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一本书的新章节,就像一台戏中的新一幕一样。各位读者,当我这回拉起幕帘时,你要想象一下,映入你眼帘的是米尔考特乔治旅店中的一间屋子。屋里的陈设与普通旅店房间的陈设是一样的:墙壁上贴着大花纹纸,地上铺着地毯,屋里摆着家具,壁炉架上有一些装饰物,还有一些画:其中有一幅画的是乔治三世,另一幅画的是威尔士亲王,还有一幅画的是沃尔夫之死。这一切都映照在了从屋顶垂下来的油灯下,映照在了旺盛的炉火中,并展现在了你的眼前。我身穿斗篷,头戴帽子坐到了炉火旁,并将皮手筒和伞放到了桌上。我在十月份的寒冷空气中待了十六个小时,整个人都已经没了知觉,此刻正在让自己回暖。我离开洛顿时是凌晨四点,而此时,米尔考特城里敲响了八点的钟声。
各位读者,虽然我看起来被款待得细致而舒服,但我内心却非常不安。我原本以为,当马车停在这里时,会有人来迎接我。此刻,我沿着旅馆的木梯往下走——这是旅店工人放在这里的,是为了让我走起来更方便,同时我着急地四处张望着,希望可以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能够看到等待将我送去桑菲尔德的马车。然而什么都没有。我问一位侍者,有没有人问起过爱小姐,对方说没有。我无奈,只好拜托他们领我去了一间安静的屋子里。于是,我在这里等待着,种种的猜测和恐惧,让我心乱如麻。
觉得自己孤独地活在世间,与任何人或物都没有联系,无法确定是否能到达目的地,而要回到之前那个地方又有诸多阻碍,这对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而言,是一种非常怪异的感觉。探险精神的魅力让这种感觉变得美好,自尊心的照耀也让它变得温和,但是,接下来的阵阵畏惧又让它受到了打扰。半个钟头过去了,我依然独自等待着,畏惧感冲上了我的心头。我突然想到,我可以按铃。
铃声结束后,进来了一位侍者。
“这一带有没有一个叫桑菲尔德的地方?”我问。
“桑菲尔德?我也不清楚,小姐,我去酒台那儿问一下。”他离开了,很快又回来了。
“小姐,请问您姓爱吗?”
“没错。”
“有人在这里等你。”
我瞬间跳了起来,拿起我的皮手筒和伞,急忙来到旅店走廊上。我看到有个男人在开着的门的旁边站着,在亮着路灯的路上,我隐隐约约地看到了一辆马车。
“我猜,这是你的行李?”那个男人刚看到我,便指着走廊上我的行李箱,有些突然地问。
“没错。”
他提起箱子,放在了马车上。马车是那种常见的四轮马车。然后,我上了车,还没等他把门关好,我便问他桑菲尔德离这里有多远。
“六英里左右。”
“我们要花多长时间才能到?”
“一个半小时。”
他关好车门,爬到了他外面的位置上,然后便上路了。马车慢慢地行进着,我有很多时间去思考。我很开心,因为这趟旅程马上就要结束了。这辆马车虽然朴素,但很舒服,我坐在里面,向后仰在车座上,不慌不忙地思考了很多。
“看样子,”我心想,“从佣人和马车的素朴来看,菲尔费克斯太太对排场方面并不太在意,这样更好。我只是跟一些时尚的人一起生活过一段时间,便觉得和他们在一起简直就是在受罪。我不清楚,除了那个小女孩之外,是否只有菲尔费克斯太太自己。若是如此,只要她稍微和善友好一些,我就一定能和她生活得很好。我将会竭尽全力。可惜,竭尽全力并不是一直都有用。在劳渥德时,我确实暗下决心,并且付出了实践,博得了大家的喜爱。但是,对里德太太呢?在我印象里,我即便竭尽全力,换来的也只是嫌弃。我向上帝祈祷,一定不要让菲尔费克斯太太变成下一个里德太太。不过,即便她真是那样,我也不一定非要留在她家里。糟糕又怎样,我还能继续登广告。不知此时我们走到哪里了?”
