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病证论第二
共二十九条
1958年3月2日
凡属阳明腑实证为阳明病,其虚证为太阴病、少阴病。
【19】陽明中風,口苦咽乾,腹滿微喘,發熱惡寒,脈浮而緊。若下之,則腹滿小便難也。
太阳转属阳明,必先口苦腹满,以腹满为将大便硬结之证象。如无腹满,大便不结,不为里实证。
内有燥屎必定腹满,若腹微满,初头硬,后必溏,不可下。
阳明病以腹满为提纲。
全论六经,只“中风”二字明题标出,如太阳中风、阳明中风、少阳中风、太阴中风、少阴中风、厥阴中风,而伤寒温病则无专题标明,以伤寒温病者,里证也,易于区别,而中风为表证,特标出之,以有别于伤寒温病也。
中风者,因其脉浮而紧,发热恶寒,而据其脉浮恶寒以名之也。恶寒者,表未解也,故名中风。中风为表证,当解其表,中风无汗可发表出汗。
太阳中风口苦者,为中风转入温病;若口淡者,为中风转入伤寒。口苦而大便硬者,为太阳转属阳明;口苦而有大便者,为太阳转属少阳。(然少阴病及厥阴病亦有口苦。)
喘而胸满为太阳病,微喘腹满为阳明病,心下痞满为少阳病。
少阳口苦咽干,胸胁苦满,其病邪位高,在上;阳明口苦咽干腹满,其病邪位低,在下。
此条自误下而来,阳明中风有表证,当发其汗,大青、麻黄、麻杏石甘诸方,可随证选用。
凡温病表未解而误下之,则腹满小便难也。下之其表证仍在者,则应先解表后清(攻)里。
【20】陽明病,能食為中風,不能食為中寒。
以能食与不能食,辨阳明中风与中寒。
太阳病亦分中风、中寒。风从热化为风温,入里为温病;风从寒化为风寒,入里为伤寒。
喻嘉言曰:“风为阳邪,故能食;寒为阴邪,故不能食。”
阳明中风,转入温病者多,柯韵伯曰:“阳明为成温之薮
。”薮者,众辐之所趋也。
以后数条,俱为阳明之寒证,故曰阳明病未必全以凉药治。
【21】陽明病,中寒不能食,而小便不利,手足濈然汗出,此為欲作固瘕也,必須堅後溏。所以然者,以胃中冷,水穀不別故也。
必须坚后溏,《千金翼》卷九、卷十作“必头坚后溏”,《伤寒论》作“必大便初硬后溏”。
柯琴曰:“固瘕即初硬后溏之谓,肛门虽固结,而肠中不全干也。”
中寒不能食,小便不利,手足汗出,(汗出应坚。)欲作(未必定作也。)固瘕,但头坚后溏。所以然者,胃中冷,水谷不化故也。桂枝去芍药汤。
固瘕之病原为中寒,所以大便初坚后溏。
腹满实证,大便不通,统曰阳明病;腹满虚证,大便溏薄,属太阴病,当与温药。
固瘕属白术主证。
1958年3月9日
【22】陽明病,初為欲食之,小便反不數,大便自調,其人骨節疼,翕翕如有熱狀,奄然發狂,濈然汗出而解,此為水不勝穀氣,與汗共併,堅者卽愈。 (原注:堅,大便堅也。其人骨節疼,翕翕如有熱狀,此為病在表。濈然汗出解後,大便堅而不溏,則風寒未傳入於裏,故為病愈。一本作“脈緊卽愈”,誤。其脈緊反去者,此為欲解。設脈浮緊為未解,緊為病傳,緊為 病進,何得為愈?)
坚者即愈,《伤寒论》作“脉紧则愈”。
阳明病,初为欲食之,(此为中风,乃后必不欲食。)小便反不数,(阳明病,小便当数。)大便自调,(不溏。)其人骨节疼,(外证。)翕翕如有热状,(非外有大热也。)奄然发狂,(与阳明病懊
同义,表罢以热在里,故发狂。)濈然(注意此“濈然”二字。)汗出而(即。)解,(汗出即解,里热随之并去。)此为水(里有水气。)不胜谷气,与汗共并,坚者即愈。(因有寒,故大便坚者即愈。)
坚者即愈,《汤液经》原注有:“坚,大便坚也。其人骨节疼,翕翕如有热状,此为病在表。濈然汗出解后,大便坚而不溏,则风寒未传入于里,故为病愈。一本作‘脉紧即愈’,误!其脉紧反去者,此为欲解。设脉浮紧为未解,紧为病传,紧为病进,何得为愈?”
