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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你说啊,那个时候,安大略省的西南部正是金秋九月的好季节。美妙的秋日阳光照耀丰饶的土地,令人目眩神迷,好像再现了济慈诗中的美景。3号公路的两旁堆满了一篮篮农作物和一筐筐花草。路边的招牌邀请人们来田里“采摘果子”。有几家人正在摘果子,他们的腰弯了又直,直了又弯,有的人踩着梯子,伸手去够苹果和梨,有的人提着装满的篮子,脚步蹒跚。
在几个大农场里,大部分采摘工作由外来工人干。他们也是一家人齐上阵,不过摘下的果子并不属于他们,能拿走的只有应得的那点薪水。这片土地也不是他们的故土,工人们有的来自加勒比地区,有的是墨西哥的门诺派基督教徒,还有新不伦瑞克和魁北克的法裔加拿大人。
收割完的土地变得暗淡无光,农夫开着拖拉机将一片片老庄稼推倒,给新庄稼腾出位置。一大群海鸥满怀希望地跟在后面,粗声粗气地叫嚷,仿佛感激涕零。有一年,我奶奶恰好这时过来做客。当她经过利明顿郊外,见到一堆不合格的烂西红柿被推平碾碎,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她为这“可耻的浪费”哭泣,差一点没跑到地里去,将那些西红柿“救出”犁沟,免遭厄运,只可惜她与自家的储藏箱相隔了一千五百英里。奶奶几十年如一日,在春夏时节为那几株生长在石头地里的宝贝疙瘩施肥,到了秋天,便摘下寥寥几个好不容易存活下来的仍是青绿色的西红柿,将它们摆放在窗台上,盼着斜射进来的微弱阳光能将它们催熟。对她而言,那几颗西红柿就是稀罕的宝贝,十分难得。所以,当她在利明顿的郊外见到那些西红柿被丢弃,着实抑郁了好一阵子。我猜她根本抑制不了这种感情,就像我们在最不恰当的时机总是抑制不住去想烦心事。
这样,我一边回忆往事,一边开车沿金黄富饶的公路驶向目的地多伦多。每逢周六,我便踏上这段旅程,每次都是一大早出发,尽管没有任何必要赶这个早。在春秋两季,我会走一条风光更好的长路,比如2号公路和3号公路,有时也走98号公路和21号公路。这几条路曲折蜿蜒,令人心情畅快,不时还能见到狗儿跑到路边朝过路车的轮胎狂吠,这对于漫长的旅程而言是个极好的安慰。似乎在它们眼里,这些车也算得上一件大事。而在酷热的夏天和严寒的冬天,我一般走401公路。401公路,不少人一听就知道,它起源于美利坚,笔直而忠实地通往魁北克的边界——也许有些人认为那里是另一个国家。这条公路为最大限度地运送人和货物而修建,它是最快捷的选择,也是最平庸、最无趣的选择。在我看来,它是一个标志,就算不是最快最窄的路,也算得上是最直截了当的路,或者说,是“唯一的一条近路”。401公路有特定的入口,若是你要去的地方就在这条路上,它会像运送西红柿的传送带一样,干净利落地把你送到目的地。只要你忠实于它,它便会忠实于你,让你永远、永远都不会迷路。
不提这条公路的入口怎么找,我们先说说多伦多城——它总是奇迹般出现在你眼前。车流越来越多,你需要重新协调神经去适应汽车的停停走走,若想去到目的地还真得费点脑筋。
央街沿线以及往西的繁华地带,反核人士们正手举招牌游行,高喊:“一二三四五,反对造核武!六七八九十,远离核辐射!”街对面并行的是另一队同样坚决的人马,令气氛更加剑拔弩张。只见他们举着的告示牌上写着:“反战人士,你们是红党的最爱。”“不挺加拿大,不要赖在这。”“不爱加拿大,统统滚出去。”
行至位于央街和士巴丹拿大道之间的皇后西街,我渐渐放慢速度,观望四周,盼着能在这条街上看见他,盼着他会在这里迎接我,不管我从哪条道过来。然而这次我并没有如愿。我驱车拐进一条小巷,那儿有几个上锁的垃圾桶,偶尔还有条狗拴在旁边。玻璃碴已被压平碾碎,对轮胎不再构成威胁。逃生通道和楼梯横七竖八地插在楼房后面,各种声响从虚掩的门窗里倾泻直下,有来自不同国家的音乐声和歌声,有大到好像吵架的说话声,以及不断传来的玻璃破碎的声音。