我拉下窗户看了看外面,发现米尔考特已经被我们甩在了身后。从灯光数量来看,它好像是个非常大的地方,是洛顿远远比不上的。从我看到的景象来看,我们似乎是在公有地上,房屋稀稀疏疏地遍布整片区域。我感觉我们所在的地方和洛顿不一样,这里人更多,但景色一般;更热闹,但并不是很浪漫。
道路艰难,夜雾弥漫。我的带路人让马儿一路上都缓缓前行,把一个半小时延长到了——我确信,延长到了两个小时。最后,他从座位上扭过头来对我说:
“你就快到桑菲尔德了。”
我又看了看窗外。我们从一座教堂前走过,我看到了天空映衬下的那个低矮而宽广的钟楼,此时钟声恰好敲响一刻。我还看到了山坡上由路灯组成的一条窄窄的天河,象征着一个村子或村落。大概十分钟后,车夫走下马车,打开了两扇门。我们走了进去,身后想起了“砰”的关门声。我们此刻缓缓地走上车道,来到了一座长长的房子面前。我看到了一扇凸出来的窗户,上面挂着帘子,窗户里透出了烛光,其他地方都是黑的。马车在前门停住了,一位女佣人过来开门,我走下马车,向门里走去。
“小姐,请来这边。”女佣说。我跟在她身后,走过了一间大厅。大厅是正方形的,周围有高大的门。她领着我来到了一个房间里,里面生着炉火,还点着蜡烛。由于我之前两小时都身处黑暗中,眼睛也习惯了,所以刚看到如此亮的光时,我有些眼花缭乱。但是,当我的眼睛可以看到事物时,映入我眼帘的却是一个令人舒服的场景。
在一间舒适的房间里,欢腾的炉火旁摆放着一张小圆桌,一把老式高背椅上坐着一位老太太。她个子不高,浑身干干净净的,头戴寡妇帽,身穿黑色丝绸长衣,系着洁白的薄纱围裙。她与我脑海中的菲尔费克斯太太完全一样,只是没有那么严肃,看起来很和蔼,此时她正在忙着编结。在她脚边,有一只大猫正庄严地坐在那儿。总而言之,只要是能让家庭非常温馨的事物,这里样样都有。对一个新的家庭教师而言,这几乎就是最让人安心的第一次见面了:没有盛气凌人的雍容华贵,没有令人惊慌失措的庄重严肃,并且,我刚进门,老太太便站起身来,善意地急忙过来欢迎。
“你怎么样,亲爱的?恐怕坐车坐得心烦了吧,约翰赶车的确非常慢。你肯定很冷,到火炉旁来。”
“我猜,您就是菲尔费克斯太太吧?”
“没错,是我。快坐下。”
她把我拉到她的椅子旁,开始帮我脱下披巾,解开帽带。我拜托她不必麻烦。
“哦,不麻烦。你的手可能都冻得没知觉了吧。莉亚,去倒一些热的尼格斯酒,切几片夹肉面包来。喏,储物室钥匙。”
她从衣袋里掏出一大串管家妇的钥匙,递给了女佣。
“再离火近一些,”她接着说道,“你把行李都拿来了,对吗,亲爱的?”
“没错,太太。”
“我去命人把行李放到你屋里去。”她一边说一边匆忙走了出去。
“她像待客一样待我,”我想,“我没想到会被这样迎接,我之前预想的只有冷漠和高傲。此刻这种状况,和我听闻的家庭教师的待遇不同。但我不能过早地感到高兴。”
她回来后,亲自将编结工具和几本书从桌上拿走,腾出空间来放佣人刚刚端来的盘子,然后又亲手将吃的递给我。这是我第一次受到这种款待,并且还是我的雇主、老板的款待,我有些不知所措。然而,她似乎并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合适,因此我也便觉得,我只要默默接受她的招待就好了。
“我可以有幸今晚就见到菲尔费克斯小姐吗?”我吃了一口她递给我的食物后问道。
“你说什么?亲爱的,我有些耳背。”这位好心的太太一边说一边将耳朵凑到我的唇边。
我又更清楚地问了一遍。
“菲尔费克斯小姐?噢,你指的是瓦朗小姐吧!你将来的学生姓瓦朗。”
“这样啊!所以,她不是您的女儿?”
