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美国社会学家、结构功能主义代表人物默顿(Robert King Merton)认为,社会学理论史写作的前提是区分“历史”和“体系”两大命题。历史代表一种庞杂的整体,所有被称为社会学理论的研究成果都可以进入“理论史”的范畴。因而理论史的研究成果显得鱼龙混杂,其中不乏错误的假设、陈腐的教条和不会带来任何帮助的错误。而体系代表的是“过往社会学理论的选择性积累(selective accumulation),(也正因为有此选择)这些理论经受住了经验研究的检验” [1] ,因而更具理论贡献。默顿强调,只有在清楚区分二者的前提下,才谈得上互动。
按照默顿“历史”和“体系”研究二分的观点来检验现有一般专门性文体类文学史如诗歌史、山水诗史、赋史或中古断代文学史等领域的现有成果,它们无疑大都只能归类于“历史”研究派别。这些著作多以时间纵深推进为纵坐标,对于山水诗的形成与走向都会进行一番推考;以作家横向社会联系并联为横坐标,一纵一横以史书材料和作品文本为证明材料展开平行复合推演。这种推演的根本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发展观或者达尔文的自然生物进化论。在这种历史观指导下的治文学史学者的一般做法是“以史证诗(文)”。即先通过二十五史中记录和考据过的史实,搭起历史广角长镜头,把各种文学现象和某些作家作品赖以存续的社会经济、政治、军事力量分布复述一遍,然后再在此基础上寻找文学合法性及其进步与倒退的依据。
显而易见,在社会学理论史研究中,“包容性”(inclusiveness)并不是有效区分系统和历史的合法标准,相反,这正是默顿所批评的理论史的缺陷。理由很明显,大杂烩很容易走向简单的学说编年史,从而使得理论史工作对理论的体系建构和完善无甚助益。默顿直言不讳地表达了对社会学理论史处于一种“半吊子”状况的不满:对过往理论的批评性总结的编辑,所佐以的对理论家生平的考察实则是不伦不类。从方法论来看,类同于社会理论史研究中的历史范式,文化社会学研究学派所使用的是综合会通研究法,其长处是能够较详尽、全面地给读者勾勒全面、客观的文学历史图景和社会生活画面。该研究法的弊端表现在,过分看重经济政治决定论,忽视了文学的鲜活个性,没有顾及作为艺术精神门类的文学的自身生态运动更替与因袭的发展规律,掩盖、消解了文学类型中某种单个文类演进的具体而生动的历史过程。
鉴于上述弊端,本书的研究进路试图避开或淡化社会文化学派所惯常使用的一味从社会阶级、政治变迁、经济盛衰等外在社会因素导入论题甚至求解的“历史”研究方法,而尝试从美学、诗学思想所赖以产生、存在与体现的原初文本记录——文学作品细读入手,从中见出每一个诗类演化进程中具体而微的美学嬗变,即通过“选择性积累”来建构山水诗前史的演进“体系”。其实这一方法论与“新批评”学派重要成员韦勒克在其名著《文学原理》中所区分的“内部研究法”与“外部研究法”中的“内部研究法”颇有相通之处,或者说是得到韦氏这一不刊之论的沾溉。从具体运作层面而言,本研究还受惠于业师张节末先生对美学(史)研究所倡导的整体运动方法,即通过“以突破为视角的分析方法”
见出诗歌运动的连续动态图景。不过,与韦勒克倡导的内部研究法有出入的是,本研究虽然在一般意义上将诗歌作品作为考察山水诗前史的文本对象,但并不把作为研究对象的诗歌作品——文本视为一个封闭的自足体,而是兼顾考察宏观的审美思潮变迁及时代风云际会在具体作品文本中留下的带有体温的鲜活时代印记,即所谓“见微知著”。当然,必要的时候我们也可以将作品置于政治经济和时代思潮的大视野中,以长焦镜头方式构图并准确定位其人其作的美学史意义。
因此本研究在研究对象的切入上,基本策略是尝试使用现象学方法,直面作为研究对象的诗歌作品。也就是现象学大师胡塞尔所谓的“从事物本身入手”,通过诗歌作品中呈现出来的审美经验来描述并见证诗歌变迁。我们看重的是通过作品文本呈现的纯粹审美意识——审美经验事实,而不必还原成先验自我。现象学强调对事物的本质进行直观,通过悬念前见以在绵延不居的意识流中把握事物的当下呈现。值得注意的是,现象学中的“现象”不是人的感观所感觉到的东西,而是主体通过自己的意识活动“激活”感觉材料之后而获得的一种意向。我们倡导直面研究对象是因为,首先可以避免美学与文艺理论研究中常有的理念先行的先入为主之见,即先产生某种观点和理念,再以有色眼镜来过滤、遴选能支撑观点或理念的材料。其次,是为了“悬置”作家主导论与社会文化学派的惯性思维,使作品的阅读体验和文本意义流于对作家和社会现实的单向验证的符码信息。由于“中国古人最基本的审美经验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人对艺术的审美经验是在此基础上产生的”