秋日的阳光下,我把车停在午后的小巷,沿围墙走上人潮涌动的大街。街上到处是讨价还价的买家,吆喝的老板,捡垃圾的人。店铺肮脏的窗户上挂着手写的招牌,出售的商品简直应有尽有,而且看上去都十分划算。
这些铺子之间,有几扇门是那么普通,总是被人忽视。它们大多漆成棕色,有的门牌上掉了一两个数字,在钉子上摇摇欲坠,有的甚至连门牌都没有。推开这些门,你会见到一排信箱,有的信箱用灰色胶带贴着姓名。门里大多有一段陡峭的木头楼梯,径直通往顶楼。顶楼的走道亮着昏暗的白炽灯光,两边房间都住着人,有的顶楼还不止一层。房间就在那些店铺的楼上。和料想的不同,这里的住户几乎都不是店铺的老板,而是身无长物的穷光蛋。就连屋里的家具大多都不是他们的,所以在搬家时——他们总在搬家——也不用翻黄页找搬家公司帮忙。
住户之中只有几对夫妻,更多的是形单影只的人,大多是已过中年的男人。有时候,一整条走廊的房间住的全是男人。由一两个小单间组成的公寓楼里最常出现这种情况。走廊里只有一个小小的卫生间设在尽头,供整层楼的住户使用。这些卫生间的门永远也锁不上,坐在里面必须用一只脚顶住门。不时能听见内急的人站在关着的门前大声询问“里面有人吗”,像是一大家子人起床后抢着用厕所。卫生间内,厕纸用一团精心缠绕的线挂着,发出昏暗光芒的灯泡也套了一层铁丝网,以免被人偷去装在自己房间。污渍斑斑的水池里,有个龙头永远关不紧,不断滴落的水珠留下一条黄色的污迹。热水几乎用不上,再上一层楼更是见不到它的存在。
那些紧闭的门后依然会传出模糊的声响。最好辨认的是男人咳嗽和吐痰的声音。这儿几乎所有人都是老烟枪,有人只穿条内裤坐在床边,自个卷烟卷儿。还能听见收音机和便携式小型电视机的声响,这些器件就搁在桌上或是空空如也的冰箱上。毕竟这儿吃得丰盛的人着实太少。大多数房间都没有炉灶和可用的烤箱,泡着饼干的西红柿汤得放在热金属板上加温。空气中常年飘着面包的焦煳味,窗台和锈迹斑斑的暖气片上随处放着装速溶咖啡的罐子、装茶包的纸盒,以及袋装的曲奇饼干。这些添加了大量防腐剂的食物像是几个月都不曾有人动过。
我走进一条这样的走廊,把街上的阳光抛在了身后,又爬上了一段这样的楼梯,来到了顶楼的大厅。这已经是他几年来第三次住在这个地方了。兜兜转转,最后又回来和这里的房东签合同——他还为房东打过杂呢。房东一次次答应他回来住的请求,看中的就是他还算可靠,以及他们好几年的交情。房东以前用棕色纸袋装酒卖给租客,他有很多烦恼想找愿意听的人倾诉。他说生意不好做,租客们要不就欠着房租趁黑夜偷偷搬走,要不就把他和老婆买来的家具偷走卖掉,要不就配上好几把钥匙让朋友住进来。他还说世道艰难,晚上在家看电视看得好好的,总会接到警察的电话。有时是租客们又打架了,有时是喝高了的人拿餐刀互捅,有时是有人屎尿横流地死在床上,被堵在喉咙里的呕吐物活活憋死。遇到这种情况,他都不知道该联系谁。他说这些尸体一般都“捐给科学事业”了,又补充道:“这就能显出你的好处。万一他有个闪失,我还知道该联系谁。”房东是个矮胖男人,年幼时从欧洲过来,后来发了些财。他的几个孩子都读了大学,他们在他钱包里的照片上微笑着,露出洁白整齐的牙。他为他们感到骄傲。
我走在楼道里,心里照例有些不平静,总担心出什么事。要是敲门没人应,门又锁着,我会把耳朵贴上钥匙孔,看看能不能听到他急促的呼吸声。要是没听到动静,我就返回街上,到隔壁的小酒馆看看。那儿的啤酒杯下面永远都有一摊不干不净的水渍,一滴一滴往地上淌;那儿的酒客们摇摇摆摆从卫生间走出来时,总是拉不上裤子拉链。
而这次,我一敲门,他的声音就响了起来。“进来吧。”
我推了推门,推不动。“门锁着呢。”
“那你等等,”他答应道,“等一下。”里面传来三声忽快忽慢的脚步声,接着听见砰的一响,就没动静了。
“你没事吧?”我问。
“嗯,没事。”他回答说,“等等,马上就给你开门。”
