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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

“审美居先”而不是“技术主义”
——关于书法美育的基本立场

在许多中小学课堂上,在许多社会人士选择的艺术学习课程中,在参与各公私培训机构和社区学校业余学习的群体中,在各大学的通识课和公共艺术课中,“书法”都是一个广受公众欢迎的艺术学习项目。这首先是因为书法依据的是汉字书写,是无分男女老幼的每个中国人必须具备的社会文化技能,是人人都想要会而且必须会的技能,所以,书法就有了一个广泛的群众文化基础。既是人人都会,互相之间就有高低优劣的比较,谁都希望自己能写一手漂亮的汉字,谁都会叹惜自己因写字(书法)不够漂亮而没有面子,这样广大的爱好者基础,是其他任何一门艺术——绘画、音乐、戏剧、舞蹈、影视,都不具备的。所以,许多普通民众在选择艺术学习项目以求提高自己审美修养时,会因音乐、绘画、舞蹈的学习训练专业门限太高而望而生畏。但对于书法(写字)的学习培训却乐此不疲,因为汉字早已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不陌生不隔阂,似乎人人都可以有发言权,都会基本的技术套路,只要稍加努力提高就会成功。倘若学别的艺术,要从零起点开始,成败莫测,一切都是未知数,不像学书法,汉字人人会写,锦上添花,提高一步,保不齐可能就是书法家了。当下有那么多人自称“书法家”,对书法艺术缺乏敬畏之心,这种种现象,其实皆是将“字人人会写”误以为是“书法人人都会”的世俗观念和习惯认知所赐而已。

但正是这样习以为常的认知,极大地限制了书法教育在公众的审美教育方面,从观念理论到操作教学进行品质提升的空间和可能性。书法教师只会教写字,书法艺术课成了练字课,而书法应有的艺术审美与表达的更大更多的内容,却被一种“技术主义”的迷茫眼光蒙住心智,执教的教师与遍布学校、社会的大众学习者们只关心局部的书写技术好坏,忘记了书法作为艺术在传统文化中的独特视觉美感与艺术形式的各种表达形态,换言之,我们付出书法学习的时间,培养出的却是末流的书法爱好者,而不是书法艺术鉴赏家和高水平的观众。我们的社会,其实并不在乎多几个三流的书法家,恰恰是需要大批高素质的、精通专业的书法欣赏家。

立足点的不同,导致了学习目的、学习立场、学习方式、学习效果检验的截然不同。最典型的,可以取目前的大学公共课为例:音乐(声乐、交响乐)、舞蹈、戏剧戏曲、电影电视的艺术公共课,并不要求学生在上课时一定要注重技能与实践。比如,可以不会拉小提琴,可以不会飙高音,可以不会上台演戏,可以不去跳芭蕾舞,甚至连视唱练耳、形体训练也只要浅尝辄止,但对于世界名曲中的贝多芬交响乐、莎士比亚戏剧、肖邦的钢琴曲、《胡桃夹子》芭蕾舞、毕加索的抽象画、齐白石的水墨蟹虾,这些举世闻名的经典,却应该通过艺术美育课老师的讲解与直接体验原作的魅力,体察其中奥妙并陈述、展现其间不同构成的曲折缓急。有一些有限的实践体验当然不坏,但如果专注于眼耳声色感官与心灵之感应,做一个出色的内行鉴赏家,做一个专业的高级艺术受众,以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与丰富自己和他人的生活内容,亦即是当年蔡元培先生大声疾呼的美育,这应该是一个更重要的教育目标和设置社会艺术审美培训或学校艺术课的基本依据。很可惜,汉字书写被混同于书法艺术,因为它既便于操作又非常熟悉,遑论社会上各种良莠不齐的所谓“书法培训”,即使是目前绝大部分的大学书法公共课,甚至是刚刚进入课堂的全国中小学书法课,都是“技术操作型”的,而不是“审美体验型”的。它的性质是文化技能培训,而不是美育与素质教育。

