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浙江宁波市探索开展“1+3+1”政商关系实践创新
【引言】 2016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时指出:“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对民营企业家而言,所谓‘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宁波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努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了民营经济发展。但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上还存在一些需要重点突破的不足和短板,如“亲”与“清”的尺度有待进一步明确,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制度规范有待进一步建立,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部门合作有待进一步统筹,等等。
为推动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构建,宁波市全方位开展“1+3+1”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实践创新:制定一份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正负面清单;建立政商沟通机制、容错纠错机制、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评价机制三大长效机制;建设一个“亲清家园”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服务中心。同时,根据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功能定位差异,分三个层级打造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创新试点样本,每个试点软硬件建设同步推进。实践证明,坚持统筹谋划,才能推动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坚持制度先行,才能做好规范引领;坚持服务导向,才能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目的落实;坚持系统思维整合资源,是推进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构建的重要方法。
【关键词】 民营经济 营商环境 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一、背景情况
宁波简称“甬”,位于我国东南沿海,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港口城市。浙江宁波市现辖海曙、江北、镇海、北仑、鄞州、奉化6个区,余姚、慈溪2个县级市,宁海、象山2个县,陆域面积9366平方公里。宁波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最多跑一次”全覆盖,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政府透明度、公共服务整体满意度均居全国大城市前列。
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3月4日在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和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发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号召以来,全国各地就如何构建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行了积极探索。但总的看,还不系统、不全面,而且在实践中也碰到不少困惑和问题。浙江是非公有制经济大省,也是改革开放先行区,可以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上先行先试,为全国作出示范、提供经验。2018年3月,浙江省委统战部赋予宁波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破题”任务,要求宁波市积极探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践路径,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具有宁波特色的可复制、可操作、可推广的构建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经验做法。
宁波市委统战部在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调研发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面对的是政与商、新与旧、亲与清等三对关系,针对的是当前一些党政干部明哲保身、疏远企业家、不敢作为的主要问题。宁波市委统战部突出抓住“政”的一方、突出落实“亲”的要求,创新构建“1+3+1”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体系。
二、主要做法
“1+3+1”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体系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制定“1”份正负面清单,规范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帮助企业过程中可以做什么、怎么做,也明确企业家在与党政干部交往过程中不能做什么;通过建立“3”项长效机制,即政商联系沟通机制、容错纠错机制、评价监督机制,实现政商交往之间的“亲切”,又保证交往过程的“清白”,同时对政商关系进行考核评价;通过打造“1”个“亲清家园”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服务中心,来推进政企良性沟通,促成政企相互合作,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初步实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新时代政商关系。
(一)抓凝聚思想共识这个基础,激发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新动力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形成了思想共识,才能凝聚共同奋进的力量。当今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尤其在中美贸易摩擦,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民营企业又面临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的情况下,从党政机关干部这方面来讲,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和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市委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进一步深化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思想共识,增强了党政机关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讲话之后,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降本减负促进实体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意见》,市纪委专门发出《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打出降本减负“新十条”、优化营商环境“80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5条”惠企政策“组合拳”,释放政策红利。