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
建筑设计 释文见2页。
建筑设计规范 对新建建筑物作技术要求最低限度的规定。由国家颁布建筑法规体系的组成部分。分行政实施和技术要求两部分。前者包括规定建筑主管部门的职权,设计审查和施工、使用许可证的颁发,以及争议、上诉和仲裁等;后者包括部分主要建筑物按用途和构造的分类分级,各类(级)建筑物允许使用负荷、建筑面积、高度和层数等,防火和疏散,有关建筑构造的要求,结构、材料、供暖、通风、照明、给水排水、消防、电梯、通信、动力等的基本要求(这些部分通常另有专业规范),某些特殊和专门的规定等。
初步设计 建筑设计的第一阶段。需编制拟建工程的方案图、说明书和概算。经过送审并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是施工准备工作的根据。当建筑设计分为两阶段时,又是施工图编制和主要材料设备定货的依据,基本建设拨款和对拨款使用进行监督的基本文件。两阶段设计时的初步设计过去曾称“扩大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建筑设计的最后阶段。内容包括确定全部工程的尺寸、用料、结构、构造、设备等,并据以作出施工的图纸、说明书、计算书和预算。
总平面图 亦称“总体布置图”。按一般规定比例绘制,表示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等位置的图。图上标明建筑物、构筑物的方位、间距,以及道路网、绿化、竖向布置和基地道路红线、规划用地范围等情况。一般有指北针,有的还有风玫瑰图,并附有设计说明。
建筑平面图 按一般规定比例绘制的建筑物水平剖视图。表示建筑物内部房间、楼梯、走道、门窗、固定设备及墙柱结构等在水平面上的位置。在施工图上还有根据建筑主要结构和构件位置编注的轴线、详细尺寸、标高、用料、剖线位置和剖视方向等。
建筑剖面图 按一般规定比例绘制的建筑物竖直剖视图。表示建筑物内部立面布置和屋顶、楼板、地面、墙身、基础等的位置与轮廓。在施工图中还注有标高、用料做法、详细尺寸、轴线等。
建筑立面图 按一般规定比例绘制的建筑物正面、背面或侧面的形状图。在施工图中还注有详细尺寸、轴线、标高、外门窗开启方式和方向,以及用料做法等。
建筑透视图 按一定的透视原理、方法绘制的建筑立体图。表示建筑物内部或外部的形体和室内外环境,如绿化、人物、车辆、家具等。用彩色绘制的立体图亦称“效果图”。根据从高处俯视地面起伏、建筑物或构筑物等的外貌绘制的建筑透视图称“鸟瞰图”。
效果图 见“建筑透视图”。
鸟瞰图 见“建筑透视图”。
竣工图 根据施工结束后工程实际情况所绘制的图。在工程进行中有时改动原施工图的情况,因此,必须作出竣工图,作为工程验收资料、结算造价依据和技术档案。
室内平顶图 按一般规定比例绘制的室内水平向的剖切投影图。其图形是在平顶下部水平向镜面上所呈现的正投影图形。包括平顶中的梁肋构件、灯具、设备孔洞、造型等图形位置。当门窗洞不到顶时在平顶图中可不表示其位置。在施工图中应标注各处标高、用料、做法等。
室内立面展示图 按一般规定比例绘制的室内各部分的立面图。为清晰地表示各立面,可在平面图上按顺时针方向顺序将各个立面分别编号或在各个立面的转折点上编号,并在立面图上相应编号表示。各立面图可单独绘制,也可按编号顺序连续绘制。
建筑标准化 为适应大量建设的需要,将同类建筑物中的建筑构件、配件、制品、成材等结合具体条件制定的统一规格。经过相应部门审批后,即可成为全国或地方的通用标准,并供预制构件厂在生产中作为依据。
建筑标准设计 亦称“建筑定型设计”。按照建筑工程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则等设计具有通用性的建筑物、构筑物、构配件、零部件、工程设备等,并经审批规定为全国或地方的设计技术文件。各设计单位按照本单位的设计规格要求,自行编制的标准设计称“建筑通用设计”。
建筑定型设计 即“建筑标准设计”。
建筑通用设计 见“建筑标准设计”。
建筑模数 建筑设计中选定的标准尺度单位。作为建筑物、建筑构配件、建筑制品,以及有关设备等尺寸相互间协调的基础。中国规定100毫米作为基本单位,称“基本模数”;基本模数的倍数称“扩大模数”,如300毫米、600毫米;基本模数的分数称“分模数”,如10毫米、20毫米、50毫米。建筑模数是使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机械化的重要措施。
室内环境设计 通称“室内设计”。对建筑内部空间进行功能、技术、艺术的综合设计。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生产或生活)、所处环境和相应标准,运用技术手段和造型艺术、人体工程学等知识,创造舒适、优美的室内环境,以满足使用和审美要求。设计的主要内容为室内平面设计和空间组合,室内表面艺术处理,以及室内家具、灯具、陈设的选型和布置等。一般有平面图,平顶图,立面展开图,以及家具、灯具和节点详图等。可用线条图或彩色效果图表示。
无障碍设计 在城市建筑、交通、公共环境的设施和设备,以及指示系统设计时,充分考虑残疾人、老年人等使用需求的一种设计理念。在设计时需清除使用操作界面上那些让使用者感到困惑、困难的“障碍”,为使用者提供最大可能的方便,如为盲人在步行道上铺设走道、触觉指示地图,为乘坐轮椅者专设的卫生间、公共电话、兼有视听双重操作向导的银行自助存取款机等,进而扩展到工作、生活、娱乐中使用的各种器具。
建筑系数 亦称“建筑密度”。全称“建筑占地系数”。建筑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占地面积与用地总面积之比。计算公式:
建筑系数=
×100%。
可以反映建筑物分布的疏密程度、卫生条件和土地利用率。
建筑密度 即“建筑系数”。
建筑平面系数 亦称“ K 值”。建筑物使用面积(在居住建筑中为居住面积)占建筑面积的百分率。计算公式:
建筑平面系数=
×100%。
建筑技术经济指标之一。用以衡量平面布置的经济合理性。
场地利用系数 亦称“厂区利用系数”。厂区内场地利用面积(如堆场、铁路、道路、工程管线等)与厂区占地面积之比。计算公式:
场地利用系数=
×100%。
工业建筑总平面设计中的技术经济指标之一。
建筑概念设计 项目开发前期的建筑设计。在设计全过程中处于规划之后和建筑方案深入设计之前。在综合考虑城市问题的基础上,主要对建筑自身结构、功能、交通、形态、体量等方面提出初步设想,并为进一步决策提供技术上的依据。
