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滞后
农产品溯源管理是提高我国食品安全与风险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责任追究的重要途径。所谓溯源管理是指在农产品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行全程追踪,使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整条产业链均处于有效的监控之中。自20世纪90年代起,欧美发达国家就开始实施食品溯源管理,如欧盟在2002年通过并实施的《通用食品法》中明确要求对所有在欧盟国家销售的食品及饲料产品实行强制性溯源管理,不具备可追溯性的食品禁止进口。日本政府在2005 年建立了食用农产品“身份”认证制度,要求对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个环节都可以追溯,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就可以及时追溯到根源。
我国可追溯体系探索试点始于2002年,目前在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济南等城市建立了40多个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试点示范项目。但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仍然相当滞后,尚处于小范围试点阶段,且推广进度十分缓慢。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整个链条涉及诸多环节,不同环节的质量安全问题由不同的部门负责监管,虽然各部门根据自己的需要设计和开发了不同的可追溯系统,但由于缺乏顶层设计,尚未形成全国统一的标准,存在重复建设、数据脱节、共享困难等诸多问题 [18] ,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程监管、全面贯通和全链条可追溯。
针对当前可追溯体系存在的问题,需要加快推进顶层设计,充分利用农产品供应链信息平台加强资源优化配置和集成发展,促进互联网与传统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藏、运输、流通等各供应链环节深度融合,形成汇集农业、质检、工商、环保等部门数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平台 [19] ,使供应链上的各级主体都可以及时、便捷地了解到农产品供应链中各个环节的具体信息。既有助于实现出现问题能迅速追溯到源头,又能有效识别潜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