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打伞破网”
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浙江侦办虞关荣案的经验做法
【引言】 2019年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要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分阶段、分领域地完善策略方法、调整主攻方向,保持强大攻势。要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确保取得实效、长效。
【摘要】 黑恶势力是社会的毒瘤,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侵蚀基层政权、危及党的执政基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
浙江省杭州市以虞关荣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代号“2·28”专案),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督办案件,是近年来浙江省打掉的影响最大、涉案金额最高、涉案人数最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也是浙江省监委成立以来“打伞破网”第一案。该案涉黑组织头目虞关荣不断网罗人员,通过暴力手段确立强势地位,用金钱铺路,拉拢腐蚀党政干部,打通“上层关系”,非法控制杭州市滨江区当地土方、市政绿化、土建工程项目,形成人数多达60余人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侦办初期,专案组面临该案涉案人员多、案件数量多、涉及罪名多、非法获利大、持续时间长、“保护伞”层级较高等问题,侦查、调查取证、审查突破和深挖“打伞”难度较大。通过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统一办案思想,以党建带团队建设,提高团队战斗力,加强统筹协调,科学指挥调配办案力量,组内科学分工,提高办案效率;通过异地管辖、提级管辖、异地办案,切实排除不当干扰。政法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形成侦办合力,坚持“扫黑”“缴财”“打伞”同步推进,查扣涉案资产5.9亿元,依法处置该案涉及的167名人员问题线索、留置30人,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和“关系网”“保护伞”。
【关键词】 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 “缴财”“打伞” 社会和谐稳定
一、背景情况
近年来,涉黑涉恶问题的危害性表现为:一些黑恶势力把持基层组织,侵蚀基层政权,拉拢腐蚀党员干部,寻求政治靠山和“保护伞”;一些黑恶势力以公司、合作社等表面上的合法形式掩盖其违法犯罪行为,以恐吓、滋扰、聚众造势以及所谓“谈判”“协商”等软暴力谋取非法利益;一些“村霸”和家族、宗族恶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扰乱治安秩序,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三年为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开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
2018年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精神,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出台一系列有效举措,全面发动,持续发力,对黑恶势力形成强大震慑,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2月28日,浙江省公安厅扫黑办在对省信访局移送的历年信访件进行梳理汇总时发现,有匿名举报信反映杭州滨江区虞关荣涉黑涉恶犯罪问题,以此为涉黑线索开展调查。
虞关荣,1970年2月生,1997年因流氓罪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为确立社会强势地位,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不断网罗人员,发展势力。2010年,虞关荣纠集40多人围堵滨江区政府扰乱社会秩序,要求抬高混凝土价格,公然对抗政府调查,并成功逃避打击,“一战成名”。2011年虞关荣涉足土方领域,与人联手划分势力范围,操控滨江区域土方工程。因陈某以低于虞关荣的统一定价接受土方工程,2012年7月14日,虞关荣指使华某等人在某五星级大酒店门前公然将陈某砍伤,经“运作”虞关荣被抓后未受到处理,一举确立了其在当地土方行业的强势地位。同年,虞关荣又在境外开设赌场,组织国内人员从事境外赌博,境内结算赌账、非法讨债,牟取暴利。为抢夺土方工程,2014年4月12日,虞关荣手下与对方聚众斗殴,并公然开枪致人受伤,使其强势地位更为稳固。为获取更多非法利益,虞关荣犯罪组织通过吃请送礼等手段大肆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并专门开设“荣斋会所”长期宴请党政干部,用金钱铺路打通“上层关系”,扶持代理人,依托前期通过暴力手段确立的强势地位,采取出钱买标、威胁恐吓等方式串通投标,非法控制当地土方、市政绿化、土建工程项目。