阳明中风,(表寒。)其能转阳者,(大便坚者。)为风寒未传入里,故为病可愈。
此条与21条,虽均有小便不利,但彼为中寒不能食,大便初坚后溏。而此条为中风,初欲食,大便自调,两者自有寒热之不同也。20条曰:“阳明病,能食为中风,不能食为中寒。”
本条接45条之后:“问曰:阳明病外证云何?答曰:身热汗出而不恶寒,但反恶热。”
【23】陽明病,久久而堅者。
此条出《千金翼方·阳明病状第八》,《伤寒论》无。
以上二条言阳明病寒渐转温,不可下。
【24】汗出多堅,發其汗亦堅。
《脉经·病不可发汗证第一》《千金翼方·阳明病状第八》有此条,《伤寒论》无。
阳明之为病,属肠胃,肠胃为里,故肠胃属里证。其寒则大便溏,温则大便坚燥。
阳明病,不可攻下者,为属太阴。以阳明主实,太阴主虚,故太阴阳明,一虚一实,相为表里。
是《汤液》六经大旨为一表二里,一表在太阳,二里者,一为阳明里实,一为少阴里虚,而吐利不能自立。
【25】陽明病,脈浮而緊,其熱必潮,發作有時。但浮者,必盜汗出。
病虽阳明,脉浮而紧者,不可下,仍当解表。脉浮而紧,发潮热,发作有时,无胸胁苦满者,为太阳阳明合病中风表证,桂麻各半汤。若胸胁苦满,为太阳少阳合病中风表证,小柴胡汤。
脉浮而紧,而属次表温病表证,有热用栀子汤,107条,阳明病,其脉浮紧,栀子汤证。但浮者,必盗汗出,为石膏证,111条自汗白虎汤证。
【26】陽明病,當多汗而反無汗,其身如蟲行皮中之狀,此為久虛故也。
阳明病大法,当有汗、多汗、大汗。读37条“呕不能食,而反汗出濈濈然,是为转在阳明”,及27条“冬阳明病,反无汗”之一“反”字可证,今反无汗,身如虫行皮中状,此为内虚,不可用攻,宜建中汤或黄芪建中汤。
此条与430条同有身痒,但彼为邪郁不达,久不得小汗,故以桂麻各半小发其汗;而此条阳明病当多汗而反无汗,此阴阳俱虚,不能使汗达表,汗液欲出而无源,虽有身痒如虫行皮中状,此以久虚,不可发汗,治当扶正养液。
阳明病,汗多口渴,宜白虎汤。
阳明病,汗多不渴,主承气汤。以不渴可知热不消水,而为便结也。
方名承气,可知为血分药,方中大黄、厚朴皆血分药。
谵语由胃中干燥而起,故有属白虎汤证者,有属承气汤证者。若以谵语必主攻下,则阳明病提纲无谵语一证提及,明矣。
此条无汗属虚,446条“阳明病脉迟”属寒。
【27】冬陽明病,反無汗,但小便利,二三日,嘔而欬,手足若厥者,其人頭必痛。若不嘔不欬,手足不厥者,頭不痛。
冬阳明病,《金匮玉函经》作“各阳明病”,《伤寒论》无“冬”字,《脉经》无此条。
此条注家,每以文义不顺,恐有缺文而不释,惟方有执云:“此亦寒胜,故小便利,呕。手足厥,手足为诸阳之本,三阳皆上头,故手足厥者,必苦头痛也。”是条当为少阳阳明合病,近于阳微结之小柴证、四逆散证。
366少阴病,四逆,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泄利下重,四逆散主之。
【28】冬陽明病,但頭眩,不惡寒,故能食而欬者,其人必咽痛。若不欬者,咽不痛。
冬阳明病,《金匮玉函经》作“各阳明病”,《伤寒论》无“冬”字,《脉经》无此条。
阳明病能食为中风,则此条能食而咳,当为阳明中风。是条又云“不恶寒”,不恶寒则反恶热也,反恶热则法多汗,若反无汗则恶寒。如是则前条无汗恶寒,此条则恶热汗多,无汗则小便利,汗多则小便少。前条因呕,故不能食,此条则可读作“能食不呕”。前条手足厥;此条无手足厥,则手足当温。前条属有水气,水谷不别,水停心下,故呕而咳,162、163条小青龙证之“伤寒心下有水气,干呕发热而咳”可证,头痛亦水气夹寒邪所致也;而此条为无水气,属中风热化。故前条呕咳,厥则头痛,此条不呕不咳不厥。咳则咽痛,但头眩,必复有烦躁懊
诸证,懊
宜栀豉汤。
咽痛轻者用甘草,重者用桔梗。少阴病咽痛甘草汤,不差与桔梗汤,如此可补一栀子桔梗豉汤。381条通脉四逆汤加减法,有咽痛者加桔梗一两。
瓜蒂散,病如桂枝证,头不痛,为表中之里之里证;而小青龙汤心下有水气,为表中之里之表证,故曰太阳病表不解。
原阳明病由中风热化而来,若未热化,不可轻与栀豉、白虎。
《汤液经》置此二条于一前一后,俾学者知阳明中寒与中热之识别,亦用心良苦。
【29】陽明病,無汗,小便不利,心下懊憹,必發黃。
无汗则小便利,汗多则小便不利,今无汗,小便不利,邪郁无由宣泄,心中懊
,身必发黄。449条:“伤寒,瘀热在里,身体必黄,麻黄连翘赤小豆汤主之。”