“不是的,我没有家人。”
我原想承接我的第一个问题,问一下她与瓦朗小姐的关系,但我又想,问多了并不好,再说,我将来总能知道的。
“我太开心了,”她一边坐到我对面,把猫抱在腿上,一边继续说道,“你来了,我真开心。如今有了一个一起在这里生活的同伴,那会非常开心的。确实,每时每刻都是开心的,因为桑菲尔德是个不错的老房子,虽然近几年没怎么整理,但它依然值得尊敬。不过,你一定明白,到了冬天,独自住在最舒适的房子里也依然会觉得无聊。之所以说独自,是因为虽然莉亚是个好女孩,约翰夫妇也都十分正直,但你知道,他们是佣人,我无法用平等的身份与他们聊天,必须要与他们保持一些距离,因为害怕丢掉自己的威严。我敢确定,上个冬天(如果你还记得,那可是个极其寒冷的冬天,一直都在下雪、下雨、刮风),从十一月一直到二月份,除去肉商和邮递员,没有一个人到我们这里来。我每晚都独自坐着,心情十分低沉。有时,我会叫莉亚来读书给我听,但我觉得那可怜的女孩儿并不愿意做这件事,她觉得这约束了她。到了春天和夏天时,情况就好一些了。阳光灿烂,白昼也长,这就不一样了。再然后,刚进秋天,小阿德拉·瓦朗和她的保姆便来到了这里。一个儿童可以让房子瞬间变得热闹起来。现在你来了,我真开心。”
听着她说话,我心中对这位令人尊敬的太太有了好感,于是将椅子朝她身旁拉了拉,并表示由衷地希望:跟我在一起,会和她预想的一样开心。
“但是,今晚我不能留你太久,”她说,“此时零点了,你一整日都在奔波,一定疲惫了。如果你的脚不冷了,我就带你到你的房间去。我让人把我旁边那间屋子整理好了,以后你便住进去。那间屋子比较小,但我觉得,与前面那些大屋子相比,你会更想要这一间。那些大房间里,陈设必然是更好一些,但是太冷清、太孤独了,我就从来没在那些房间里睡过。”
我很感谢她为我作了周到的安排,并且我因为长途跋涉,的确非常疲惫了,所以便说我准备立刻休息。她拿起蜡烛,将我带离了房间。她先去检查了一下大厅的门是否锁好了,然后从锁孔里拔出钥匙,领着我去了楼上。楼梯和栏杆都是橡木做的;楼梯的窗户非常高,上面镶着木头格子;楼梯以及通向每个房间的长走廊,都像是教堂里的,而非住宅房里的。在楼梯和走廊里,有一种恐怖的、如地下墓室般的氛围,令人不舒服地联想到空旷和寂寞。最后,她把我带到了我的房间里。当我看到小小的房间,还有摆放着的普通的时式家具时,我感到非常开心。
菲尔费克斯太太和蔼地对我说了晚安,我上了门闩,自在地环顾四周。那宽阔的大厅、又黑又宽的楼梯、又长又冷的走廊带给我的冷清感觉,多多少少被我小屋子里的生气给驱散了一些。我想到,经历了一整天的身心俱疲之后,此刻终于到了一个安稳的避难所。一种不由自主的感激之情涌上心头,于是我跪在床边,对着理应被感谢的地方奉上我的谢意。在我站起来之前,我又祈祷了一下:日后也请多多帮助我吧。在我还不具备资格得到时,就已经得到了看起来真挚地赐给我的慈悲,请赋予我力量,让我能有资格享受这种慈悲吧。那晚,我的床上没有荆棘,我独自一人的小屋里没有害怕。我又疲惫,又满足,不一会儿便睡沉了。一觉醒来,已经是上午了。
阳光从艳蓝色花帘子的缝隙中挤了进来,洒在了墙上和地板上。这里的墙上贴着壁纸,地上铺有地毯,与劳渥德那肮脏的泥墙和光溜溜的地板截然不同。这间屋子看起来是个非常明净的小空间,只要看到它,我立刻就会充满精神。年轻人是非常受外表影响的。我觉得,对我而言,一个美妙的生活阶段正在开启,这个阶段有荆棘,有苦累,同时也有鲜花和愉悦。因为场景换了,因为可能会有新世界降临,我的官能醒了过来,好像彻底兴奋起来了。我无法准确地说明它们在期待何物,但那终归是一种令人开心的东西:或许不仅仅是那天或那个月,而是一个未知的将来时期。