方案设计 大型复杂工程建筑设计的第一阶段。根据建筑任务要求,通过调查研究,综合考虑基地环境、使用功能、投资、建筑艺术及有关法规等因素,拟订一个或数个方案设计,供选用。是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建筑面积 亦称“建筑展开面积”。建筑物各层面积的总和。包括三项:(1)使用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在居住建筑中的使用面积指居室(如起居室、卧室、客厅等)净面积。(2)辅助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活动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如居住建筑中楼梯、走道、厕所、厨房等。使用面积与辅助面积的总和称“有效面积”。(3)结构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的墙、柱等结构所占面积的总和。
使用面积 见“建筑面积”。
辅助面积 见“建筑面积”。
结构面积 见“建筑面积”。
公用面积 住宅内为住户出入方便、正常交往、保障生活所设置的公共走廊、楼梯、电梯间、水箱间等所占面积的总和。
居住面积 居住建筑各层平面中直接供住户生活使用的居室(如起居室、卧室、客厅等)净面积的总和。需除去墙、柱等建筑构件所占有的水平面积(即结构面积)。是衡量居住水平的面积指标。
居住单元 一般指居住建筑中,每层楼使用同一楼梯的住户范围。也泛指多层居住建筑中,每一楼梯所服务的住户范围。
得房率 套内建筑面积与套(单元)建筑面积之比。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套内使用面积加套内墙体面积加阳台建筑面积。套(单元)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加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开间 住宅设计中,一间房屋内一面墙皮至另一面墙皮之间的实际宽度。一般为3.0~3.9米,砖混结构住宅一般不超过3.3米。小开间可缩短楼板的空间跨度,增强住宅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抗震性。大开间可为住户提供大的居住空间,与同样建筑面积的小开间住宅相比,可减少承重墙,增加使用面积,便于灵活隔断、装修改造。
进深 一间独立的房屋或一幢居住建筑从前墙皮至后墙皮之间的实际长度。大进深住宅可以有效地节约用地,但自然采光和通风条件降低,故不宜过大。中国城镇住宅房间的进深一般限定约5米,不能任意扩大。
套内面积 俗称“地砖面积”。在使用面积的基础上扣除柱体、墙体等占用空间的建筑物后的内容空间面积。
公摊面积 商品房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主要由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室、公共门厅和过道等功能上为整楼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2)各单元与楼宇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和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50%。
竣工面积 按照设计要求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竣工的各幢房屋建筑面积之和。
共有建筑面积 建筑物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 整幢建筑物的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再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和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后的剩余面积。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整幢建筑物的共有建筑面积与整幢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的比值。
销售面积 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其销售面积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单元)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
绿化率 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绿地率 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的比值。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
居住区用地 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四项用地的总称。
住宅用地 住宅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包括住宅间绿地和住宅间小路等。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亦称“公建用地”。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公建用地 即“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以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小汽车、单位通勤车等停放场地。
公共绿地 满足规定日照要求,适合安置游憩活动设施、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以及其他块状化、带状化的绿地等。
其他用地 规划范围内除居住区用地以外的各种用地。包括非直接为本区居民配建的道路用地、其他单位用地、保留的自然村或不可建设用地等。
风玫瑰图 简称“风玫瑰”。一地区一定时段内风向、风速的气候图。图形似玫瑰花朵,故名。以8方位或16方位表示。风向玫瑰图表示各风向的频率。如附图中,北风频率约占24%。风速玫瑰图表示各方向风速的分布。如附图中,西北风的风速约为9米/秒。风玫瑰图通常有年、季和月等多种,为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气候研究中所常用。

风玫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