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主义之分析

“个人主义”是与“社会主义”相对立的名词(此处所谓社会主义,并非指马克思的科学的社会主义,乃指一种不以个人利益为中心,而以社会上大多数人之福利为依归的伦理行为而言)。我们做革命党员的人,根本上的职责所在,便是要牺牲自己一切享乐生活乃至性命而为“他人”(社会上一切被压迫者)去谋福利的——根本上便应该是无条件地做个社会主义者;所以我们对于个人主义这个东西,尤其要彻底研究明白——才不至于使我们的一切言行入于它的范围而离开了社会主义(便是说离开了“革命”)。
许多革命的同志,都常常说他不是个人主义——说他竭力反对个人主义;然而实际上,他的行动却又常常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一种真正的个人主义。这大概都是由于没有把个人主义这个东西分析清楚。因为个人主义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东西——它的表现,颇有好多方面,有好多种不同的形式。
个人主义可以由主观的和客观的两方面发生。主观的个人主义,便是说我自己有意识地选择它——明知其为个人主义而故意要像那样去做。客观的个人主义,便是说我自己虽然时时以个人主义自戒,然而在行为上却无意识地犯了个人主义的毛病而不自知。
主观的个人主义,又可分为消极的和积极的两种。每种之中,又有其本体的和变相的之分。积极的、主观的个人主义之本体,可借一滑稽形容词名之为“张宗昌的天罡主义”。张宗昌召集山东绅商,强筹军费,说:“你们现在拿了‘别十’,我拿了‘天罡’,所以你们就应该无条件地送钱给我。”自从“盗跖”以来,一切强盗、军阀、土豪、劣绅,都是这种天罡主义的产物。他们只顾一己生活的享乐,毫不思“他人”因自己所受的痛苦;他们的生活,是以别人的红血白骨为内容而建筑起来的。他们不但不以他人的痛苦为痛苦,而且还要故意地造出他人的痛苦来,以为一种“乐趣”。此种天罡主义的第一变相,便为黄巢、张献忠等的“地煞主义”——极其残忍的杀人放火主义;或是李完用、李容九、曹汝霖、梁士诒等的“娼妓主义”——极无廉耻的卖国荣身主义。天罡主义到了黄巢、张献忠的地煞式时,在实际上已不是个人生活问题,乃是在他们的心理上另养成了一种疯狂的变态心理——即所谓残忍的本能之特别发展——把看着他人在痛苦中宛转呻吟以为乐的这件事,养成了一种嗜好,和四川人吃辣椒、北方人嗅鼻烟一样了!其第二变相,即为“资本主义”——即为现在横行世界,有如洪水猛兽的所谓“帝国主义”。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发达到最后的一个阶段。资本主义的根本基础即在榨取劳动者的剩余价值。资本家拿着天罡(生产机关)压迫那成千整万的拿别十的无产阶级和那产业落后的殖民地半殖民地——由十二万万五千万人的白骨红血之上建筑起工业革命以来的资产阶级的文明之全部。美国的罗克匪勒,法国的骆士阶德,日本的大仓喜八郎,中国的陈嘉庚、虞和德——同黄巢、张献忠、张宗昌们,都是五服之内表兄弟。其第三变相,则为“英雄主义”。英雄主义是个人主义中一个又要“面子”(名誉)、又要里子(享乐生活)的形式。从那叱咤风云、不可一世的楚霸王,一直到“俺是好汉也”的黄天霸,都是由于这种拿天罡的“唯我独尊”之观念所造成的。他们所嗜的鼻烟和辣椒,便是社会上千万人慑于他的威势,或是震于他的功业而崇拜他,和历史上的永远传说。自然从古以来,并不是凡抱这种英雄主义的人,便都是“损害他人生活”的坏人——大凡自己要做一个名传海内、流芳千古的英雄的人,是不会如张宗昌、张献忠等之野蛮,罗克匪勒、大仓喜八郎等之贪鄙的。有时因为时代和环境的关系,往往有了他们方可使人民得到一种相当的解放——他们有时也是推动社会向前进的。