该组织以经济利益和工程项目为纽带,发展、控制成员,逐步形成了以虞关荣为首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人数多达60余人。
该涉黑组织有如下特点:
1.组织体系严密,层级分工明确。虞关荣是该组织公认的头目,被称为“阿哥”“老板”,其通过对戴某、华某、汤某、高某、来某、水某等10余名骨干成员发号施令,逐层进行控制管理。组织内部设有专人负责财务管理、贴身保镖事务、实施暴力犯罪、组织境外赌博、非法控制建设工程、协调政府关系,形成了听从指挥、随叫随到、有事汇报、赏罚分明、出事后由组织出面解决等不成文规矩和行事惯例。
2.非法控制性强,社会危害大。该组织明目张胆地使用枪支、砍刀等工具实施暴力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群众,确立强势地位,并采取出钱买标、威胁恐吓等方式串通投标,非法垄断杭州滨江区土方、市政绿化、土建工程项目,以致在当地形成了没有虞关荣同意无法施工的局面,甚至连央企也不例外。如2012年,中铁隧道集团滨江彩虹快速路二标段土方工程承包商陈某,因以低于虞关荣的统一定价承接该工程,虞关荣遂指使手下采用堵门、威胁等方式阻挠施工,并将陈某砍伤,最后中铁隧道集团被迫支付虞关荣“保护费”900万元。该组织长期操控杭州滨江“地下招投标市场”,先后实施串通投标案件36起,涉及绿化市政、土建工程项目标的额高达37.62亿元。
3.时间跨度长,屡次逃避打击。该组织从2009年初步形成至2018年5月被查处历时近10年,其案件数量、犯罪人数、犯罪多样性和非法控制程度在浙江省近年来打掉的涉黑案件中十分罕见。如该组织长期组织众多企业主赴境外赌博,仅查明包机组织人员赴境外赌博就多达600余人次,直接造成多人赌债高举、离家躲债,造成多家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濒临破产。同时该组织首犯虞关荣处事狡猾,采取叫人顶替、“关系网”干扰等方式,以致长期未受到法律惩处,其直接参与的寻衅滋事、妨害公务、强迫交易等多起案件,都通过关系“运作”成功逃避打击。
4.“保护伞”层级较高,拉拢腐蚀干部多。虞关荣等人为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和逃避打击,对滨江区党政领导干部进行长时期、大范围的“围猎”,手段无底线、方式无下限。直接给钱、频繁请吃送礼、提供赌资、安排嫖娼甚至吸毒等,并专门开设“荣斋会所”宴请党政干部,用金钱铺路打通“上层关系”。从“围猎”重点看,政法干警是主要目标,涉案的167名公职人员中,公检法干警约占59%。从“保护”手段看,包庇纵容是主要形式。一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以各种形式为该涉黑组织提供保护,甚至与其长期勾结,成为“同盟帮凶”,持续时间长、方式多、类型复杂。从案件性质看,涉黑犯罪与职务犯罪交织是主要特征。部分党员、公职人员与虞关荣涉黑组织长期密切往来,关系错综复杂,利益紧密勾连,从“引狼入室”到“与狼共舞”,涉黑问题与违纪、职务违法犯罪问题交织,呈现出涉黑组织“围猎”公职人员、公职人员包庇涉黑组织犯罪相向而行的特征。
基于上述原因,导致案件侦办存在不少困难:
1.前期经营侦办难度大。该组织内部人员发生了多次更替,已经漂白转型,加上又是匿名举报,导致案件侦办初期,对线索掌握不多,对成员底数和组织结构掌握不全。
2.调查取证难度大。因年代久远,许多案件证据已经灭失,虽然进行了宣传发动,但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的群众没有预期的多,有的受害人、证人甚至不敢作证、不愿作证。
3.审查突破难度大。该组织到案的组织成员中有35人有违法犯罪前科,长期与公检法打交道,对侦查办案方法和措施都有不同程度了解,许多案件作案之前就已订立攻守同盟,审查突破难度比处理一般黑恶犯罪更大。
4.深挖“打伞”难度大。由于涉案的对象身份特殊,多数人长期从事政法工作,熟悉办案业务、精通审讯策略,心理素质超常,讯问突破难度非常大。虞关荣案发后,相关对象早有思想准备,作了充分准备。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强力推进案件侦办
涉黑案件办案周期长,投入大量警力、财力、物力,遇到的办案阻力大,没有领导强有力的支持,很难取得预期成效。专案侦办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对该案侦办工作高度关注,多次作出批示,同时对办案人员的工作充分肯定并提供有力支持。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指导办案方向,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省委政法委(省扫黑办)对此案进行重点挂牌督办,每月掌握办案进度,适时给予指导。省纪委监委部署成立专案组,研究确定“提级审查调查、分类分层分批推进”总体策略。