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中国宝武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引言】 2016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
【摘要】 2016年12月,原宝钢、武钢实施联合重组,正式成立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具体落实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优化产业布局结构、深化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促进中国钢铁行业转型升级的艰巨任务。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充分发挥党组织独特优势,改革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全面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成为中国宝武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为此,中国宝武结合企业实际,把握功能定位,厘清权责边界,坚持职权与功能定位相匹配、权力与责任相对等、决策质量与效率相统一,落实前置程序,强化党委把关定向,作出了“三个坚持、四个把关、四不上会”的程序安排,构建一套制度体系和三个运行机制体系,确保各治理主体行权履职有章可循、无缝衔接,议事决策规范高效、运行顺畅,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科学民主、风险受控。
中国宝武在改革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的过程中,科学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的统一,明确界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的内容,从体制机制上确保党委和其他公司治理主体职能优化、高效协同,构建运行有效的管理闭环体系,保证了党的领导在重大事项决策中落到实处,有效支撑了企业改革发展,推动了企业经营业绩连创历史新高。
【关键词】 国企重大事项决策 前置程序 决策机制
一、背景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一方面强调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强调积极借鉴国外先进企业管理经验。建设符合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是一项需要长期艰苦探索的工作,在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同程度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
从2015年中央对原宝钢集团和原武钢集团进行巡视的反馈情况看,问题主要集中在:党的领导弱化、淡化,“两个责任”落实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逐级衰减,一个时期以来好传统、好作风逐渐丢失;部分项目违规决策,一些项目没有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即组织实施;选人用人违反纪律规定,个别领导干部搞团团伙伙,部分干部“带病提拔”,影响恶劣等。出现上述问题的根源之一是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及运营机制还不完善,或者是已有的制度规定执行不到位。如何进一步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持续改革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及运营机制,成为中国宝武组建之后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2016年12月中国宝武正式成立。作为全球钢铁产能第二、经营业绩稳居国内外行业前茅的中央企业,以及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单位,如何肩负起大国重器的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更好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共建高质量钢铁生态圈,促进中国钢铁行业转型升级;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做优做强做大国有资本,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世界一流企业,成为全球钢铁业引领者,中国宝武面临着一系列事关长远规划、整体布局、系统设计和具体落实的改革创新发展决策难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创造性地提出了“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论断,明确指出了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目标,深刻阐述了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党章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党章规定,为中国宝武在新形势下改革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加快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指明了方向。
二、主要做法
中国宝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两个一以贯之”,改革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通过系统策划和设计,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权责对等、科学规范、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切实推动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重大进展。中国宝武连年进入《财富》世界500强,经营业绩稳居国内行业第一、世界第三。尤其是联合重组以来,连续两年实现利润翻番,经营利润创历史新高。化解过剩钢铁产能、瘦身健体、压减法人、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工作取得突出成效。致力于钢铁强国梦,根据国家战略持续优化钢铁产业布局,初步形成沿海、沿江的空间布局。着力培育相关产业市场竞争力,重点推进产城、产融、产网融合,以战略规划为引领,全面推进专业化聚焦整合,初步构建“一基五元”业务体系,企业竞争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显著提升。
(一)厘清事项范围,明确权责边界,梳理事项清单,建立权责对等的决策管理方式