我起床了,仔细地穿着衣服。我只能穿得素净一些,因为我所有的衣服都做得十分简单——不过我天生喜欢整洁。不修边幅也好,无视别人对我的印象也罢,这些统统不是我的习惯。恰恰相反,我始终希望尽力让自己看上去漂亮一些,在美貌不足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让自己能招人喜欢。有时,我很可惜自己没能长得再好看一些;有时,我渴望有红润的脸颊,高高的鼻梁和小小的嘴巴;我渴望自己再高一点,严肃,身材优越;我认为自己如此矮小,如此面无血色,五官如此不端正,特点如此明显,实在是一种不幸。我为何会有这样的渴望与可惜呢?这并不容易说明白,在那时我就无法向自己说明白。但是,我的确有个理由,并且这个理由是合理的、自然的。无论如何,我依然将头发梳得齐整,穿上了黑衬衣——虽然看上去和贵格会教徒差不多,但起码很合身——整理了一下洁白的领饰,我觉得,这样我总能大方地去见菲尔费克斯太太,我的新学生也应该不至于嫌恶地避开我吧。我打开了卧室窗户,将梳妆台上的一切都摆放整齐,然后大胆地出门了。
我经过铺有地毯的长走廊,走下了光滑的橡木楼梯,走到大厅,在那里待了几分钟。我看了看墙上的几幅画(在我印象里,有一幅画上画着一位男子,他身穿盔甲,长相英俊;还有一幅画上画的是位贵妇,她敷着发粉,戴着珍珠项链),又看了看从房顶上垂下来的一盏青铜灯,然后看了看那个大钟。钟壳是用橡木和乌木制成的,橡木上雕有很多奇异的花纹,乌木因年日过久和摩擦,已经呈黑色了。在我眼中,看上去一切宏伟而庄重。但那时,我对金碧辉煌也不太适应。大厅的门有一半是玻璃的,正敞开着,我走了进去。那是一个秋日清晨,天气不错,外面有一片早已变黄的树林和绿油油的农田,朝阳正默默地照在上面。我抬起头,打量着这座房子的正面。这是一座三层楼的房子,体积虽然不小,但还称不上雄伟。这是一座绅士的房子,而非贵族的宅邸。屋顶的那圈雉堞墙,为它增添了意境美。这座房子的正面是灰色的,被房子后面的一片背景衬托着,而白嘴鸦巢就在那片背景中。此刻,那些白嘴鸦正叫唤着飞来飞去。它们从草地和庭院上空飞过,目的地是一个大牧场。有一道塌了的篱笆阻隔在这里和那片牧场中间。那边有一排荆棘,又粗又老,又高又大,都如橡树一般大了,让人瞬间明白了这座房子命名的由来。再往那边走就是山了,山不如劳渥德附近的那么高,那么岩石嶙峋,也不太像分隔世界的屏障。但是,这些小山也很是僻静、幽深,它们好像用一种隐秘的氛围将桑菲尔德围在中央。在距米尔考特这个活跃地区如此近的地方,居然存在这样的隐秘氛围,这是在我意料之外的。山坡上零零散散地分布着一个小村落,屋顶和树林掺杂在一起。区教堂离桑菲尔德不远,它那老旧的钟楼顶俯瞰着一个处在房子和大门中间的土墩。
当我依然陶醉在宁静的景象与新鲜的空气中,依然开心地聆听着白嘴鸦的叫声,依然在端详着这座房屋那宽阔的灰色正面,心想让菲尔费克斯那样矮小的老太太独自住在这儿,这里显得太大了的时候,这位老太太却出现在了门口。
“啊,你已经出来啦?”她说,“看来你是个不赖床的人。”我走到她面前,她和善地亲了我一下,同我握手。
“你觉得这里怎么样?”她问。我回答她说,我很喜欢这里。
“对啊,”她说,“这里很美,但我总怕它有天会变得衰败,除非罗切斯特先生能在这里长住,或者,起码来得勤一些。大房子和好庭院都得主人在才行。”
“罗切斯特先生!”我惊呼,“他是谁?”
“他是桑菲尔德的主人。”她从容地说。“你不知道他的名字吗?”
我怎么会知道呢?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但这位老太太好像觉得每个人都知道他的存在,大家只要靠直觉便能知道。
“我还以为,”我接着说,“你是桑菲尔德的主人呢。”
“我?上帝啊,孩子,这是个怪想法!我只是一位管家——管理人。确实,由于他妈妈的关系,我是罗切斯特家的远亲,或者,起码我丈夫是他的远亲。我的丈夫生前是一位牧师,就是那边山上的干草村的牧师,大门不远处的那座教堂就便是他的。罗切斯特先生的妈妈姓菲尔费克斯,她的爸爸与我丈夫的爸爸是堂兄弟,但我始终对这种关系没抱什么希望——其实,这对我而言这根本不算什么,我只将自己当成一位普通管家而已。我的主人一直待我十分客气,我也便没再指望其他的东西了。”
“那个小女孩——我的学生呢?”