全书退黄诸剂,如茵陈蒿汤、栀子柏皮汤等,其退黄诸药,栀子、柏皮、大黄,多为黄色而治黄疸,以黄治黄。
【30】陽明病,被火,額上微汗出,而小便不利,必發黃。
温病误温,两阳相灼,热无从出,但额上微汗而身无汗,更且小便不利,郁结于胃,必发黄也。6条:“若被火者,微发黄色。”此以火迫劫误汗坏病。
【31】陽明病,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嚥者,必衄。
口燥渴欲饮水,而但欲漱水不欲咽,热不在气分,而在血分。热入血分,阳络伤则衄;若热在气分,必口渴引饮。
【32】脈浮發熱,口乾鼻燥,能食者,卽衄。
此条再接上条,20条:“阳明病,能食为中风,不能食为中寒。”风从热化,由气入血,阳络伤则衄。
《伤寒论》225条:“脉浮而迟,表热里寒,下利清谷者,四逆汤主之。”急则救里。此两者有表里寒热之绝然不同,虽同脉浮,其证迥异,不可同日而语也。更不可泥于152条“脉浮者,病在表,可发其汗,属桂枝汤证”而不加分辨也。
【33】陽明病,其人不能食,攻其熱必噦。所以然者,胃中虛冷故也。
阳明病,不能食为中寒,若强攻之,必致气逆而哕。此条接21条阳明病中寒。按:阳明中寒近于太阴,未得病前即已胃中虚冷,不可攻下,不可发汗。
【34】陽明病,當心下堅滿,不可攻之。攻之遂利不止者死,止者愈。
心下坚满,病在上而不在腹,心下坚满不痛当为痞,其非阳明里实,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而为坏病,利自止者愈。不止者死,以一为胃气自复,一为胃气败绝,急与白通汤。
【35】夫病陽多有熱, (原注:有熱,有發熱之證也。一本作陽多者熱。) 下之則堅。 (原注:則心下堅滿而成結胸。) 本虛攻其熱必噦。無陽陰彊而堅,下之必清穀而腹滿。
此条《脉经·病不可下证第六》《千金翼·阳明病状第八》有,《伤寒论》无之。
夫病 句 阳多有热,(原注:有热,有发热之证也。一本作“阳多者热”。)下之则坚。(原注:则心下坚满而成结胸。)本虚 句 攻其热必哕。无阳阴强而坚,下之必清谷而腹满。
此条再重申太阳表证不可攻下,误下转致结胸。9条:“太阳病下之,其脉促,不结胸者,此为欲解。其脉浮者,必结胸。”本虚,阳明中寒,33条“攻其热必哕”。无阳阴强而坚,34条,下之必清谷而腹满,以其非阳明热实也。
1958年3月30日
【36】陽明病欲解時,從申盡戌。
申至戌,当午后三时至七时,日晡不再潮热,故欲解也。
【37】傷寒發熱無汗,嘔不能食,而反汗出濈濈然,是為轉在陽明。
发热无汗为太阳病。呕不能食而反汗出,是为转属阳明。
汗出濈濈然,是医发之也,汗出太过也。
乙未中元
【38】傷寒三日,陽明脈大。
太阳脉浮,阳明脉大。大者,洪大也,脉阴阳俱浮大之谓也。又脉大,脉虚不实之辞也,沉弦之脉反为实在,故曰阳明无定脉。
《金鉴》曰:“伤寒一日太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乃《内经》言传经之次第,非必以日数拘也。”
【39】傷寒脈浮而緩,手足溫,是為繫在太陰。太陰當發黃;小便自利者,不能發黃;至七八日而堅,為屬陽明。
阳明太阴相为表里,其不足者在太阴;太阳少阴相为表里,其不足者在少阴;少阳厥阴相为表里,其不足者在厥阴。不足者,虚也。
实则阳明,虚则太阴。
脉浮而缓,手足温,以无表证,故为系在太阴,然必大便溏薄。若大便坚者为传阳明。
太阴有发黄,阳明、太阳亦有发黄,而发黄主证在太阴。按:发黄成因有二,一因小便不利,一因当汗不汗。
少阴兼太阴下利清谷,少阴兼厥阴下利脓血。
【40】傷寒傳繫陽明者,其人濈然微汗出。 (原注:以上《廣論》四條,論病傳。)
此条与前数条同义,亡津液,胃中干燥,因转属阳明。
濈,《说文》:“和也。”后之注家,每以此为释。濈然微汗出,当指汗出不彻而言,然论又有濈然汗出而解,汗出濈濈然是为转在阳明,则似不宜释“和”。按:《埤苍》:“濈,水行出也。”张衡《南都赋》:“流湍投濈。”又“疾貌”,《集韵》:“濈,湍流。”湍者,流水急也。是濈宜释汗出太过为是。
阳明病不专以攻下为主,此条风温表证石膏证。
【41】陽明之為病,胃中寒是也。
此条出《千金翼·阳明病状第八》:“胃中寒。”《金匮玉函经》《伤寒论》并作“阳明之为病,胃家实是也。”
