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事故与保险
运输事故 运输生产活动中发生的事故。按事故对象分,有客运事故(旅客伤亡)、货运事故(货物的灭失、损坏、短少、污染、变质等)、运输工具事故(车辆、船舶、飞机等损坏以及船舶污染事故、机动车肇事事故等)。运输工具事故一般伴有客运事故或货运事故。按事故产生的原因分为运输原因(如操作失误、设备失控等)事故和非运输原因(如自然灾害、运输对象自身原因等)事故。反映运输事故的指标有货运重大事故数、货运责任事故率、货损率、货差率、车辆损坏数、船舶沉没数、旅客或其他人员伤亡数、大中型飞机二等以上事故数等。
货运事故 货物在运输、装卸、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货损、货差和其他质量问题的事故。按损失程度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主要用于保险业务;按事故性质分为货损和货差,大多用于运输业务中的理赔。发生后责任方按规定负赔偿责任。但对自然灾害造成的货损、货差,货物自然损耗、变质,以及由于托运人或收货人方面的责任造成的短缺、变质和破损,不作货运事故处理。
超载 运输工具实际载送旅客或装运货物超过规定载重量的现象或行为。会降低运输工具和线路设施的技术性能和经济性能,是影响运输安全的不利因素。
货损 货物在运输、装卸、保管过程中发生的数量上的损失和质量上的损坏。数量损失包括被盗、丢失、火灾、爆炸、海难或其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货物灭失,以及由于挥发、散失、流失等原因所造成的超过自然减量的货物损耗。质量损坏包括湿损、破损、变质、污染、变形、感染等。
货损率 一定时期内货损数(运次、件、吨)与完成货运总数(运次、件、吨)之比。是表示货物运输质量的重要指标。计算公式为:货损率(%)=[货损数(运次、件、吨)/货运总数(运次、件、吨)]×100%。按货物损坏的实际数量计算。对件装货物,如内有小包装的按小包装损坏的实际数量计算;对整件不可分割的货物,按整件货物的数量计算。
货差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溢短或货运工作中的差错。主要有错装、错卸、漏装、漏卸、错转、错交以及货运手续办理错误等原因造成的单货不符、件数或重量溢短等。
货差率 一定时期内货差数(运次、件、吨)与完成货运总数(运次、件、吨)之比。是表示货物运输质量的重要指标。计算公式为:货差率(%)=[货差数(运次、件、吨)/货运总数(运次、件、吨)]×100%。对货差数,件装货物按短少货的实际数量计算,散装货物按亏载的实际数量计算(不超过各地超亏载幅度的不计)。
货物自然减量 亦称“货物自然损耗”。货物在运输、保管过程中,因本身性质、自然条件以及技术水平限制产生的非人为的减量。其造成原因是干耗(蒸发或挥发)、自然散失(飞扬与撒落)和自然渗漏。因货物性质、状态、包装条件、运输和装卸工艺、环境条件等不同而有所差别。与货损有别,须通过实际测试和科学分析,确定货物在不同条件下容许的自然减量标准(或公耗)。各种运输方式一般都订有货物自然减量的标准。
保价运输 须由托运人声明其托运货物价格、在发生货损时由承运人给予一定金额赔偿的运输。由承运人对保价货物运输质量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并核收一定的保价费,作为运输合同的补充条款。运输过程中如发生由于承运人责任造成的货差、货损,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额。
运输索赔 货物运输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赔偿经济损失的要求。如因货运事故造成损失,托运人向承运人提出的赔偿要求。索赔时,须提出符合规定内容的赔偿要求,并附货物运单、货运事故记录和必要的证明文件。保价运输货物还须提交声明价格的货物清单。索赔必须在规定的索赔时效期限内提出,超过索赔期限,无权提出索赔要求。
运输理赔 货物运输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提出的索赔所作的处理。理赔方对索赔方提出的索赔要求,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或赔偿。超过理赔期限的,理赔方应负违约责任。
货运索赔时效 受损方向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生效的时间。索赔时效从签注货运事故记录次日起不超过 180 日,逾期无效。责任方应在收到要求赔偿书的次日起 60 日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适当延长。赔偿金在明确责任后 10日内偿付,不得用扣留的货物或扣付的运费充抵。
运输工具保险 以各种运输工具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船舶保险、机动车辆保险、飞机保险等。保险责任包括运输工具在意外事故中造成的财产损失责任,运输工具在营运中发生的第三者责任。在中国国内保险业务中,运输工具不包括各种非机动运输工具,如木船、自行车、畜力车等。
货物运输保险 以运输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契约,投保人支付保险费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损失时,保险人要按约对损失予以赔偿。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一般指恶劣气候、雷电、洪水、地震、海啸、崖崩、建筑物坍塌或运输工具搁浅、触礁、碰撞、沉没、倾覆、坠毁、出轨、失踪、爆炸等。按运输工具分为水上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和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按运输地域分为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旅客责任保险 保险人承担承运人对旅客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对旅客的赔偿,一般规定有一定的限额,在国际空运和国际海运中,按照《华沙公约》和《统一海上客运若干规则》的规定办理;在中国国内,国家对铁路、船舶、飞机等不同运输工具上的旅客的赔偿,分别规定有最高赔偿额。
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人对被保险旅客因意外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时,负责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的保险。保险期限从旅客旅行开始至旅程终了为止。投保人为运送旅客的运输单位或旅客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