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培养制度
马克思主义政党是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由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基于共同的理想、共同的目标、共同的纲领和严格的纪律组织起来的政治集团。理论上的先进性和实践上的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最鲜明的本质特征。中国共产党要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根本指导思想,作为全党团结前进的精神旗帜,作为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保持和发展党在理论上的先进性,必须重视学习、善于学习。这是因为,马克思主义是在批判吸收人类全部知识的基础上产生并且随着时代、实践和科学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发展的,是人类迄今为止最先进的思想理论体系。列宁曾经说过:“共产主义是从人类知识的总和中产生出来的,马克思主义就是这方面的典范。”因此,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具备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能力和水平,只有这样才能在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创造性实践中起到最坚决、最有力的推动作用,才能在自我修养中不断克服主观对客观事物认识上的偏差,为共产主义道德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源泉。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就已经注意到全党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培养制度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据1949年下半年的统计,在326万多地方党员中,农民出身的占83%,工人出身的占5.87%,文化程度普遍很低。这样的人员结构和学历状况,对于担负领导建设新中国这样伟大艰巨的任务来说,是很不适应的。为此,中央首先改进在职干部学习方式方法,更加强调针对性。1950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在职干部学习问题的通知》指出,现行各机关每日两小时学习制度,在各地解放初期曾受到欢迎,但行之日久,本无此种习惯的许多党外人员旧公务人员感觉勉强,且因许多机关对学习的领导不强,学习的效力亦低,望各地即另定其他办法,其原则为:停止强迫学习两小时的办法,但参加学习者中有愿意继续此项办法者暂听之。凡可能办理机关学校者,应筹办机关学校,学生自愿报名,分级编班,按时上课,学习文化业务与政治,以代替现在的无确定进度、无程度差别、无固定教员的混乱状态。能自习政治者以自习为主,但应有领导以免荒废。凡有可能条件的大机关应设学习指导员负责,予自习者以个别指导;较小的机关可设宣传员,帮助解决学习中的疑难及组织时事报告等。学习指导员与宣传员均由党委任命,其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管理之。各级宣传部应定期召集学习指导员和宣传员报告时局及政策问题,并解答群众中提出的疑难问题。各种学习方法均应少开无领导的小组会,多开解答疑难的座谈会。
其次,强调学习的重点和目的从中央文件开始。1950年6月16日,中共中央关于各级负责干部必须认真阅读中央文件、文告的指示中指出,凡中央领导人所发表的言论及党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重要文告,各级负责干部必须细心阅读,充分了解,其最重要者并须熟记,如此方能在处理工作时有准确的依据。现在有许多党外人士对于这些文件已经熟读,用来作批评我们和辩护自己的武器,而我们的某些干部反因不甚了了,难于应对,并表现上下不一致。强调认真阅读中央文件、文告是统一党的行动和宣传的重要步骤,务望予以注意,督促实行,是为至要。
再次,抓好工农干部这个重要骨干。1950年12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举办工农速成中学和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的指示》。《指示》指出工农干部是建设人民国家的重要骨干,但在过去长期战争环境中,他们很少有受系统的文化教育的机会。为了认真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以适应建设事业的需要,人民政府必须给予他们以专门受教育的机会,培养他们成为新的知识分子。为此,特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有步骤地举办工农速成中学和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吸收不同程度的工农干部给以适当时间的文化教育,尽可能地使全国工农干部的文化程度能在若干年内提高到相当于中学的水平。工农速成中学和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的学生,应由各机关、工厂、学校有计划地抽调或选送。入工农速成中学的条件为:参加革命工作三年以上的工农干部或有三年以上工龄的产业工人,具有相当于高级小学毕业的文化程度,年在十八至三十五岁,身体健康者。入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的条件为:参加革命工作三年以上的工农干部;年在十八岁以上者。各单位于选调学员时,须认识工农干部对文化的迫切需要和国家建设的长远利益,按照规定选送,不得敷衍充数。工农速成中学,暂由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及各大行政区教育部统筹举办。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可由各高级机关及省市县人民政府分别举办。到1953年,全国各地先后成立了五十六所工农速成中学,招收了两万多名工人和工农干部出身的学生。
