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水工建筑
防波堤 在港区水域外围修建的阻挡波浪入侵的水工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其平面布置有突堤(自岸向海延伸)和岛堤(与岸不相连)两种,可单独或组合布置,并留有口门供船舶进出。其结构型式主要有斜坡式和直立式,此外还有透空式、浮式、压气式和水力式等。用以保证水面平稳,满足船舶在港内停泊及装卸作业的要求。有时还可兼有防止泥沙、冰凌或沿岸强流入侵港内的功用。必要时堤内侧还可设置码头或安装锚系设备,供船舶靠泊。
防浪墙 在防波堤、海堤或大坝顶部的迎水侧修筑的防止波浪越顶的矮墙。一般用混凝土现场浇筑或石料砌筑。在海堤顶兼作道路或防波堤内侧兼作码头时多需修筑。其迎浪面有时做成弧形,将上爬水流挑向迎水侧,以减少越浪水量。防浪墙的设置还可适当降低堤顶设计高程,减少一定的建造工程量。
防波堤口门 船舶进出港内水域的防波堤出入口。一般布置在天然水深较大处,避免正对常浪向和强浪向,其进港航道中心线与强浪向的夹角不宜过大,有效宽度一般为设计船长的 1~1.5 倍,渔港口门需适当加宽。要满足船舶安全方便进出,并尽可能减小进入港内水域的波浪能量和减少港口泥沙淤积。
海堤 全称“海岸堤防”。海岸及河口沿岸修建的挡水堤坝。堤顶高程一般高于设计高潮位和设计风浪组合的波浪爬高,并留有一定的安全超高。堤身多用土、石料填筑,迎水面采用块石、混凝土板、人工块体和沥青混凝土等做护坡。主要断面型式有斜坡式、陡墙式和两者相结合的混合式。用以抵御风暴潮和海水侵袭。其防御标准依所保护对象的重要性而定。
护岸 海岸、河岸、湖泊和水库边修建的保护岸上设备的护堤。按结构类型分有斜坡式、直立式和斜坡与直立组合式。
栈桥 在水中与码头、岸边相连接的或跨越铁路的桥形建筑物。用以承托矿物运输带、输油管道等至码头或渡轮与岸相连接。或在铁路上将煤、砂或石等货物从桥上通过漏斗卸至桥下,用卡车或运输带等运走。
码头前沿 码头上停泊船舶的岸线和货物装卸作业区域的部分。其岸线的长度取决于船舶长度,纵深取决于装卸机械的作业范围。一般纵深宽度应大于 40 米。如集装箱码头前沿,其作业范围可分成三个部分:(1)轨距部分,一般能同时通过三辆牵引车挂车,同时保证设备作业的稳定性;(2)内伸部分,即在机械轨道后方能放置舱盖板或停靠两辆拖挂车,同时保证机械设备的稳定性;(3 )机动通道部分,即前沿作业地带和堆场之间的道路。
系船柱 船舶停靠码头时栓系缆绳的专用桩柱体。柱头形状关系到使用的方便性。常用的种类有单面挡檐、大小挡檐、全挡檐等,其中以单面挡檐柱头使用最广。按用途分,有普通系船柱和风暴系船柱。前者设置在码头前沿,中心距岸线一般为 0.5~0.8 米。后者供风暴时船舶系缆使用,一般设在码头后方,遭受台风机会很少或大风时船舶不在港内避风的港口可不设。
码头管沟 设置在码头前沿,供铺设供水、供电、照明、通信、输油等管线的沟槽。对修船、舾装码头,还需在管沟或廊道中铺设压力空气、氧气、乙炔气等管线。一般净宽约 0.5~0.6 米,沟底有一定的纵坡,并设排水装置。根据码头结构型式、气温条件及使用要求等,可采取埋地、明设等方式。其特点是深度较小、排水较易处理,但活动盖板易漏水,不能防冻,沟内易进脏物,在通过系船柱块体处须设套管。
护舷 安装在码头前沿的缓冲装置。缓冲船舶停靠码头时对船壳和码头的挤靠力。根据所用的材质,分为:木护舷、橡胶护舷和钢护舷。木护舷主要在一些简易的小码头采用,钢护舷主要在一些中、小型码头采用,使用最普遍的是橡胶护舷。
护木 亦称“木护舷”。安装在码头前沿的木质缓冲装置。缓冲船舶停靠码头时对船壳和码头的挤靠力。
系船环 船只停靠码头时系缆的环。有圆形环、带挂钩的圆环和卡环等。常埋设在码头立面或胸墙立面上特设的凹槽内。安装位置依使用要求而定,潮差不大时,可设置在码头立面上,间距 10~20米,高程在码头顶面以下 1.2~2.0 米;潮差较大时,可上下交错设置两排。主要供小型木船、帆船和驳船等系泊之用。
系网环 船舶在码头进行装卸作业时栓系安全网的环。一般安设在货运码头前沿的路面上,与码头岸线的距离为0.6~1.0 米,沿码头岸线的纵向间距为2.0~3.0 米。前沿有道牙时,也可安设在道牙内侧的立面上。个别强度大的系网环可兼作系船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