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戒律
否定之否定的辩证命题,意指负负得正;若将其应用于经验性现实,显然就不对了。但是,该命题在美学中则具有某些准确性。在艺术生产的主观性过程中,内在否定的力量,不会像它在外部世界里受到那么多约束。趣味极为灵敏的艺术家,譬如像斯特拉文斯基(Stravinsky)和布莱希特,使用趣味则有违趣味的本意,从而使趣味概念充满辩证特性,这种特性使趣味超越自身而趋向真理性。就此不妨再举一例。19世纪的现实主义艺术品,其外观掩盖下的某些审美性相,最终总比其他一些力图达到艺术纯粹性之理想水平的作品更有价值。波德莱尔推崇福楼拜(Flaubert),并且赞美马奈(Manet),认为从纯绘画角度看,马奈远远胜过夏凡纳(Puvisde Chavannes)之流;事实上,将两者比较的做法近乎滑稽。唯美主义所犯的过失,是美学意义上的过失。它将自身为艺术制定的方针,同实际上源自这些方针的作品混为一谈。
戒律反映出艺术家个人的、非常主观的厌恶感;一旦公布,这些戒律就会对其他人产生有效的约束力。例如,审美殊相实际上带有普遍性,因为原始无意识与前理论性的厌恶感,是集体行为模式的积淀物(sedimentations)。艳俗(kitsch)便是主观好恶的例证。艳俗一词虽然广为使用,但却无法界定艳俗或艺术垃圾实为何物。当今艺术理应反思的要求,意指除了其他事情外,现代艺术务必意识到自身的好恶,务必详述自身的好恶。在某种意义上,艺术是对艺术的过敏反应;其明确的否定是自我否定。
昔日艺术的因素与其后来再次浮现具有本质差异。乍一看来,现成雕塑与绘画中变形的人体与面部,使人油然想起古代艺术品。在那些作品中,对人物的适当复制从当时技术的落后性来看,是不可能实现的,或者说是无意复制。然而,艺术是否对复制一无所知,与艺术是否具备复制技能有着天壤之别;可以这么说,艺术通过故意变形来否定上述差别,现代艺术就是如此。对美学来讲,古代艺术与现代艺术之间的差异性,要比其相似性的意义要大。在经历了与复制相关的他律性之后,艺术将永远不会忘记它所经历过的东西,也永远不会重演它曾(出于正当理由而)否定过的东西。
另一方面,认为历史形成的戒律仿佛不可废止的思想,兴许是一个错误。这样必将引起一种反应,一种盛行于考克德(Jean Cocteau)式的现代派的反应。这是一种讨人喜欢的手法技巧。通过这一技巧,遭禁的特性就会像变戏法似地突然从帽子里掏取出来,而且看上去仿佛就是全新的东西——一种从打破现代派清规戒律中得到乐趣的现代派。这里面包含着有效成分,否则,反动的现代派就成为假设清规戒律并非永存的隐形假设。然而,遭禁事物的复归,不应回到老路,不应回到有问题的范畴与有问题的解决方式中去。相反,举凡理当可以复归的东西,均属已往的问题。根据一则可靠报道:据说勋伯格宣称,和声“目前是不可能的”。他肯定不是暗示,在某个合适的日子,还可以再次启用那些三和音。他个人通过扩展音乐素材,将此类和音归于过度使用的特例之列。在勋伯格认为存在重提和声问题的可能性时,他的脑子里也许完全考虑的是另一问题,也就是同时性这个依然悬而未决的基本问题。如今,碰巧的是,现代音乐以轻蔑的方式将其还原为一种无关紧要的谱写结果,一种近乎偶发的产物;如此一来,就剥夺了现代音乐通过复合音来表述意义的能力;附带说一句,这正是现代音乐陷入贫乏困境的重要原因之一,尽管现代音乐的材料依然得到巨大拓展。虽然试想从调性技巧角度恢复音乐原有的三和音与其他和音的做法是愚蠢的,但可想而知的是,一旦音乐的总体量化足以衍生出质性反向趋势,那就会再生出对于垂直维度的兴趣。在这一点上,复合音可望再次获得特殊意义,从而结束施加给和声的禁忌。但在勋伯格时代,解除这一戒律的确“是不可能的”。就配合旋律而言,预料也会发生同样的结果,即在狂乱的综合过程中以失败告终。显然,要解除这些禁忌,会遭到反动派的辱骂。以任何形式对和声进行重新估价,都有可能招致意识形态方面的辱骂。不难想象的是,恢复单声部旋律作品方式的合理要求,也容易堕入旋律假复活的歧途;现代音乐因为没有这种旋律,故而使其敌对人士深感不爽。
戒律既宽厚又严格。体内平衡并非一种轻松均衡的休息状态,而是互动力量作出反应的产物,这一论点将引致一条合法的戒律,以禁绝所有那些被布洛克(Ernst Bloch)在《乌托邦精神》( Geist der Utopie )一书中称为“挂毯似的”(carpet-like)审美现象。这一戒律反过来会波及昔日艺术,仿佛它是恒定不变的东西。然而,在事实上,尽管对体内平衡的需求遭到压抑和否认,但它依然存在。在艺术生产过程中,艺术不但没有让对抗性放任自流,而且时常寻机将其加以分类,以便使自身与其完全保持距离。然而,如此一来,艺术便以否定的方式表现出这些巨大的张力。无论审美规范是多么令人可信和具有何等的历史必然性,但总是比不上艺术品的具体生命;毫无例外,这些规范受到艺术品磁场的影响。强行给那些规范贴上时间指数的做法全属徒劳。艺术品的辩证法发生在这些规范(包括最先进的规范)与作品的特殊形式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