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包装与装卸
运输包装 亦称“外包装”、“大包装”。保护商品数量、品质和便于运输、储存的外层包装。主要有单件(运输)包装和集合(运输)包装两类。前者按包装的外形,有包、箱、桶、袋、篓、筐、卷、捆、罐等;按包装的结构方式,分为软性、半硬性、硬性;按包装材料,分为纸、金属、木、塑料、棉麻、陶瓷、玻璃、草柳藤等。后者是将若干单件运输包装组合成一件大包装,如集装箱、集装包、集装袋、托盘等。有利于提高装卸速度、降低装卸搬运劳动强度、便利运输、保证货物数(质)量,并促进包装标准化,节省运杂费用,降低运输成本。
外包装 即“运输包装”。
大包装 即“运输包装”。
集合包装 亦称“组化运输包装”。在单件运输包装的基础上,将若干单件运输包装组合成一件的包装。主要形式有集装包、集装袋、托盘和集装箱。集装包和集装袋是用塑料重叠丝编织或用丙纶编织布、涂塑维纶帆布加工缝制,并能重复使用的货物承载工具。集装包适用于盛装桶、袋、箱等单件包装的商品,集装袋适用于盛装粉状、粒状的化工产品、矿产品、农产品及水泥等散装商品。可促使装卸和搬运作业实现机械化和包装标准化,提高装卸速度,降低劳动强度,降低物流成本。
组化运输包装 即“集合包装”。
货物标志 运输包装上标明的文字和图形的货物规定记号。根据包装内货物的性质和运输、装卸、堆垛等安全要求,或理货分运的需要而标明。主要有收发货标志、运输标志、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和包装储运标志。作用是:装卸时易于识别;在制作单据时可节省时间和手续;收货人一目了然,一般人难以知悉,利于保密。
收发货标志 亦称“发货符号”、“运输标记”。运输包装上标明的供收发货人识别的货物标志。在内销产品上,包括品名、货号、规格、颜色、毛重、净重、体积、生产厂、收货单位、发货单位等。在出口产品上,包括目的地名称或代号、收货人或发货人的代用简称或代号、件号、体积、重量以及原产国等。出口产品的收发货标志又称“唛头”。
发货符号 即“收发货标志”。
运输标记 即“收发货标志”。
唛头 见“收发货标志”。
运输标志 运输包装上标明的货组、配载顺序等货物的标志。内容一般包括到站(港),货物名称,总件数,收、发货人,运输号码(一般写成分数形式,分子表示运单号,分母表示该批货物的件数)等。其作用是建立货物本身与其运输票据的联系,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每个环节便于识别,防止错装、错运、错转、错交和无法交付等情况。在货物联运中由始发站(港)制作,中转站(港)按始发站(港)标志办理。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运输包装上标明危险货物的类别和性质的货物标志。由生产单位在货物出厂前根据国家标准印制、粘贴、拴挂或钉附。国家标准对标志的类别、名称、尺寸、图案、颜色和使用方法等作了明确规定,包括爆炸品、易燃气体、不燃压缩气体、有毒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危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剧毒品、有毒品、有害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性物品等 16 种。
包装储运标志 运输包装上标明货物装卸、运输、储存、开启注意事项的货物标志。一般由生产单位在货物出厂前,按国家标准印制、粘贴、拴挂或钉附。国家标准对标志的类别、名称、尺寸、图案、颜色和使用方法等作了明确规定,包括小心轻放、禁用手钩、向上、怕热、由此吊起、怕湿、重心点、禁止滚翻、堆码极限、温度极限等 10 种。
装卸 将货物装上或卸下运输工具及其相关作业。是运输生产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一般在车站、码头、机场、仓库等处进行。按货物形态分为件装货物装卸、集装货物装卸和散装货物装卸。按运输工具分为火车装卸、汽车装卸、船舶装卸、飞机装卸。按作业方式分为人力装卸和机械装卸。按作业种类分为运输工具上装卸和出入库装卸,堆垛、拆垛、分拣、配货、搬运等作业。快装快卸、巧装满载、充分利用运输工具的载重力和容积,对于缩短运输工具停留时间,节约运输能力,提高运输效率都有重要作用。
机械化装卸 利用机械设备的装卸。所用机械有吊车、叉车、行车、装卸机等。装卸时,装卸机具用抓、取、吊、铲、挖、传输等移动货物。可降低装卸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装卸效率。
自动化装卸 利用依次衔接、互相联系的自动化机械系统的装卸。按预先拟定的工作程序进行装卸作业,有的还根据外界因素的变化,自动改变工作状态。可完全替代装卸人员的体力劳动,部分替代装卸机械驾驶员的脑力劳动。
装卸机具 装卸货物使用的机械与工具。包括各种装卸机械,各种装卸装置,起吊货物用的绳索、网兜、托盘及滑车,集装箱用的吊具、吊架等。其使用对提高装卸效率、降低劳动强度、降低装卸成本、加速货物送达等起到重要作用。
组配 利用运输工具容积和载重力,将货物合理组合配载的措施。水路运输称“配积载”,航空运输称“配重平衡”。其实施须根据各种货运规则,货物本身的性质、包装及各种车型、船舱的标准载重、容积等详细情况,合理计算,要便于各站(港)装卸,避免造成亏吨、甩货等。
配积载 见“组配”。
配重平衡 见“组配”。
忌装 具有互抵性的货物不混装在同一运输工具内。如水泥与食糖忌装,水泥混入万分之一糖类后,会失去凝固作用;食物与硫酸铵、氯化铵忌装,食物吸收硫酸铵、氯化铵放出的氨气会失去食用价值;茶叶与香皂、樟脑等忌装,茶叶吸收香皂、樟脑挥发的气味后会变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