“她是被罗切斯特先生监护的孩子。罗切斯特先生托我为她找个家庭教师。我确信,他想要在某郡把她抚养长大。所以她就来到了这里,与她一道来的还有她的女佣‘bonne’——她是这么叫她的。”如此一来,谜便解开了:这位善良仁慈的、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并不是一位高贵的贵妇,而是与我一样的受雇者。不过我没有因此而减少对她的好感,恰恰相反,我比之前还要开心。她与我之间原本就是平等的,而并非是她单方面降低身份的结果。这样更好,因为我的处境更自由了。
当我因这个新发现而陷入思考时,一个小女孩由她的女佣陪着,顺着草坪跑了过来。我看着我的学生,但她起初好像并没发现我。她还完全是个儿童,七八岁的样子,身材瘦小,脸上没有血色,五官精致,长长的卷发垂到腰间。
“早上好,阿德拉小姐,”菲尔费克斯太太说道,“来这边跟这位小姐打个招呼吧,她是你的老师,要让你未来成为有智慧的女人。”小女孩走了过来。
“C’est là ma gouvernante?”她指着我问她的女佣,女佣说:
“Mais oui,certainement.”
“她们不是本国人吗?”听到法语,我十分惊讶,便问道。
“女佣是外国人,阿德拉生于大陆,刚离开那里不到半年。她刚来这儿时不会说英语,如今才能稍微说一些了。我听不懂她的话,她把英法两国语言混在一起说。或许你都能听懂。”
幸好我具备一个优势,我的法语是跟着一位法国女人学的,并且常常会注意尽量多与马丹比埃洛交流。另外,在之前的七年里,我每日都会背一些法语,尤其会在语调上努力,尽力模仿得像我的老师的语调。说法语时,我基本可以不假思索地说出来,并且说得准确,因此与阿德拉小姐交谈起来便不太会手足无措。她得知我是她的家庭教师后,便过来与我握手。我带她进屋吃早餐,用她说的语言同她聊了几句。起初她回答得很简单,但是,当我们坐在桌旁,她用那双浅褐色的大眼睛认真盯了我十分钟后,一下子就侃侃而谈起来。
“啊!”她用法语大喊,“你讲我的语言,讲得就像罗切斯特先生那样好。我能像和他交谈那样同你交谈,索菲也能这样了,她一定很开心。在这里,没人能听懂她说话,菲尔费克斯太太只会英语。索菲是我的女佣,她和我一起乘船渡海过来的。船上有大烟囱,里面会冒出很多烟!我生病了,索菲和罗切斯特先生也生病了。罗切斯特先生在头等舱,那个房间很漂亮,他就躺在屋里的沙发上,而索菲和我躺在另一个地方的小床上。我几乎要从床上摔下去了,它就像个架子似的。呃……小姐,你的名字是?”
“爱,简·爱。”
“爱儿?啊!我说不好。在天还蒙蒙亮的时候,我们的船就停了,停在了一座大城市旁。那是一个非常大的城市,房子黑乎乎的,煤烟四处弥漫,和我们之前待的那座整洁的城市迥然不同。罗切斯特先生抱着我踩着跳板来到岸上,索菲随后,我们一起坐上了马车。马车把我们送到一个叫旅店的地方,那座房子很漂亮,并且比这座更大、更好。我们在旅店里住了大约一周时间。我和索菲每日都会到一个叫公园的地方走走。那里很大很绿,有许多树。除我之外,还有很多小孩,还有一个池塘,里面有许多漂亮的小鸟,我会喂它们吃面包渣。”
“她讲话那么快,你能听懂吗?”菲尔费克斯太太问。
我完全可以听懂,因为我习惯了马丹比埃洛流畅的口语。
“我希望,”这位和善的老太太接着说,“你能问她一两个与她爸妈有关的问题。我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他们。”
“阿黛勒,”我说,“在你提到的那座好看又整洁的城市里,你和谁住在一起呢?”
“很早之前,我和妈妈一起住,但是她去了圣母玛利亚那里。妈妈总是教我唱歌跳舞,教我朗诵诗歌。有非常多的先生和女士们来探望妈妈,我总会为他们跳舞,或是坐在他们腿上,为他们唱歌,我爱做这些事。现在你们要不要听我唱歌?”
