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与时俱进地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这是一切正义事业发展的历史逻辑,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历史逻辑。在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后,虽然毛泽东没能把党的建设伟大工程推进到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但毛泽东领导全党加强党的建设的得与失,为改革开放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提供了经验教训镜鉴。改革开放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开创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了 21 世纪;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到党的十八大前,中国共产党已经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
(一)开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 1994 年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但是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就已开始建设。 20 世纪 70 年代末,国际第三次科技革命浪潮方兴未艾,国内“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党的建设重创后仍处于停滞状态。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昭示着,党所进行的建设事业是新的伟大社会革命,党所加强的自身建设是新的伟大自我革命。能否在“文革”后抓住历史契机,是对党中央的重大考验。从 1978 年 12 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 1989 年 6 月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这 11 年,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围绕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条件下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继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开创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1. 在全党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1976 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国处于向何处去的重大历史关头。此时的党内仍然受“左”的思想的禁锢,党的工作处于徘徊中前进的局面。为打破禁锢,邓小平从端正党的思想路线入手,积极推动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反复强调要完整准确理解毛泽东思想,大力倡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1978 年 12 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从根本上冲破了长期以来“左”倾错误的严重束缚,确立了邓小平在全党和党中央的核心地位,实现了党和国家中心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转移,做出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 1981 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党的历史经验作出科学总结,对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作出正确评价,党在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胜利完成。之后,我们党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贯穿于党的各项工作之中,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创立邓小平理论。
2. 按照“四化”方针造就一支宏大的干部队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一再强调,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全党加快落实干部政策,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恢复一大批久经考验的老干部的领导职务。根据新时期干部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实现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四化”方针,之后邓小平进一步提出群众公认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1982 年,党中央作出《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国务院制定《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废除了实际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建立起干部离退休制度。党的十二大决定建立顾问制,有效推动了新老干部的交替与合作。 1982 — 1984 年,通过大力推进机构改革,大规模调整各级领导班子,干部年轻化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从 1983 年开始,建立第三梯队,加强了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1987 年,党的十三大提出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大力加强干部教育与培训工作,恢复和新建各级党校和干部学校,大规模轮训干部,提高干部队伍素质。通过实施这些措施,初步形成了一支以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干部为主体的党的干部队伍,为实现党在新时期的历史任务提供了组织保证。
3. 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和一手抓惩治腐败
我们党把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提到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强调把反对腐败贯穿于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建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并逐步恢复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建设,制定了《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等重要规章。 1983 年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用三年多时间对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进行了一次全面整顿。从 1982 年开始,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着力纠正新形势下的各种不正之风。党中央和国务院陆续发出《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关于坚决查处共产党员索贿问题的决定》《关于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干部出国问题的若干规定》《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必须保持廉洁的通知》《党员领导干部犯严重官僚主义失职错误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等文件,同时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惩治了一批腐败分子,某些不正之风暂时有所收敛。
4. 依靠制度化建设使党的建设进入制度化轨道
我们党在吸取“文化大革命”期间民主集中制遭到严重破坏的惨痛教训,深刻认识到“制度是决定因素”,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将党的制度建设提上重要日程,明确提出健全党内民主制度的要求,确立了在党纪和国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1980 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系统规定了正确处理党内关系的一系列原则,奠定了党内生活制度的基础。 1982 年党的十二大制定了新党章,完善了党的根本大法,明确了立党、治党、管党的根本依据。这一时期,邓小平和党中央突出强调健全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集体领导,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从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重新设立中央书记处开始,逐步改革健全了中央领导机构和领导体制。党的十三大提出建立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向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全会定期报告工作的制度,之后又制定了中央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工作规则,使党中央的集体领导走上制度化轨道。同时,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逐步建立起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除此之外,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内选举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干部管理制度、基层组织制度、党员管理制度、党内监督制度等各方面的制度建设全面起步,并逐步走上正轨,从而使党走出一条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依靠改革和制度化建设加强党的建设的新路子。
(二)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21世纪
20 世纪 80 年代末 90 年代初,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先后发生,世界社会主义事业处于低谷,国内发生政治风波,而这次政治风波酝酿、发生、升级的过程表明,问题主要出现在党内。国际、国内的发展形势迫切要求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领导水平。从 1989 年 6 月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到 2002 年 11 月党的十六大这 13 年,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创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创造性回答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成功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 21 世纪。
1. 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
针对一个时期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989 年 8 月,中央在《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中,要求全党深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1992 年初,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全面深刻地阐述了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 1992 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坚持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党的要求。 1993 — 1994 年,随着《邓小平文选》第 1~3 卷相继出版,在全党开展了学习《邓小平文选》的活动。 1997 年党的十五大确立了邓小平理论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重要地位,次年中央发出《关于在全党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的通知》,一个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的高潮在全党掀起。 2001 年 7 月,江泽民在纪念建党 80 周年大会上全面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 2000 年冬到 2002 年,全国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这一系列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使全党对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有了一个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