门锁一转,门开了。我走进去,他站在一旁,两只大手撑在门把上,身体随着门的开合而摇晃。他穿着短袜,棕色工作裤,系一条同色的宽皮带,上身只穿了一件泛黄的白色羊毛内衣。这件衣服他一年到头都穿在身上。
“啊,”他说的英语混杂着盖尔语,“啊,红头发男孩 ,你终于来了。”他后退几步,把门往里拉开,手依然撑在门把上。他左边眉骨上有一道伤疤,很可能是刚才绊倒那会儿磕在了床垫角落凸起的铁架上。血顺着他的脸往耳后流淌,流到下巴上,脖子上,最后消失在内衣下面的胸毛中,几乎要滴在地上,但没有,也许全被裤管口接住了。鲜血沿着他脸上的沟壑流淌,如同山涧小溪蜿蜒流入大海。
“你磕伤了吗?”我说着,想找纸巾给他擦掉那条血的小溪。
“没有啊,”他不解地问,“怎么了?”他顺着我的目光,抬起撑在门把上的左手去摸脸,然后惊讶地看着手指上的血迹。“哦,没事,擦伤了而已。”他说。
他放开门把,蹒跚着退后,跌坐在乱七八糟的床上,弹簧发出一声抗议的声响。他的手一放开门把,便开始剧烈地颤抖。坐下来后,两只手垂在身旁,牢牢抓住铁制的床架。他抓得那么牢,布满伤痕的粗大指节都开始发白,不过手终于是不抖了。
“只要我能抓着点什么,”他晃动身体,自我解嘲地说,“就好得很。”
我看看四周,这个熟悉的小房间依旧简单得要命。房间里见不到任何食物,看来他今天还没吃过东西。水池边的垃圾桶里有一个琥珀色的瓶子,是那种甜得发腻的廉价酒的包装。瓶子是空的。
“你想吃点什么吗?”我问他。
“不用,”他回答得很干脆,停顿一下,又补充了一句,“没东西可吃。”他重重说出最后一个字,笑了。他的眼睛和我一样黑,他的头发曾经也是黑的,现在已经变成了一蓬透亮的白色。这头发是他身上仅有的仍然充满生机的东西,从额头上源源不断地冒出,因为没有修剪,已经漫过了耳朵,淹没了颈脖。这种迹象表明这个人吃得太少、喝得太多。酒精是一种奇怪的养料,它让顶端的叶子繁盛丰茂,却令整棵植物麻木枯萎。
他满怀希望地看着我,脸上挂着慈爱的笑容。“我的工钱一般周一才能拿到。”他向我解释。
“好吧,”我说,“我去车里拿点东西,马上回来。”
“行,那你别关门了。”他说。
我回到大厅,走过那排静静关着的门,下了楼梯,来到大街上。太阳依旧耀眼夺目,和昏暗的楼道相比简直是个惊喜。我穿过大楼之间的巷子回到停车的地方,打开后备厢拿出一瓶白兰地。那是我昨晚买的,正是为了对付这种情况。白兰地的酒劲最大。我把瓶子塞进运动外套里,用左胳膊紧紧夹住,顶在肋骨上,又从原路折返。门开着,他仍然坐在床沿,双手抓紧床架,免得抖个不停。
我把白兰地的瓶子拿出来,他立刻说:“橱柜里有个酒杯。”我便去橱柜里找酒杯。里面也没啥东西,所以一下就拿到了。这是布雷顿角岛的纪念杯,杯子上画着岛屿的形状,还标了几个地名。这个杯子是我家孩子前年夏天送他的一套酒具中的一件。“卡隆伯伯会喜欢这个的。”不过他们那时还小,并不懂得讽刺和挖苦。
我把白兰地倒进酒杯,走到床前递给他。他松开右手,伸过来抓酒杯,但没抓稳。酒杯掉下来砸中我的大腿,掉在了地上。杯子没碎,暗色的酒液在我的左裤腿留下了一块污渍,我能看见,也能感觉到。他像被烫了一般缩回手,又抓住床沿。
另一个没有把手的马克杯也不行,尽管他也可以用两只手握住,但用不了多久,杯中之物就会洒在他的裤裆上,再从双腿之间流到床上。我第三回走到橱柜前,拿了个塑料碗,是那种妈妈买给坐在婴儿椅上吃饭的小孩子用的碗,摔不碎的。我往碗里倒了些酒,又递给他。他用两只大手捧着碗底举到嘴边,我没有放手,扶着碗离我最近的那一边。他头一仰,嘴里发出“咕咚咕咚”的声音,大口吞下白兰地。也许是碗倾倒得太厉害,酒洒了一些出来,顺着他的脸流到下巴上,与源源不断从伤口涌出的血流汇合到一起。我又倒了一些酒给他。酒很快便见效了。他的手抖得没那么厉害了,黑眼睛也明亮起来,像是打了麻药的病人,恐惧和颤抖都平息了。
“嘿,红头发男孩,”他说,“我们俩一起走过很长的路,都还没红过脸呢。你还记得克里斯蒂吗?”