1.学研制度文件,结合经营实际,厘清重大事项。改革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工作面临的首要问题是,什么是重大事项。针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中国宝武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组织专班进行专题研究。一方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系统研究有关中国国有企业领导体制的相关政策文件;另一方面,结合企业经营管理实际,梳理确定中国宝武的重大事项。经过系统学习和深入研究,中国宝武认为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央企业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事项提出了明确的总要求和具体类别。一是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方面,明确了国有企业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及具体内容;二是对中央企业党委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明确地提出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企业领导人员监督、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等主要内容。结合企业实际,中国宝武明确,企业重大事项包括应由党委决定的涉及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企业重要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以及依据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和企业管控模式应由董事会、经理层决定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由此,清晰地界定了重大事项的范围。
2.清晰权责边界,兼顾规范效率,确定决策程序。在厘清重大事项范围的基础上,第二个问题是,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如何安排。中国宝武根据三条原则科学划分治理主体权责边界。一是职权与功能定位相匹配。准确把握党委发挥领导作用、董事会发挥决策作用、经理层发挥经营管理作用的功能定位,合理界定各方职权,做到一件事由一个治理主体最终决策,体现决策拍板的唯一性。二是权力与责任相对等。坚持有权必有责,授权不转责;有责必落实,失责必追究。三是决策质量与效率相统一。既要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又要抓大放小、合理授权、优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经过逐项梳理、精心设计、统筹考虑,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确定为:涉及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专项任务、加强党的建设和重要人事任免方面的事项由党委直接决定;其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决策或经理层按授权决策。
3.结合优势基础,完善核心制度,确立事项清单。在两个核心问题明确之后,中国宝武着手建章立制,将重要改革事项制度化。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充分吸收原宝钢集团、原武钢集团的“三重一大”决策管理成功做法的基础上,中国宝武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实现科学发展,制定《中国宝武“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具体明确了决策范围、决策主体与决策方式、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要求,同时,采用穷举法建立了决策事项清单。决策事项清单包括加强党的建设、重要人事任免、战略规划、体制机制、经营管理、资产管理、资本运营、重大投资、大额度资金运作等涉及方向全局、需要重点把控或有重大风险的81项重大决策事项。其中,涉及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专项任务、加强党的建设和重要人事任免方面的34项由党委直接决定,其他47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决策或经理层按授权决策。以“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事项为例,决策主体为董事会,党委常委会、常务会承担审核责任,董事会审定,最终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二)明确前置程序,规范决策程序,确立审议关键,建立有效制衡的决策制度体系
为准确把握决策机制在公司治理活动中的关键点,厘清相关制度的关联度,中国宝武围绕制度的制定和流程的细化,新建、修订党委常委会、董事会、经理层议事规则等系列制度,保证各治理主体行权履职有章可循、运行顺畅、无缝衔接。
1.修改完善制度,建立党委前置程序的制度依据。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提高中国宝武党委全委会、常务委员会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中国宝武修改完善了相关会议制度。一是明确议事决策范围。党委全委会研究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和公司党代会决议、决定的措施,决定公司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党委常委会在党委全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党委职权;党委常委会研究讨论拟提交董事会、经理层审定的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履行党委常委会研究讨论的前置程序。二是明确议事决策方式。提交审议的议题由党委常委会集体决策,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必须有2/3以上常委到会方可决策;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实行一人一票,讨论和决定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表决,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履行研究讨论前置程序时,常委须明确表述个人意见,形成常委会意见或建议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董事长(党委书记)主持董事会,要通过领导党员落实组织意图。进入经理层的党委委员要落实党委决定。进入董事会的党委委员要按党委决定在董事会发表意见,向党委报告落实情况。
2.优化决策程序,保证党委的领导决定有效运行。一是会前决策酝酿。“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应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开展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充分评估,对决策提案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和法律把关,积极防控决策风险。二是会中集体决策。会议符合规定人数方可召开。与会人员要逐一充分讨论决策事项、分别发表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人员可以书面委托表述意见。主持人应在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三是会后执行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形成决策后,由公司领导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并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明确一名公司领导牵头。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意见或者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对实施中发现的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符或脱离实际的情况,应及时提出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应当向上级反映。比如,面对中国钢铁业产能严重过剩和市场激烈竞争的压力,中国宝武在制订首轮战略规划时,基于钢铁行业对国家制造业的整体能力提升的作用,经党委常委会前置研究讨论,党委、董事会、经理层多次充分沟通和董事会审定,明确了“引领全球钢铁产业发展”的目标。
