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性情缘(二):纳江莺娘为妾、娶朱明丽为妻
1892年严复38岁,于天津北洋水师学堂已任职十余年,这一年王夫人过世。严复娶了一个福州乡下的女子江莺娘为妾。她的父亲为泥水工人,因仰慕严氏家风与先生的才情,故答应此门婚事。此时莺娘仅13岁,比严复年轻25岁。江莺娘为严复生下二子(1893年生瓛,小名文殊,1900年早殇;1897年生琥,字叔夏,乳名普贤)、一女(1899年生璸,字香严,乳名细宝)。
严复纳妾之时正是他一生之中很不得意的时期,如他所述,“北洋当差,味同嚼蜡”。一方面他在北洋水师学堂得不到李鸿章的重用,同僚之中又有非常严重的南北派系之争。另一方面诚如上述他为了进入正统的士绅阶层,捐了一个监生,四度参加乡试,不幸都没有考上。或许由于这两方面的挫折,严复于1880年代开始吸食鸦片(下详)。同时在1895年前后,严复也考虑“舍北就南”。后来因为严复发表《辟韩》一文,张之洞“见之大怒”而未果。
从1892至1900年,莺娘似乎都陪侍在侧,然而两人关系并不融洽。根据严复的表述,莺娘不识字,个性内向寡言、脾气欠佳,“江姨向极寡言,既不出门,又不能看书”;“姨太心性,我岂不知?意孤心傲,就劝他亦不受的。其对我尚然如此,他人可知”;“其性质,本极寡情,又脾气极其傲亢”。这样的个性似乎与严复不甚匹配。严复的长辈郭嵩焘的记载显示,严复虽然才气纵横,但“气性太涉狂易”;继郭出任公使的曾纪泽也认为严复骄傲自负,有“狂傲矜张之气”。严复的好友夏曾佑的批评最为直接,他说海军学堂内“侯官之于中西各教习,均以奴辈蓄之也”。严复于天津北洋水师学堂与同事相处不洽,显然与其狂傲的个性有密切的关系。以严复的个性来说,他所期望理想伴侣的“性情”须是活泼外向,“能言会笑”之人,“方不寂寞”,莺娘的个性并不符合他的要求。
很可惜我们不了解江莺娘对此段婚姻的感受,只能看到严复主观的描写。根据严复在1910年时的说法,“自渠十五岁(按阴历,以虚岁计算)到我家,于今十又八年……在阳岐、在天津,那一天我不受他一二回冲撞。起先尚与他计较,至后知其性情如是,即亦不说罢了……此人真是无理可讲,不但向我漠然无情,饥寒痛痒不甚关怀”。由此可见两人相处并不愉快,这不但与两人孤傲的个性有关,或许也是此一阶段严复在外饱受各种挫折,在家中心情不快所致。当然严复吸食鸦片或许也是因为希望借此纾解在事业与家庭生活中所遭遇到的痛苦。
1900年天津水师学堂在义和团事件之中为外人炮火摧毁。46岁的严复在仓皇之中逃到上海,在路上子生瓛因病夭折。在上海他遇到他的第三任夫人朱明丽(死于1941年),两人并于4月成亲。朱夫人的父亲为朱畇青,朱家的背景因史料缺乏,不甚清楚。只能确定她家住上海、识字,是一个在城市中长大,又受过教育的女子。然而明丽文字方面的功夫并不十分纯熟,写信偶有别字。在婚后严家之中大小事情都由她来管理,分隔两地时严复与她三五天即通一封信,由此可见两人之间感情深厚。她为严复生了二子(1904年生璇,字季将,乳名约翰;1910年生玷,字稚骞、无玷,又名佛烈)、三女(1901年生璆,字华严;1905年生珑,字海林;1908年生顼,字眉南,乳名毛头)。
严复与朱夫人之婚姻很可能是因为他与莺娘之间关系不睦,加上两人教育水平上的差异,造成心灵上难以沟通的结果。根据黄遵宪(1848—1905)的说法,严复与朱明丽因《天演论》而结缘。黄遵宪诗云:“一卷生花天演论,因缘巧作续弦胶;绛纱坐帐谈名理,似倩麻姑背蛘搔。”如果此一传闻属实,那么朱明丽或许是因为读过当时风行一时的严译《天演论》,对严复心生仰慕之情,因而决定嫁给严复。
朱明丽的进门给严复的家庭生活带来一个变数。结婚已八年的江夫人对此事颇为不满。为了避免家庭纠纷,严复总是劝明丽要与莺娘和好,“卿与莺娘须格外和好,互相保重”。
或许是为了维系家中妻妾的和睦,再加上财务方面的考虑,1901年至1910年,严复在天津、安庆与北京等地任职之时,将明丽留在上海,仅带莺娘同往。由于空间的分隔,莺娘嫉妒之心似乎稍减,也全心全意地伺候严复的饮食起居。
这一期间严复也曾考虑过全家团聚一地。在1907年开始于学部任职之时,同事严修(字范孙,1860—1929,为学部侍郎)劝他将全家迁来北京,但是严复考虑后却觉得不妥,他以戏谑而又无奈的口吻和明丽谈到此事,认为两地相隔虽苦,但见面时“回回新鲜”,亦复有趣。
明丽在上海不但要照顾家庭子女,还要经营一家规模不小的黄包车行(曾多达30辆车),十分忙碌。然而严复对她的角色期望仍是颇为传统的,希望她尽一个做太太的“天职”,管束子女佣仆、少出门,多学习家常烹饪:“家中照管门户,教束儿女,系做太太人天职,非不得已不要常出门也”;“男女佣仆认真管束,我不在家,大门似可不必常开,至滋失慎”;“居家无事,可以随时买些小菜,同璆儿等学习家常烹饪,此本是妇女孩们分内的事,他日持家,可省无穷气恼”。
1909年冬天,严复在北京任职于学部名词馆,他的妻与妾之间再度发生冲突,这次是明丽抱怨严复偏心,只寄西洋参给莺娘的孩子,而不给她的孩子。在妻妾争执之中,严复感叹“世间惟妇女最难对付”。此外在金钱安排、儿女教养等方面莺娘与明丽也时有冲突。
1910年莺娘突然精神病发,延宕数月,严复与莺娘之间的夫妻关系因此而告终结。在这期间,严复与莺娘数次“大相冲突”,让他觉得“自家暗想,真天下第一可怜人也”。
1910年农历四月二十三日(1910年5月31日)莺娘离开北京,两人的关系至此结束。后来莺娘有意返家,严复却断然拒绝。在与莺娘冲突之际,56岁的严复也曾考虑再纳一妾,然而又想到“艰于物色,若性情不对,则亦无益而徒增累耳”,因而作罢。1910年秋天严复将明丽与子女从上海接到北京,住西城太安侯胡同。此后多半的时间明丽都伴随着他。总之,在严复一生之中,他与第二位夫人的关系是以分居收场,而第三位夫人则是他生活上、情感上的重要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