2. 通过完善民主集中制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我们党毫不动摇地坚持并不断完善民主集中制。
1994
年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新时期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有关重要问题进行了阐述,并作出部署。
1996
年4月,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规定了地方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和书记办公会的职责范围、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
1998
年
6
月,江泽民提出建立“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
2001
年
7
月,江泽民在庆祝建党
80
周年大会上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从制度体系上保证民主集中制的正确执行”,“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3. 通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1993 年4月,国务院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逐步建立。 1994 年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政治家应具备的“五条标准”。 1995 年 2 月,党中央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对干部选择任用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基本方法和扩大民主、强化监督等方面作出系统性规定。 2000 年 6 月,中央颁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对 2001 年到 2010 年的干部人事制度作出全面部署。 2001 年 7 月,修订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这期间,我们党明确提出党管干部原则,提出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任用各级领导干部,打破单一任命制,逐步推广差额选举、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推公选、公推直选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探索完善干部考核制度、交流制度、聘任制度、公示制度、试用期制度、监督机制等。
4. 基层组织建设继续加强并向新兴领域深入推进
在农村党建方面, 1994 年 11 月,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就整顿农村后进党组织的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1999 年 2 月,中央下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校党建方面, 1996 年 3 月,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企业党建方面, 1994 年4月,中组部下发《关于加强股份制企业中党的工作的几点意见》; 1997 年1月,党中央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对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及党的建设的目标、方针和原则作出明确规定。街道社区党建方面, 1996 年 9 月,中组部印发《关于加强街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机关党建方面, 1998 年 3 月,中央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方面, 1994 年4月,中组部、中宣部发出《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1994 年1月,中组部下发《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通过以上举措,扩大了党的工作的覆盖面,提高了党的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 在从严管党治党中大力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
全党大力开展党的作风建设,不断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在作风建设方面, 1990 年 3 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就改善党群关系作出一系列部署。 2001 年 9 月,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提出了“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 1993 年 8 月,中纪委召开二次全会,明确提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重点和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了新形势下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 1997 年 9 月,党的十五大提出反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并提出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这期间,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等一系列法规制度。这些制度的实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新的伟大工程
21 世纪初,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与世界的关系从此日益密切,党的建设方面放开了对其他社会阶层入党的限制,这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挑战。从 2002 年 11 月党的十六大到 2012 年 11 月党的十八大这 10 年,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思想,提出科学发展观重大战略思想,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在新的起点上扎实推进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1. 完善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总体布局
总体布局是党的建设的“四梁八柱”。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在积极探索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建设形成了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总体布局。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形成了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的总体布局。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一重大命题,为此提出加强党的建设要实现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党的十七大第一次将反腐倡廉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并列,纳入到总体布局之中,进一步丰富了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内涵。在新中国成立 60 周年之际,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总结了党执政以来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提出了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新要求,根据党的十七大确立的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就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作出六项重大任务部署。
2. 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党内民主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2002 年 11 月,党的十六大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的重要论断。根据党的十六大的要求,各地扩大了市、县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积极探索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各级党委逐步建立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进一步发挥全委会的作用。 2004 年 9 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的要求。同月,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保障党员权利提供了党内法规保障。 2007 年,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提出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等任务,将党内民主建设进一步推向前进。
3. 大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大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有力促进了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方面,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和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重要干部等制度全面推行。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中组部于 2006 年 7 月印发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为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制定出台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为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工作法规制度体系, 2006 年 8 月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为提高干部素质, 2007 年1月党中央印发了《 2006 — 2010 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颁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先后建立中国浦东、井冈山、延安干部学院和大连高级经理学院。这些机构与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形成一校五院的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新格局。
4. 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党的十六大以后,党中央把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作为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2003 年,党中央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意见》《关于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国访问的规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十六字”方针。 2005 年1月,中央颁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2008 年 6 月,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 — 2012 年工作规划》。从 2003 年开始,中央陆续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件(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2007 年4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 2010 年1月)等重要规章制度,有效推进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制度和回复组织函询制度,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从中央到地方普遍建立巡视制度,进一步健全了监督体制。党的十六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重点查办了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官商勾结、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不合理涉农收费、拖欠农民工工资、教育乱收费等进行了专项治理,有效遏制了不正之风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