他们的生活,不一定必须损害他人但有时亦不得不损害他人。他们有时虽损害他人,但也有时在损害过程中同时为他人生活而做些较好的事。他们在生活上不过要求一个与寻常人(即“小民”“凡夫”“俗子”)比较高贵一点的“贵族式”而已——他们的大目的,却在以其权□□□他人,使千万人皆成为我之被支配者。他们中间的品类极复杂,特好的如代表清教徒反抗英王专制的克林威尔;坏的便如穷兵黩武之拿破仑,好大喜功之唐太宗、元太祖,愚妄求仙之秦始皇、汉武帝,乃至想以武力称霸全球的威廉第二。其更坏者则直为黄巢、张献忠、张作霖、吴佩孚(黄巢等是以英雄主义而兼做地煞的;克林威尔之徒,则是以英雄主义而兼做好人,要好名誉的),要其大多数皆为“一将功成万骨枯”。强盗资本家以及土豪劣绅,以他人之肉为滋养料,英雄们则以他人之血写其超乎流俗之历史(但读者不可误会,以为一切凡用武力、凡统率武力者,悉为此等主观的个人英雄主义。有许多领导革命的伟大首领,在他们的“主观”上,却并没有此等思想,如孙中山曾为大元帅,诸葛亮曾总领蜀中诸军,他们都是为“社会”反抗黑暗势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综合此等积极的主观的个人主义,虽其形式各不相同,而其思想则要皆出于一源。他们都是一种谬误的达尔文主义——把生物竞争中强凌弱、众暴寡的现象,认为是道德上之所当然。承认“人生”是要以腕力去创造的。因此,他们遂肯定“权力”为一切正义之表现体。所以他们这些人,便自然做了古今中外封建制度、资本生产制度中的历史的材料。所以他们常常居在他们自己的统治阶级的观念中,承认社会上应该有“阶级”存在,应该有“不平等”,应该保存私有财产。所以他们极力反对赤化的打破阶级的革命,极力维持社会上的身份关系。所以他们能够恬然怡然地说他们自己是拿了“天罡”,说他们有天赋之特权。他们的这种生物斗争的人生观,更养成他们一个“成则为王,败则为寇”的处世原则。所以这种主观的积极的个人主义的第四种变相,则又常常成为一种服从他人的“奴隶主义”。因为他们的人生本体,只有“权力”二字,自己如果不能支配他人,则便应当为他人之所支配——在权力上,只有“胜”“败”两途。“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虾吃泥巴”——整个的阶级社会乃由此而形成;英雄主义与奴隶主义,天罡主义与别的主义竟是同源异派之物,亦奇矣哉!
消极的、主观的个人主义之本体,可名为“杨朱主义”。“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俗所谓“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是也!乡下守财奴,是此派最好的代表。其第一变相,则为老庄式的虚无主义;第二变相,则为佛教的出世主义。从极悭论的杨朱,一直到博爱无我、冤亲平等的释迦牟尼,他们无非都是把“个人”——把“我”看得太真,把“生活”看得太切;换言之,即太贪恋于现实的生活了!杨朱之不肯利人,乃因其利人即为损己;“人生几何,对酒当歌”,及时享乐尚且不暇,何能管得他人——所谓“我躬不阅,遑恤我后”也!庄周的人生观,号为旷达,实则乃是因为他把自己生活的要求(欲望)看得太实在、太真切,因而感觉得无法满足。却又不肯去以革命(改造生产关系)要求满足以利一般与己同病之人(凡是把个人生活看得真的人,一定也把“死”看得非常可怕,而爱惜生命如同珍宝);所以就只好驰心于幻想之境,回避现实(即闭了眼睛,不看外界一切现象),以“自欺”的方法安慰自己于片晷暂时之间。他之梦为蝴蝶,乃正是他要求能像蝴蝶那样自由,可以随其心之所欲而满足其个人生活上之欲求!释迦之“无我”乃正是心中“有我”之反映;厌生出世的唯心说法,乃正是唯物主义走到极端时,发生一种对于自然的愤怒(如泼妇之以死拼命骇人出气)。