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的基本特征
作为文化生产方式在当代中国的最新表现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的基本特征是其本质的外在体现,它既具有文化生产方式的一般属性,是客观物质性与意识形态性、稳定性与变革性、从属性与相对独立性的统一;同时它又体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特殊性,具有不同于资本主义文化生产方式、传统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的鲜明特征,是共性与个性、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这种统一集中反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的整体性、生成性、人民性、民族性和时代性等特征。
一、整体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与以往从某一个具体点或一个侧面进行文化研究相区别,为我们提供了研究文化生产的整体视野与思维方式。其整体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它囊括了有关文化生产的各要素。从定义及其构成可以得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涵盖了影响文化生产的各种要素:既包括直接参与生产的文化生产力要素,又包括文化生态环境等文化生产关系要素;既包括文化生产者、生产设备等硬条件,又包括传统文化资源、文化科技等软因素;既解答谁来生产、用什么生产、生产什么产品等疑问,又回答在什么环境中进行生产、文化产品归谁所有等问题。
二是它揭示了文化生产各要素间的关联性。美国学者本尼迪克特提出:“整体并非仅是其所有的部分的总和,而是那些部分的独特的排列和内在关系,从而产生了一种新实体的结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的整体性不仅表现为其是有关文化生产的各要素的总和,同时它还揭示了文化生产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揭示了文化生产力与文化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过程,阐明了每个要素在这一复杂系统中的各自功能作用。以当前文化生产的科学技术创新而言,它不仅影响着文化生产设施的更新,促进着文化生产者思维方式的创新,同时也影响着文化生产的社会组织方式,进而影响着文化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三是它凸显了文化建设的系统性。我们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的定义中就能看出,它是从整体的、全局的视角来反映文化建设,其调整是文化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结果。这就为我们分析、解决文化生产问题提供了一个整体性的框架,要求我们在推动文化建设、调整完善文化生产方式时,既要关注那些显性的直接作用于文化生产力的生产要素,又要注意那些隐性的影响文化建设的经济、政治、社会等文化生态环境;既要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以保障人们的基本文化权益,又要发展现代文化市场以满足人们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既要注重文化建设的社会效益,又要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并争取实现两者的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的提出使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发展文化生产力不仅仅是文化生产者、文化工作者的事情,同样也是全社会成员的共同责任;不仅需要提高创作生产高质量文化成果的能力,同时也要为文化发展营造良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环境,确立全社会推动文化建设的整体文化观。
二、生成性
处于一定社会发展阶段的文化生产方式,总是既表现出相对稳定的特征,又在内外因素的作用下处在逐步演进的过程中。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而言,由于作为其基础的文化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仍处在不断形成的动态过程中,由此决定了其同样处于不断完善的生成状态。一般而言,判断一种文化形态是否形成,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审视:是否提炼出核心的价值观念;这种价值观是否已经辐射到哲学、艺术等文化样式;核心价值观是否已经渗透进入社会、政治等领域之中。以此标准来看,中国共产党人在21世纪初就已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更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此,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已经初步形成。但同时我们也要承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并不意味着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将核心价值观渗透进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每一个社会成员遵循的价值观,仍需一个长期的努力过程。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还不是完整的、成熟的形态。与此相对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亦非一个既定不变的最终状态,而是处在不断生成和完善的过程之中。一方面,从其系统内部来看,构成这一文化生产方式的各要素仍在不断完备,各要素间的关系也在不断理顺。在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从事文化生产主体的数量规模仍在不断扩大,各类文化生产者和文化工作者通过各级教育培训,其能力素质正在不断提升,各种公共文化设施正在不断普及完善,文化产业的技术升级改造正在不断推进,文化生产创作的对象范围不断扩大,全社会重视文化建设、塑造文明新风的氛围正不断形成。同时,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推进和深化,文化生产中技术与设备、人才与设施、各类文化人才之间的关系得到进一步理顺,文化生产者的积极性、主动性逐步被激发出来,文化产品的数量规模与质量效益都得到较大提升,鼓励文化生产创新的良好环境正不断形成。另一方面,从其与外部环境的相互作用关系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不仅与当代西方资本主义文化生产方式交融交锋,还与我国经济、政治、社会等领域相互适应、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的历史生成性,还体现在其不断增强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力、对社会各阶层的凝聚力、对日常生活的规范力和对外交流的影响力。
三、人民性
文化具有意识形态性,处于各个历史阶段的文化生产方式也具有自己的阶级属性。马克思与恩格斯曾提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
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来说,它具有自己的阶级属性,是为特定阶级服务、反映其根本利益的,其阶级性集中表现为人民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的人民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人民群众是文化生产的主体。文化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在文化生产关系上的最根本区分,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而不是少数人占有文化生产资料,从而使大多数人参与文化生产创作成为可能。这也使人们在文化生产中的地位和关系发生质的改变,社会主义文化生产中人们之间不再是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的阶级压迫关系或金钱关系,文化生产者与物质生产者之间、文化生产者与文化消费者之间、不同的文化生产者之间是平等、互助、和谐的新型生产关系,他们在根本利益上具有一致性。因此,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创作生产的主体,也是我们进行文化建设的依靠力量。他们主动参与文化生产的过程,将私有制社会中少部分人的文化创作活动拓展为大多数人能够参与的文化建设实践,极大提升了文化生产力。同时,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实践成为我国文化创作生产的源泉。各类文化生产主体通过参与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反映人民群众的情感生活,进而创作出优秀的文化成果。
二是人民群众是文化成果的享有主体。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
,同时这也是文化生产创造中的一个根本问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中,我们进行文化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既满足其基本文化需求,也要满足其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在我国文化产品的分配消费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通过政府和市场的共同作用使得文化产品的分配既强调公平性又注重高效性。我们创作生产的文化成果最终要反映人民的呼声和利益,是为人民服务的,由人民群众共享。
