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坚信定律
——我心光明
15岁的王永庆在小学毕业后用父亲借来的200元钱做本金开了一家大米店。
当时大米的加工技术比较落后,出售的大米里混杂着米糠、沙粒、小石头等,买卖双方都见怪不怪。王永庆则多了一个心眼,每次卖米前都把米中的杂物筛干净,这一额外的服务深受顾客欢迎。他给顾客送米时,并非送到就算,他先帮人家将米倒进米缸里,如果米缸里还有米,他就将旧米倒出来,将米缸刷干净,然后再将新米倒进去,将旧米放在上层。这样,米就不至于因陈放过久而变质。他这个小小的举动令不少顾客深受感动,过后专买他的米。王永庆就是从这家小小的米店起步,最终做到了中国台湾地区工业界的“龙头老大”。
与王永庆相反的是有很多企业家为了逐利不惜伤害客户的利益,比如在合同中签订霸王条款,客户一旦想要退款或退货,多方维权都得不到满意的处理结果;家门口的小吃店刚开业时会在面条中加入肉块,经营一段时间后肉块变成了肉末……不胜枚举的案例。
明代心学家王阳明曾提出“致良知”的观点。有一天一个农民找到王阳明,表示自己因为生病急需用钱,想把家里的地卖给他。王阳明把自己的钱拿给农民,但是拒绝买地并让他赶快去治病。有一天与好友游玩,看到一块风水宝地。朋友告诉王阳明这就是之前那个老农要卖给他的地。王阳明突然表现得很后悔,大约过了片刻,他闭上眼睛沉思了一会儿,睁开眼睛对他的朋友说:“好了,我现在不后悔了,刚才我的良知被利益蒙蔽了,我现在已经摆脱那个想法了,我又是我了。”
即使是如王阳明般的圣人也需要克服心魔,坚持自己的良知之道,就可以看出坚持做正确的事情,不被利益蒙蔽心灵,对于一个人或者一个企业是多么重要的事情。
而王永庆坚信自己的服务比别人的更细化一点,客户是能感受到的。他坚信做对的事情,即使知道米中掺着沙粒,会增加他的利润空间,但还是坚持筛掉这些杂物再卖给客户。
王阳明给农民钱是因为他的良知告诉他不能趁火打劫、乘人之危。但当他发现农民的那块地是一块不可多得的风水宝地时,他确实有过后悔,但是他的良知又告诉他,不能被利益蒙蔽了双眼。他的内心从后悔到无悔是坚信“道”的过程。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而坚信正道,坚持做对的事情,同自己内心的自私和贪婪作斗争最后才能收获“我心光明”。而成就只是“我心光明”后的附加奖励,价值远远不及光明磊落的内心带给自己的人生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