浙江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监委和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的坚强领导、坚毅决心和科学决策,为专案的顺利办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在具体工作上,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靠前指挥,并给予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一是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由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担任专案总责任人,亲自挂帅出征,充分整合资源,排除办案阻力,旗帜鲜明地支持专案侦办工作。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对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涉恶专案,由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包案,全程参与牵头组织,靠前指挥,依法高效有序推进专案侦办工作,确保案件打深打透打彻底。三是建立多层次的协调沟通机制。通过公检法“大三长”“小三长”等会商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分歧,统一执法思想,形成打击合力。
(二)坚持党建引领,以党建带办案团队建设,提高团队战斗力
该案案情极为复杂,专案组跨地市侦办,发案地和办案地相隔100多公里,语言、文化、风俗上差异较大,存在情况不熟、人员不清等各类问题,专案侦办难度大。同时,案件政策性、法律性、保密性强,如果在法律适用、执法办案、保密纪律等方面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专案侦办8个多月来,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领导靠前指挥、随案参战,并建立战时临时党支部,按党章党规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临时党支部书记带领党员干警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全体专案民警“白加黑、五加二”,累计晚上加班达1.7万余人次,平均每人晚上加班时间达720小时,节假日加班达4600人次,平均每人节假日加班达42天。参战民警舍小家顾大家,以忘我的热情投入专案侦查当中,多名民警带病、带伤坚持办案,家人身患重病、老人受伤、妻子生产、小孩生病没有时间照料,涌现出了许多感人的先进事迹。同时,临时党支部做好战时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战时立功、火线提拔等奖励措施,激发侦办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活力,以战时先进典型为引领,形成了正向激励的工作导向。通过专案历练干部、检验干部,不断提高专案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锻造了一支过硬的扫黑“打伞”铁军。
(三)加强统筹协调,科学指挥调配办案力量,破解取证困境
专案点多面广,参战部门多、办案人员多,容易出现线索传递和信息共享不及时、不全面,重复审查、重复取证等问题。专案组统筹把握办案方向,全盘调配各级各部门办案力量,创新模式,采取“大兵团”作战,打出系列“组合拳”,综合运用同步调查、同步起诉、同步审判等多种方式,大幅提升办案效率,确保案件取证困境得以快速突破。
具体做法上,专案组从全省抽调了80名审讯专家,根据该涉黑组织架构和案件类型将涉案人员进行分类,分头突破、分化瓦解。专案组采用“从案到人”和“从人到案”相结合的侦查模式,一人一策,灵活运用侦查谋略,做到“案不漏人、人不漏案”。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为做强证据链提供坚实保障。该案侦办初期,金华市检察院、东阳市检察院就提前介入该案,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有效提高侦查取证工作效率和质量,将案件存在问题基本发现和解决在移送审查起诉之前。案件侦办过程中,在省、市检察院指导下,东阳市检察院成立以分管检察长任组长的8人办案组,实现捕诉合一,专班入驻公安机关办案点,实行提前介入和审查起诉并行,加快办案进度,提高补证效率。检察机关还定期与公安机关会商,就办案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及时沟通,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结构、参与人员层次划分、组织外串标人员处理等提出意见,并对相关证据收集提出要求,确保案件质量。
(四)专案组内部科学分工,提高办案效率
专案组下设6个功能组,明确职责任务,全力推进各项工作:(1)综合材料组。该组为专案中枢,负责信息汇总梳理传递,为指挥部决策部署做好参谋。(2)审查攻坚组。该组抽调全省80名审讯行家能手,组成审讯团队,累计审讯犯罪嫌疑人4000余次,包括首犯虞关荣在内的全部到案人员均交代了其涉及的违法犯罪事实。(3)外围调查组。该组常驻滨江开展工作,累计调取刑事、治安案卷102卷,走访3000余人,制作询问笔录2800余份。(4)经济调查组。该组负责涉案资金流的调查及深度研判分析,并从中发现侦破了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贷款等一批经济犯罪案件。(5)缉捕追逃组。该组前后共组织20多轮抓捕行动,涉案犯罪嫌疑人基本抓获归案。(6)情报稳控组。该组为专案侦办和稳控工作提供了一大批有价值的情报信息,专案侦办全程未出现不良舆情炒作,该涉黑组织全部主犯和骨干都认罪服法。