三是人民群众是文化产品与服务评价的主体。我国文化产品的好坏由人民来评判,看人民群众是否认可接受,是否经得起人民群众实践的检验。这区别于封建社会中文化产品归皇帝、贵族等少数人所有,靠其个人喜恶来评价,也区别于资本主义社会中文化产品归资本家所有,靠资本家赚钱多少来评价。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中,人民群众不仅是文化生产的主体,利用市场调节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文化生产效率,积极构建有利于文化发展繁荣的体制机制,同时也享有自己和社会共同创造的文化成果,并对这些文化产品和服务从审美、艺术修养、社会价值等方面进行评判,从而真正成为文化生产主体、成果享有主体和评价主体的统一。
四、民族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以民族文化为主体,建立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之上,从而使自身与其他民族国家的文化生产方式区别开来。历史悠久的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化的精神命脉,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任何一代中国人都不可能完全将其抛弃。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的深厚文化资源,“其中最核心的内容已经成为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是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有别于其他民族的独特标识”
,成为我们立足于世界民族文化之林、对外文化交流竞争的根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作为中华文化在当今时代的延续和集中体现,无论是在语言、文字等外在形式上,还是在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核心内容中都体现着鲜明的民族性特征。当然,中国传统文化必须现代化,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传统文化既有其积极上进的一面,也有消极保守的一面,不能直接拿来作为当代中国现代化的精神根基,而必须加以深刻批判和反思,唯有批判性地继承、返本开新,才能真正成为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的深厚文化资源。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立足于传统文化又高于传统文化,它在批判继承中华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创新,推动着传统文化的现代化。与中国以往文化生产方式相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具有先进性。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的民族性体现为借鉴外来文化时的民族主体性。从文化交往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是继承创新优秀传统文化、主动与西方文化交流竞争的文化生产方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作为民族性与开放性的统一体,蕴含着充分运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必然要求,蕴含着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吸收外来有益文化、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的时代课题。而要借鉴外来文化更需体现选择吸收的自主性和主体性。这种主体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外来文化的选择性。在面对种类繁多、形式多样的外来文化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不是被迫接受外来文化,而是拥有主动自主的选择权,能够按照一定的标准选择借鉴国外优秀的文化成果,拒绝和摈弃其文化糟粕。二是对外来文化的消化吸收。正如毛泽东在《论新民主主义文化》中提出的那样:“必须经过自己的口腔咀嚼和胃肠运动,送进唾液胃液肠液,把它分解为精华和糟粕两部分……决不能生吞活剥地毫无批判地吸收。”
对待外来文化,即使是国外优秀文化,我们也不是完全的照搬照抄,不是完全的“拿来主义”,而是要通过自己消化吸收,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成为本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
五、时代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深化发展,对外开放不断扩大,信息技术飞速进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所依赖的经济基础、社会环境、政治法律制度等发生了深刻变化。与计划经济条件下相对封闭的文化生产方式相区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始终与时代发展同步,反映着时代潮流。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是顺应经济社会领域新变化,适应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文化生产方式。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着力推动思想解放,将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生产方式,内含着生产关系的规定,因而它是一种带有经济基础性质的东西,或者说它就是经济基础,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现实的存在方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为我国文化生产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制度保障、新的价值观念和思想文化资源。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在生成的过程中,正是不断汲取着市场经济中的公平、民主、法治等价值观念,构建着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契约、诚信等道德体系。当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并非单方向地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决定和制约,而是能够反作用于这一经济基础,是能够引导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文化生产方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们创作生产的先进文化产品不断突破市场经济自身的文化局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氛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顺应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是封闭僵化,而是主动与西方文化交流竞争的文化生产方式。与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相适应,我国对外开放的水平不断提高,我国文化生产所面对的世界潮流和社会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对外开放交流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备条件,也成为文化生产方式优化完善的必然选择。英国学者里弗斯曾指出:“各族的联系及其文化的融合,是发动各种导致人类进步的力量的主要推动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是我们顺应时代潮流、主动融入世界历史,在中外文化的交流交融交锋中,在充分借鉴吸收中外文化资源一切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这一文化生产方式在继承与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也要求主动加强中西文化间的交流融合,是文化“请进来”与“走出去”的结合。再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是适应科技信息化的时代变革,紧跟信息技术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的文化生产方式。随着信息技术和新媒体的日益发达,科学技术给文化生产的要素构成、组织结构、流程方式等方面带来革命性的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不仅运用信息技术提升着原有文化生产的规模和质量,而且在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渗透中不断创新出新的文化业态,从而深刻改变着文化生产、传播、消费的样式及其相互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