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语
腐败与权力相伴而生。权力有趋向于腐败的天然属性,只要权力缺乏有效的制约,就容易异化为少数人谋取利益的工具。相应地,对腐败的治理也伴随着国家出现、发展和成长的历史全过程。腐败治理既是对公共权力进行制约、监督和规范的过程,也是国家自身能力建设的过程,其核心在于防止权力的异化失灵,确保国家治理的有效性。从这个意义上讲,腐败治理是一国实现政治现代化的关键环节,也是保证国家不断发展和兴旺发达的基本前提。腐败的易发性、扩散性和危害性要求国家必须将腐败治理上升至事关国家存亡的战略高度,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反腐举措。相对于群众运动或个人英雄主义的反腐模式,推动常态化的腐败治理更能消除腐败滋生的根源,更能保持治理过程的连续性和治理效果的持久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腐败的大案要案入手,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眼,持续开展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使得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扎实推进,使得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已经形成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在这样的背景下,党中央提出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的战略判断和任务要求。推进常态化腐败治理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应有之义。正因为如此,当前腐败治理的重心逐渐从治标向治本阶段过渡,不断培育腐败治理的多元主体,不断增强腐败治理手段的制度化、法治化,不断通过体制改革确保权力运行的规范化、程序化和透明化。可以说,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正在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当然,需要清醒的是,我国的反腐形势依然严峻,消除腐败滋生的环境和土壤任重道远,腐败治理的系统性、协同性和创造性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可以说,腐败治理工作将伴随着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推进常态化腐败治理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需要领导人的意志、智慧与耐心,需要制度法规的修改、补充和完善,更需要社会大众持续广泛的参与和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