此非伊尹经文,六经当另有提纲。
阳明病以腹满为提纲。
44问曰:何缘得阳明病?答曰:太阳病,发其汗,若下之,亡其津液,胃中干燥,因为阳明。不更衣而便难,复为阳明病也。(一)
42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复不彻,因转属阳明。(二)
37伤寒发热无汗,呕不能食,而反汗出濈濈然,是为转在阳明。(三)
39伤寒脉浮而缓,手足温,是为系在太阴。太阴当发黄;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至七八日而坚,为属阳明。(四)
40伤寒传系阳明者,其人濈然微汗出。(五)
以上五条,为注释阳明病之由来。太阳病误治,亡其津液,胃中干燥,其脾为约,而成阳明病也。
246阳明病,谵语有潮热,而反不能食者,必有燥屎五六枚。若能食者,但坚耳。属大承气汤证。(《伤寒论》作“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
自胃中有燥屎五六枚之“燥屎”二字观之,即可知胃家实之“实”字之义。胃家,统指肠胃各部,如胃、大肠、小肠等。因提纲称胃家,故后之条文皆称胃而不言及肠也。
《灵枢·本输》篇云:“小肠大肠皆属于胃。”
论中凡“心”“胃”等字,皆为指部位而言,非直指脏腑也。
阳明主里,大法主攻,三承气汤,但有栀豉、白虎表证;太阳主表,大法主汗,桂枝、麻黄、葛根、青龙,但诸方有轻重之别;少阳主半表半里,大法主利小便。是三阳大法即汗、下、利也,后世称之汗、吐、下、利,似欠妥切,以吐之一法,有在阳明,有在少阳故也。
六经大纲,三阳重在太阳,三阴重在少阴,以少阴有死证故也。
刘师曰:中国古医分六大学派,凡治神农学者曰汤液派,治黄帝学者曰针灸派,治彭祖学者曰导引派,治素女学者曰房中派,治苗父学者曰祝由派,治俞跗学者曰割治派。我中医处方用药者属汤液派,而神农、伊尹、仲景者,为汤液派之大成也。汤液家辨证首重立法,立法而后辨证,故先立风、寒、温三纲,后定汗、吐、下、利、温中、养阴六法,再以表里分配而出六经,而六法又周旋于六经周围。简约之,即一表二里。一表在太阳,主汗法。二里,实则阳明,主下法;虚则少阴,主温法。此为汤液辨证之要旨,亦为药治学家之正宗。
【42】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復不徹,因轉屬陽明。 (原注:此與上條,出《平脈辨證》。)
此条与37条“伤寒发热无汗,呕不能食,而反汗出濈濈然,是为转在阳明”,《伤寒论》合为一条。
汗出彻则病愈,汗出不彻,因转属阳明。44条:“胃中干燥,因为阳明。不更衣而便难,复为阳明病也。”
太阳转属阳明成因,陈修园曰有三:一过汗亡津液,二汗出不彻,三不汗出而转属。
此与193条“服桂枝汤,大汗出,大烦渴不解,若脉洪大,属白虎汤。(一作白虎加人参汤。)”同义。
1958年4月6日
【43】問曰:病有太陽陽明,有正陽陽明,有微陽陽明,何謂也?答曰:太陽陽明者,脾約是也。正陽陽明者,胃家實是也。微陽陽明者,發其汗,若利其小便,胃中燥,便難是也。 (原注:此與下問曰答曰諸條,均出《胎臚藥錄》。)
《伤寒论》“微阳阳明”作“少阳阳明”,《金匮玉函经》“脾约是也”下“一作脾结是也”。
此条以阳明为主,另有与太阳少阳合病者。太阳阳明非误治后得也,故无胃家实;少阳阳明为误治后得,亦无胃家实;正阳阳明者,胃家实是也,乃可攻下。
阳明无本经自起,或由太阳传来,或由少阳传来,读第11条可知。
11太阳病,头痛至七日,自当愈,其经竟故也。若欲作再经者,当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伤寒论》:“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
