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人大制度与时俱进
从世界各国发展的历史看,宪法是每个国家立国的根本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了。这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取代了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正式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后,宪法又历经三次修订,1982年修订的宪法成为我国目前的现行宪法,并先后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以及2018年五次修正。宪法的每次修正都代表了国家的进步与发展,代表了国家对于人权法治化的重大迈进。
2017年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提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与时俱进,推进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理论是实践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紧紧抓住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法律实施工作以及监督工作。宪法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得以出台,且将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宪法日等都写入宪法及其相关法律。
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举,是中国各族人民掌握自己的前途和命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基于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主要组成和核心,对于其理论的研究应追随时代,保持动态,随时吸纳和总结,保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理论水平。本书在把握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理念的基础上,对近年来人大制度理论在立法、重大事项决定、公信力、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与批评等方面的研究作进一步总结和拓展,以阐释人大制度理论的前沿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