与此同时,通过深入开展“问千家、进百企”“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走访调研活动,市委书记、市长带头与企业高频互动,密集走访雅戈尔、奥克斯、博威等企业,市领导请民营企业家、上市公司董事长参加座谈会,市工商联组织全体执常委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和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等,凝聚了民营企业家的思想共识。通过这些工作,既拉近了党政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之间的关系,建立了友谊,又增强了企业家办好企业的信心。为深入推进“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强化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形成上下联动、狠抓落实、协调并进的良好态势,2019年1月,宁波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建立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协调督查办公室及有关运行机制的通知》,建立市“三服务”活动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开展“三服务”活动中发现问题的统计汇总及需要市级层面研究和解决问题的协调交办、跟踪督查。市“三服务”活动办公室按照责任分解、归口落实的原则,重点建立和实施三项工作机制:一是协调交办机制。对各区县(市)和市直各单位提交的需要市级层面研究解决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及时分发交办。二是跟踪督查机制。对各区县(市)和市直各单位落实三张清单情况(即“三服务”活动现场解决问题清单、“三服务”活动本单位研究解决问题清单和“三服务”活动需跨单位研究解决问题清单),持续跟踪督促,确保问题解决不拖沓、不积压、不敷衍。三是销号管理机制。对报送的有关问题,完成一件销号一件,这项举措受到广大民营企业家的称赞和欢迎。中聘集团董事局主席说:“市里开展的‘三服务’活动,确确实实让我们企业获得了实惠。”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市“两个健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出台具体惠企政策和护企举措。市工商联与市检察院深化检企合作,联动组织“三·四”主题日活动。商定在每年的3月4日前后,市检察院根据市工商联排摸并提供的涉法纠纷的企业名单,集中组织开展“检察官走进民企”活动,现场普法释法、帮解法律难题。组建法律服务专业机构,牵头成立宁波市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团,聘请47名法律专业人士为团员,为宁波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护航。宁波民营企业家熊某在东北某市投资创业,陷入困境,依托法律顾问团的专业力量,通过当地工商联的支持协作,有效维护了宁波民营企业家的正当权益。2019年上半年,为缓解民营企业用工难和帮助大学生就业创业,市工商联与宁波大学联合举办全市工商联优质会员企业专场招聘会,有66家民营企业推出了345个就业岗位共计1131名招聘名额。为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家的能力和水平,组织民营企业家赴知名高校培训;为帮助他们开阔视野,了解国外同行业的水平,分批组织他们赴境外考察,学习同行业的先进理念和技术。宁波“创二代”会员企业有近200家,宁波市在“创二代”中建立党组织,积极组织引导“创二代”企业家开展活动,组织企业家赴西柏坡、井冈山等地开展“红色之旅”,展示党政部门亲商护商育商强商新作为。
创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还要高度重视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氛围营造。为此,召开全市“亲清文化与统一战线”理论研讨会,成立亲清文化研究会,编印《亲清文化的实践和探索》,创建“亲清家园”、亲清文化建设示范培育基地,组织党员干部赴慈城“清风园”、长山“清风馆”开展警示教育,以“文化引领、亲上加清”为统领,全面培育和弘扬亲清文化,为进一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抓制度建设这个关键,完善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新模式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稳定性。宁波市按照“找准重点、扣准难点、突出亮点、简便易行、环环相扣、整体推进”的原则,突出制度先行,打通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宁波模式”的“最后一公里”。
建立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正负面清单。制定正负面清单,是建立和践行“1+3+1”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体系的基础。党政干部的负面清单,在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而党政干部在与企业家之间的交往中,什么事情能够做,上级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比较模糊。在如何把握与企业家交往的度上,党政机关干部中的确有不少同志思想上有顾虑,担心交往过多过频会不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一度出现党政机关干部与企业家不“亲”的现象。这也是一部分党政干部不敢为、不愿为、不作为的原因。因此,市委统战部牵头,在参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征求市纪委市监委的意见建议,结合宁波的实际,制定了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正面清单。要求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要守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积极主动坦诚与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接触交往,大胆靠前搞好服务,允许“七参加”,允许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参加符合规定的企业招商引资、政策推介、经贸交流、学习考察等活动。与此同时,宁波市也通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向企业家宣传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解释说明对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的纪律要求,在听取广大企业家心声的基础上,制定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负面清单。要求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廉洁发展、公平竞争,守商规、走正道,义利兼顾、回报社会,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践行“七不得”,比如:民营企业及其企业家不得赠予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其子女及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企业股份或房产;不得为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其子女及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安排旅游观光、出国出境等活动;等等。有了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七参加”的正面清单和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七不得”负面清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就有了制度基础和行为规范。