六经传经,非“一日太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四日太阴,五日少阴,六日厥阴”之所谓六日相传也。后人因《素问·热论》有“一日巨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四日太阴,五日少阴,六日厥阴”之说,遂以为伤寒传经七日一转。柯韵伯曰:“旧谓伤寒日传一经,六日至厥阴,七日再传太阳,八日再传阳明,谓之再经。自此说行,而仲景之堂,无门可入也。”章太炎曰:“人之病也,客邪自有浅深,形体亦各有强弱,或不待一经而愈,或过经不愈,或不待一经而传,或始终未尝传。其以七日为一经者,特略说大候,以示别于旧义焉耳。若然者,传经之文虽若与《素问》相同,要其取义绝异,则可知也。”廖季平先生改“日”字作“曰”字,作“一曰太阳,二曰阳明,三曰少阳,四曰太阴,五曰少阴,六曰厥阴”,如此更见恰切。廖师又言:“六经各经皆有六日法,非只六经有六日法也。华佗以浅深言,曰一日在皮,二日在肤,三日在肌,四日在胸,五日在腹,六日入胃。在皮、在肤、在肌,此为表,属阳;在胸、在腹、入胃,此为里,属阴。”廖师更言:“六经各经皆具此皮、肤、肌、胸、腹、胃之六日法。”其从六日中以分病也。自宋成无己而后,伤寒注家不明此六日法,而以脏腑分配六经,理甚玄虚,为岐黄家流。
刘师曰:“六经各有表里,各有寒热。不是太阳主表,阳明主里,亦不是太阴主寒,厥阴主热。夫所谓六经各有表里者,即华佗六日法‘一日在皮,二日在肤,三日在肌,四日在胸,五日在腹,六日入胃’是也。所谓六经各有寒热者,如太阳一经,详列中风、伤寒、温病、中暍、湿痹诸病是也。每经表里,分为浅深六层,论中六经提纲,乃随举一日以示例耳。每经证治,都有风寒湿暍,六经论病,乃详述传变以示治耳。所以每经提纲不是包括本经全文,每经证治不是单论一病。在太阳只举一日在皮以示例,其余五日则未之及也。在他经证治,只详病机传变以示治,所有病名则不再举也,则可知传经是自传六层。”
刘师又曰:“太阳一经,共分六层。故太阳之表中之表,指一日在皮而言;太阳之次表,则二日在肤之谓也;太阳之再次表,则三日在肌之谓也。皮、肤、肌为三表,表为阳,仲景所谓‘伤寒三日,三阳为尽’者是也。太阳之初里,则四日在胸之谓也;太阳之次里,则五日在腹之谓也;太阳之里中之里,则六日入胃之谓也。胸、腹、胃为三里,里为阴,仲景所谓‘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者是也。若仅以‘太阳主表中之表,阳明主表中之里’为训,则太阳之里证,阳明之表证,又将何以注解耶?又如阳明一经,亦分表里六层,与太阳同受其病也,亦自皮、肤、肌三表始,不由太阳传入。故阳明有阳明之恶寒头痛,太阳有太阳之恶寒头痛,六经自有六经之病证,不容混淆者也。仲景本论有太阳阳明,有正阳阳明,有少阳阳明。所谓太阳阳明者,即太阳阳明两经同受病也,名曰并病;所谓少阳阳明者,即少阳阳明两经之并病也;正阳阳明者,为阳明独自受邪,不与他经连属并病,故曰正阳乃本经专病也。须知不受邪之经,无病传之理,所以传经是本经自传六层,不是递传六经。后人因《素问·热论》有‘一日巨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四日太阴,五日少阴,六日厥阴’之说,遂以伤寒传经,七日一转,千百年来,谬妄相承,吁可慨也。”刘师此说最精,发前人所未发,而千古疑义,为之一清。即如三阴,亦当如此论之。
阳明无表证,如有表证即为太阳阳明;而阳明腑证,即正阳阳明;阳明经证,即少阳阳明。后之注家,不明此义,杜撰此“经证”“腑证”不通之名,以迷后人。按:经对络也,腑对脏也,则阳明之络证、阳明之脏证何在?不能自圆其说。
《伤寒论》太阳分三篇,正阳太阳、太阳阳明、太阳少阳是也。阳明亦分三篇,正阳阳明、阳明太阳、阳明少阳,然不如太阳病上中下三篇之明。
凡大便不通者,即为阳明病。
太阳阳明者,脾约是也,即既有表证,复更大便不通。按:《说文》:“约,缠束也。”约,小也,由博返约也。又约者,俭要也。是脾约者,即干枯之意也,为古之假借字。然亦不可因其脾约,而骤用攻下,如宜麻桂解表者,仍当用之,如153条:“阳明病,脉迟,汗出多,微恶寒,表为未解,可发其汗,属桂枝汤证。”以阳明病本不恶寒,今微恶寒为太阳表证未罢,仍宜桂枝汤发汗。又如158条:“阳明病,脉浮无汗,其人必喘,发其汗则愈,属麻黄汤证。”脉浮无汗而喘,喘属阳明,脉浮无汗属太阳表实。太阳阳明合病,脉浮无汗而喘,宜麻黄汤发汗则愈。
正阳阳明外证,45条:“问曰:阳明病外证云何?答曰:身热汗出而不恶寒,但反恶热。”正阳阳明里证,阳明之为病,胃家实是也。
少阳阳明者,便难是也,此便难必当较胃家实为轻。然小便必仍不利,小便不利为属少阳病。若五苓散方亦非少阳三焦药,以仍主胃,故仍属正阳阳明,而不属少阳阳明。