1.明确干部理论教育的总体安排
刘少奇在1941年给中共中央华中局党校工作的宋亮(即孙治方)的来信中分析道:“中国共产党艰苦奋斗英勇牺牲的精神,并不比苏联的布尔什维克差,所以中国共产党历来的组织工作就是很好的,不论做什么事,如组织工人,组织农民,组织政府、组织军队,进行各种方式的战斗,只要党内一动员,为党员所了解,历来就能做得很好,就能完成任务,就能组织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的工人农民和军队到革命的战场上去。中国的组织能力并不弱。中国共产党的英勇牺牲精神亦是很好的。数十万党员被人割去头颅的白色恐怖,亦不能威胁我们的党员放弃自己马列主义的旗帜。然而,中国党有一极大的弱点,这个弱点,就是党在思想上的准备、理论上的修养是不够的,是比较幼稚的。因此,中国党过去的屡次失败,都是指导上的失败,是在指导上的幼稚与错误而引起全党或重要部分的失败,而并不是工作上的失败。”刘少奇的论述充分证明了干部理论教育对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性。新中国成立后,明确干部理论教育总体安排主要解决一个学什么的问题。1951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理论教育的决定(草案)》中明确提出全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必须极大地加强起来。这是提高干部、改进工作的根本方法。文件指出当时党内理论教育状况是完全不能令人满意的。没有全国统一的关于理论教育的制度,缺少适当的初级和中级的理论学习资料,缺少理论教员和指导自修的顾问。没有认真进行理论的通俗化工作,缺少关于理论的通俗书籍、通俗论文和通俗讲演。党的报纸刊物很少刊载理论文字,不善于运用理论来解释和指导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缺少对于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的批评,因而使党的宣传限制在狭隘的范围内和低下的水平上。彻底克服经验主义,必须依靠广泛的有系统的理论学习,而这在过去是曾经受到党所处的紧张的战争环境的妨碍的。文件指出,理论学习的不发展,经验主义倾向的存在,正是目前党内一部分干部对于党的政策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在工作中缺少坚定性和远见,缺少对于新鲜事物的敏感,产生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事务主义倾向以至功臣思想蜕化思想的根本原因。
理论学习的内容设计上,提出按照理解能力的发展程度,分为三级:第一级是学习政治常识,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常识和中国共产党的常识。这种常识的教材,应当着重从劳动人民的实际生活出发,来浅显地解释党和人民政府的基本政策以及共产主义的基本原理,帮助学习者获得基本的政治观点和政治立场。学习时间一年,必要时可以伸缩。每个新党员和小学文化程度的党员凡未进行过这种学习者,无例外地都应当进行这种学习。政治常识的学习可以在支部的学习小组中进行,可以在新党员训练班中进行,也可以在机关业余学校或城市夜校中进行。小学文化程度的党员应当尽可能地加入文化补习学校学习文化,并且把政治常识的学习当作文化学习的一部分。第二级是学习理论常识,即关于社会发展史的常识(包括历史唯物论和政治经济学),中国共产党历史,和毛泽东生平的事迹,关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生平的常识。这种常识的教材应当着重利用历史的叙述来讲授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主要内容,帮助学习者从科学的即历史的观点来认识现实,并为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理论著作和毛泽东的理论著作作准备。学习时间三年,必要时可以伸缩。每个学过政治常识和具有中学文化程度的党员,都应当进行这种学习。理论常识的学习可以在支部的学习小组中进行,可以在党校或城市夜党校中进行,也可以用自修的方法进行。为了准备在学完理论常识后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的原著,凡是文化程度不及高中毕业的党员应当采取适当的方法(包括参加工农速成中学)补习文化,特别是补习历史、地理和自然科学知识。第三级是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理论著作。每个学过理论常识和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党员都应当终身努力研究这些原著以及为进行这种研究所必需阅读的其他著作,都应当不断地从这种学习中努力领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精神实质,以便用以正确地解决中国人民事业中的各项实际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的原著的学习应当以有领导的自习为主要的方法,而以高级党校的讲授为重要的辅助方法。
