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破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是历史的必然
20世纪中国革命的一个世纪性贡献,就是将中国导向了社会主义道路,建立起社会主义新中国。1949年新中国建立到改革开放前,中国确立起社会主义体制,并效仿苏联模式,建立起计划经济体制,在党和国家的基本制度领域建立起高度集中的政治模式。
从新中国成立至中国改革开放前30年的时间里,中国确实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用改革后的历史否定改革前的历史显然是错误的。
改革前30年,新中国社会主义的效仿对象只有苏联模式,苏联在20世纪上半叶虽然付出了沉重代价,但的确取得了惊人成就。而且对于社会主义的经典信条来说,社会主义就意味着计划经济,计划经济几乎是社会主义的同义语。这种理论思维和理论惯性对于改革前30年的新中国来说,选择追随苏联模式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因而在这一时期,我们党也基本只能在计划体制的思维和信条中探索社会主义之现实可能性。
新中国改革前30年的社会主义实践,是依据苏联模式的基本特征和基本原则进行“命题作业式”的解答推进。即使在计划体制遭遇问题时,我们对这一体制仍然抱着不断总结改进完善的思想诉求和思想倾向。例如,当时的邓小平就明确说过:“计划指标如果切合实际,并且留有余地,那就不会发生过重、过死的问题了。今后订计划,一方面要有统一的计划,另一方面,在统一的计划内,要给下面留有这样的可能,就是使下面能够结合当地的具体实际去安排,特别是在因地制宜方面,在发挥地方积极性方面,都要做得更好”
。尽管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新中国在改革前30年的社会主义建设还是取得了巨大成就。
但无疑,社会主义的计划体制和苏联模式有着内在的问题和缺陷。早在新经济政策期间,列宁就反思过“战时共产主义”的政策、做法和体制的问题,主张恢复自由贸易,用合作制、租让制和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将苏俄经济社会导向社会主义。但由于列宁的过早逝世、苏联特殊的国际国内环境以及苏联党的主观因素,苏联道路被斯大林塑形,并且冠之以“计划体制”的标签。这种泛行政化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导致经济社会陷入低效运行,催生了领导人对国家治理能力的压力和焦虑,进一步强化了领导人以“运动”的方式动员社会,解决经济和政治的“集权”问题和“官僚”问题,使整个经济社会进入“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循环。
到了20世纪六七十年代,社会主义的苏联模式开始暴露出它的问题,现实社会主义国家纷纷寻求解决问题的良方。但80年代之前,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都是在苏联式的计划体制内寻求问题的解决;到了80年代之后,苏联东欧纷纷抛却体制内转圈的改革,先后走上了否定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转轨之路,最终导致剧变解体。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要实现民族振兴,要真正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就必须突破苏联式的社会主义模式,寻求新的独特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中国在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毫不动摇的前提下,果断抛弃传统计划体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而让中国的改革走上了正确的道路。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中国放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基本路线,果断实施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尤其是1987年中共十三大确立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以及1992年中共十四大为改革正式确定的市场化方向,标志着当代中国已经进入改革开放的另一个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对改革前30年历史的继承。这一道路是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开辟的。但这条道路的历史起点并不是1949年之前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而是以1978年经30年艰苦奋斗建立起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作为前提和物质技术基础。可以说,改革后40年所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对改革前30年社会主义探索实践的继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更是对改革前30年历史的超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的传统体制或苏联模式的根本性区别,在于中国在改革开放中一方面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不变,果断推动经济体制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变,推动社会主义与市场体制的创造性结合,从而开启了从经济到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各领域全方位的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这在世界社会主义实践史上都是原创性的,它深刻地改变了世人对社会主义的内涵、本质和可行道路的理解。
所以,改革后40年的一个伟大而深远的贡献,就是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改革后我们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主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是对改革前30年社会主义实践的历史性超越。
从经济体制看,改革前我们实行的是封闭僵化的计划体制,改革后,我们在80年代试行市场与计划相结合的模式,由于市场和计划在体制性的意义上不能兼容,因而这一模式不可持续,自90年代,我们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体制,推进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基本国家制度相结合,使得中国的改革开放既避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又避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走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是改革后40年对前30年经济体制的超越。
从政治体制看,改革前我们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改革后,我们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废除事实上存在的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政府机构和政府职能等领域的改革;按照“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相统一的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走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是改革后40年对前30年政治体制的超越。
改革开放后,我们对中国社会主义所处的发展阶段、时代特征和国际形势有着更加精准的认识和更加清醒的判断,使得我们能够比较系统地回答中国现阶段的发展道路、根本任务、发展动力和内外条件等一系列基本问题,从而开辟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现在有一种“直线运动论”,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强调,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是改革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的直接相加。他们或者“在肯定新中国成立以来60年的成就的时候,有意无意地淡化改革开放具有革命性的意义”
;或者将两者简单地直线化,认为“后40年”是“前30年”的直线式发展,否定“后40年”对“前30年”有拨乱反正的一面,是转折性的发展。
这种观点显然是错误的。关键在于,这种观点无视尽管前30年也在曲折中为后40年及其之后的中国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也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理论准备和物质基础,但后40年则是对前30年的纠正、继承和创造性发展。新中国改革前30年以及后40年的历史存在着明显的“继承性和创新性”。
如何看待新中国近70年的历史,尤其是如何看待改革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的关系,这是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的大问题。如何看待改革前后两个历史时期,国内外舆论思潮左右交锋,异常激烈。历史就是历史,历史不能任意选择,一个民族的历史是一个民族安身立命的基础。中国共产党近百年来的奋斗史,中华人民共和国近70年的发展史,都是人民书写的历史。面对这样一个大是大非的问题,我们一定要有十分清醒的认识,既要认识这两个历史时期的重大区别,又要认识到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要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高度,深刻把握新中国改革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的关系,以史为鉴、继往开来。这里有一点是确信无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然在实践中不断往前发展,但不可能走回头路,不可能再回到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那里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