【44】問曰:何緣得陽明病?答曰:太陽病,發其汗,若下之,亡其津液,胃中乾燥,因為陽明。不更衣而便難,復為陽明病也。
《伤寒论》:“若发汗,若下,若利小便,此亡津液,胃中干燥,因转属阳明。不更衣,内实,大便难者,此名阳明也。”
阳明病成因不止一端,此言太阳病过汗,误下,误利小便,初治不善,而伤津液,胃中干燥,其脾为约,热实在里,而转属阳明。虽不更衣,内实,大便难,三者有轻重之分,然因燥成热,因热成实,其本一也,故云复为阳明病也,亦即胃家实也。
【45】問曰:陽明病外證云何?答曰:身熱,汗出而不惡寒,但反惡熱。
身热汗出,但恶热不恶寒,此阳明温病证状,即阳明外证。阳明温病表证栀子豉汤。
中风为表证,伤寒温病亦有表证,然今不曰表证,而云外证者何也?以有别于表证也,亦即次表证。
伤寒表证桂枝汤,里证四逆汤。
风温表证白虎汤。温病表证栀豉汤,里证承气汤。
有汗为次表证,寒化桂枝汤,热化白虎汤。
5条:“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6条:“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名风温。”似温病无汗口渴,风温有汗不渴。然读栀豉汤证无口渴,白虎汤证多口渴,又并皆汗出,是温病有汗不渴,风温有汗口渴。
中风表证,或伤寒表证,发汗已,身灼热者,皆名风温,此即后世所谓阳明经证白虎汤证。无汗口渴恶热,温病表证栀豉汤证,入里承气汤证,此即后世所谓阳明腑证。
温病先解表后攻里,伤寒先救里后解表,此《汤液》全书之大法,亦即伤寒之不可更改之定法,逆之则死。
【46】問曰:病有得之一日,發熱惡寒者,何?答曰:然雖二日,惡寒自罷,卽汗出惡熱也。 (原注:雖,每有也。《爾雅·釋訓》云:每有,雖也。)
《伤寒论》:“不发热而恶寒者,何也?答曰:虽得之一日,恶寒将自罢,即自汗出而恶热也。”
此条言阳明初起亦有恶寒者,柯韵伯曰:“本经受病之初,其恶寒虽与太阳同,而无头痛项强为可辨。”一待邪从热化,恶寒自罢,故条文曰:“然虽二日,恶寒自罢,即汗出恶热也。”
无汗恶寒中风表证麻黄汤,汗出恶热风温表证白虎汤。
【47】問曰:惡寒何故自罷?答曰:陽明處中主土,萬物所歸,無所復傳。故始雖惡寒,二日自止,是為陽明病。 (原注:以上問曰答曰五條,論陽明溫病。)
此条承接上条,云阳明病之由来,以内热盛也,故恶寒自罢转属阳明。
以上五条皆非仲景《广论》,更非伊尹经文,杨师断为出自《胎胪药录》,读其“阳明处中主土,万物所归,无所复传”等句,知其非专师仲景,故杂有岐黄家师之说,不足为训。《汤液经》全篇言及五行,只此一条,是《汤液经》书原不讲阴阳五行也可知。(无所复传,非泛指阳明病概不传变也。)
附:论五行与中医
2015年元旦
《易经》称阴阳而不及五行。五行之说,始见于战国末期。刘师培云:“《易经》一书始于伏羲,成于文王、孔子。伏羲之时未有五行之说,文王、孔子不奉五行,故《易经》一书无一语涉及五行。西汉焦
、京
之流,以《易经》说灾异,杂糅五行之说,已与经文相违。而郑君
之注《周易》也,则以金木水火释四象,马融作注,复以四时五行说《系辞》。宋儒作先天后天图,至谓河图洛书,皆以五行为主,可谓歧中之歧也。”五行学说,至战国末叶邹衍始甫形成,邹衍前尚未显学,故《庄子》《韩非子》诸书,均无加以评论,迄《荀子·非十二子》篇,始以思孟
言及五行之非。近代顾颉刚等,以为思孟直指邹衍之误,其说亦有可信者。然自邹衍得志于诸侯后,五行之说,始为学界所注意,故自《吕氏春秋》书中,已可见五行之言。迨及汉代,五行之说波及始广。
杨宽云:“邹衍眼看到周天子已灭,必将有新的统一的王朝兴起,因而创造出这样的学说。但是他用五行相克来解释朝代的兴替,不能说明其相克的动力所在,就不得不归之为天意,他的五德终始,说是从原始的唯物论出发,结果仍然陷入神秘的宗教迷信中去。”夏曾佑云:“晋葛洪《抱朴子·论仙》篇,引董仲舒所撰《李少君家录》,云李君有不死之方,而家贫无以市其药,故出于汉以假涂,求其财,道成而去云云,其事实怪。然以证《春秋繁露》所列求雨止雨之法,暴巫
、聚尪
