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审美快乐主义与认识的福祉
审美快乐主义中的真理性因素得到下述事实的印证,即:艺术手段从来不会被目的完全同化。这种手段通常保持一定的(尽管是调解性的)独立性,因为手段与目的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辩证关系。正是通过感官享受满足的契机,艺术品才构成其作为表象显现自身,此乃艺术的本质性相。正如贝尔格(Alban Berg)先前所言:对艺术家来说,肯定指甲不长、胶水不臭,乃是基本常识。莫扎特(Mozart)的多部乐曲所表现的甜美性,使人想起人类声音的甜美性。在富有意味的艺术品之中,激发感官享受的东西闪现出某种精神性的东西,反之亦然。这就是说,作品的精神会给每个细节增添感官享受的色彩,尽管精神对表象显现可能毫不关心。有时,依据形式得以充分而清晰表达的艺术品,通过自身相异有别的形式语言,会隐蔽在感官享受的愉快事物之中。
不协和(及其在视觉艺术中的对应物)作为现代主义的商标,由于将享受化为与其相对的痛苦,从而导致了感官享受的消遣性契机。这是一种具有根本性矛盾心理的审美现象。继波德莱尔的诗作与瓦格纳的歌剧《特里斯坦》( Tristan )问世之后,不协和对现代艺术有着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不协和几乎成为现代派艺术中的一种常数。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自律性艺术品的内在动力和外在现实盖过主体的增长力量均趋同于不协和。通过一种内在机制,不协和赋予艺术品一种特质,庸俗社会学喜欢称其为脱离社会的异化现象。然而,与此同时,艺术发展的新近趋势,看起来是朝着避免不协和的方向发展,这给人一种过于遵循惯例的感觉。这种发展还会继续一段时间,兴许最终会导致对全面禁忌感官享受。有时很难说最近有关感官享受的禁忌是否建立在形式的内在逻辑之上,或者只是反映出艺术的无能——顺便提及,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类似的问题频频出现在关于现代艺术的争论中。对于感官享受的禁忌,最终发展成为与快感对立的反面,即不协和;因为,通过对愉快事物的具体否定,不协和将快感契机保存下来,但这只是作为一种遥远的回声罢了。由于不协和与协和相近,超现代派的对不协和的反应颇为警觉。超现代派艺术(包括电子音乐)更愿意与物化意识通力合作,而无意停滞在虚幻人性的意识形态一边。如此一来,不协和便凝结为一种冷漠的物质,一种新的直接性,一种无过往记忆踪迹、无感受和无本质的直接性。
当今社会不需要艺术,对艺术的反应是病态或反常的。在此社会中,艺术不再作为客体或对象而存在,而是作为物化的文化遗产和票房顾客的快感之源得以幸存。在其真正的意义上,主体审美快感是一种心态,一种从为他者存在的经验整体中解脱出来的心态。叔本华兴许最先认识到这一点。他认为艺术品中的快感,是一种猝然逃避之感,而非艺术本身所逃离的那一现实部分。快感是艺术的偶然契机,甚至不比关涉艺术知识的快感更有意义。简言之,应当抛弃那种把供人欣赏玩味视为艺术本质的思想。诚如黑格尔所见,人们对审美对象的每种情感反应,均受到偶然性的影响,而且大多表现为心理投射的形式。艺术品真正要求我们的是认识,或者说得好听一些,是判断公正的认知能力:艺术品要求我们意识到其中的真伪。
对审美快乐主义的定论,当推康德的观点。在对崇高的分析中,康德将其与艺术区别开来。他认为与艺术品相关的快乐,是作品灌输给人们的一种自控和反抗的感受——这个概念兴许更适用于作为整体的审美范畴,而非每件艺术品。
注释
[1] H.Kuhn, Schriften zur Asthetick , Munich, 1966, pp.236ff.
[2] 参阅T.W.Afiomo, Ohne Leibild , Parva Aesthetica, 2nd ed., Frankfurt 1968, pp.168ff。
[3] I.Kant, Critique of Judgment , trans. J.H.Bernard, New York: 1951, p.39.
[4] G.W.F. Hegel, Science of Logic , 1, section 1, ch.2.——英译者注
[5] Rene Laforge, The Befeat of Baudelaive;a Psychoanalytical Study of the Nearosis of Baudelaire , London: 1932.——英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