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性情缘(一):原配王夫人
在介绍严复自英返国,开始从事教育与学术工作之前,我们将焦点转移到他的婚姻与家庭生活。严复一生有二妻一妾,共生了五男四女。严复的第一位妻子是他在1866年春天,12岁时所娶的王氏。对于王氏我们所知有限,甚至连其名讳也不可考,仅知道她是同邑布衣王道亮的次女。王氏不识字,年龄与严复相仿。两人显然是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结婚。婚后不久,严复的父亲因从病人身上感染霍乱,不幸过世,享年46岁,留下严复的母亲陈氏、严复与妻子王氏,以及两个年仅十一二岁的女儿。此后家道中衰。如上所述,这样的家庭背景迫使严复放弃科举正途,投考马尾船政学堂。
至1892年王氏在天津因病去世之前,严复和她结为夫妻的时间共有26年,在这26年之间,两人曾多次分居异地。从1867至1871年,严复在马尾的福州船政学堂读书,其后出海实习6年(1872—1877),偶尔有时间回家,长子严璩(1874—1942)即于此时出生。此一阶段奉母、教子,经理生计的担子,都由王夫人来承担。1877至1879年严复在英国留学,到1879年的夏天才回福州。次年,他又应李鸿章之邀,离开了福州,转赴天津北洋水师学堂任教。因为举家北迁,所费不赀,严复并未立即携眷北上。在这期间他曾写信回家,希望他的母亲与太太能寄来或托人带来福州土产,以慰乡愁。他在1883—1884年之时方携眷北上天津。
在26年之间,严复与王夫人或聚或离,除了严璩,王氏没有为严复生下其他的孩子。或许是因为她不识字的关系,严复和她之间也没有直接的书信往返。对严复来说,此一婚姻主要是依循中国数千年之旧法,“承继祀,事二亲,而延嗣续”,然而这三者,仍使严复对她有一份很深的情感与怀念。
1892年10月23日(阴历九月初三)王氏在天津因“慢性消化系统疾病”过世,年仅39岁。严复在王氏过世之后,曾写信给四弟观澜,表达内心的伤痛:
二十余日以来,兄无善足述,只有伤心。不但嫂氏生前贤慧,在在可思,而回看自己形骸,十风九雨。……嫂在时,与兄系同功一体之人,设有过差,敢于谏戒。自今以往,孤立于上,凡事皆需自己留神,后辈何能劝沮;不料四十之年,一家旧人都尽,此后纵极荣华,而同苦者不能与我同乐,此所以略一思量,不禁放声长号,哽咽无已也。璋儿失恃之后,日夜悲啼,伏棺恸号,令人不忍卒闻。
信中充分反映严复与妻子之间的深厚情感及其丧偶之痛。王氏过世后,先停棺于“紫竹林杏花村闽粤会馆之义园”,后来才送柩回里。墓地在老家阳岐,是由长子严璩亲自选择、督建的父母合葬之地,始建于1910年,至1912年方完工。严复亲自书写了“清侯官严几道先生寿域”之墓碑,以及“惟适之安”四字(出自韩愈的《送李愿归盘谷序》,“起居无时,惟适之安”)于墓室前的围屏之上,作为自己百年之后的栖身之所。这四个字也是严复对后世的赠语。
严复对妻子的思念一直持续。1912年王氏过世20周年时,严复曾赋诗表示:“玉台旧事何堪忆,梦断香销二十年。”在1917年10月18日(阴历九月初三)的日记里,严复写到“内子忌辰”;1918年6月30日又记下“先妻生日”;1919年的清明节,严复上山祭祖坟,并到王夫人墓致祭,足以显示两人之间的情分。
王氏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严复在某种程度受到王氏宗教精神的感染。每年她的忌日,长子严璩都以礼佛的方式来纪念亡母,有一次严璩要求同父异母的弟弟“代劳拜佛”,弟弟因为“反对迷信”(或许也因为与王夫人不亲近)而不从,受到父亲的责骂。严复一生提倡科学,然却不排斥宗教经验,对他而言科学与宗教不相冲突。
对严复来说,佛教是他信仰生活中的重要部分。1921年夏天,在他过世前的两三个月,他亲手为王夫人抄写《金刚经》一部。他在一封写给儿子们的信中说道:“老病之夫,固无地可期舒适耳。然尚勉强写得《金刚经》一部,以资汝亡过嫡母冥福。”严复的抄写工作并非单纯的体力活动,而是有着强烈的精神感受。当他读到《金刚经》中下面的几段文字时深有所感,“每至佛言‘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又如言‘法尚应舍,何况非法’,辄叹佛氏象数,超绝恒识”。此外,其次子乳名“文殊”、三子乳名“普贤”、长女字“香严”、次女字“华严”(他的孙女严停云的笔名也因此是“华严”),都是佛教名词。严复在以音译翻译西方名词时,也刻意引用佛典,如他将Royal Bank翻译为“赖耶版克”,自注“赖耶,本梵语,译言王家”。赖耶源自“阿赖耶”,为梵语alayavijnana(藏识)。其他的音译语如“赖摩”(Lima,秘鲁首都)、“毗勒”(bill)、“须弥”(Himalayas)等都有佛教语汇的意味。同时,有些意译语也有佛教的痕迹,如free trade译为“无遮通商”、fixed capital译为“常住母财”。这都显示佛教思想对严复的影响。
除了佛教,从12岁开始的婚姻生活对严复的思想还有其他的影响,例如他提倡的“禁早婚”的观点。严复强调过早结婚无论对个人、国家,甚至更长远的种族发展来说,都是一件负面的事。1894年他写给长子严璩的一封信谈道:
近读……《教训幼稚》一书,言人欲为有用之人,必须表里心身并治,不宜有偏。又欲为学,自十四至二十间决不可间断,若其间断,则脑脉渐痼,后来思路定必不灵,且妻子仕官财利之事一诱其外,则于学问终身门外汉矣。
在《法意》的按语中,严复说“中国沿早婚之弊俗,当其为合,不特男不识所以为夫与父,女不知所以为妇与母也。甚且舍祖父余荫,食税衣租而外,毫无能事足以自存”;“东方婚嫁太早之俗,必不可以不更,男子三十女子二十,实至当之礼法”。1918年在写给学生熊育钖(纯如,1868—1942)的信中,他也明白表示“吾国前者,以宗法社会,又以男女交际不同西国之故,遂有早婚之俗,而末流或至病国,诚有然者”。对严复来说,早婚的弊病是子嗣过多,养育欠佳,因而导致恶性循环,影响到种族的发展,所谓“谬种流传,代复一代”。这样的想法无疑与严复的亲身经历与时代环境有关。“禁早婚”在清末是一个很流行的观点,梁启超发表于1902年的《禁早婚议》一文也非常详尽地讨论早婚的各种缺点。胡适早年在《竞业旬报》(1906—1908)所发表的《真如岛》《婚姻篇》等文也罗列早婚的各种坏处。
王夫人去世之时,严复不到四十岁,后来他又娶了一妾一妻,生了四男四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