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的结构要素
从广义层面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是由文化生产力与文化生产关系共同构成的有机体系。要理清这一文化生产方式的结构层次,必须深入剖析由文化生产者、文化生产资料和文化科技等要素构成的文化生产力,分析由文化生态环境、文化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物的关系等要素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关系,研究探讨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矛盾运动机理。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力及其构成
文化生产力作为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影响着人们的思维和价值观念,而且渗透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按照不同的标准与视角,文化生产力具有不同的表现形态。马克思曾按照文化成果能否与文化生产活动相分离,把文化生产区分为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产品“具有离开生产者和消费者而独立的形式,因而能在生产和消费之间的一段时间内存在”,主要指绘画、书籍、影视等各种文化产品的生产;另一种是“产品与生产行为不可分离,如一切表演艺术家、演说家、演员、教师、医生、牧师等等的情况”,主要指文化服务。
从这一角度出发,我们可以把生产文化产品与提供文化服务的能力统称为文化生产力。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力,特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生产者有目的地掌握和运用各种文化生产资料生产创造文化产品、提供文化服务的能力。这一文化生产力是当代中国文化生产实践水平的标志,它既包括人们进行文化“原创性”生产的能力,也包括文化产品的复制等再生产能力,但前者是最主要的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力作为一个多要素构成的有机系统,既受单个要素数量质量的影响,也受各要素间比例结构的制约,这些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作为主体要素的文化生产者,作为客体要素的文化生产资料,作为渗透性要素的文化科技、思维方式等。
在当代中国文化生产力的构成要素中,文化生产者是其中最活跃的因素,主要包括文化事业单位、文化企业和文化创作生产的个体等。首先,就文化事业单位而言,这些单位曾是我国计划经济条件下文化生产的唯一主体。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入,我国文化事业单位的功能、数量、类别和运行方式等发生了重大变化。200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意见》对文化事业单位的范围进行了限定,主要涵盖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仅以博物馆为例,到2013年底,我国博物馆已达4 165家,其中国有博物馆达3 354家,全年接待观众超过6亿人次。
其次,就各类文化企业而言,它们是我国文化市场的主体,在文化产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有、民营以及其他所有制类型的文化企业,通过生产提供类型丰富的文化成果来追求自身经济效益、实现其社会效益。这些文化产品与服务不仅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而且日益创造出可观的经济社会效益。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国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总量为24.10万家,从业人员160.76万人,
文化产业增加值突破了1.8万亿元,占GDP的3.48%。
最后,就文化生产创作的个体而言,主要是指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广大脑力劳动者。当然,文化生产的个体并不局限于脑力劳动者,一些体力劳动者也进行文化生产创作活动。而从更宽泛的意义上讲,广大人民群众是我国文化生产创造的主体。在文化生产中,个体的数量规模、科学文化素养、创新能力、意志品格等成为影响文化生产力水平的重要因素。
在我国文化生产力的构成中,文化生产资料是对文化生产创作所需的劳动资料与劳动对象的统称,在文化生产、流通、消费的过程中,两者既相互区分,又相互转化甚至合而为一。文化生产资料作为构成文化生产力的客体性要素,主要包括物质性的生产资料和精神性的文化资源。物质性的生产资料既包括文化生产必需的有形的硬件设施,如科学研究所需的仪器设备、理论创新所需的笔墨纸张(现部分功能已由电子计算机代替)、文艺创作表演的剧场影院等,也包括电视频道、电台频率、网络带宽等无形的物质资源,还包括文化生产所作用的物质对象,如科技创造所面对的自然界、理论与艺术生产创作所面对的人类社会及其人本身等。马克思曾指出:“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
这些物质性的生产资料是体现我国文化生产力水平高低的“有形”标志,是人民群众从事文化生产创造必备的物质因素。精神性的文化资源是构成文化生产力的“隐形”因素,如传统历史文化资源、国外文化资源、文化创作生产方法等,它们既可以作为文化生产的思想材料,同时也可以是文化生产的对象。在物质性文化生产资料相同的情况下,人们对精神性文化材料的选择与运用直接决定了文化生产力发展的方向和性质,凸显了文化成果的精神生产特征和意识形态属性。
文化科技作为我国文化生产力构成中的渗透性因素,是推进文化发展繁荣的重要引擎。人类文化发展的历史反复证明,每一次重大的科技革命,都会使文化生产力获得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在当前文化与科技、经济日益融合的时代背景下,科学技术在我国文化生产力中的地位作用更加凸显。当今世界,以数字化、网络化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不仅极大提升了文化生产者的素质水平,改进了文化生产的工具手段,拓展了文化生产的对象范围,而且推动着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手段的创新,培育形成许多新的文化业态,极大地提高了我国文化生产力水平。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不断加大对文化科技的支持与引导力度,着力建立文化科技创新体系,打造了一批具有科技与文化融合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大力实施重大数字文化工程,不断创新中国文化与现代科技的结合点,努力提高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依靠科技提升我国文化生产力发展水平。当然,在文化生产中,文化科技由潜在的文化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的文化生产力需要一个过程,要求我们必须建立相应的科学机制,缩短转化时间,提升转化效能。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关系及其构成