、埋虾蟆、烧雄鸡老猪、烧死人骨燔之等法,则仲舒之学,实合巫蛊厌胜神仙方士而一之。是治《公羊春秋》者,合方士之说也。至于易道阴阳,更与方士为近,而道人之名,即起于京房之自号。礼家封禅,申公、公玉带之伦,皆能定其为儒生,为方士,更无论焉,盖汉儒之与方士不可分矣。”春秋战国秦汉,每多儒生又方士,或方士又道家,且多通医,多臆测空想。汉武时董仲舒创立天人感应、天人合一之说,人副天数
,以人骨三百六十六应一年三百六十六天,大骨十二付应一年十二月,人之四肢应一年四季,人之活动静止应天之黑夜白昼。虽南朝时祖冲之力辨其非,然此风相沿,一至唐宋而后,如陶景、葛洪、孙思邈等,当属道家又方士一流。《汉书·楚元王传》载有邹衍《重道延命方》一书,可知邹衍必当通医。按:邹衍为当时燕齐方士领袖,而董仲舒等承其学,故五行之说羼入医理,当首推邹衍。
刘师培更云:“是治经之士,以五行配合医术,说各不同。盖《灵枢》《素问》均言五行,儒生以其与《洪范》《月令》相似也,遂以儒生所传五行配合医经,更以医经之言入之儒书之注,此古医学赖经生而传者也。”吕思勉云:“《素问》杂以阴阳五行,益方士兼通哲学者之所为。”汉儒方士,其本近似不可分。《内经》非一人所著,其成书全出汉人伪托,其时阴阳五行之说盛行,儒生方士多臆测空想,《内经》自当不能例外,又以历代方士说各不同,故前后自相矛盾者颇多。章太炎曰:“精者一字千金,谬者粪土之不若。”《内经》依道家之说,以五行木火土金水配五脏肝心脾肺肾,不顾五脏实物部位。按:五脏者,肝心脾肺肾也。《说文》云:“人心土脏,博士说以为火脏。”据此,则心居中央,肺在南方,肾在北方,脾在东方,肝在西方,左东右西也。五脏分配五行,正其位,计其数,便于记忆也。汉儒许叔重撰《五经异义》,两载今古文之说,其古文《尚书》说:脾木也,肺火也,心土也,肝金也,肾水也。其今文《尚书》欧阳说:肝木也,心火也,脾土也,肺金也,肾水也。以一水居下在北,二火居上在南,三木居左在东,四金居右在西,五土居四方之中。是则古文《尚书》为格物致知之儒说,与现代解剖左脾、右肝、上肺、下肾、中心五脏部位相合;而今文《尚书》欧阳说出自道家典籍,以左肝、右肺、上心、中脾,不顾实物部位,故与现代解剖反焉。
金元诸子,竞创新说,执仲景一法而各自成家,其理论多在《内经》,遂使后之学者,不能逾越《内经》阴阳五行、脏腑生克之窠臼,言之者侃侃,一似真见,听之者茫然,不知所以,中医陷于玄学空理而不能自拔。故章太炎曰:“金元诸家喜以五行笼罩。”明清以降,愈演愈烈,以为不如此,不能释其理,更有甚者,有以儒释道三教义理,以补五行脏腑生克之不足,此风延续数朝,积重难返。而今中医哆
谈阴阳五行脏腑生克,其实于阴阳五行上古源流未明,于五运分别未清,牵强附会,实属可笑可悲。以致有识之士,有欲废止中医之说,不能自信,何以信人?孔子曰:“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致知。”在我中医,何独不然!刘民叔先生尝言,阴阳五行学说,实为中医之玄理空论,本非诊治的术。章太炎曰:“自《素问》《八十一难》等,以五行附五脏,其始盖以物类譬况,久之遂若实见其然者。然则分配五行,本非诊治的术,故随其类似,悉可比附。就在二家成说以外,别为配拟,亦未必不能通也。今人拘滞一义,展转推演于藏象病候,皆若言之成理,实则了无所当,是亦可以已矣。”
刘民叔先生立论中国古医为六大学派,凡治神农学者曰汤液派,治黄帝学者曰针灸派,治彭祖学者曰导引派,治素女学者曰房中派,治苗父学者曰祝由派,治俞跗学者曰割治派。我中医处方用药者为汤液派,而神农、伊尹、仲景者,为汤液派之大成也。而脏腑经络为针灸家之别说,道不同,不相为谋也。《名医录》云:“仲景受术于同郡张伯祖。”《医说》引《张仲景方论序》曰:“张伯祖,南阳人,性志沉简,笃好方术,诊处精审,疗皆十全,为当时所重。同郡张仲景异而师之,因有大誉。”是伯祖为汉时汤液传经大师,伯祖所授为汤液经法。林亿序《伤寒论》有云:“仲景本伊尹之法,伊尹本神农之经。”《甲乙经·序》又云:“近世太医令撰次仲景遗论甚精。”是今本仲景书,为《伊尹汤液经》,张伯祖之亲授,张仲景之论广,王叔和之撰次,三者集合而成。仲景伤寒六经,本非《内经》之六经。《内经》六经,分手足十二经,为针灸家设。伤寒六经,为祖述伊尹者也,其设六经,为六大证候群,以风、寒、温三纲认病,以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六经分病,以汗、吐、下、利、温中、养阴六法治病,而六法又周旋于六经周围,以六经范围分病,而天下万病皆能统治之。