3.细化审议要点,确保与治理结构无缝衔接运转。前置程序与最终决策的契合,是保证党委前置研究讨论把关定向,切实发挥领导作用的关键。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和研究,中国宝武针对提交党委前置研究讨论、董事会和经理层最终决策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细化了审议要点,既保证规范行权,又保证决策效率。在前置研究讨论中,重点审议决策事项是否符合中央大政方针和国家战略部署,是否有利于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存在政治、法律、廉洁、环保、维稳等方面风险,是否维护职工群众、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是否符合“两规”(规范、规划),以及是否听取专业管理意见。经前置研究讨论通过后,提交董事会、经理层审议决定,在把握决策事项是否符合“两规”的基础上,重点从决策事项战略方向、行业责任担当、企业实力提升、产业资源配置、风险与收益的综合价值、内部决策权限安排等方面进行审议,并辅以合规性审查。
(三)精心设计安排,搭建保障基础,严格监督环节,建立运转协调的决策运营机制
1.科学程序安排,设计“344”规则,确保决策务实。中国宝武党委提出“344”规则,即“三个坚持、四个把关、四不上会”,既防止前置走过场、摆样子,又避免党委代替董事会、经理层直接决策指挥。“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党委集体研究讨论,避免以书记个人意见代替党委意见。二是坚持充分落实党委意图,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党委决定发表意见,及时报告落实情况。职工董事作为党委委员,重点从践行“依靠”方针角度,落实党委意图,代表职工参与决策。三是坚持党委把关不决策,支持董事会、经理层有效发挥作用。“四个把关”,一是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角度把好政治关,二是从公司发展战略角度把好方向关,三是从防止利益输送等党纪党规角度把好纪律关,四是从法规制度角度把好规则关。“四不上会”,一是决策条件出现重大变化的不上会,二是临时动议的不上会,三是论证不充分的不上会,四是意见分歧较大的不上会。两年来,中国宝武共组织召开党委常委会55次,前置把关137项议案。其中,7项未上会,2项前置研究未通过,16项修改后提交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比如,在“集团公司战略规划框架调整议案”初次提交时,因议案不成熟、准备不充分,不安排上会决策,在下一次会议时再提交审议。前置研究“××子公司增加资本金议案”时,因增资原因、增资渠道、增资后业务发展路径等重要事项不清晰,党委常委会予以否决,不提交董事会、经理层决策。前置研究“关于2018年度对外捐赠专项预算的议案”时,党委常委会一致认为,尽管2017年企业经营利润不高,但为更好履行中央企业政治责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应加大捐赠额度,而不仅仅是按照常规水平操作。该议案经过优化调整,对对口支援、定点扶贫、对口帮扶和公益性捐赠的预算额度都做了大幅提升,扶贫资金实施倍增计划,并最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18年,中国宝武全面并超额完成扶贫的各项任务,获得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成效考核“好”的最高等次评价。
2.建立三个机制,强化协同运行,提高决策效率。一是建立战略务虚常态沟通机制。每半年最少一次,党委班子和董事会、经理层共同对全局性、前瞻性、综合性问题进行研讨,广泛听取意见,凝聚各方共识。重大决策往往是反复沟通、思想碰撞、深入研讨、形成共识的过程。高效的沟通机制是董事会运作的关键环节,通过充分沟通实现主要领导对重大意见的统一,为领导集体的团结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建立复杂决策全程通报机制。重大项目启动时,先是经理层把握市场机遇,前期介入,开展调查研究,然后由经理层向董事会作专题报告,董事会提出专项意见,明确对项目的方向判断及对经理层后续工作的要求。比如,跨三届董事会的湛江钢铁投资决策。环节多、金额大、周期长,先后6次向外部董事专题通报,组织3次现场调研,沟通及时、充分、透明,深入听取外部董事意见,大幅节省投资,投产第二年即实现盈利。三是建立议案会前沟通完善机制。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资料提前10日送达全体董事。提交给董事的会议材料努力做到决策点明确,支撑信息充分。对资本运作、产业规划、风险管控等专业领域议案,会前主动请外部董事挑“毛病”、提建议,根据意见及时完善,提高议案质量和决策效率。
3.强化决策监督,形成闭环管理,确保决策落地。首先,加强后评估管理,建立决策后评估制度。一是逐步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思想,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以及其他配套制度,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具体开展决策后评估。相关部门根据业务范围及职能归口,制定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相应的后评估制度,从决策酝酿的充分性、决策程序的合规性、形成决策意见记录的完整性、决策执行的有效性、决策实施的效果等方面,对有关决策事项作出后评估,并不断完善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其次,落实制度执行与监督检查,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来检验党组织的保落实作用和战斗力。中国宝武明确公司党委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纪委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巡视、考核、人员聘任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同时,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的根本方针,积极推进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民主监督。持续健全完善内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机制,做到定期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同时,不定期向国务院国资委报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接受上级监督检查。
(四)深入研究探索,持续发展完善,不断总结提高,建立与时俱进的迭代更新机制
1.推进党建入章,加强子公司党委领导作用发挥。根据中央组织部、国资委党委关于推进党建入章工作的总体部署,中国宝武于2017年4月12日正式启动子公司党建入章工作,并作为2017年党委工作头等要事来抓。为加快推进落实,中国宝武对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工作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工作经费保障等要求如何落实,进行了精心研究、充分论证,并建立了指导文本,对党建入章三个关键问题予以明确:一是明确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明确党组织的机构设置和基础保障;二是明确董事会、经理层决策公司重大问题,必须经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三是明确党委设置及主要职责。目前中国宝武下属在境内注册的全资、控股且建立党组织的子公司已全部完成党建入章。
