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 |
党员管理

1.党要管党
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书记要管。党委书记要在其位、谋其政,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
2.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目标
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
3.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应该遵循的原则
(1)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将严的要求落实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接受教育管理;
(2)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党性教育和政治理论教育,引导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3)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党员教育管理质量和实效,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4)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作用。
4.党员教育管理首要政治任务
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党员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自觉学懂弄通做实。
5.党员教育七项基本任务
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党的宗旨教育、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注重知识技能教育。
6.党员培训教育的学时要求
落实学时制度,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
7.党员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
完善组织形式、丰富教学方式、创新运用信息化手段、健全培训制度。
8.如何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点加强党的创新理论、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教育培训;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七大战略、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世情国情党情、总体国家安全观等教育培训;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点加强党史、新中国史,党的优良传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等教育培训,引导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始终保持奋斗精神和革命精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时代大潮中建功立业。
9.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的要求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2)建立健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
(3)引导党员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10.新时期好干部“五条标准”
新时期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11.衡量党员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客观标准
衡量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领导干部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有客观标准的,那就要看他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能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能否勤奋工作、廉洁奉公,能否为理想而奋不顾身去拼搏、去奋斗、去献出自己的全部精力乃至生命。
12.党的三大作风
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
13.领导干部“四讲”
领导干部“四讲”是指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
14.“四风”问题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15.心中“四有”
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16.“四个合格”
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17.“四讲四有”
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18.自行脱党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
19.按照规定程序给予党员除名处置的情形
(1)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已经丧失党员条件的,予以除名;
(2)信仰宗教,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3)因思想蜕化提出退党,经教育后仍然坚持退党的,予以除名;
(4)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以退党相要挟,经教育不改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5)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6)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对违犯党纪的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