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羲女娲的创世神话
这卷帛书长约三十八点七厘米、宽四十七厘米,虽然只是小小一卷丝帛,但包含的信息量却非常惊人。先看它的结构,就非常奇特,中央由两段互相颠倒书写的文字组成,一段十三行,一段八行。外围则每周排列三行文字,共十二行。在这十二行文字的周边,有十六幅彩绘的图像,其中每一行文字前画着一幅神怪图像,帛书四角还分布着青、赤、白、黑四种神木图像。图文并茂,相得益彰,确实是一部完整的“图书”。
据李零先生研究 ,这卷帛书是一篇供人选择时日的历书著作,定名为《四时令》;其他的帛书残片经过整理,定名为《五行令》和《攻守占》。《四时令》《五行令》都属于以时为单位的时令书或以月为单位的月令书,区别在于按四时划分还是按五行划分;接近《四时令》的传世文献,有《礼记·月令》《吕氏春秋·十二纪》《大戴礼记·夏小正》《淮南子·时则》等。而《攻守占》讲的是攻城守城的方向宜忌和日辰宜忌。
《四时令》按照阅读顺序,又将中央十三行文字定为《岁》(甲篇)、八行文字定为《四时》(乙篇)、周边十二行文字和图像定为《十二月》(丙篇)。其中《岁》讲的是要“敬顺天时”;《十二月》讲的是十二个月的宜忌事项,十二个神怪代表十二月,四种神木代表四时。而故事情节最丰富的还要数《四时》,其中记录了四时的产生,为我们留下了一个完整的创世神话。
原来远古时代,宇宙一片混沌,没有日月和时空。这时候,天神包戏娶了女填为妻,他们生下青、朱、黄、墨四个儿子,被称作“四神”。于是,包戏和女填就让他们分别守卫四方,通过互相换位来推测时间,从此就有了最原始的春夏秋冬“四时”。四神的名字多从“木”字,应该是四种神木,基本可以对应帛书边角的四种神木。
这样经历了一千多年,日月终于诞生了,但当时发生了灾难,九州不平,于是炎帝命辅佐的神祝融,派遣青、朱、黄、墨四神,以青、赤、黄、白、墨等五种神木,奠定了三天和四极,从此日月进入正规,又有了按照日月之行的“四时”。后来共工创造了一旬十日,并把每日分为宵、朝、昼、夕“四时”。这又是另一种“四时”。
这样看来,“四时”既可以表示一年四季,又可以表示一天的四个时间段。
炎帝、祝融、共工大家都不陌生,那么四神的父母,代表阴阳的“包戏”和“女填”究竟又是何方大神呢?
“包戏”其实就是上古大神伏羲。战国秦汉书写重音不重形,所以传世文献中伏羲的写法非常多,据统计,有伏羲、伏戏、伏牺、伏希、虙羲、虙戏、虙牺、包羲、包牺、庖牺、炮牺、宓戏、宓牺、宓羲等。
其中《史记》中就有两种写法,在《封禅书》中是“虙羲封泰山,禅云云”,《太史公自序》中又是“伏羲至纯厚,作易八卦”,其实说的都是同一个人,太史公在抄录史料时没有进行更改。
这样的五花八门的写法给释义自然带来不便,伏羲为什么叫伏羲呢?有人认为“伏”代表驯服、顺从,所以伏羲代表人类社会的开始;有人认为“庖牺”就是把牲口放入厨房,那么又代表着祭祀和熟食的起源。还有人认为“宓”表示安静,“羲”代表元气,所以伏羲象征安静的元气。这些说法看起来都有一定道理,到底孰是孰非难以判断;不过从子弹库帛书《四时》来看,似以最后一种说法为佳。
那么伏羲的配偶是谁呢?大家都知道是女娲。但实际上,如果只看传世文献的话,会发现伏羲和女娲很长时间是相互独立的两位古帝王,两者关系不明显。
伏羲和女娲作为兄妹而结为夫妻,见于史料的最早记载是唐代李亢的《独异志》,里面就提到伏羲女娲由兄妹结为夫妻,出土的五代敦煌残卷也有此说法。《全唐诗》卷三八八卢仝《与马异结交诗》说:“女娲本是伏羲妇。”(原注:一作“女娲,伏羲妹”。)均是唐代的说法。
在传世文献中,相比伏羲来看,女娲更具有始祖神形象。屈原在《天问》中说,“女娲有体,孰制匠之”,女娲有身体,又是谁造的?《山海经·大荒西经》也说,女娲的肠子化成了十神。《说文解字》释“娲”为“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那么女娲很早就具备化生神话。而我们熟知的女娲补天故事,是西汉刘安的《淮南子·览冥训》中最早记载的,女娲造人更是《太平御览》引东汉末年《风俗通义》的记载了。
相比之下,伏羲更早成为人王。在战国诸子中,他是介于燧人和神农之间的先王,也就是后来所说的“三皇”之一。之后,他又与各种古帝王一样,被附会了很多创造发明,如渔猎、熟食、祭祀、文字、历法、音乐、嫁娶、八卦,等等 。在汉代的纬书里,燧人、伏羲、神农被称三皇,也有把伏羲、女娲、神农称为三皇,代表女娲也开始逐渐向人王转换。
楚帛书的“女填”,毫无疑问就是女娲,这也可以在汉画像石中得到印证。
汉代的画像石中,常有人首蛇身的男女形象。他们腰身以上为人形,腰身以下为蛇躯或龙躯,两面相对或相背,双尾缠绕。男的手中拿着太阳或者圆规,女的手中捧着月亮或者曲尺。显而易见,他们创造了自然和社会,就是人们心中的创世神了。这类形象,至少有一部分是伏羲和女娲。
四川简阳鬼头山崖墓出土的三号石棺后档上,刻画有一对人首蛇身神像,题记为“伏希”“女絓” ,这显然就是伏羲和女娲;陕西靖边杨桥畔渠树壕发现的东汉中晚期壁画墓墓顶,也有一对人首蛇身像,头顶有墨书题记为“伏羲”“女娲” 。
另外,在传世文献中也可以发现线索,如东汉王延寿《鲁灵光殿赋》中“伏羲鳞身,女娲蛇躯”正是将两者对举;《论衡·顺鼓篇》也说:“伏羲、女娲,俱圣者也。舍伏羲而祭女娲,《春秋》不言,董仲舒不议。”
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知道,伏羲和女娲在战国就是配偶神了。
如果单从传世文献看,伏羲和女娲的兄妹/夫妻关系,是经历上千年慢慢建立的;而通过楚帛书和汉画像,我们对此可以重新建立认识,原来伏羲和女娲的夫妻关系,战国秦汉时期一直都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