2.分级分类细化,优化完善基层议事决策程序。随着中国宝武改革发展和专业化整合的深入推进,各子公司的企业规模和行业特征差别较大,党组织类型不尽相同,各基层单位如何落实相关要求,基层党组织如何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如何从机制和流程上完善基层单位重大事项的议事决策程序,已提上工作日程。为此,中国宝武开展了完善子公司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的专项调研活动,从管理关系、党组织类型、单位类别等多个维度,针对不同情况分别提出了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建设的工作意见,不搞“一刀切”,又确保基层党组织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合理“切一刀”。目前,中国宝武下属部分子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但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匹配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中国宝武将秉着试行探索、多方验证、慎改制度的态度,持续学习研究、探索实践。
3.持续领会精神,边实践边总结,滚动迭代完善。中国宝武重大事项决策机制运行近两年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仍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后续,中国宝武将继续以实事求是、问题导向为原则,根据自身发展要求和实际,积极探索实践,持续完善企业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经验启示
中国宝武在充分认识中国国有企业独特政治优势的基础上,辩证分析现代企业制度特别是公司治理的合理性和局限性,积极探索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的有效途径,形成了具有一定借鉴意义的方法和措施,并建立了一整套制度办法。其最大的特点在于既合法合规,又具体可操作,有效发挥了党委领导作用、董事会决策作用和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真正体现了党委在企业重大决策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这一探索实践既符合中国宝武自身特点,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四点。
(一)按照辩证思维的要求,科学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的统一
辩证思维本质上是尊重事实、尊重历史的思想方法。辩证思维要求我们从历史、现实、未来的统一中认识问题,从相互联系中把握不同事物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的关系。
中国宝武在改革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的过程中,始终坚持辩证思维,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中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中国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中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的重要论述。同时,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既借鉴西方现代企业制度特别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有益经验,又客观分析西方现代企业制度特别是公司治理结构以资本为唯一驱动力的局限,在强化中国国有企业经济属性、社会属性、政治属性“三位一体”的理念的基础上,把发挥党的领导的独特政治优势和现代公司治理适应市场经济的优势统一起来,切实体现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之中。
(二)按照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要求,确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的内容
“两个一以贯之”统一于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最大特色是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重大事项由党委前置研究讨论是实现国有企业党委领导作用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实现形式。
中国宝武在改革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的过程中,紧紧抓住哪些事项必须进入前置程序这一首要问题,把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国家赋予的使命任务、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目标、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建设、重要人事任免和人才培育,以及事关公司全局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梳理进入党委研究讨论前置程序的重大事项清单,逐项确定权责配置,把党委依照规定讨论和决策企业重大事项具体化、制度化、可操作化。
(三)按照职能优化、高效协同的要求,厘清党委和其他公司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
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取决于构建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运营机制。在国有企业中,公司治理要实现各方主体职能优化、高效协同,关键要厘清党委和其他公司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
中国宝武在改革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的过程中,紧紧抓住党委领导作用、董事会决策作用的功能定位,坚持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机统一,坚持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与董事会“战略管理、科学决策、防控风险”有机统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人用人有机统一,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一方面,党委有效发挥了领导作用,其他治理主体自觉维护党委的领导和权威,确保了党委意图在企业重大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另一方面,党委充分尊重其他治理主体,维护董事会对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权,避免直接成为生产经营决策和指挥中心。
(四)按照运行有效、管理闭环的要求,保证党的领导在重大事项决策中落到实处
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中,存在着重实体性制度、轻程序性制度的现象,制度执行不到位成为长期不能很好解决的一个“痛点”。
中国宝武紧紧抓住前置程序制度执行这一瓶颈性问题,在执行党委研究讨论前置程序的过程中高度关注运行保障,构建可落地的闭环操作体系。一方面,通过完善党委会、董事会议事规则,确保党委领导、董事会决策规范化运行;另一方面,通过对重大事项决策实施过程的跟踪督导,确保重大事项决策有效落实;同时,严格用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结果来衡量决策的科学性,在此基础上总结成功经验和失误教训,滚动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性制度,有效保障了党委领导作用和董事会决策作用的发挥。
【思考题】
1.结合实际,谈谈你对党的领导是中国国有企业的独特政治优势的理解。
2.如何科学界定企业重大事项?本案例提供了哪些可供借鉴的思路和方法?
3.建设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治理模式的基础和目标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