为了保证理论学习之有秩序地进行,实施学年制和考试制。规定每年学习时间为八个月,即每年三月初至十月底(农村支部党员的学习,则可于冬季及其他农业间隙时间进行之)。其余四个月可以进行下列工作:①考试和编级。②理论教员的短期训练。③教材的修订。④关于新学年的其他准备工作。⑤整党。在学习期间,每周用于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八小时,关于时事政策的学习时间不得超过这个时间八分之一。学习者应当参加哪一级的学习,以及每年学习的成绩是否及格,都应当由考试来决定。关于政治常识的学习由党的地委(经过县委)和大城市的市委(经过区委)考试。关于理论常识的学习由党的省委和大城市的市委考试。关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原著的学习由党的中央局考试。参加最后一种学习的党员,每年的考试可以用发表关于理论的讲演或论文来代替。对于某一门课程考试及格者,都发给这一门课程的毕业证书,不及格者须重新再学。
解决理论教员问题是当时在全党展开理论学习的主要关键。很多的党校训练班缺乏理论教员,很多的支部学习小组因为没有理论教员领导讨论和解答疑难,而陷于无生气状态。自修在短期间还不能成为多数党员的主要学习方法,而自修的党员也需要有适当的学习顾问。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央提出全国所有县级以上的党的领导机关,必须迅速指定一批优秀的党员担任本级党组织所需要的兼职的和专职的理论教员,并将提出的名单送请上一级的党组织批准。学习顾问是一种高级的理论教员。省级和省级以下的党组织所需要的学习顾问,应当由省委和大城市的市委任命,省级以上的党组织所需要的学习顾问,应当由中央和中央局、中央分局任命。
提高党的理论水平的主要责任是在党的高级干部身上,发展全党理论学习的主要责任也是在党的高级干部身上。党的地委书记一级以上的干部,应当把自己的学习状况和自己所领导的党组织的学习状况每年向中央局或中央分局作一次报告。中央局和中央分局的委员,以及中央各工作部门的高级负责人员,应当每年向中央作一次同样的报告。
1953年4月23日,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1953—1954年干部理论教育的指示》,要求全党主要干部都能有系统地了解苏联实现国家工业化、农业合作化和完成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规律,以便在我国经济建设过程中根据我国具体条件正确地利用苏联的经验。同时,这个学习计划要求全党干部健全学习生活,提高理论兴趣,以便为进一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特别是学习政治经济学作好准备。强调理论学习时间(包括阅读、上课和小组讨论)规定为每周四小时至六小时。高级组的学习方法以自学为主,中级组的学习方法在原则上以上课为主。学习讨论会应有领导有准备,参加人数和举行次数都不应过多,次数一般以两星期一次为宜。除理论学习外,全党干部都必须学习党的政策。政策学习的时间规定为平均每周两小时,一般可在党日(由党支部支配的业余时间)进行。为了避免政策学习上的过多过小、忽松忽紧、零乱、重复、不合实际、不见实效等缺点,规定政策学习今后一律由省(市)委在中央或中央局原则指导下,依据本区具体情况,制定本区每月的学习计划。《指示》同时指出文化程度不到初中毕业的工农干部的文化学习是一个重大问题,各地必须认真加强对于机关工作人员文化学习的领导。中央宣传部应迅速协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研究机关工作人员和农村工作干部文化学习的领导、学制、教材、编制、经费等问题,并作出适当的决定。
2.明确干部教育培训的具体路径
新中国成立后,专业和技术干部的成长已成为当时的重要任务,而专业技术干部的成长又离不开培训,当时明确教育培训的具体路径主要解决一个怎么学的问题。1953年6月15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首次提出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基本内容后,组织任务马上做出了相应调整,首先表现在提拔工农干部上,以贯彻重大政治任务的新要求。
1953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干部文化教育工作的指示》明确大量培养与提拔工农干部,和有计划地提高他们的政治、文化、业务水平,使他们成为各项建设事业中的骨干是贯彻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组织任务。强调目前开展干部文化教育的目的,在于使文化水平较低的干部,逐步提高到相当于高小以至初中毕业的水平,以便有效地学习政治理论,钻研业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使一部分工农干部能够具备条件升学深造。在进行干部文化教育工作时,应着重吸收担负一定领导责任的工农干部参加学习,同时应适当注意组织警卫员、通讯员、勤务员等入学。对警卫员和勤务人员迫切的学习要求,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不给以文化学习的机会,是不对的,应加以纠正。在干部文化教育形式上,采取速成的和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课程应精简集中,教学内容应适当联系学员的工作,教学方法应适合工农干部的特点。同时强调编辑一套适合工农干部文化学习的教材是办好干部文化教育的关键之一。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应协同各地文委组织一定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这一工作。
