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廉政战略的类型与比较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内在要求和有力抓手。无论是资产阶级性质执政党,还是无产阶级性质执政党,他们的执政实践无不表明,腐败现象被形象地称为“政治毒瘤”“政治之癌”。它败坏执政党形象,损害执政党干部,影响执政公信力,也必然会带给执政党致命的伤害。推进中国共产党廉政风险防控,促进公共权力健康运行,增强预防腐败工作实效,无疑是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创新预防腐败工作战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的战略之举。
在中国的反腐败实践中,最经常使用的廉政战略主要包括思想教育、制度约束和社会运动三种。这三种廉政战略的作用方式各有不同,作用效果也有所差异。
1.思想教育式反腐败战略
意识形态是关于世界的一套信念和信仰体系,对人类的行为产生强有力的导向与约束作用。意识形态通过改变人们的偏好体系,使人们对客观事物产生不同的理解和价值判断,对风险成本的主观评价不同,从而影响其成本和收益函数,最终改变人们的行为选择。如果良好的思想教育能够发挥作用,即使存在制度漏洞,大部分官员仍难以突破心理障碍,依然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洁身自好,廉洁从政。
从反腐败的角度来看,思想教育是一种治本的方法。如果所有的政府官员能够自觉做到“拒腐败、永不沾”,所有的社会公众都拒绝拉拢和腐蚀当权者,那么腐败自然丧失了存在的基础。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曾经依靠强有力的思想教育保持了整体廉洁的形象。实践证明,这套思想教育和理论灌输的方法是行之有效的,新中国成立初期腐败的确较为轻微。而当前我国腐败的泛滥在一定程度上与思想教育的弱化有关。自建党以来,中国共产党开始非常重视意识形态教育,通过严格规范党纪政纪,定期在党内开展整风纠风教育、广泛提倡集体主义、树立道德模范等方式开展廉政思想教育。
2.制度约束式反腐败战略
制度约束是近年来颇受各国青睐的廉政战略。制度约束类廉政战略任务,人的“经纪人”动机是不可根除的,但可通过制度创新和加强制度约束为人们提供相对固定的行为准则,在一定程度上稳定其行为预期,有效引导个人活动,进而起到规范公共权力的作用。
制度约束式反腐败战略主要是改革开放以来廉政建设的基本经验,主要依赖制度建设而不是群众运动或领导权力来推动反腐。制度约束是一项庞大的、长期的系统工程,既有反腐制度建设的全面推进也有反腐体制机制的深入改革,既有监督组织体系的健全也有权力制约平衡结构的调整,这些反腐目标都必须通过制度建设途径来实现。
在实践中,制度约束式反腐败战略得到了广泛应用,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从动态的角度讲,制度约束主要包括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惩罚三种机制。事前预防是指要建立严格的法律制度、健全的组织机构,从制度上加大贪污贿赂等腐败成本,减少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干预,从而规范官员的行为,消除贪污、贿赂的空间。事中监督是指官员在执行公务时,政务公开,受到专门监督机关、社会群众或新闻舆论的监督,使其行为完全暴露于阳光之下,彻底丧失徇私舞弊的可能性。事后惩罚是指对官员行为进行严格监督,使每个人都得到与其行为相符合的报偿,依法对勤政廉政者给予奖励,对腐败者给予惩罚,特别对腐败分子进行严厉的打击与查办,彻底消除其侥幸心理。
3.社会运动式反腐败战略
社会运动式反腐败战略,通过广泛的宣传动员和大规模的群众参与,抑制腐败的发生,有力惩罚腐败分子。其主要特征体现在群众性、广泛性和全面性三个方面。其中,群众性是指将社会各阶层的群众都发动起来,进行互相披露、互相批判和互相监督,普通公众代替专门的监督机关成为反腐败的中坚力量。广泛性是指在某一阶段,反腐败成为社会生活中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人们的所有行动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反腐败斗争。全面性是指反腐败浪潮席卷整个社会,其矛头指向每一个政府官员、每一个普通个人及每一个领域,所有的人既是反腐败的主体,又是反腐败的对象。
4.三种廉政战略的比较
在理想状态下,思想教育式反腐败战略的成本最小、收益最大。因此,在任何时候都应该强调思想教育,特别是在当代中国,重建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观念已经成为当务之急。然而,在社会实践中,思想教育式反腐败战略也会遇到两大问题。一是它的实际效果难以保证,收益很不可靠。思想教育毕竟只是通过意识形态和道德观念这种内在和无形的力量起作用的,还能够潜移默化地规范人们的行为。与社会运动式反腐败战略相比,它毕竟缺乏外部监督的独立性。与制度约束式反腐败战略相比,又缺乏正式制度的客观标准。二是如果长期进行思想教育,那么投入其中的成本也是巨大的。意识形态是经过后天教育形成的,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努力,进行长期、反复的教化和灌输,这是一个长期而艰难的过程,短期内难以产生显著效果。但是,长期坚持对政府官员进行反腐败的思想教育,固然能够帮助他们在主观上增强对腐败诱惑的抵制,但长期教育的成本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社会运动式反腐败战略在短期内收益非常大,其发动群众、重视社会监督的方法也值得我们借鉴。但是,在长期范围内该方法的有效性如何却是值得怀疑的。更重要的是,通过社会运动反腐败的成本太高,在经济上是非常缺乏效率的,失去了推广的价值。同时,社会运动的扩大化,很容易造成大量的冤假错案,破坏人民内部关系,摧毁社会信任机制。因此,改革开放以后,这种廉政战略已经越来越少被提及了。
与其他战略相比,制度约束式反腐败战略具有成本低但收益高的特点,是一种理想的反腐败途径。实践证明,良好的制度不以意识为转移,避免了“人存政兴、人亡政息”的局限,它为所有人提供了一个相对固定的行为准则,能够稳定其行为预期,有效引导个人活动。在短期内,也许制度建设的成本很高,但从长期来看,一旦制度基本被确定下来,人们养成了遵守制度的习惯,其成本增长就会得到控制,社会将获得越来越大的收益。因此,制度约束式反腐败战略的效果更可靠,且长期收益稳定、长期成本适中,是最具可行性的一种反腐败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