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管理金融风险
学习习近平关于金融风险管理的一系列最新论述,我们又一次体会到,他关于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发展和金融风险之间的关系的论述,深刻而透彻。
首先他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也是我国金融改革和发展过程中须臾不可忘记的重要任务。
不过,关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我们更应当仔细体会如下三个表述背后的深刻含义:
第一,“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基础”。讨论金融风险,首先要讨论作为其服务对象和发展基础的实体经济的风险。而且,从根本上说,金融健康与否首先取决于实体经济健康与否。换言之,实体经济发展不好,就不可能有好的金融发展;实体经济存在问题,就不能要求金融体系无条件提供服务。这样,对于社会上广为诟病的“金融脱实向虚”“贷款难、贷款贵”问题,习近平给出了科学、全面的解释。
第二,“要注重在稳增长的基础上防风险”。这里分析的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同稳增长之间的关系,很明显,稳增长被置于优先地位,我们应当在实体经济稳定的基础上管理金融风险。增长优先,仍然体现的是在学理和实践两个层面上,实体经济都是金融经济发展的基础。
第三,“坚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这说的是发展和防控金融风险之间的关系,强调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换言之,处于优先地位的仍然是高质量发展。
总之,2019年2月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提出的上述三段话,涉及金融和实体经济的关系,经济发展和金融风险的关系以及金融发展和金融风险的关系等,这几对关系构成了金融改革和发展的主要内容,并贯穿改革和发展的全过程,是迄今为止关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最新,也是最系统、最全面的表述。
管理金融风险,主要应从如下五个方向着手:
一是加快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金融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自主可控。这里重申了对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关注。不过,面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新发展,特别是面对中美经贸摩擦长期化的新情势,我们开始强调“自主可控”,亦即把金融安全上升到关乎国家安全的核心地位的高度。
二是做好金融业综合统计,健全及时反映风险波动的信息系统,完善信息发布管理规则,健全信用惩戒机制。
三是“做到管住人、看住钱、扎牢制度防火墙”。人们普遍意识到,几乎所有的贪腐都与金融有关,或者最终落在金融领域,或者索性由金融事件引发。所以,管住人和钱、扎牢制度的笼子对于反腐倡廉具有关键意义。
四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支付结算机制,实时动态监管线上线下、国内国际的资金流向和流量,使所有的资金流动都置于金融监管机构的视野之内。在这里,支付结算、资金流量流向的监管等过去很少被人关注的因素都被提到了关乎金融运行安全的高度。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一向重视对支付结算、资金流量存量以及资金流动的研究,特别是最近几年,不仅推出对国家金融治理产生重大基础作用的“国家资产负债表”(已有连续20余年的数据)和“中国支付清算报告”,还在2017年发布了中国的资金流量表和资金存量表、国内外资本市场动态、国内外金融风险评估,预测了国际金融风险对中国金融运行的冲击、金融科技发展等。这些一向被人们认为枯燥无味的基础性研究,如今已经被中央置于非常重要的位置上了。
五是去杠杆。金融风险的源头在高杠杆。因此,几乎可以说,所有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任务都将落实到去杠杆上。也正是在此意义上,去杠杆是我们的长期任务。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去杠杆的重点、策略和节奏有所调整,有些人就妄称去杠杆已经结束。如果认真分析我国宏观杠杆率以及各个部门杠杆率的结构及其演变,特别是认真研究高杠杆与我国传统经济发展方式以及金融结构的内在关联,就会认识到我国去杠杆的任务远未完成,它已经成为我们的长期任务。
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在大多数国家中,稳经济和去杠杆在本质上是相互矛盾的,这是因为多数国家的经济增长都是债务驱动型。即经济增长的第一推动力来自借债,反之,没有借贷资金支持,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无法开展。毫无疑问,债务驱动在中国尤为明显。基于这种密切联系,稳经济和去杠杆之间便存在顾此失彼。正因为如此,如果不是出现如美国2007/2008年那种极端情况,在多数情况下,稳经济可能更为重要。我们已经提及了几对重要关系,如经济稳定和防范化解风险,经济稳定第一;高质量发展和防范化解风险,高质量发展优先等。基于这种优先顺序,必须冷静地判断去杠杆在整体宏观调控操作中所居位置。因为去杠杆是防风险的集中举措,所以它要服从于金融稳定、服从于经济稳定、服从于高质量发展。但是,从另一方面说,高杠杆几乎构成一切金融风险的渊薮,去杠杆又必须“警钟长鸣”。也就是说去杠杆的任务非但没有结束,反而更为艰巨、更为复杂、更为长期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