健全政商沟通机制。畅通政商沟通渠道,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及党政部门、司法机关与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沟通交流、联系服务机制,主要包括6个方面的机制。一是结对联系机制。2017年,宁波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市领导与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联系沟通交流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与服务管理企业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结对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统战部、工商联领导及其机关干部与工商联执委、“创二代”联谊会理事、商(协)会结对联系服务。二是参加重要会议机制。邀请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加经济工作会议、经济形势分析会,邀请异地商会主要负责人参加人大、政协会议,听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建议,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发展信心和获得感。三是政策征(咨)询机制。出台重大政策决定前,及时向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举办咨政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与党政部门多沟通交流,讲真话、说真情、建诤言,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设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策咨询专家库,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四是“云平台”服务机制。依托宁波市“8718”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咨询平台,完善构建跨部门、多层次的政商沟通“云平台”,点对点、个性化、针对性开展精准服务,通过政策帮享、政府帮难、市场帮需、人才帮育,协调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共享生产要素、提升发展能力。五是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党委、政府领导牵头,与服务管理企业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作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和分析政商沟通中的重要问题,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及时高效地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保障。六是司法保障机制。市纪委市监委、司法机关与工商联建立涉企信息和工作情况沟通交流机制,掌握民营企业对清廉建设和法律服务的需求,强化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清廉企业建设。在企业遇到清廉风险和法律风险时,提供针对性服务,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在查办案件中,既严格依纪依法依规,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又尽可能维护涉案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2018年,宁波市委出台了《宁波市改革创新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坚持“三个严格区分开来”原则,即把干部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工作失误与个人腐败、缺乏经验与明知故犯、出于公心与以权谋私区分开来。同时,市委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的实施意见》,积极营造支持改革、宽容失败、为担当者担当的良好氛围。对于在帮扶企业过程中,主动作为、自我加压,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由于工作方法或程序瑕疵引发行政纠纷、行政信访,未产生重大影响的;在鼓励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过程中,按政策规定对企业技改项目和研发活动实施补助,由于受不可知因素影响,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在解决涉企历史性遗留问题过程中,敢于担当,特事特办,由于政策法规界限不清或缺乏经验,出现偏差或失误,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在协调企业解决法律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过程中,由于缺乏经验或程序瑕疵导致失误,未造成重大损失的等五种具体情形之一的可以容错。主要包括:一是建立容错受理审议机制,对符合容错免责条件的,及时告知容错决定,必要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说明;二是建立容错免责认定机制,按照程序调查核实处理;三是建立免责结果的运用机制,确定“五个方面”予以免责。
建立评价监督机制(亲清健康指数发布机制)。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评价监督机制是确保推进新型政商关系落细落实落地的关键,既是反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晴雨表”,又是考核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指挥棒”。宁波市借鉴国内外营商环境和政企关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从“亲”“清”两个维度来评价新型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按照系统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原则,采取诱因导向、行为导向、结果导向等路径,构建基于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亲清健康指数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见下表),建立由市委统战部牵头,委托第三方主持的综合考评、定期发布亲清健康指数的评价监督机制。
亲清健康指数是综合考评一个地区或一个区域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指标,将列入对区县(市)、功能园区的目标考核内容,借此可对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实施有效监督。
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亲清健康指数)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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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亲清家园”建设这个平台,着力打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新样本
