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城市改造与形象工程
“形象”是什么?其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被解释为“能引起人的思想或感情活动的具体形状或姿态”。由此可见,形象是人对目标价值的一种评判要素,也是一种竞争力。形象工程原本是一个中性词,是部门单位为了改变生活环境、投资环境、人文环境而采取的一种公共策略。这种策略是建立在“公”与“共”的基础上的,首先是以大众利益为本,顺应民意为“公”,为大众利益而发起的活动或投资是为公之道;其次是以科学论证、民主决策、共同监督为导向的发展机制。建立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上的“形象工程”无论对地方经济建设,还是大众的利益都能起到积极作用。相反,如果离开“公”与“共”这两点,那么形象工程就要被打上引号,因为它已经走向大众意志的对立面。然而,很多决策者为了个人或小组织的利益,不顾人民群众与区域要素的实际情况,不惜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最终偏离了形象工程的初衷。在近年来中国城市化发展进程中,这种脱离人民实际意愿与需要的“形象工程”遍地开花,以至于正面的、积极的“形象工程”被蒙上了贬义的色彩。
习近平曾在《学习时报》撰文指出,部分领导追求表面政绩,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一些地方和单位“文山会海”屡禁不止,这些行为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影响工作实效,亟待纠正。习近平特别指出,这些形式主义的东西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重形式轻内容,重口号轻行动,重数量轻质量,重眼前轻长远。习近平反复强调“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做工作自觉从人民利益出发,决不能为了树立个人形象,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依法处理”。
自1949年以来,“形象工程”都被视为治国理政之大忌。“形象工程”为何让国家如此警惕呢?因为五千年来的中华文明用血泪与智慧给我们做出了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