生存、发展、壮大,要保持和体现自己的阶级性,就必然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高准则,注重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自觉规范和纠正权力行使中发生的偏差。忽视、削弱、放弃党内监督,中国共产党就等于放弃了阶级性的要求,偏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会有变质甚至是败亡的危险。
党内监督的基本原则是贯穿党内监督行为始终的基础性、综合性和稳定性的准则,是保证党对自身监督克服种种自身局限性,始终保持正确有效作用的根本工具。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确立了党内监督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为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这些原则主要包括:监督依据上的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原则;监督对象上的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原则;监督方式上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即组织监督与民主监督相结合;监督主体上的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原则;监督保障上的权利保障原则。在实施过程中,党内监督还需坚持以下重要原则:一是党内监督无禁区。大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小到日常工作作风,都是党内监督的内容;上至党的中央委员会、党的领袖,下到基层党组织、普通党员,都是党内监督的对象。二是坚持彻底的实事求是态度。对于党内存在的任何有损党和人民利益的问题,既不夸大事实,也不诿过、不掩饰、不包庇姑息,敢于实事求是地揭露,严肃认真地解决。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党内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党内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重点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四是始终把党内监督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坚持对党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相统一,以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以及能否把我们党“搞好自身建设,真正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一个政党”作为衡量党内监督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
(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的历史沿革
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工作,为我们赢得革命的胜利提供了坚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内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走了弯路。改革开放后,党的各项工作焕发出新的生机,党内监督工作也走上了良性发展轨道,以政治体制改革为契机重构党内监督体制机制,以保证权力的平稳、科学运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迅速建立健全各级纪律检查机构的意见》,初步重构起了党内专门监督机构,为一系列改革奠定了基础。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必须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党内和党外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党组织和群众对党的领导干部和党员的监督” ,为加强党内监督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重点指明了方向。《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与党章、党规一起构成了新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制度框架。
党的十四大召开之际,改革开放也已进行了十余年,此时国家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更趋完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更加重视自身建设。监督实践方面,由集中性党内监督向民主性党内监督转变,推进以干部权力监督为重点的党内监督工作,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的监督;规范地方党委工作方法,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保障全体党员权利,强化党内民主监督。制度建设方面,《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审理工作条例》《关于重申和建立党内监督的五项制度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出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关于提高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从不同方面规范了党内监督,使党内监督体制机制的发展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第四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对以权力为重点的党内监督的认识不断深化,逐步完善,党的十四大构建了党内监督框架,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不断补充完善党内监督体制机制,健全和完善了党内巡视制度和党的代表大会制度,以党章为中心,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条例,对党内监督工作做出了长远的规划,为党内监督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做出了有益探索。尤其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颁布,成为党内第一部专门性、系统性监督法规,是党内监督工作发展的最新成果,标志着党内监督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围绕着《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十项制度以及出台的相应配套制度,构成了以党章为中心、多种条例相结合的较为完善的党内监督体制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过程中,着眼于新时期党的建设大局,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工作,围绕“为什么加强党内监督、怎样强化党内监督”这个主题,提出了系统完整的、逻辑严谨的党内监督新理念、新观点和新思路,深入推进了一系列党内监督的重大制度创新和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党内监督科学化水平。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注重顶层设计,完善监督体系;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等“两个责任”;完善巡视制度,狠抓作风建设,实现巡视全覆盖;出台《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突出强调抓紧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建设,致力于实现全方位的党内监督;以网络为载体,以网络问政、网络举报等形式,积极利用互联网创新党内监督方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的,“要利剑高悬,以顽强意志和坚定决心,持续形成强大威慑,坚决减存量、遏增量,确保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要加大治本力度,推进标本兼治,深化相关改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不断压缩腐败现象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继续强调“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