仲景《伤寒》全书,不讲脏腑经络,不讲阴阳五行,为超脏腑学说,此等朴素唯物辩证、格物致知之要旨,存在乎《伤寒论》每一条每一法中,遵仲景六经辨证,方得为经方家。虽论中间或有如“阳明居中主土,万物所归,无所复传”,如“无犯胃气,及上二焦”,如“理中者,理中焦,此利在下焦”,又如“肝乘肺,名曰横,刺期门”“肝乘脾,名曰纵,刺期门”等条,以及人寸比类,三部脉法分诊,当为后之宗岐黄家法者所附。其《平脉法》之问曰师曰,《辨脉法》之问曰答曰二篇,并为仲景弟子所撰,且作者本非一人,更因受岐黄家法影响,故多脏腑五行岐黄家言。王叔和撰次遗论,以六经分篇,搀混正文,遂并存之,致使后世莫能辨白。
然则汤液学派,固不以《内经》为重也。读仲景书,无一字涉及《内经》五行脏腑理论,其朴素唯物辩证思想,延及唐宋诸家。虽或论中偶及脏腑诸名,实则识别病在之部位而言,刘民叔先生曰:“盖《伤寒》全书,假脏腑以定部位,取部位以言脏腑,非谓泻心能泻胸内之心,亦非谓陷胸不能陷从心下至少腹之硬满也。若必取具体之脏腑以讲《伤寒论》之证候方药,则未有不死于句下者。所以药治学家之重部位不重脏腑,由是可进窥其大意焉。”是以知五行脏腑学说,原非仲景理论,更非药治学家之依据。五行学说并皆空想臆测,不切实际,无益于疾病其治,可以已矣。
1958年5月4日
【151】太陽病,脈浮而數者,可發其汗,屬桂枝湯證。 (一作麻黃湯。)
《伤寒论》52条:“脉浮而数者,可发汗,宜麻黄汤。”
152“脉浮者,病在表,可发其汗,属桂枝汤证。(一作麻黄汤。)”
《伤寒论》51条:“脉浮者,病在表,可发汗,宜麻黄汤。”
脉浮而数,数者近乎紧,脉浮者,病在表,当发其汗,麻黄汤为宜。
发热恶寒,头痛,身疼,腰痛,无汗脉浮者,病在表,当发其汗。其或紧或数,不在所重也,所重者,证也。表实无汗脉浮,法当汗出而愈。
麻黄汤证为中风表实无汗,桂枝汤证为伤寒表虚汗出。
麻黄汤证与桂枝汤证,两者根本区别在桂枝汤证有水气,故桂枝汤方用芍药以利小便,而麻黄汤证纯表无水气,故麻黄汤方无利小便药。
又四逆汤证亦属内有水气,而不用利小便药者,以有附子故也。观附子之用于真武汤证,及桂枝加附子汤证可知。
【153】陽明病,脈遲,汗出多,微惡寒,表為未解,可發其汗,屬桂枝湯證。
阳明病,胸满腹胀之病也。脉迟汗出多,当宜下之或吐之。但以其恶寒,表未解也,当发其汗,桂枝汤。
阳明脉法有四:一为脉浮,一为脉大,一为脉沉,一为脉弦。
三阳有沉脉,三阴无浮脉。三阴或有脉浮,但不能作为三阴正脉。
脉迟,迟对数而言也,慢也。此条脉迟微恶寒,表为未解,可发汗,则脉迟当为浮迟。(迟脉同缓,皆慢也,在三阳曰缓,三阴曰迟,但亦有脉浮迟者。)
《伤寒论》225条:“脉浮而迟,表热里寒,下利清谷者,四逆汤主之。”如两条合并,可作“阳明病,脉浮而迟,汗出多,微恶寒者,其表未解,可发汗,宜桂枝汤。若表热里寒,下利清谷者,急当救里,四逆汤主之。”
此与269条“下利清谷,身体疼痛,急当救里;身体疼痛,清便自调,急当救表”同有表里缓急先后治法,又与312条“表解乃可攻之”有表里主次先后之治。
凡热病先解表后攻里,伤寒先温里后解表,此为《汤液经》不可变易之大法。
此条与461条“脉浮虚而涩,桂枝附子汤”同为脉浮用附子法。
此属阳明正治法外之法。
【154】太陰病,(原注:四肢煩疼之病。)脈浮者,可發其汗,屬桂枝湯證。
56太阴中风,四肢烦疼,阳微阴涩而长为欲愈。
四肢烦疼,为定中风之由来。太阴中风,四肢烦疼,无自利而吐,然当有腹满,而兼表证。其脉不沉,小浮而无力。阳微人迎,阴涩寸口,因其脉微而长,故曰中风,长为阳脉,故知为欲愈也。若脉短不长为中寒,可与桂枝人参汤,恐有吐利,但必在汗吐下后。(141条:“太阳中风,阳浮而阴濡弱。”)
有表里证者,虚者桂枝人参汤,实者则属五苓散证。
脉浮者,可发其汗,解表宜桂枝汤。
太阴病,指吐利言也,虽有表证,不可发汗。此则形似太阴,而脉浮者,表证实在太阳,而与364条“太阳与阳明合病,而自利不呕者,属葛根汤”相比,二者有虚实之不同,其虚实不在下利,而在表证,兼表证而脉浮,可以发汗。实者无汗脉紧,治以加麻黄之葛根汤;虚者有汗脉缓,则治以桂枝汤,或加葛根之桂枝加葛根汤。故虽下利为里证,但有表证可以汗法,则里证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