她已经用完早餐了,因此我同意她一显身手。她跳下椅子,来到我面前,坐在我的腿上,然后一本正经地双手合十,又把卷发甩到身后,抬起眼睛望着屋顶,唱起了歌剧中的一首歌。这首歌由是由一位弃妇唱的,她在悲叹情人的背叛后,向自己的骄傲求援。她让佣人用她那最剔透的宝石、最奢华的服装将她打扮好,想要在当晚的舞会上与那个伪君子见面,并用她的快乐举动告诉他:她并没有因他的抛弃而受到影响。
对一位孩子来说,选唱这种题材的歌曲似乎有些奇怪,但我认为,他们让她唱歌,就是为了要听一下由奶声奶气的童音演绎的爱与恨的曲调,而这样的目的却是低俗的,起码在我看来如此。
这支短歌被阿黛勒唱得悠扬动听,并且富有她这个年纪的纯真可爱。唱完后,她从我的腿上跳了下来,说:“小姐,接下来我要为你朗诵一首诗。”
她调整好姿势,说道:“拉封丹的寓言《老鼠同盟》。”然后,她便开始背诵这首小诗来。她背得抑扬顿挫、音调柔美,动作也恰到好处,这在她这种年纪的确很罕见,可以看出她接受过很好的训练。
“这首诗是你妈妈教给你的吗?”我问。
“没错,她总是说:‘Qu’avez-vous donc?lui dit un de ces rats;parlez!’她让我举起手,为了提醒我在朗读到这里——提问题的时候,要大声一点。接下来你想看我跳舞吗?”
“不用,足够了。但是,如你所言,你妈妈去了圣母玛利亚那里之后,你和谁一起生活?”
“和弗雷德里克太太与她的丈夫。她负责照顾我,但我们两个没有亲缘关系。我觉得她不富裕,因为她家不如我妈妈家那么好。我在那里待的时间不长。罗切斯特先生问我愿不愿意跟他一起来英国生活,我说愿意。因为我早就认识他,比认识弗雷德里克太太还要早。他一直都待我非常好,送我好看的衣服和玩具。但你看,他违约了,他把我带到了这里,却又自己回去了,我再也没见过他。”
吃完早餐,阿黛勒与我一同去书房。看来应该是罗切斯特先生早已嘱咐过,要将它用作教室。大多数的书都在玻璃柜里锁着,只开了一个书柜,上面放着初级教育的所有资料,另外有一些轻松的文学作品、诗集、传记、旅行记和几部传奇故事等。我猜他觉得家庭教师私下的读物,只要这些就够了。确实,从现在来看,这些书十分令我满意。与我在劳渥德所能找到的寥寥几本杂乱的书相比,它们好像使我得到了娱乐与学问的大丰收。在这间书房里,还摆着一架小钢琴,它是崭新的,音质非常好。另外,还有一个画架和两个地球仪。
我发现阿黛勒是听话的,但就是不太努力,对每项定期的任务,她都不习惯。我认为起初便给她很多限制是愚蠢的,因此我讲了很多,让她有了一些收获后,临近中午时,我便让她回到了女佣身边。接着我做了个计划,打算利用午饭前的时间画几幅简单的速写给她。
我去楼上拿画夹和画笔,菲尔费克斯太太喊住我说:“我猜你上午的课都结束了吧?”她在屋子里,折门打开着,我便在她与我说话时进去了。那是一个豪华的大房间,有紫色的椅子和窗帘,一张土耳其地毯,墙壁上镶有胡桃木嵌板,一扇大窗户——上面装着许多七彩玻璃,还有一个极高的天花板——四边雕刻着华丽的凹凸花纹。餐厨上放着几只花瓶,是紫色宝石的,非常精美,菲尔费克斯太太正在擦拭它们。
“好漂亮的房间!”我环顾四周,惊叫道。因为在此之前,我连不及它一半的豪华房间都没见过。
“对呀,这是餐厅。我才打开窗户,让空气流通一下,也让阳光进来一些。不大有人住的屋子里,一切都很潮湿,那边的休息室简直就是个地窖。”
她指向了一个大拱门,它有着和窗户相同的样式,与窗户上一样,门上也挂着用泰尔红紫染成的帷幔,并用绳环系好了。我经过两个大梯级来到了拱门前,往里边看了看,我觉得我一定是看到了仙境。在我这双没见过世面的眼睛看来,门里的景象是多么华丽啊!可是,这只是一间非常好看的休息室而已。在它里面还有一间小客厅,两间屋子里都铺有白地毯,上面好像放满了色彩艳丽的花环。在这两个房间的天花板四周,都雕刻着雪白的葡萄与枝叶的凹凸花纹;地上放着紫红色的床和软凳,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巴黎式的白色壁炉架上,放着一些装饰品,它们是由波西米亚玻璃制作而成的,这种玻璃如红宝石般晶莹剔透。窗户之间有许多面大镜子,映照着房间每个角落的雪火相互映衬的景色。
“这些房间被你整理得干净极了,菲尔费克斯太太!”我说,“既没有尘土,也没有帆布罩,如果不是感觉到了这里的冷空气,别人肯定还以为这里一直有人住呢。”
“咳咳,爱小姐,虽然罗切斯特先生不怎么来,但他来的时候,常常没有征兆,令人意外。我能看出来,当他看到所有东西都被蒙起来,等他来时才慌乱地整理,他便会生气。我想最好是把房间整理得可以供他随时入住。”
“罗切斯特先生是位苛刻的、喜欢挑毛病的人吗?”