好多人以为佛教乃唯心哲学之最高境,其实它是由于肯定现实生活太切,所以才感觉到生、老、病、死之无法避免。因而在意识上,遂发生一种机械的唯物人生观,承认一切都由命定,和物理学化学中的方程式公式一样,是历尽宇宙,终古不变的。一瞑不视,万事皆了——出家厌世的低眉菩萨,其心中却正燃着对于人生的无明愤怒之火;其旷达乃正是其拘囿;其无我乃正是其“我执”。他们这些主观上消极的个人主义,虽然并不损害他人以利自己;但其流衍所至若使多数人均成为“自了汉”“厌世家”,则直可以使宇宙毁灭(宇宙因他们而毁灭的事虽不会有,但他们□□□现实,不问不闻,结果徒使前一派盼个人主义者——张宗昌之流显得猖獗)!他们的思想,根本上也是一种谬误的达尔文主义。不过前一派是承认物竞的血斗为“当然”;他们则以为“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以为是“不应该”。杨朱因为要防御此不应该之袭击,所以不肯损己利人;老庄佛陀则以为纵然利人,也属无用——或则反而成了助长这不应该的斗争之因缘,所以他们以“出世”相号召,以为“釜底抽薪”之计(佛教的思想,简直是想要将地球挖空,装上火药,一爆而尽——只可惜没有一个地方让他站着去点燃引线,以保全他自己)。他们这种机械的唯物人生观,如果遇到胸襟比他们狭隘一点的人,便又很容易走到一种虚无的恐怖主义中去——如巴尔志跋绥夫所描写的工人绥惠略夫那样,拿了手枪,见人便击,以泄他的愤怒(革命党人为了革命而暗杀,是与此等的恐怖主义不同的;因为他不是为了暗杀而暗杀,此等人则以暗杀为目的,此外别无意义);这是第三种变相。此外又可由杨朱主义而发生第四种变相,如寻常人生活中所见的“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急流勇退,持盈保泰”的“明哲保身”主义。所以老庄的别派,又产出魏晋时代的那些“清流”。阮籍穷途痛哭,作青白眼,不谈他人过失(即为一种明哲保身之法);嵇康佯狂玩世(即为变相的绥惠略夫);刘伶一天到晚泡在酒缸里,幕天席地(即为变相地出家,变相地梦作蝴蝶);他如陶渊明之诗酒自遣,白居易之知足自晦,蒲松龄之专谈鬼怪(骂人出气);都是此流。其最下者,则如娄师德“唾面自干”,冯道为“五朝元老”,吕布为“三姓家奴”。至于韩愈三上宰相书,摆出一副寒酸秀才面孔;李白之长揖韩大军阀,做出一副拍马屁的神气;也莫非由于此种消极的个人主义而来。总结言之,此派人的病不外于“贪生怕死”四字;不过其“贪”与“怕”的程度各有不同——韩愈贪得比冯道廉一点,阮籍怕得比娄师德勇敢些罢了!
客观的个人主义,在表面上每每令人不觉得它是个人主义——其潜伏于人类心理中甚深。大概因为人类生来,原有一种出人头地的好胜心(这是由生物进化遗传来的),亦可名为“自尊的本能”。英雄主义大半即由于此种好胜心的特别发展。好胜心的本体是英雄主义,其变相则为“贤人君子主义”或“人格主义”;而“风头主义”与“虚荣主义”则为其较下流的形式。贤人之能被社会认识其为贤人,乃以其有“不肖”之比较;君子之所以得为君子,亦以其有“小人”为之陪衬。为贤人君子者,对于正义、人道、公理均能切实认清,不稍苟且;独对于真正的无阶级之平等,总有些不愿意——便是因为他们的生活基础建筑在这件事上面。他们之主张公理、正义、人道,乃正所以表示他们之为贤人君子;正所以形容你们这些小人之不知公理、不知正义、不知人道。他们有时也很勇敢地成仁取义,为社会而革命;但他们在主观上却以为这都是君子惠及小人、贤者怜悯不肖的仁慈之事。他们以为阶级的成立,即在乎知识之有无;而知识则为贤人君子之专利品——故对于“学术”常常有一种不肯开放及骄人的倾向。因此他们遂肯定政治应该是贤人的事——所谓君子治人,小人治于人;有知识的人,绝不能和无知识的在同等地位上相与共事。于是他们一方面反抗黑暗势力之压迫;一方面却又不愿意农工阶级(小人)之兴起。所以他们乃成为黄色改良主义者,成为中庸之道的人——成为革命中的右倾分子。