嫦娥原型为商人的高祖夒
嫦娥奔月的故事在传世文献中最早见于《淮南子·览冥训》:“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姮娥窃以奔月。怅然有丧,无以续之。”《续汉书·天文志上》注引张衡《灵宪》:“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姮娥窃以奔月。将往,枚筮之于有黄。有黄占之曰:吉。翩翩归妹,独将西行,逢天晦芒,毋惊毋恐,后且大昌。”清人严可均认为《灵宪》此条为《归藏》原文。
从王家台秦简《归藏》来看,内容确实大同小异。不过,秦简《归藏》只说恒我(嫦娥)窃不死药奔月,并未说提到羿从西王母处请来不死药的事,嫦娥与羿似乎还没存在联系。而且,不管在《归藏》还是《淮南子》中,嫦娥奔月竟然还是吉兆。《淮南子》加入后羿请不死药于西王母,说后羿“怅然有丧,无以为续”,带入了一定感情色彩。至于我们熟悉的嫦娥和羿的夫妻关系,实际上是东汉高诱注《淮南子》提到的说法。
这样一来,羿和嫦娥的传说故事才深入人心。但我们从《归藏》中可以看到,嫦娥奔月本来是个独立的传说故事,与羿的故事无关。
嫦娥的由来源远流长,一直可以追溯到商代甲骨文。
甲骨文里有个被称为“高祖”的祖先,字形作侧目的人首及侧身举手蹲足形,王国维先生释为“夒”,并认为“夒”讹传为“夋”。“夋”就是《史记·五帝本纪》中五帝之三帝喾之名,《山海经》中频繁出现的天帝“帝俊”也是其人。
王国维弟子吴其昌先生则注意到,甲骨文的“夋”还有一种从“我”的写法。他认为,因为在甲骨文中“夋”和“我”字经常连用在一起,就让人容易误会为“我”是“夋”的配祭配偶,而“夋”与五帝之一帝舜也是同一个人。这样一来,“夋”流传为帝俊、帝喾、帝舜,而“我”也就流传为帝俊、帝喾、帝舜的配偶。
《山海经》称帝俊有三个配偶,分别是娥皇(生姚姓三身国)、羲和(生十日)和常羲(生十二月)。“娥”从“我”,“羲”和“我”通假,可见这三个人物渊源相同,但这三个人物又分别演化为不同形象。
随着帝俊分化为帝舜,娥皇成了帝舜的妻子。因为帝舜是帝尧的女婿,所以娥皇又成了帝尧的女儿。《列女传》说帝尧两个女儿嫁给帝舜为妃,长女叫娥皇,次女叫女英。《山海经》说娥皇生子姚姓,也与帝舜为姚姓相符合。之后随着舜死于九嶷的说法,娥皇、女英又与湘水之神结合,分别被称为湘君、湘夫人,把舜撇在一边,成了一对配偶神。
《山海经》说羲和浴日,本来说的是羲和为十日沐浴,后世则传为羲和驭日,这样羲和从太阳的母亲变成了太阳的车夫。《离骚》说“吾令羲和弭节兮,望崦嵫而勿迫”,“弭节”就是说让羲和放慢车速。
之后随着古史人化,羲和更是被传为两人甚至四人,《尚书·尧典》说帝尧时有日官羲仲、和仲、羲叔、和叔,《史记·夏本纪》说夏王中康时有日官羲和。可见,羲和不管如何变化,始终和日有关。
随着帝俊分化为帝喾,常羲也变成他的妻子常仪(儀)。《史记索隐》引《世本》《汉书·律历志》,称“黄帝使羲和占日,常仪占月”,可见常羲、常仪本为一人。《大戴礼记·帝系》说帝喾次妃为娵訾氏女常仪,生帝挚。
娵訾正是我国上古十二星次之一,可见其神话传说性质仍然浓厚。嫦娥即来自常羲、常仪之演变。可见,常羲不管如何变化,始终与月有关。“常”本作“恒”,因汉代避文帝刘恒讳而改称“常”,后“常我”两个字均女化而称为“嫦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