“不完全如此,但他具备绅士的喜好和习惯,他希望任何事都能对自己的心思。”
“你喜不喜欢他?大家都喜欢他吗?”
“噢,喜欢,罗切斯特家的人在这里一直都很受人尊敬。在这附近,目之能及,几乎所有的土地都是他们家的,从古至今都是。”
“好吧,但是,抛开他的地产不说,你喜欢他这个人吗?大家喜欢他这个人吗?”
“我没有不喜欢他的理由,我确信,他的租户都觉得他是一位正派的、宽容的地主。只是他不怎么和他们一起生活。”
“但是,他有没有怪脾气?我是说,他的性格如何?”
“噢!我觉得,他的性格是完美的。或许他是有些奇怪。我觉得,我去过很多地方,见过不少世面。他或许非常聪明,但我从未与他交谈过。”
“他哪里奇怪?”
“我不清楚,这很难形容,也不是很明显。但是,在他同你交谈时,你能感觉到:你常常搞不懂他是认真的,还是在开玩笑;他是开心,还是不开心。总而言之,你无法完全了解他,起码我做不到。但是,这没什么影响,他是一位优秀的主人。”
我从菲尔费克斯太太那里听来的,关于我们的主人的介绍,就是这些了。有的人好像一点都不会概括他人性格,也不会观察、描述人或物的特征。这位好心的太太便是这样的人。我的问题令她感到不解,但没能引她将心里的话都讲出来。在她看来,罗切斯特先生就是罗切斯特先生,他是绅士,是地主,仅此而已。她没有再往深处去询问和探究。我希望能更明确地了解他这个人,这明显让她觉得惊讶。我们离开餐厅,她说要带我去浏览一下这座房子的其他地方。她带着我上下楼梯,我边走边赞叹,因为所有地方都布置得很棒,并且很美。我觉得前面几间大屋子非常华丽,三楼有几间屋子又黑又矮,但有些古老的意味,很是好玩。由于流行样式的变迁,曾放在楼下的家具总会被搬到这里来。一缕阳光从窄小的窗户里照了进来,洒在了百年之久的床架上;洒在了橡木和胡桃木的柜子上——上面刻有怪异的图案,包括棕榈树枝和天使头像,看上去和希伯来约柜模型差不多;洒在了一排排老旧的高背椅上;洒在了更加老旧的矮凳上——凳垫上的绣花被磨掉了一半,而那绣花的手早已在两代之前化为了尘埃。这一切旧物让桑菲尔德府看上去像一个充满往事和回忆的家。白天,我喜欢这些隐蔽地方的安静、幽暗和怪异,但在晚上,我可一点都不想在这种笨重的大床上休息。有些床上还有橡木门,躺在上面像是被关起来了一样;有些床上还挂着英国老式绣花帘子,帘子上绣满了花,包括古怪的话,更古怪的鸟,最古怪的人——这所有的东西,在凄冷的月光下,看上去确实很怪异。
“奴仆们在这些房间里睡觉吗?”我问。
“不,他们睡在后面那排小房间里,这里从未有人住过。几乎可以说,若是桑菲尔德府上有鬼的话,那一定是在这里。”
“我也这样认为。所以,你们这里不闹鬼喽?”
