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标
视觉航标 亦称“目视航标”。供直接目视观测的固定或浮动的助航标志。具有易辨认的形状与颜色,可安装灯器及其他附加设备,主要有灯塔、灯桩、立标、灯浮标、浮标、导标、船灯和系碇设备等。
目视航标 即“视觉航标”。
灯船 固定在某个位置作为航标使用的船只。船身涂鲜明颜色,装有灯身、顶标和发光设备,有的还装有雷达应答器或无线电指向设备和雾警设备,用以标识暗礁或浅滩所在,有时也作指示航线用。一般用于沿海宽广的河口或大江大河的重要航道。
灯塔 设置在航道或岸上关键部位的塔状外形并能在夜间发光的航标。是一种固定的航标,用以引导船舶航行或指示危险区域。现代大型灯塔结构体内有良好的生活、通信设施,可供管理人员居住,也有无人看守的灯塔。根据不同需要,设置不同颜色的灯光及不同类型的定光或闪光。灯光射程一般为 15~25 海里。
灯桩 设置在陆地上或水中指定位置上发光的固定航标。可根据规定或背景条件要求,选择不同的结构、形状、标身颜色和灯质等。常加装顶标、雷达反射器等。大部分无人值守。
浮标 设置在港口附近及进出港航道上,用锚碇泊于水中的航标。用于标示航道、浅滩和碍航物等的边界和位置。发光的称“灯浮标”。亦指指示航道用的航标浮筒。
导标 亦称“叠标”。在垂直平面上,由一座或一座以上标志构成一条串视方位线的航标。主要适用于以下范围:(1)标示狭窄航道的位置和方向;(2)标示安全水域的界线;(3)标示宽阔水域中的推荐安全合理航道;(4)标示人工开挖航道的轴线和边线;(5)标示锚地、调头区、禁航区的范围或有关参考点的位置;(6)标示分道通航水域的分隔线;(7)标示测速场的测速航道方向及起止点;(8)标示罗经校正场的某一真方位。按工作原理,分为有直线导标和开口导标。直线导标包括三角导标、测速标和罗经校正标;开口导标有光孤导标。
叠标 即“导标”。
过河标 标示横跨河航道的起点和终点的航标。指示由对岸驶来的船舶在接近标志时沿着本岸航行,或指示沿本岸驶来的船舶在接近标志时转向驶往对岸。也可设在上、下方跨河航道在本岸的交点处,指示由对岸驶来的船舶在接近标志时驶向对岸。其涂色:设在左岸的,标杆漆黑、白相间横纹,顶标方牌漆白色;设在右岸的,标杆漆红、白相间的横纹,顶标方牌漆红色。其灯光:设在左岸的为白光;设在右岸的为红光。
接岸标 亦称“沿岸标”。用来标示沿岸航道的方向及河岸位置的航标。用来指示船舶继续沿着本岸航行。其涂色:设在左岸的,标杆漆黑、白相间横纹,顶标圆球漆白色或黑色;设在右岸的,标杆漆红、白相间横纹,顶标圆球漆红色。其灯光:设在左岸的为白色或绿色,单闪光;设在右岸的为红色,单闪光。
桥涵标 设置在通航桥孔迎船一面的正中,标示来船在此通过的航标。在多孔通航的桥梁上,红色正方形标牌,标示允许大船(机动船)通航;白色圆形标牌,标示允许小船(包括非机动船、排筏)通航。其灯光:大船通航桥孔为红色单面定光;小船通航桥孔为绿色单面定光。
三角浮标 设置在内河、湖泊、水库有浅滩、礁石、沉船和其他碍航障碍物靠近航道一侧的三角锥体航标。用来标示航道的界限。形如三角锥体的木架安装在具有浮力的底座上,漂浮水面。设在右岸边缘的,标示右岸,三角锥体漆红色,夜间显示红光环照定光或闪光;设在左岸边缘的,标示左岸,三角锥体漆白色或黑色,夜间显示白光或绿光环照定光或闪光。
浮鼓 在内河中设置的鼓形浮航标。形如鼓状铁桶,上装塔形铁架。置于巨浪或急流下不宜使用三角浮标的宽广河段上,其作用与三角浮标相同。系泊在航道靠近右岸边缘的,标示右岸,全部漆红色,夜间显示红色环照闪光;系泊在航道靠近左岸边缘的,标示左岸,全部漆白色或黑色,夜间显示白色环照闪光。
