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试行医院责任承包制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期,随着各项改革措施的深入推进,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释放和发展,国家焕发出勃勃生机。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快速提升的同时,对医疗服务需求也相应提高,而此时医疗资源与供给能力却出现严重不足的现象,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看病难”“住院难”“手术难”等问题。据统计,1983年的诊疗人次达到26.5亿,入院人数达到5021万,相当于1978年工作量的2.6倍。 因此,高涨的就医需求为卫生事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978年,卫生部开始预热卫生体制变革,在3月召开的南昌会议中,首次提出对医院进行经济管理。1979年元旦,卫生部部长钱信忠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提出“卫生部门也要按经济规律办事”“运用经济手段管理卫生事业”。此时改革开放刚刚起步,这一理念在当时显得颇具革新精神。1979年3月召开的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围绕卫生工作转移到医药卫生现代化建设的主题,制定阶段性卫生工作的具体方针,即以预防为主,坚持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三支力量并存,将卫生工作重点放在农村,解决好8亿农村人口的疾病防治工作,并要求卫生工作讲求经济效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允许企业、集体和个人开办医疗机构。1个月之后,卫生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医院经济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确立医疗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即实现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医疗服务格局。此后,卫生部针对医院开展了“五定一奖”工作,即定任务、定床位、定编制、定业务技术指标、定经济补助、完成任务奖励,并开始尝试对医院实行“定额补助、经济核算、考核奖惩”,浙江、山东、河北、吉林、黑龙江等省的5所医院被列为典型。1980年9月,卫生部召开医院经济管理座谈会,钱信忠在会议总结时表示,要把医院经济管理提升到卫生经济学的高度进行研究。同年,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关于允许个体开业行医问题的请示报告》,赋予个体行医合法性,以补充国家和集体办医力量的不足,政府对其实行严格管理。至此,公立医院一统江山的局面被打破,医疗市场开始向民办医院敞开大门。
受制于政府财力,1978年我国在卫生上的投入仅100亿元,远远落后于世界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政府对医院补贴严重不足,长年按人员工资70%的标准进行发放。此外,医疗耗材、药品费用不断上涨,服务成本不断升高,而医疗收费标准由政府制定,大大低于市场价格,导致医院入不敷出、发展乏力。不仅如此,医院内部“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分配方式,抑制了医务人员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导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效率低下。针对这一局面,卫生部决定在全国推行自负盈亏的承包经营制,为医院健康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1983年,北京协和医院率先实行承包责任制,规定“上级拨款包干,超收自行支配,亏损不计”。同年,协和医院与中国医学科学院签订“定额包干,超额提奖”,责、权、利相结合的承包合同。医院承包责任制就是在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前提下,通过内部承包(即由医院内部的科室、病房、药房交由个人承包)以及外部承包(即卫生行政部门将医院交由个人或企业承包)的方式,双方达成契约关系,明确责、权、利的范围和界限,承包者在合同范围内拥有人事、经营、奖惩等权力,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了医院法人地位并确立了院长负责制。
责任承包制使医院由供给型过渡到经营型,逐渐演变成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进而焕发出蓬勃的发展活力。从宏观层面看,1988年全国各级医院平均总收入相比1984年增长221%,1989年又比1988年增长18%。在责任承包制推行较早的广东省,1989年的医疗业务收入相比1988年增长36%。从微观层面看,北京广安门医院1983年收入280万元,1984年和1985年分别增至359万元和443万元,两年间新增病床316张(含家庭病床100张)。上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在短短几年间实现快速发展,用于基本建设的投资超过改革开放之前30多年的总和。此外,责任承包制在医院内部有效体现了按劳分配和市场调节的原则,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将工作成果与报酬紧密挂钩,通过考核给予不同报酬,医院职工从承包前“要我干”转变成承包后“我要干”。再者,责任承包制使医院转变为独立的经济主体,具有较大的自主经营权,进而有利于发挥价值规律和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医院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因而就要加强财务管理,注重经济效益,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收入。如河南省中医院附属医院通过承包,在增加收入的同时减少消耗,1986年节约用煤400吨,半年节约用电91420千瓦时,其他物质消耗也由每床年均470.26元下降至298.87元,全年共减少开支约850万元。
20世纪80年代,我国卫生系统借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以实行“多渠道办医”和“简政放权”政策为主,在各级医院推行责任承包制,做到放权、让利、搞活。改变医院从属于政府的地位,扩大医院自主权,提倡自行管理、自主经营。实行卫生经费定额包干,各级医院业务收入结余部分可自主支配使用,包括改善医院环境和提高职工福利等。同时,改革医疗收费制度,对条件较好的医疗单位以及新仪器新设备开展的诊疗项目,可提高收费标准;对开展疫苗注射、妇幼保健、卫生防疫、监督检测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可收取成本费和劳务费。经过这一时期的发展,我国卫生事业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逐步形成以公立医院为主体、多种形式和渠道共同办医的新局面,医院管理能力和医疗服务技术水平大幅提升,医务人员待遇有所改善,有效缓解日益突出的“看病难”“住院难”“手术难”等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