“当然,我记得它。”我回答。
“哎,可怜的克里斯蒂。它可是一直都很斤斤计较呢,”他顿了顿,换了个话题,“我总是想象红头发卡隆去世前那几天。”他有些抱歉地耸耸肩。
“我也时常想呢。”我应和道。
“他是我们的曾曾曾祖父吧,对不对?”
“是的,没错。”
“是啊,就是不知道他长啥样。”他说。
“我也不知道,”我说,“就知道他应该个子很高,当然,也有一头红头发。他应该和我们很像。”
“像你吧。”他说。
“哎呀,你个头像他,还继承了他的名字,卡隆。”
“是的,我得到了他的名字,你得到了他的发色,”他停了几秒,又说,“不知道他的墓还在不在。”
“还在,就是离悬崖越来越近了。那个海角的土地流失得厉害。有的年份一刮风暴更是不得了。”
“是啊,我想也是,”他说,“那儿总是刮大风,他的墓就好像在不停地向大海移动,对不?”
“没错,这样想也没错。或者说大海正在与他会合。那块刻着铭文的大石碑还在,我们重刻了碑文,又上了防水的航海涂料,应该可以维持些日子了。”
“好啊,维持些日子,不过很快就会脱落啦。又得有人来修整,像上次那样,”他想了想,“他就好像随着时间的流逝在石头中留下越来越深的痕迹。”
“没错。”我答道。
“在落入大海之前,他也许已在石头上留下了深深的痕迹。当狂风刮起的时候,大海的波涛会将石板冲刷得发亮,你还记得吗?”
“记得。”
“石板被打湿后,你看上面的字会不会更清晰?”
“没错,会更清晰。”我回答。
“是啊,暴风雨比晴天还要清晰。我现在总在想这个,尽管我已经记不清那时候有没有想过。”
他从床上站起身,从地上捡起没有把手的马克杯。他现在能站稳了,手也不抖了。他拿起白兰地瓶子,“泼剌”一下倒了些酒进去。几分钟前他还抓不稳这个杯子,现在他已经进入了一种更好的状态。这种平稳的状态将会持续一个小时左右,时间长短取决于他喝下去多少酒。接下来就像走下山路一样。下午的晚些时候,直到夜幕降临之前,他也许会咳些血,也许会摸黑在小便池前摇摇晃晃地站着,左手扶墙,右手胡乱拉扯裤裆拉链,但我得离开他了。我还要开着车灯穿过城市,回到高速公路。我们俩都将重复地谱写自己小小的故事。
“上次你过来我有没有和你说起这个?”他向我发问,打断了我的思绪,又将话题拉回到红头发卡隆和他的墓碑。
“没有,”我一开始否认了,想给他一些台阶下,但很快又改口说,“不对,你说过的。”
“啊,是吗?”他说,“红头发男孩,你要来一杯吗?陪我喝一杯吧?”他拿出我的白兰地请我喝。
“不了,”我拒绝了,“不喝了,我不想喝酒。我还要开很长的路呢。我要回去的。”
“是啊,你要回去的。”他站起身,拿着那瓶白兰地走到窗前。窗外是那条小巷子,还有横七竖八的火灾逃生楼梯,一动不动的垃圾桶,以及一地碎玻璃碴。
“外面天气真好,”他说,好像在欣赏异国风光,“一个美妙的九月天。巨头鲸从埋葬红头发卡隆的海角跃起。我能看见那些鲸鱼,它们闪闪发光,黝黑发亮。但不要游得离陆地太近。你还记得那头搁浅的鲸鱼吗?”
“嗯,我记得。”
“那时多希望风暴能将它带回海里,可惜。”
“嗯,它回不去了。”
“是啊,”他转身背对窗户,说,“它回不去了。你还记得我们的双亲吗?”