现代社会的文化生产活动包括文化生产、传播、消费等一系列环节,这显然不是彼此孤立的个人活动,而需要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们共同完成。人们在从事文化生产实践时,必然依赖于一定的文化生态环境,并在生产过程中形成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这与一定的经济生产关系相对应,是其在文化生产领域的客观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关系,正是我国人民群众从事社会主义文化生产实践所依赖的社会文化环境及其在生产中所结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统称,集中回答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如何组织文化生产、为谁而生产等问题。作为相互联结的有机体系,这一文化生产关系由多个部分构成,既包括创作生产的文化生态环境,如文化法制环境、文化政策环境、文化市场环境等,又包含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如在文化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物的关系等。下文着重对文化生产的社会关系进行论述。
一方面,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反映了我国文化生产中人与物的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关系的核心。一直以来,文化生产资料归谁所有是文化生产关系的基础,它既决定着文化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也决定着文化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文化产品的分配消费关系,是影响制约人们如何进行文化生产、为谁生产等问题的关键。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所有制基础,与之相对应,文化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也必然要求确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形式。在这里,文化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在文化生产关系上的最根本区分,保证了由广大人民群众而不是少数人占有文化生产资料,从而使大多数人参与文化生产创作成为可能,实现了文化生产者与生产资料占有者的统一。当然,文化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具有多种表现形式,既包括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文化事业单位、国有文化企业,也包括混合所有制文化企业中的公有成分。与此同时,以私有制、股份制等为代表的多种所有制形式是我国文化生产资料所有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我国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除物质性资料外,我国文化生产资料还包括精神性的文化资源。因此,对囊括古今中外各种文化资源的占有与使用,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国文化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要求我们应在对其梳理提炼、吸收借鉴和选择引导方面多下功夫。总之,以文化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形式决定着其他的文化生产关系,决定了我国各类文化生产者在文化生产中必然是互助合作的关系,决定了我国文化产品的占有分配消费权益属于全体人民,追求精神文化上的“共同富裕”。
另一方面,在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生产关系中,人们在文化生产中不再是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的阶级压迫关系,而是平等互助、分工协作的新型生产关系,其在根本利益上具有一致性。尽管按照人们在文化生产中的地位作用,可将其区分为管理者、生产者、消费者等不同类型,但人们在文化生产中的关系已经发生质的改变,以往私有制条件下剥削压迫式的人身依附关系已被消除。无论是国有文化企业、文化事业单位、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它们都是平等的文化生产主体。而文化生产者无论是在企事业单位中进行分工劳动,还是作为个体单独进行文化创作,其地位作用也是平等的。在我国,人们从事文化创作生产都是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最终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需要。而就文化产品的传播与消费而言,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文化权益这一目标指引下,政府和市场共同作用,努力实现文化消费中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我国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区分决定了当前我们在文化产品的流通交换中,有的以公共文化产品的形式进行,也有的以商品的形式通过市场运作;在文化产品的消费上,既要体现公平性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又要通过文化市场体系的构建实现其多层次多样化精神需求。
除此之外,人们在文化生产、文化传播、文化消费等文化交往形式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突出表现为文化体制机制和文化管理方式。有学者提出:“文化生产关系主要是指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以及对于文化的管理方式。”