1954年2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通过决议,正式批准中央政治局确认的过渡时期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关于如何实现这个重要的政治任务,邓小平同志提出了抓学校,培养干部的思路。1954年7月9日,邓小平在政务院第221次政务会议讨论教育工作时强调要办好学校,培养干部。邓小平说,现在我们是搞建设,干部已成为决定性的因素。我们干部的状况是,一方面不够用,另一方面又有浪费。要充分发挥现有干部的作用,同时要培养大批各方面的建设人才。政务院许多部门的领导人,他们注意抓生产,抓基本建设,这是对的,但是对培养干部重视不够,这主要表现在对自己所管的学校注意得很差。殊不知办好学校,培养干部,才是最基本的建设。现在,有的部门已有几十万员工,几十所学校,他们不去办好这些学校,却总希望从外面调人。应该主要靠自己培养干部。我们的中等专业学校普遍办得不好,真正办得好的很少,要设法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有些业务部门的领导人,认为让他管生产是重视他,让他管学校是把他降格了。这是一种很不好的倾向,是办好学校的主要障碍,应该纠正。
1954年12月17日,中共中央下发《中共中央关于轮训全党高、中级干部和调整党校的计划》,确立了全党高、中级干部的轮训制度。《计划》指出为了完成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伟大任务,必须加强党的领导作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提高干部的理论水平。中央认为必须确定党的各级干部的轮训制度,在今后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全党各方面的高、中级干部,调入党校轮训,才能有效地提高全党干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水准,适应今后工作的需要。在具体分工上,中共中央直属马列学院的主要任务,是轮训地委正副书记、专员和相当于这一级以上的高级干部。全国这一级干部共约一万人,减去病老后实际应该入马列学院学习的约七千五百人。修业期限为一年。自1955年正式开始轮训四百至五百人,以后每年轮训六百至八百人,在教学能力充足时也可以轮训一千人。中级党校的任务,是轮训地委委员、县委正副书记、县长以及相当于这一级的干部。全国这一级干部共约五万六千人,减去病老及一小部分进普通大学学习的干部后实际应该入中级党校的约四万六千人。现除华北局党校已经并入马列学院外,原来五个中央局党校(东北、西北、华东、中南、西南)和山东、华南两个分局党校,改为七个中级党校。初级党校的任务是轮训县委委员、区委正副书记、区长以及相当于这一级的干部。
1956年2月,中央发布《中央关于加强初级党校工作的指示》,干部培训制度在基层得到落实。《指示》指出,全国解放之后,为适应革命形势的迅速发展和党在经济恢复时期各项任务的需要,各省市委党校普遍地采取大规模的短期训练班的形式训练了大批干部。1953年以后,又较为系统地、深刻地进行了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和党的七届四中全会决议的教育。因而各省市委党校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政策、完成整党建党和一系列的社会改革工作上,在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以及在增强党的团结上,是起了重大作用的。但是现在由于全国农业合作化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加速进行,工业建设的迅速发展,党的思想建设和理论教育也必须迅速跟上前去。因此,各省市委和自治区委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把党校工作提高一步,使之逐步走向正规,以进一步适应伟大的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因此,省市委党校的训练任务、训练对象必须确定;课程学制必须统一;教学方针必须明确;教员、教材必须解决;组织机构必须健全;党校领导必须加强。
具体工作安排上,强调今后各省市委党校,一律改称初级党校。其任务主要是轮训党的初级领导骨干,给他们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知识、党的路线、政策及党的建设的教育,以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水平,使他们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初级党校训练的对象是具有初中文化程度(主要是语文程度)的下列各种党员干部:党委系统的县委委员、部长、副部长,区委书记、副书记、委员;政府系统的副县长,区长、副区长;群众团体的县团委书记、副书记,工会主席、副主席,妇联主任、副主任;各系统所属各部门相当于上述各项职务的干部。