(五)实行案件异地管辖,切实排除不当干扰
本案背景关系复杂,干扰因素多,办案阻力大。多年来一直有人信访举报虞关荣等人涉黑犯罪问题,但一直未被查处。省公安厅梳理发现该线索后,直接组织警力依法严格核查,获取相关证据后,由省公安厅立案并指定异地管辖,从全省抽调警力直接组织开展专案侦查工作。省人民检察院与省人民法院协商该案指定管辖问题,经协商,将该案分为四个案件,分头起诉审理,同步开展后续审判工作,将虞关荣涉黑组织和“保护伞”打深打透,彻底铲除这一社会毒瘤。
(六)坚持“扫黑”“缴财”“打伞”同步推进,形成侦办合力
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与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密不可分。扫黑除恶的同时,必须“缴财”“打伞”。“缴财”不到位,涉黑组织容易死灰复燃;“打伞”不到位,涉黑问题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虞关荣涉黑组织通过开设赌场、强揽工程等方式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在大肆挥霍的同时,采取吃请送礼等手段大肆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其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专案组深刻认识到“扫黑”“缴财”“打伞”同步开展的重要性,实现“缴财”“打伞”同步到位,使团伙成员、犯罪嫌疑人家属没有财力去跑关系,相关的社会关系人不敢肆意妄为,减少了不必要的干扰,为案件顺利侦办扫清了障碍。专案组共查扣该组织涉案资产5.9亿元,摧毁了其经济基础。
专案组将“扫黑”与“打伞”同步推进,与省纪委监委专案组密切配合,将深挖幕后“保护伞”作为专案侦办的重要方面予以推进。一是确定专人成立内部材料组,专门负责梳理嫌疑人检举揭发的“保护伞”线索,做到“事不过夜、线索日清”。二是确定审讯专家能手成立重点人员审查组,根据省纪委监委专案组要求,针对重点对象,逐人研究制订审讯计划,开展审查工作。三是专案组确定专人成立“内部线索外调组”,负责配合省纪委监委专案组开展证人取证、搜查扣押、调取资料、外围取证工作。四是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及时传递线索、研究方案、调查核实,并协助执行留置等工作,做到实时、无缝对接。
在“打伞破网”方面,截至2019年5月,省纪委监委共依规依纪依法处置该案涉及的167名人员问题线索,留置30人,涉及省、市、区、街道四级党政机关和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其中地厅级1人、县处级23人,有25人涉嫌受贿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4人涉嫌受贿罪,均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另有1人还在调查中;对其他涉案人员的问题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由相关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四种形态”处置。
三、经验启示
1.必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侦办重大黑恶案件时,各级领导必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持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政治高度、战略维度,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和光荣使命,自觉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压实责任,强化保障。
2.必须建立高效实时的专案指挥体系和运行机制。一是要建立高效运转的专案指挥部。指挥部要由省、市、县三级领导组成,省级负责把握全案侦查的总体方向和协调指挥,市级负责重点攻坚和市内协调,县级负责具体人员调派和个案侦办工作。要制订详尽的侦办方案,明确专案的阶段性目标;配强核心材料组,突出其中心枢纽地位和作用,协助指挥层面快速整合材料、果断决策、及时调度、统一出口,有效带动整个专案高效运转。二是要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合理分解任务,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责任到人,限期完成。要做好统筹安排,做到劳逸结合,努力实现效能最大化。三是要注重团队合作和协同作战。根据参战人员的特长优势、性格特点,因材施用,形成最大合力。采取各部门提前介入、部门间集体会商等形式,打破原有传统办案思想,多头并举提高办案效率。