一方面,就文化体制机制而言,它作为文化生产关系的制度性体现,在当代中国主要体现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区分,反映了我国文化生产中资源配置的方式、文化产品的分配原则以及文化生产与消费的互动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深化发展,对外开放不断扩大,信息技术飞速进步并广泛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所依存的经济基础、社会环境、政治法律制度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发生了深刻变化,围绕计划经济体制建立起来的传统文化体制已经不再适应先进文化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也滞后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文化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党和政府顺应时代变化,自2003年6月起着手进行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着力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双重调节作用,区分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推动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的转企改制,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从本质上讲,文化体制是文化生产关系的重要体现,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就是着眼于理顺党、政府、社会以及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就是要变革传统的文化生产关系以适应现代文化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十多年来,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文化生产关系的调整变革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文化生产力。另一方面,就文化组织管理方式而言,它集中反映了政府、市场与文化企事业单位在文化生产、分配、消费过程中各自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受文化生产力水平和社会经济生产关系的影响制约。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里,我国采用的是国家指令计划式的文化组织管理方式,依靠行政命令对各文化单位进行管理,这一模式在特定的时期曾显现出其历史功绩与价值,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这一组织管理方式显然已不再适应文化与经济的发展。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需要,我国充分运用政府和市场两种资源配置的方式,着力转变政府文化管理职能、改革文化组织结构、改进文化管理方式。一方面,将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作为目标,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推动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分开,实现政府由直接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转变、由主要管文化事业单位向面向全社会提供文化管理服务转变、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另一方面,充分运用市场调节作用,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增强文化企事业单位在市场上的竞争活力,将组织管理由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向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政策、行政调控等多种手段。
三、两者之间的关系及其矛盾运动
正如前文所述,学术界关于文化生产力与文化生产关系的地位作用存在争议。而争议的核心在于文化生产是否适用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一般原理,文化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作用有何特殊性。
就一般意义而言,文化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文化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着文化生产关系的变革。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原理相对应,文化生产力的水平决定着文化生产关系的状况,有什么样的文化生产力就要求有什么样的文化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另一方面,文化生产关系的变革对文化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反作用。文化生产关系中的文化生产资料所有制、人们在文化生产中的地位关系、文化生态环境等直接影响着文化生产者的素养和积极性,影响着文化成果的规模和质量。当前,我们持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就是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关系的能动作用,使其适应现代文化生产的要求,推动我国文化生产力发展。
同时,我们也应注意文化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特殊性,即文化生产力与物质生产力、文化生产关系与一般生产关系的区别。从总体上说,与物质生产力的发展相伴,文化生产的技术在不断提升,对象在不断拓展,文化生产者的个性不断得到解放,文化生产力呈不断累积、发展的态势。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人类在某一特定历史时期所创造的文化艺术产品,具有后世难以超越的先进性。恩格斯曾说:“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在哲学上仍然能够演奏第一小提琴。”
这些都体现出文化生产与物质生产在发展中的不平衡性和相对独立性。当然,文化生产关系也受物质生产关系的影响和制约,但两者并不是完全一致的,有时甚至呈现出一种矛盾的状态。特别是在社会物质生产关系处于急剧调整的历史时期,由于政治权力对文化的管控相对弱化,反而会形成一定时空范围内宽松良好的文化环境氛围,这种文化生产关系促进着当时文化生产的发展繁荣。例如,我国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动荡、战乱不断,却出现儒、道、墨、法等百家争鸣的文化繁荣景象。
在我国,正是文化生产力与文化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推动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方式的调整完善。人们的精神需求不会止步于某一阶段,总是在原有基础上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这决定了文化生产力的提高必然是一个不断发展、永无止境的过程。我国文化生产力的发展必然要求文化体制机制等文化生产关系发生变革,使后者适应前者。但这种适应只是暂时的、相对的,因为文化生产关系与文化生产力的协调适应必然促进文化生产力获得新发展,进而导致文化生产关系发生新的变革。由此看来,文化生产力与文化生产关系的这种矛盾运动绝不是同一水平上的往返重复,而是在原有基础上的螺旋式上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