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序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是英国二十世纪伟大的文学家,他的文学生涯跨越了半个多世纪。毛姆一生至少创作了四部重要的长篇小说(《人生的枷锁》《月亮和六便士》《刀锋》和《寻欢作乐》),以及一百五十多部短篇小说、三十多个剧本,还有不少的游记和自传性质的作品。毛姆是二十世纪英国小说界为数不多的几名雅俗共赏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虽然未受到学术评论界太多的关注,但是流行世界、影响深远,引起不同国家、不同阶层读者的兴趣,而且这种兴趣经久不衰,大有与日俱增之势。
一八七四年一月二十五日毛姆出生于法国巴黎。他的父亲是名律师,受雇于英国驻法国大使馆。毛姆在法国度过了他的童年,从小就受到法国文化的熏陶(一八九七年,他因染上肺病,被送往法国南方里维埃拉地区疗养,开始接触法国文学,特别是莫泊桑的作品)。父母死后,一八八四年他由伯父接回英国送进寄宿学校读书。对于年幼的毛姆来说,英格兰是片灰暗、沉闷的陌生土地。毛姆的少年生活是凄苦的,他贫穷、寂寞,得不到至亲的关爱,口吃的毛病使他神经紧张,瘦弱的身体使他在同学中间低人一头。一八九一年,他赴德国海德堡大学学医,次年回伦敦在一家医院就医,实习期间曾到兰贝斯贫民区当了三个星期的助产士,这段经历使他动了写作的念头。其早年的学医生涯及法国自然主义文学对他的影响都反映在他一八九七年出版的第一部作品《兰贝斯的莉莎》中。这部写贫民窟女子莉莎悲剧性结局的小说受到了批评界的重视,特别是得到了当时颇有名气的艾德蒙·戈斯(1849—1928,英国诗人、批评家和传记作者)的赞扬,这使毛姆决心放弃行医,从事文学创作。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去欧洲战场救护伤员,还曾服务于英国情报部门,这些经历又为他以后写作间谍故事提供了素材。毛姆一生喜好旅游,足迹遍及印度、缅甸、马来亚、中国以及南太平洋中的英属和法属岛屿,他还去过俄国及南北美洲。一九三〇年以后,他定居法国南部的海滨胜地。在这段时间里,毛姆创作了大量的小说和剧本。一九四八年,他开始撰写回忆录和评论文章。鉴于他在文学创作上取得的成功,五十年代牛津大学授予他荣誉博士学位,女王也授予他“骑士”称号。毛姆于一九六五年病逝,终年九十五岁。
毛姆一贯主张写自己的亲身感受,从不写他不熟悉的人或事物。他说任何有理智、有头脑的作家都应写自己的经历,因为唯有写自己的经历时他才最具有权威性。作为一个多才多艺的短篇小说巧匠、优秀的长篇小说家、剧作家、评论家、散文作家和自传作者,毛姆的文学成就就是他漫长曲折、阅历深广的一生的忠实反映。在文学的创作方法和它的社会功用方面,毛姆与他同时代的高尔斯华绥、威尔斯等英国批判现实主义传统的继承者们有所不同,后者将小说作为揭露时弊、阐述思想的工具,并以此来达到改良社会的目的,而毛姆更多地接受了法国自然主义文学的影响,常常以自然主义的创作方法表现人生。毛姆对于文学的社会批判功能并不十分感兴趣,他认为,作家在戏剧和小说中不应该灌输自己的思想。他认为艺术的目的在于娱乐,当然也可以有教谕的作用,但是如果文学不能为人们提供愉悦和消遣,便不是真正的艺术。因此,毛姆更关心的不是内容的深度,而是情节的冲突。尤其在他的短篇小说和剧本中,毛姆执意铺陈人生的曲折离奇,他擅长布疑阵、设悬念,描述各种山穷水尽的困境和柳暗花明的意外结局。他说他的基本题材就是“人与人关系中的个人戏剧”,毛姆认为,文学想要愉悦读者必须具备这种戏剧性。
在毛姆这四部重要的长篇小说中,《月亮和六便士》与《刀锋》尤其受到中国读者的青睐和好评,前者对理想与现实、肉体与灵魂、艺术与生活、文明或世俗(从某种意义上,我们也可以将其称为传统)与人的本性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做了深刻的探讨和剖析,笔墨集中写一位艺术家不顾一切的执着和追求,而后者《刀锋》则可以说描绘了一战以后世界的生活百态,从美国、欧洲到印度,从巴黎、伦敦到芝加哥、纽约,从城市到海滨,从乡村到煤矿,从上流社会到社会底层,作者在这广阔的地域和社会的背景下,为我们塑造了一组组性格鲜明、有血有肉的人物群像。虽然这些人物都与拉里有关,都是围绕着他来展开的,可他们个个都能在读者脑海中留下鲜活的令人难忘的印象。显然,这与毛姆丰富的生活阅历密不可分。
《刀锋》写于旅居美国的1944年,当时毛姆已是七十岁高龄。像《月亮和六便士》和《寻欢作乐》一样,《刀锋》所采用的也是第一人称的叙述法(作者本人担当作品中的“我”),这一写法为作者的观察、描述提供了有利的角度,同时又为毛姆运用他驾轻就熟的口语提供了便利。小说记述青年拉里对人生意义的漫长探索。这位年轻人在参加空军作战时险些丧生,战友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才让他幸免于难,这一经历彻底改变了他的思想和态度。战争结束之后,他一直深感不安,觉得自己有必要去探求生命的价值和人生的意义,以使他以后的生活能过得充实。在探索的第一阶段,他到巴黎攻读哲学,其间一段时间还当过煤矿工人。在第二阶段,他来到波恩的一所寺院,然而基督教义却没能为他提供满意的回答。第三阶段的探索是在西班牙,拉里试图通过艺术寻求人生的真谛。到了第四阶段,拉里去了印度(在那里待了五年),才从印度的宗教里找到了真正的信仰。在一个精神感悟的时刻,他看到了香格里拉一般的山中仙境。他散掉了财产,打算返回纽约之后,当个出租车司机,决心按照新的信仰去生活。这部小说发表后之所以能畅销美国、流行世界,一则是因为它反映了战后社会的普遍心理,特别是青年的迷惘情绪。由于对西方社会理想的破灭,不少人转而求助于东方宗教的神秘主义。《刀锋》中拉里的探求,恰与一战后年轻人的心理状态不谋而合;再则就是作者老道圆熟、技高一筹的讲述故事的技巧和才能,使得《刀锋》凭借着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以及为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至今仍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
小说取名为《刀锋》,也是有其深刻的寓意的。在《迦陀奥义书》中有这样一段话: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作品主人公拉里对人生真谛的探求充满了艰辛和困惑,为一心追求一种精神上的崇高美好的生活,他不惜舍弃了物欲、色欲和诸多本能的需求。
在译过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之后,再翻译他的《刀锋》,觉得这两本书都不太好翻译,感到《刀锋》更难译一些,因为作者在这部小说里加进去了对人生、宗教和哲学的思考,书中不免会出现一些抽象的、难以表达的东西。译者只能勉为其难尽力去捕捉原作的神韵和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