[西班牙] 毕加索《梦》

近现代 齐白石《虾》

元 赵孟 《临兰亭序》

明 董其昌《临宣示表》

鉴于此,我们在这部《书法美育》的编撰上,特别提出一个“审美居先”的立场。不是先教人们怎么写,而是先教会他们看什么,怎么看。一卷《兰亭序》明明是摹本而并非真迹,为什么是“天下第一行书”?颜真卿为什么是“盛唐气象”?他所有传世的十几种楷书都当得起这个称号吗?其中最典型的又是哪一种?传世最早的墨迹为什么是《平复帖》这样的章草,而不是成熟的行草或狂草?宋代米芾、元代赵孟 、明代董其昌为什么被指为“二王”正统,而黄庭坚、王铎为什么不属于正统?清代魏碑大盛,为什么要到赵之谦的圆熟境界大家才接受,而生硬涩拙的石刻线条始终不入文人士大夫的法眼?民国以后,沈尹默明明擅唐楷为什么却是倡导二王权威的领袖?

不先让人了解书法史上的经典,只练笔画端正的毛笔字功夫,肯定不是书法课所要的艺术教育即美育,而只是泛文化技能教育。过去我们叫“写字课”,今天从中小学课程开始,为什么改名曰“书法课”?我想正是希望强化它的艺术与审美,而不是延续老旧思维,继续注重技能训练。到了大学公共课,以及到了我们今天面向所有公众的社会美育的教与学,更是希望不以一技视书法,而是把它作为集中了传统文化精华的核心之美揭示给学习者们(无论是老年人或是蒙童稚子、机构文员、在校学生、各行各业的从业者),帮助他们领悟中国传统书法独特的美感,了解书法背后蕴含着的丰厚的历史底蕴与深奥的哲学关系,体验书法的形式、流派、风格、技巧之表达。首先是了解书法作为学科的知识谱系,其次是对历代几千年经典法帖培养起专业的审美感受力,解读作品,体验笔墨形式,进而深入把握其风格流派。而书法艺术技能实践,只是为辅助培养前述的知识能力、审美感受能力的展开项目,不求其能达到如何高度。真正以成长为书法家为目标的人,自可以通过专业艺术院校书法院系、大学的书画社团学习平台以及社会上的全国或省、市、县书法家协会的创作活动来实践。而投入到书法审美、艺术人文素质提升学习的书法爱好者们,应该把自己定义为一个传统书法艺术的传播者、解说者,而不是做最好的、极少数人才有可能达成的创作实践家。

基于此,我们在推进《书法美育》的编写中,把握的第一个原则,即“审美居先”而不是“技法居先”,强调书法美的传递和书法美的经验说明。本书与其他同类书不是以写字技术为主,就是以专业创作为主的编撰思路的不同之处在于:先讲后写,书法的技法练习当然不能少,但书法技法课(即我们通常习惯、已有的所谓书法课)在整个书法美育的教学构架配置中,不是独立的、孤立的,它是为体验浩瀚几千年的书法史经典充分理解而设。在这个过程中,书法技法学习只是作为一个方法和桥梁,而不是终极目标。换言之,即使书法美育格局中的书法技法学习,也是归属于美育范畴,是为了滋养人的心灵而设,与许多大学有音乐、舞蹈、绘画公共课但不培养钢琴家、芭蕾舞演员、油画家,而培养懂乐、舞、画的欣赏家、解说家、传播家相同,它是美育课,而不是普通的艺术实践课。

不从理论、观念的高度来讨论当今我们开始强调的“书法美育”新理念的定性定位,只把它看作是拿一本颜、柳、欧、赵字帖,用毛笔在纸上画笔画进行反复练习,那么很遗憾,我们的书法课将永远停留在实用与艺术不分,以写毛笔字来代替审美的书法艺术学习的尴尬处境中,进退维谷。目前从小学到大学的书法课,以及遍布社会各层面的文化馆培训班、社区文化教室、私人书塾,大致正处于这样的阶段。这是我的一个基本评估。我们的创新探索与改革,就从这里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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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美育》

陈振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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