宁波市坚持分层级抓试点。在市级层面推进制度建设、制定正负面清单、建立评价监督机制的基础上,指导分层级抓好“亲清家园”建设的试点。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建、市场运作”原则,打造以“六个一”,即一个平台、一套制度、一份清单、一组流程、一个智库、一条热线为主要内容,集信息沟通、工作联系、关系协调、服务推进及亲清文化培育为主要功能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服务中心,成为政商关系观察站、亲清交融服务所、营商环境展示台和助商服务集散地。区县(市)级层面,在宁海县开展“亲清家园”建设,在余姚市开展亲清文化建设;乡镇(街道)层面,在海曙区古林镇、镇海区骆驼街道、奉化区莼湖镇、江北区白沙街道、北仑大港社区和灵峰社区,开展有侧重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设。通过创建层级样本,及时总结形成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践创新经验。软硬件同步开展试点。软件方面,建立健全正负面清单和体制机制,发布亲清健康指数,设置企业服务热线,组建企业家智库,开展涉企服务质量监测评价等,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比如,奉化区试点推行“靶向服务”,解决企业办事多头跑、程序繁等问题;宁海县探索建立浙江省首个商会劳动仲裁派出庭,已成功调解劳动纠纷2000多例。硬件方面,为服务企业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比如在海曙区、北仑区、余姚市、宁海县等地的“亲清家园”建设试点,都已建立了约1000平方米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服务中心,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宁波宁海县“亲清家园”服务导图(作者提供)
以北仑区新碶街道大港社区为例。从2016年开始探索与北仑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亲清政商“新生态”。“亲清家园”主动承担起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围绕“三服务”要求,以“店小二”“保姆式”的亲情服务,优化营商环境。除了“亲清管家”分片包干外,定期走访联系企业,送服务、送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外,由经济和信息化、劳动人事、科技、市场监管等20多家涉企经济部门组成企业发展顾问团,也会在“亲清管家”的协调下,定期到社区开展惠企政策解读,会商解决辖区管理难题。同时,“亲清家园”还通过组建微信群等方式,搭建线上线下沟通联系平台,随时动态交流互动,形成覆盖涉企党政机关、企业、社区等各方的联系沟通网络,助推“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推动惠企政策落实落细落地。截至目前,大港社区“亲清家园”通过议事协商、综合调解、温暖服务,收集企业反映道路交通、市容环境等各类问题600多个,问题解决率90%以上,做到了服务“零推诿、零距离、零积压、零投诉”,赢得了企业广泛认可。落户大港社区的宁波龙星物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前找政府部门办事,第一反应是找找有没有认识的人,想想如何疏通关系。可如今,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找‘亲清管家’。”“亲清家园”的建设优化了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营商环境,清朗的营商环境正在北仑逐渐形成。据统计,北仑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关于党员干部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利益输送以及“四风”等问题的违纪违法案件显著减少。
三、经验启示
宁波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和在全国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宁波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实效原则,以服务民营经济为宗旨,以制度机制建设为关键,以“亲清家园”建设为载体,运用系统思维和方法,从激发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新动力和创建制度机制两个方面,进行市级顶层设计和制度机制创新,既符合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总体部署要求,又符合新时代政商关系变化的实际,其中经验值得借鉴。
1.坚持统筹谋划,才能推动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而是需要多部门配合,齐心协力、齐抓共管才能做到,但关键是需要党委的坚强领导、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统战部作为抓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就要贯彻党委的意图,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既要谋划好,又要协调好,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调市促进“两个健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从市级层面抓好顶层设计,建立制度机制,推进平台建设,影响带动区县(市),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坚持制度先行,才能做好规范引领。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制度健全完善,才能为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开展工作提供法规依据。“1+3+1”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体系,关键在制度,根本在制度。如果没有正负面清单的明确规定,党政干部和企业家在日常交往中就很难把握“亲”“清”的度;如果没有政企沟通“六大机制”的建立,党政机关与企业之间就很难实现政商关系的良性互动,体现不了“亲”;如果没有容错纠错细则的明确,党政干部就不敢放开手脚,积极主动、大胆作为。因此,探索构建和践行“1+3+1”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度是关键,是根本。
3.坚持服务导向,才能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目的落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为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因此,必须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导向,通过制定正负面清单,建立沟通协调、容错纠错和评价监督三项长效机制,以及建设集信息沟通、工作联系、关系协调、服务推进、亲清文化培育为一体的枢纽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服务中心,才能构建好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持亲清政商关系持续健康发展。
4.坚持系统思维整合资源,是推进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构建的重要方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一个系统工程,因此要运用系统思维的方法做好资源的整合工作。工作中,要突出党政机关主体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工商联、商(协)会和有关社会组织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要有效整合涉企部门资源,着力优化涉企服务供给,建立健全党政联系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帮助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推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现“两个健康”。
【思考题】
1.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党政机关各部门应发挥怎样的作用?
2.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包含哪些要素?
3.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如何更好地实现亲清新型政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