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子家告赵宣子 文公十七年
【题解】
晋楚争霸,郑处两国之间,左枝右梧,唯力是从,也是迫不得已。子家在信中逐年列举朝晋事实,以显示对晋的忠诚;并直言不讳地声称如果晋不能收恤,郑国只能投靠楚国。这封信以事实为基础,以道义作支撑,虽然有很多外交用语,但总体是比较强硬的。
晋侯合诸侯于扈 ① ,平宋也 ② 。于是晋侯不见郑伯 ③ ,以为贰于楚也。
【注释】
①晋侯:即晋灵公。扈(hù):郑地名。在今河南原阳西。
②平宋:鲁文公十六年(前611)十一月,宋昭公被杀害,其弟立,称为文公。十七年春,晋国联合卫、陈、郑国攻打宋国,讨伐宋文公,但因文公已立定,反定其位而还。平,平定。
③是:这个时候。郑伯:即郑穆公。
【译文】
晋侯在扈地会合诸侯,这是为了平定宋国内乱。当时晋侯不肯和郑伯相见,认为他和楚国有勾结。
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 ① ,以告赵宣子 ② ,曰:“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与之事君 ③ 。九月,蔡侯入于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难 ④ ,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十一月,克减侯宣多 ⑤ ,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十二年六月,归生佐寡君之嫡夷 ⑥ ,以请陈侯于楚 ⑦ ,而朝诸君。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蒇陈事 ⑧ 。十五年五月,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往年正月 ⑨ ,烛之武往朝夷也 ⑩ ,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陈、蔡之密迩于楚 ⑪ ,而不敢贰焉,则敝邑之故也。虽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在位之中,一朝于襄 ⑫ ,而再见于君。夷与孤之二三臣相及于绛 ⑬ ,虽我小国,则蔑以过之矣 ⑭ 。今大国曰:‘尔未逞吾志 ⑮ 。’敝邑有亡 ⑯ ,无以加焉。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 ⑰ ,身其余几?’又曰:‘鹿死不择音 ⑱ 。’小国之事大国也,德,则其人也 ⑲ ,不德,则其鹿也。铤而走险 ⑳ ,急何能择?命之罔极 ㉑ ,亦知亡矣,将悉敝赋以待于鯈 ㉒ ,唯执事命之。文公二年 ㉓ ,朝于齐,四年,为齐侵蔡,亦获成于楚 ㉔ 。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 ㉕ ,岂其罪也?大国若弗图 ㉖ ,无所逃命。”
【注释】
①子家:郑公子归生,字子家。执讯:掌管通讯的官。
②赵宣子:赵盾,晋国执政大夫。
③蔡侯:蔡庄公。君:指晋襄公,晋灵公之父。
④侯宣多:郑大夫,因帮助郑穆公继位而恃宠专权。
⑤克减:稍稍平定。克,胜。减,损。
⑥寡君之嫡夷:郑太子,名夷,字子蛮,即后来的郑灵公。
⑦陈侯:陈共公。这里说的是为陈国朝见晋国的事而请命于楚国。
⑧蒇(chǎn):完成。
⑨往年:去年,指郑穆公十七年,鲁文公十六年,前611年。
⑩烛之武往朝夷:指烛之武陪同太子夷朝见晋国。
⑪密迩:贴近,靠近。
⑫襄:指晋襄公。
⑬绛:晋国都。在今山西翼城东南。
⑭蔑:无,不能。
⑮逞:施展,快心。志:欲望,心愿。
⑯有亡:唯有灭亡。
⑰畏首畏尾:喻指北畏晋,南畏楚。
⑱鹿死不择音:鹿临死时再叫不出好听的声音。一说,“音”通“荫”,意谓鹿在生死关头,顾不上选择庇荫之处。
⑲则其人也:就以人道相事。
⑳铤(tǐnɡ)而走险:急走险地,此处意为逼急了郑就投向楚国。铤,快走的样子。
㉑命之罔极:指晋国的要求没有定准,反复无常。罔,无。极,定准,标准。
㉒悉敝赋:尽征军队与军需物资。赋,这里指军队,因古代按田赋出兵。鯈(tiáo):地名。位于晋郑交界处。
㉓文公二年:郑文公二年,即鲁庄公二十三年,前671年。
㉔成:和解,讲和。
㉕强令:强硬的号令。大国施加压力,强制执行。
㉖图:考虑,体谅。
【译文】
郑国的执政子家派遣执讯送给晋国的执政大夫赵宣子一封信,告诉他说:“我们国君即位的第三年,就召请蔡侯和他一起事奉贵国国君。当年九月,蔡侯进入敝邑前去贵国,敝邑由于侯宣多造成的祸难,我们国君因此而不能和蔡侯同行。十一月,稍稍平定了侯宣多,我们就随同蔡侯朝觐执事。十二年六月,归生我辅佐我们国君的嫡子夷,到楚国请求陈侯一起朝见贵国国君。十四年七月,我们国君又到贵国朝见,以完成陈国朝晋的事情。十五年五月,陈侯从敝邑前去朝见贵国国君。去年正月,烛之武陪同夷前往朝见贵国国君。八月,我们国君又前去朝见。陈、蔡两国紧紧挨着楚国而不敢对贵国有二心,那就是由于敝邑的缘故。为什么即便敝邑是这样地事奉贵国国君,还不能免于祸患呢?寡君在位,一次朝见贵国先君襄公,两次朝见贵国国君。夷和我们君主的几个臣下相继来到晋都绛城,我们虽然是小国,这样做也已经无以复加了。现在大国还说:‘你们没有让我快意。’敝邑唯有等待灭亡,再不能增加一点什么了。古人有话说:‘怕头怕尾,身子还能剩下多少?’又说:‘鹿在临死前顾不上发出好听的鸣声。’小国事奉大国,大国以德相待,那就会像人一样恭顺;不是以德相待,那就会像鹿一样。铤而走险,急迫的时候哪里还能选择?贵国要求无度,我们也知道面临灭亡了,只好征发全部军队和军用物资在鯈地等待,一切就听您手下人吩咐。文公二年,我国到齐国朝见。四年,为齐国攻打蔡国,也和楚国取得媾和。处于齐、楚两大国之间而屈从于压力,难道是我们的罪过吗?大国如果不加谅解,我们将无法逃避你们的命令。”
晋巩朔行成于郑 ① ,赵穿、公婿池为质焉 ② 。
【注释】
①巩朔:晋大夫,也称士庄伯、巩伯。行成:达成和解。
②赵穿、公婿池:均为晋大夫。质:人质。
【译文】
晋国的巩朔到郑国媾和修好,赵穿、公婿池到郑国去当人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