3.必须建立和完善提级管辖、指定管辖、异地侦办工作机制。一是要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提级、异地、限期核查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利用上级公安机关资源优势,深度研判,把好线索核查的第一道关口,确保线索查深查透查彻底,从中发现一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二是要健全重大黑恶势力犯罪“统一指挥、深度经营、提级侦办、异地用警、全程管控”打击机制,由省公安厅或地市公安机关直接组织指挥,排除干扰,集中优势力量专案攻坚,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和幕后“保护伞”。三是要加强专业团队建设,省、市两级要建立一个由50—100名政治可靠、业务能力强,具有审讯攻坚、预审办案、信息研判和抓捕特长的扫黑专业人才组成的人才库,一旦上案,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则必胜,为异地用警提供专业人才保障。
4.必须高度重视“缴财”“打伞”同步推进,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和幕后“保护伞”。一是要深化同步办案机制,把打“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对涉及重大、复杂黑恶案件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进一步优化、完善纪委监委提前介入、同步调查制度,必要时成立联合专案组开展同步侦查打击,深挖见底,排除干扰。二是要建立涉黑资产同步调查机制,同步开展资产查扣,防止转移,并专门成立经济犯罪调查组,开展财产调查,及时侦查发现涉黑组织相关经济犯罪情况,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绝不让黑恶势力有死灰复燃之机。同时,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区分涉案资产与企业合法资产,既严打犯罪又保护企业正常经营。三是要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制度,既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追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以扫黑促反腐,以反腐助扫黑。
5.必须加强数据侦查、深度研判,实现精准打击黑恶势力。一是要健全深度研判工作机制,组建数据侦查专班,落实专人负责资金流、数据流的调取和研判分析,与侦查办案紧密衔接,形成分析报告,从中发现黑恶势力组织架构、涉黑资产、经济犯罪的相关线索和证据,深挖犯罪线索,证实犯罪事实。二是要加快大数据大情报体系下的涉黑涉恶信息系统建设,深入推进信息化实战应用,建成集线索碰撞、数据分析、案件管理为一体的省级信息系统,整合公安信息系统资源,对海量的大数据进行自动碰撞比对,生成情报产品,不断提高扫黑除恶信息化水平。三是要强化“传统+科技”情报体系建设,强化人力情报建设,及时掌握黑恶犯罪内幕性、深层次情报信息,录入全省涉黑涉恶信息系统库,让碎片化的“口袋信息”“警情记录”成为有价值的情报线索,解决异地办案人员不熟、情况不明、前期经营难等问题,提升专案深度经营水平,为“下打一级、异地用警”提供情报支撑。
6.必须建立一支作风过硬、能打善战的扫黑铁军,以党建带动团队建设。一是要严把选人标准。挑选对党忠诚、业务过硬、敢于担当、作风优良的精干警力负责扫黑除恶工作,确保大案来时拉得出、打得响。二是要开展战时思想政治工作。健全战时立功、火线提拔制度,加大对表现突出人员的表彰和培养力度,以先进典型为引领,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建立战时慰问制度,及时帮助解决参战人员及其家庭的实际困难,体现组织关怀,使其无后顾之忧。三是要严格落实扫黑除恶民警权益保护机制。对于诬告陷害、打击报复办案民警的,要态度坚决、从严查处,为民警依法履职提供坚强后盾。
7.必须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机制。该涉黑组织案暴露出当地在土方工程、渣土清运、金融信贷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存在日常监管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行政执法不严等问题,有的行业主管部门人员甚至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特别是一些准入门槛低、经济利益大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极易滋生黑恶势力犯罪和腐败问题。因此,必须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机制,坚持“扫黑”与“治乱”有机结合,对一些涉黑涉恶问题屡打不绝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依法开展重点整治工作,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思考题】
1.涉黑案件“打伞破网”的难点、阻力在哪里,如何同步推进“扫黑”“缴财”“打伞”?
2.政法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如何完善落实与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同步推进的办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