他们中较贤的,或因不愿农工起来,而走入消极,抛开革命战线,不管一切;其较不贤者,则宁可与统治阶级妥协,以抑制下层阶级势力之发展。他们常常借口“和平”“勿走极端”“稳健”,以掩蔽其方巾安步、宽衣博带之迂腐气。此等人,在古时则为柏拉图、孔仲尼,这是较贤的;在现代则为梁启超、丁文江、醒狮派乃至赫礼欧、哀尔柏特、麦克唐纳尔,这是较不贤的。此等贤人君子无论他是有意识的、无意识的,皆是在客观上帮助了反动势力(统治阶级)而成为反革命者。他们所以如此,无非为了他们要保持一个较小人不同的社会地位——一个较安逸而又有荣誉、使其自尊心得到满足的生活。
“人格主义”,根本上只是“风头主义”的一个较高尚、较漂亮的形式。众人皆醉我独醒,天下皆浊我独洁——我之人格超乎“凡人”,乃正是我之“风头”出得甲乎天下。这是一种精神上的虚荣。屈原嫉楚国政治之污浊,佯狂被发、自沉汨罗;所以表示其人格之清高有如贞女也。实则屈大夫除了作得几句呜呼噫兮之文,未必就有什么政治本领,足以在楚国组织内阁治国安邦。他不过因为楚怀王,把他的“秘书”地位予了上官靳尚,在楚国“文章界”使他失了风头(自然他不是争那秘书的薪水——他不过是争王之宠)而已!他不与上官靳尚同列而洁身高蹈,至于以身殉志,谁敢说屈灵筠先生的人格不高尚,不可以为万世之准则?然而若使楚人举国如斯,有人格者,相继都去做了淹死鬼;结果只有上官靳尚那种污浊者统治楚国!屈先生之自杀,客观上给了上官贼子以其求之不得的机会,正好巩固其黑暗势力。使屈先生而果以“社会”为念(乃至果以“楚国之社稷”为念),则当举一切毁誉得失无所容心,起而推倒上官氏,不胜而死于白刃之下,岂不胜于汨罗万万?屈先生之不能如此,乃正是个人主义在他的“下意识”中支配着他的缘故!依此而论屈氏之贤实尚不及伍员(自然伍员也还是个人主义)。古往今来许多人,常常借口于某人或某团体分子人格不好,离开群众,高自位置,坐使社会不正当势力得以发展巩固而无碍,皆所谓天下之罪人也(以上所说,还是人格主义的正体。此外还有许多虚伪的人格主义,明明是自己偷懒、怯懦,却要说他人人格不好,不屑与之合作;明明是自己别有用心,要想拆散革命势力、破坏革命组织,却也要借口于保全人格以为护符——如近来一部分之反对共产党、国民党者,破坏学生会者)。但这不是说一个人不要“人格”,更不是说一个革命党人可以不必自己整饬自己的人格。人格当然是“人”的起码——一个人如果没有人格,在伦理上便是这个人只是“生物”了!人格是我们人之所以为“人”的标志。不过我们应该认定我们之有人格,乃是我们分内的事,不是什么值得夸耀于他人的事。把人格拿着去向他人夸示,便是等于把分内应有的事当作一件非分内的本不应有的事,结果便是承认人本可以不要人格;所以你有了人格,才特别觉得可贵。我们站在“社会”的观点上,应该“其责己也重以周,其责人也轻以约”。他人或他团体,容或不能尽如我意中所拟想之人格,这乃正是我们的责任所在;我们不应以自己之有人格去“骄”他,而应该把他由无人格或不完全之人格中,引诱之而使之成为有人格者(但我这话,并不是说要以人格普及主义救国——我只是说我们不应以自己之光明而避开黑暗,而应当以光明去征服黑暗)。如果你不是个人主义者,你便应当专向黑暗中,专向没人格(其实,人格的客观标准亦至难定)——即屈原所视为污浊的社会中去,做你所应做的工作。真正的勇敢者,决不回避现实!隐逸与自杀的、离开群众的人格主义者,乃是真正怯懦的个人主义者。真正立在社会主义观点上的革命党人、真正的有人格的人,不但不回避丑恶的污浊的黑暗的社会,而且他为了要求与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有时还不免要与他的敌人,也形成一种以退为进的合作形式(这并不是妥协,乃是深入敌阵去做自己的工作)。闭了眼不看女人的佛菩萨,并没有什么人格可夸;要看见了“南子”还是不为南子所堕落,才能算他是有真正的人格!