“我没听说过。”她面带笑容地说。
“也没有什么关于鬼的传言吗?或者传奇、鬼故事之类的?”
“我确定没有。但是,听说那时罗切斯特家族比较暴力,而并非文静的,或许正因如此,他们如今才安静地在墓穴里入眠。”
“没错,在人世间猛然发作的狂暴之后,他们安眠了。”我自言自语道。“你要去哪里,菲尔费克斯太太?”因为她正要离开。
“我要去铅板房房顶,你愿不愿意从那里看看风景?”我跟在她后面,爬上了一道窄楼梯上了顶楼,又爬上一个梯子,进了一扇门,来到了屋顶上。此刻我与乌鸦们一样高,可以看看鸦巢了。我将上半身探出了墙外,远眺着下方,俯视着如地图般延展开去的大地:灰色的房基被发光的、柔软的草地紧紧环绕;牧场如公园般开阔,一些古老树木点缀其中;树林早已变得枯黄,被一条小路分隔开来,小路旁长满了杂草,上面也长满了青苔,那青苔比长满绿叶的树木还绿;大门口的教堂、大道、群山,统统在秋天的阳光下休憩;地平线被天空勾了出来,天空是湛蓝色的,上面有着如珍珠一样白的大理石纹理。这些景象虽然没有丝毫特别之处,但一切都令人喜爱。当我离开这里,再次走出活门时,我都快看不清下楼的梯子了。我刚刚始终仰望着湛蓝的天空,始终开心地俯瞰着房子周围那阳光下的树林、牧场和群山。与这些景象比起来,顶楼暗得如同地窖一样。
菲尔费克斯太太逗留了一会儿,去给活门上了闩。我试探着找到了屋顶出口,然后沿着窄楼梯向下走。我在楼梯脚下的长走廊里彷徨着,这个走廊将三楼的前后两排屋子隔开了。它狭窄、低矮、昏暗,只在遥远的那端有扇小窗户,两侧的两排小黑门都紧闭着,仿佛蓝胡子城堡里的走廊。
我轻轻地往前走,万万没料到在这样一个安静的场所,居然会听见刺耳的笑声。这个笑声十分古怪:清晰、呆滞而忧伤。我停了下来,笑声也停了,不过仅仅停了一会儿,便再次响了起来。这次的声音比之前更大了,因为一开始虽然清晰,但声音很低,而此刻它变得大声而悠扬,好像要在所有冷清的房间里荡起回音。但是,它只是从一间屋子里传出来的,并且我还能够指出是哪间屋子。
“菲尔费克斯太太!”我大喊道,因为我此刻听到了她下楼的声音。“你有没有听到那阵大笑声?那是谁?”
“可能是某个佣人,”她说,“或许是格莱思·普尔。”
“你听到了吗?”我又问。
“听到了,非常清楚。我经常听到她。她在这儿的一个屋子里做缝制的活儿。有时莉亚会与她一起,她们一起时总是非常吵。”
笑声一遍遍传来,低沉而清晰,最终在一阵嘀咕声中消失了。
“格莱思!”菲尔费克斯太太喊道。
我根本不指望有哪位格莱思作出回应,因为这是我听见过的最凄惨、最难以想象的笑声。当时正值中午,不存在那种鬼魂现身的氛围来伴随这诡异的笑声,场景和季节也不太能引起畏惧,若非如此,我一定会迷信地胆战心惊。然而,事实告诉我,即便我仅仅感到惊讶,我也已经很傻了。
距我最近的那扇门被打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一个佣人。她看上去有三四十岁,长得结实而方正,头发是红色的,五官普通,表情冷漠。简直比所有的鬼魂都更具传奇色彩、都更像鬼魂。
“太吵了,格莱思,”菲尔费克斯太太说,“牢记嘱咐!”格莱思沉默地屈膝行礼,然后走了进去。
“她是我们招来做缝制活儿的,也帮莉亚做家务活,”老妇人接着说,“她在某些地方并不完美,但是她做得很不错。顺便问一下,你今早教新学生还顺利吗?”
话题就这样转到了阿黛勒那里,一直聊到了我们走到楼下明快和热闹的地方。阿黛勒一边跑着从大厅里迎过来,一边喊道:
“Mesdames,vousêtes servies!”然后又说,“J’ai bien faim,moi!”
我们看到午饭早已备好,正摆在菲尔费克斯太太的卧房里等着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