,因而我们对山水诗前史整体上的考察,是以诗歌中所体现的人与包括自然在内的客观世界(含社会事实)的根本关系在诗体变迁与演进之迹中所奉献的审美经验作为基本的考量对象,并以此来判定一定时期诗歌运动的驿动状况。再次,我们对研究对象的直面方式是细读法(close reading)。我们的细读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全面阅读山水诗诞生以前的各大诗类的全部作品,全面完整地占有材料,也就是所谓的“竭泽而渔”法。二是对纳入山水诗前史视野下的《古诗十九首》、行旅诗、公宴诗、游览诗、招隐诗、游仙诗和玄言诗等诗类作品及创作有该诗类的作家的其他作品予以反复对照阅读。我们力求以扎实、充足的材料说话,不凭空发论;本书推崇默顿所倡导的“选择性积累”的体系研究法,而力图避免一叶障目、不见深山的武断和人为拔高所要研究的对象。我们反对将文本(text)视为一个完全自足的系统,割断文本与作者的任何联系。本书在一般意义上将作品(文本)视为一个开放的系统,在历史语境中还原文本的整体性、情境性和关联性,从而实现作品与抒情主体、创作主体甚至时代思潮的互动、互证。
如果进行适当的视阈转换,或者说打通研究方法的视阈,从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来看,本书所使用的基本方法是一种叫“解读传统”(interpretation tradition)的研究法。解读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在美国兴起的一种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解读传统的目的不在于寻找和总结事物内在的逻辑,而在于理解和厘清特定人类活动在特定文化条件下的内在含义或意义。
美国人类学家克利福德·格尔茨(Clifford Geertz,亦译作吉尔茨)认为,社会科学应该将重点放在对社会历史情境的同情理解上。与此相适应,解读传统所作的努力是将历史作为一个文本来解读,而不是作为一个事物来分析和推演。与解读传统相对应的是解释传统(explanation tradition),其目的在于发现和揭示具体事物或事件的内在机制以及与之相应的因果、辩证、对话或历史关系。格尔茨认为,解释传统是自然科学的方法对人文社会科学的“入侵”,是分析范式的误用。
山水诗前史是一股呈历史演进形态的动态趋向,是一条显现的诗歌运动轨迹,其深层受支配的潜在制约因素却是人与客观世界(自然)的感性契合所成就的审美经验。因而,在本研究中,审美经验是我们关注山水诗前史这一论题的最基本的考量命题与发明对象,同时也决定本书对选择性的诗歌作品所成就的脉络以解读的方式切入历史语境,以还原审美经验流变的历史情境。而从18世纪英国经验主义盛行以来,审美经验一直是一个聚讼颇多、难以道明的美学命题。法国现象学美学家杜夫海纳的《审美经验现象学》一书中对审美经验的分析进路,也许给我们提供了某种参照。
杜氏首先成功地避开就事论事(就审美经验论审美经验)之狭促,而是延引另一重要美学命题——审美对象——以一种特殊方式显现的对象,迂回切入。因为经验—意识总是与对象相关联,杜氏特别强调二者所要遵循的途径:“要把经验从属于对象,而不是把对象从属于经验。”
也就是说,作为审美对象——审美物被知觉的客体,不仅构成为我之物——客体之维,而且是为了自身被构成。据此,本研究开出审美经验研究中的两个基本立论维度:直接面对作为研究对象的诗歌文本;还原其中以日常生活为背景呈现的审美对象,由此来反观抒情主体的审美意向。即通过主体对客体对象的介入程度、表现方式与情感取向等见出其感性经验。由于“审美对象就是辉煌地呈现的感性(经验)”
,“审美对象是审美经验的焦点和原因,因此它是注意力、理解力和批评的对象”
,它通过日常生活背景凸显出来,却最终与日常生活的对象分道扬镳。这意味着有一种特殊力量在对客体对象行使着“自治权”,像一道佛光划定主体审美视知觉的范围与能见度,这就是审美经验的作用使然。以此反观中国古典诗歌的审美经验,我们发现,虽然自然界的山水是一种亘古存在,但是在山水诗诞生前创作主体应对自然的方式整体上是基于日常人伦的比兴方式。在中国诗歌史中,以自然山水为审美对象寓目直观,赋予自然山水以游戏品格而完全将之与日常生活分离的山水审美经验,直到玄言诗导引的晋宋之际,在“声色大开”之背景下才发育成熟。于是,山水审美经验开始作为体现民族审美的精神资源和美学思潮在文学艺术创作中显形,陶渊明、谢灵运充当了山水诗诞生的伟大的时代旗手,同时代的顾恺之、宗炳、王微等人成为山水画起源阶段的标志性艺术家,山水审美经验在多个中国传统艺术门类中被空前发现。
[1] Robert King Merton. On Theoretical Sociology:Five Essays,Old and New . New York:Free Press,1967.p.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