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性的抢劫问题
另一件大事:云浮县北境处于西江之南,西江水深流缓,是广东境内的第一条大江,上下水大运输木船相当繁多,水运十分发达。而云浮县北境为山区,非常贫困。因此沿岸一些村庄,多有集体抢劫上下来往船只之事。一般是两三条小划子带上各种武器,把客货船强迫押运到南岸江边,做集体性抢劫,有的妇女、小孩也参加了。只限抢钱抢物,一般不伤人杀人。这是集体性行动,我在河北、山东两省土改时,也听说过这种现象。有的村冬天农闲时,就有人三五成群地外出几百里抢劫,不杀人,留路费,被劫者保存了性命,谁也不去告官,这些人还大力保护本村。因此,他们的行动也就是半公开的。我说,这种现象,怕全国都有,官方怕惹麻烦,素来不理。讨论来讨论去,也是一般不清理旧案,有命案者要清查,无命案者,工作队公开讲明此事,要有关者在小会上作些检讨,特别注意发动妇女去劝导丈夫、儿子检讨。所谓“检讨”,也是点到为止,不要求深刻。太具体了,太深刻了,就牵涉犯罪问题,我们临时县人民法庭庭长关山月就要到处去开庭了。
以上问题,我说事关重大,要到肇庆地委请示才能决定。我去了,向地委书记梁嘉报告情况,请示我们草拟的办法能否施行。梁嘉同志很客气,说:老曾同志,你说的这些情况,我们早就知道了,打游击时就知道了,这是解放前留下的老问题,我们不敢提出解决办法,怕说我们右倾、地方主义,你这来好了,除了照你们的办,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我们并商定,不再请示陶铸了(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第四书记,实际的负责人,因第一、第二、第三书记均已不在广州)。这对他们也是个大难题,将来如果说是错了我们顶着不要紧,反正我们是小干部无关紧要,一扯上陶铸,就是路线问题了。
就是这样,我们在梁嘉同志批准之下,就自行解决了一些这一类奇奇怪怪的问题。
这些都定出了大致方针以后,我们就决定召开一次土改队员大会,四分之三以上的队员都进城来了,对以上诸问题,由我作了一次报告。
此后不久,忽接肇庆地委通知,分局来电,要我立即回广州。我只得照办,我在云浮的工作,只能由副领队王同志代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