实践表明,政府各系统及群众团体各系统相当于上述各项职务的干部,不仅要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知识的教育,而且还迫切需要加强业务训练,提高其业务水平,适应当时的客观环境。因此,初级党校与各种专业干部学校对于这些干部的训练必须有适当的分工。分部分级培训体系的建立,使党校的主要力量放在对担任全面领导工作的初级干部的训练上,使各种专业干部学校的主要力量放在对业务干部的训练上。这样,既可避免训练重复,又可更好地结合业务进行教学,以便提高教学质量。
分工训练的一般原则是:第一,凡属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垂直管理的干部,分别由各部门统一规划,负责训练,一般不入初级党校。第二,凡属地方管理的干部,由中央一级各干部学校和各省市初级党校分别训练。这一点首先要由中央一级各部门作出本系统的全面的干部训练规划,确定中央一级干部学校的训练任务,如果自己能够全部训练,即可不由党校轮训;如果自己不能全部训练,其余训练对象,则交给各省市统一规划,由初级党校负责训练。第三,在以上两条原则的规定下,应该允许有机动灵活的余地,如第一条所规定的干部,在必要时有些也可以入初级党校。作了这样分工之后,中央一级各种专业干校的任务虽然是以业务教育为主,但决不可忽视理论教育。从目前中央一级各干校的训练对象看,绝大多数是相当于初级党校的训练对象,除了某些专业性特别强的干校和短期训练班外,凡是训练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干校,一般都应该教完初级党校的几门课程。为了集中力量把初级党校办好,今后各初级党校不再附设文化部或文化班,已设立者应逐步交由省市干部文化学校统一办理。
3.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师资队伍建设
新中国成立后,在优秀年轻干部的源头培养上,党中央重视培养高等、中等学校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师资,通过师资队伍建设,为未来年轻干部把好理想信念的初始关口。1952年9月1日,中央发布指示要求中央教育部负责筹划,在中国人民大学创设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班,为全国各高等学校培养一部分政治理论师资。同时,在高等学校的助教和高等、中等学校高年级学生中选拔优秀的党员、团员在本校担任政治理论课程的助教或助理,经常地指导他们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有系统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逐渐培养他们成为高等、中等学校新的政治理论师资。强调在目前各高等、中等学校原有的政治理论师资量少质低,新的师资尚待培养的“青黄不接”时期,尤需大力动员党委、政府、群众团体中政治理论水平较高的干部到学校兼课,或设专题讲座,帮助政治理论教师备课。1952年9月2日,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在高等学校试行政治工作制度的报告》,提出应有准备地在高等学校内设立政治工作机构,其名称可称为政治辅导处。政治辅导处的任务为:指导全体教职员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协助教务处指导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课程的教学;指导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社会活动;掌握教职员和学生的政治思想情况,管理教职员和学生的历史、政治材料,主持毕业学生的鉴定,参加毕业生的分配工作,参与教职员的聘任、升迁、奖惩等工作。政治辅导处主任和副主任中至少应有一人为学校党委或总支书记,以便从党和行政两方面统一领导校内的各项政治工作。他们在行政上应参加校委会及教务会议,并担任教师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学习委员会)的领导职务。政治辅导员应挑选教师、学生中的优秀党员、团员充任,平均每三百名左右的学生设政治辅导员一人。其主要任务为:在政治辅导处主任领导下辅导一系或几系的学生政治学习和社会活动,组织推动教职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社会活动。政治辅导员应尽可能参加学校党、团支部的领导工作,兼任政治理论课助教,以便逐渐培养成为学校工作中的骨干和政治理论教员。政治辅导处的设立打通了年轻干部源头培养的重要一环,而且将学校的年轻干部工作有效整合在业务和党务工作中。
1952年全国进行了专门的院系调整,落实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提出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院与专科学院,整顿和加强综合性大学,逐步创办函授学校和夜大学,并在机构上为大量吸收工农成分入高等学校准备条件。1952年9月24日《人民日报》社论明确提出做好院系调整工作,有效培养国家建设干部。强调在院系调整中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为了培养某种专门人才而设某种专业,根据专业拟订教学计划,每种专业明确规定培养何种专门人才,几种性质相近的专业合组成系,成为一个教学行政单位。这样就使我们高等学校培养某种专门人才的目的性更加明确,并从制度上把它固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