左右通航浮标 俗称“双槽标”。设置在航道中个别河心碍航物或航道分叉处的航标。指示碍航物或岔嘴所在位置,标示该标两侧都是安全可航航道。其形状与侧面标相同,无论采用何种标体,均需在浮标体每一面的中线两侧涂红、白两色。用棒形标时,则漆成红、黑两色相间的横纹。灯光是白色三闪光。
立标 外形像柱子或呈梯形,没有灯光设备的航标。《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内河助航标志》和《内河助航标志的主要外形尺寸》均对立标的种类、功能、形状、颜色、灯质、顶标、主要外形尺寸和涂色尺寸等作了规定。
管线标 设置在过河管线(管道、电缆、电线等)的两端(或一端)河岸或上、下游适当距离的两岸(或一岸)的航标。在两根主柱上端装有三角形空心标牌,标牌与河岸平行。标示水下管线的三角形标牌尖端向上,标牌底边上写“禁止抛锚”四字。标示架空管线的三角形标牌的尖端朝下,标牌上横边写“架空管线”四字。灯光为标牌三个顶尖端各一盏白色或红色定光灯。标示禁止船舶在敷设水下管线的水域抛锚、拖锚航行或垂放重物,警告船舶驶至架空管线区域时注意采取必要的措施。
无线电航标 以无线电波传送信息供船舶测定船位和导航的航标。主要有无线电导航台、无线电指向标、差分全球定位系统航标、自动识别系统航标、雷达指向标、雷达应答器等。
无线电指向标 亦称“无线电信标”。供船舶测向的无线电发射台。其设置地点在海图和有关航行资料中载明。按作用分为:(1)全向无线电指向标,指天线向四周均匀辐射电磁波的无线电发射台,在其覆盖区内的任何船舶均可用无线电测向仪测定其方位;(2)定向无线电指向标,指天线向一固定方向辐射电磁波的无线电发射台。
雷达指向标 按一定的时间间隔发射雷达频段无线电信号的雷达信标。船用导航雷达收到雷达指向标发射的信号后,在显示屏上显示一条径向的方位线,指示出雷达标的方位。
雷达应答器 工作在船舶雷达频段的接收和发射设备。通过发送特征脉冲序列来响应接收到的雷达信号,以增强雷达对海上某些目标的探测与识别。在船舶雷达显示屏上,应答回波显示为编码标志图像,可读出雷达应答器的距离和方位。显示的应答器回波图像采用国际通用的莫尔斯码,不同物标上的雷达应答器对应不同的莫尔斯码,通过其可识别不同的物标。
雷达反射器 由角反射体组合而成的被动无源装置。其功能是聚焦雷达回波的能量,使不同方向入射的电磁能量能更多地返回到雷达天线,增强雷达显示器的回波强度。在灯浮、救生艇等不易被发现的物标上安装,可使雷达在更远的距离上接收到回波。
无线电测向台 设置于岸上固定位置的测定无线电波来向的装置。可以测定船舶无线电台所发射的无线电波的方位,用两个及以上的测向台能确定电台位置。常用于海上无线电台的管理和执法以及海难救助等。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航标 船用自动识别系统(AIS)与航标结合应用的助航设施。分为实物AIS助航设施、合成AIS助航设施和虚拟AIS助航设施。可远距离探知和识别航标,也可在电子海图等设备的显示器上设置和显示虚拟航标等。
音响航标 按规定的识别特征发出音响信号的航标。可在雾、雪等能见度不良的天气中向附近的船舶表示有碍航物或危险,包括雾号、雾笛、雾钟、雾锣、雾哨、雾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