人格主义,贤人君子主义之根本发轫点,莫非由于“风头”与“虚荣”。有风头欲望和虚荣心的人,便会常常将自己看成是君子贤人,便会时时标榜他的人格高于常人(前说阮籍、蒲松龄等,也有一半是由此养成的)。此等因为风头受了压抑,虚荣心未能满足,消极的便自杀,或高蹈远引,或入于隐逸生活。高蹈隐逸之不甘于高蹈隐逸者,辄又成为一种“高调主义”,专门在旁边唱高调、说风凉话、不负责任地指摘别人所做的事,自己却又不肯去做——天下总无一事能够满他的意,别人做出来的总是不好的。其积极的则必流为“反动”而成为一种偏狭的“意气主义”。许多人因某次风头受了挫折,遂迁怒于参与其事之某团体或某人;因与某人感情不好,遂怒及其所属之团体;或因与某团体有所不洽,遂憎及其团体中全体之人。寝假而走入极端,故与为难。甚至不问事理之是非,只看是否为我所仇而定赞成与反对之态度,恼羞成怒,一错到底!团体如汉之甘陵邱党,宋之洛蜀朔党,近日之醒狮派;个人如王安石之独行其是、不顾一切(犯左派幼稚病者,每每即是意气盛的人。王介甫犯的是左稚病,结果徒为蔡京、吕惠卿等所利用,而授司马光等以讥评之资),章炳麟之卖身奉张、甘做虎伥——都是这种意气主义的个人主义所使然——虽然他们中间也还有贤与不肖的分别(按醒狮派和章炳麟,也杂有一些主观的、积极的个人主义的质素)。意气主义又往往就是忌妒主义。忌妒他人比我能干,便是忌妒他人比我的风头出得好。因此而走入意气之途,在感情仇视比我好、压抑我出风头之人。又意气主义与人格主义之另一变相,便是带有无政府主义之倾向的所谓“自由主义”。有许多人不愿意受团体约束,反对“纪律”,主张个人的身心应该绝对自由。甚至造作理论,谓“革命”本所以求自由,今有纪律,乃先已不自由云云。甚至反对一切组织——因为凡是组织,必有多少拘束个人行动之处。这些也无非是一种意气在那里起作用。此等人若在团体内,便常常不受团体的主义策略决议之约束而为个人行动(如因讲恋爱而抛弃革命工作,因要赚多钱而轻于调换或放下革命工作,不到会,到会乱发言或不服表决,不缴会费等)。
以上所分析的各种个人主义,除了很显明的“天罡主义”“资本主义”“奴隶主义”“杨朱主义”“地煞主义”“娼妓主义”,为我们一般革命党人所不会犯的之外,其余如英雄主义、虚无主义、出世主义、无所谓的恐怖主义、变相的明哲保身主义、贤人君子主义、人格主义(反革命的独善其身主义)、风头主义、虚荣主义、高调主义、意气主义、忌妒主义、虚伪的自由主义——都是我们所容易“犯”的,犯了还不自觉的——尤其是我们这般所谓知识阶级的富有小资产阶级根性和浪漫的文学倾向的青年学生所最容易犯的。我们想想,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曾有过上面所述的那些隐伏的个人主义?我们若把我们的已往历史,一件一件细细覆按一道,我们是不免要觉得毛骨悚然,感着自己也曾有过若干“反社会”的个人主义之言行的?反乎社会主义的个人主义,在主观上因为自私自利,在客观上也还是一个自私自利。此等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不外二途:(一)直接为社会上之扰乱者;(二)破坏或拆散或减少革命的势力,在客观上间接地帮助了恶势力成为扰乱社会之“从犯”——总之是“反革命”!
我们要祛尽我们意识中所潜伏的这些个人主义的质素与倾向;我们便应当学墨翟,学孙中山,学列宁。他们都是“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数十年如一日。他们都有极伟大的人格,但他们从没有向别人夸示过一句。他们一生专向黑暗中做工作,专向困难污浊中求生活。他们绝没有和群众离开过。他们绝没有在言论、文字中鼓吹过自己的领袖才识——没有替自己做过一次广告。他们真是尼采所说的超人,他们不但是负重的骆驼(独任艰巨劳怨工作),他们还是猛勇的狮子、无畏的婴孩(他们一生不知计生死利害,永远站在革命的最前线)。他们从不责备他人做得太少;他们只计算自己是否做得不多。他们脱尽了阶级的观念,他们乃是真正的平等、博爱主义者——在他们眼内智愚贫富同是人类,只有剥削者、压迫者才不在他们所认为“人”的范围中。他们对于仇敌,没有一丝一毫的宽恕怜悯,他们绝对地没有妥协。他们很少有时候想到自己——意识到自己的生活,他们心目中只有“人类”和“社会”。他们有时囚首垢面,但他们并不是如那王衍之流,要故意如此以沽名;乃是因为他们只想着社会,忘记了他们自己。他们绝不计较一切个人的得失毁誉;他们只对于革命与反革命的关头死也不放松一分一寸。他们有时为了社会的利益,虽使个人受到很大的屈辱也不辞(如司马迁忍受阉刑而著《史记》;卢森堡女士因要在德国取得国籍,从事革命活动而不惜牺牲肉体,以与其所不喜之德国某君结婚;列宁坐了封印火车回俄国革命,让德国把他当囚犯看待)。他们这样才是真正的旷达,真正的无我,真正的非个人主义!
(载同名单行本,署名:萧楚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