“不太记得,”我说,“只记得一点儿。我都不能确定哪些回忆是真实存在的,哪些是我听了别人的故事后自己编的。”
“啊,是的,”他说,“你的妹妹卡特里奥娜,她和你一样,也记不清了。”
“是的,和我一样。”我说。
他又喝了一口,这次直接对着酒瓶喝,瓶中的酒顿时少了很多。
“可怜的爷爷奶奶,”他说,“他们对你很好,能有多好就对你多好。”
“是的,”我说,“他们对我很好。”
“奶奶说过,‘要照顾好同一条血脉的人’。”他的情绪瞬间变了,突然迸发出愤怒和怀疑,“我猜这就是你到这里来的原因吧。”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了一跳,一下子掉进了内疚和过去的深渊。
“不是的,”我说,“不是的,真的不是,不是,我不是因为这个才来的。”
我看着他,试图揣测他的心情。他脚上穿着袜子,踉踉跄跄地走到我面前。九月的金色阳光斜射着穿过他身后的窗户,光束中飞扬的灰尘映衬出他的身形。他像是午后的演出台上笼罩在聚光灯下的男主角,镇定自若,散发出危险的气息。尽管酗酒多年,他的身体依然紧绷有力。此时,他一会儿踮起脚向前倾,一会儿又跷着脚往后倒,左手轻轻握着那瓶白兰地,好像随时要扔出去。右手五指一会儿张开,一会儿又握紧成拳头,缓慢而有节奏。他笑了笑,情绪好像又过去了。
“啊,没事,”他说,“没事,红头发男孩。我刚才只是在思考。再去拿些酒来吧。你要是愿意就拿瓶白兰地,或者葡萄酒和啤酒也行,我们一起喝他个没日没夜。”
“好吧。”我往门口走去,脚步有些快,好像急着离开这个房间——我开了这么远的路来到这里,又急着离开,多少感到有些愧疚。
“你想喝什么,啤酒还是葡萄酒?”
“哦,”他说,“其实都一样。都一样。”
“好的,我马上回来。”
“不着急,”他说,“你慢慢来。我哪儿也不去,而且我还有这个。”他晃了晃左手琥珀色的白兰地酒瓶,黑色的酒液随之荡漾,“我就坐在这里等你。”
我回到大厅,顺手关上门,暂时松了口气,心沉了下来。这种沉下心的感觉有点像学生关上考场大门的感觉,或是听见牙医说“过两个礼拜再来补牙,今天不补”后离开的感觉,或者是目击证人被层层盘问之后离开那个小房间的感觉。
我站在大厅里,听见他在门后唱起歌来。他的歌声轻柔而坚定,唱的是只有醉鬼或者快要喝醉的人才听得懂的词。
他唱的盖尔语歌叫“献给布雷顿角的挽歌”。这是首合唱歌曲,往往由一大队人合唱,或是由一人主唱,一队人合唱。歌词大意是:
我看见,很远的远方
我看见,波涛的那边
我看见,布雷顿角,我的爱人
在海的那边,那么遥远
我在大厅中行走,每走一步,歌声就减弱一分。我走下四十瓦灯泡照映着的那段陡峭阴暗的楼梯,歌声却依旧在耳边响起。我惊讶地发现,这歌声并不是他唱的,而是在我内心深处回响。歌声越来越大,直到我的嘴唇如同条件反射一般吐出歌词:
在我心中,有一个梦
想要回到故乡
但我心中,清楚明白
我不应该再回去
他的歌结束,我的歌开始,完美承接。尽管主题不同,主唱和合唱部分却自然而然跳入我脑中,我想,这正如已步入中年的前童子军成员们还牢牢记着《她从山边来》 和《我亲爱的克莱门苔》 的旋律一样吧。这些歌偷偷扎根,潜伏于心,然后在最意想不到的时机大放异彩。
我可是生活在二十世纪的人啊,我这样想着,来到了街上。这时,奶奶说过的另一句话又蹦了出来:“喜不喜欢由不得我。”现在是九月,我还是个中年男人。二十世纪时日不多了,如果我继续朝着它的尾巴行进,在它结束之时,我将是五十五岁。是已然衰老,还是年轻依旧,取决于自己对于时间和年龄的看法和态度。“我们会活很久,很久,”有着红头发卡隆家血脉的爷爷说过这么一番话,“前提是要有这个机会,也要有这个意愿。”我在九月的阳光下舒展肩膀,像是给一档还未上映的节目中“来自二十世纪的男人”一角试镜。“啊,啊,红头发男孩,”大哥的声音挥之不去,“你终于来了。我们俩一起走过很长的路,都还没红过脸呢。”那个声音停顿了片刻又响起,“我总是想象红头发卡隆去世前那几天。他会长啥样呢?”
“不知道,”我说,“不知道。我只知道别人和我说过的那些话。”
“啊,”那个声音又响起来,“留下来陪我吧,留下来陪我吧。你还是那个红头发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