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疆的整合
清朝的地缘政治利益和战略,与明朝相比有着显著差异。明朝的疆域,限于以汉人为主的十五省(十三省加二京),并始终面临着外部游牧民族的威胁,主要是来自北方的蒙古人和东北的满人。洪武(1368—1398)和永乐(1403—1424)年间,明初两位皇帝发动过一系列远征,曾将战线延伸到蒙古人居住的腹地。但在明代大多数年份,统治者都沿袭此前汉人王朝的策略,对外部的游牧民族采取守势。纵观整个明代历史,朝廷既无决心,也无能力,将其边境拓展到汉人聚居区以外的地域。明朝沿着本土的边缘地带修建长城,并反复加以修缮,可以证明这种地缘战略以守为主的实质。清朝不同于明朝的地方,不仅在于它肇始于东北,通过一系列征讨,控制关内汉人聚居区;更重要的是,清朝大大拓展了其所统治下的“中国”疆域范围,从华夏本土延伸至蒙古人、中亚穆斯林和藏人等非汉人聚居的游牧部落领地。此前反复困扰历代华夏王朝的所谓“边患”,在18世纪中叶之后,基本上不复存在。
然而,清廷在取代明朝成为统治中国的正统王朝之后,直至1690年代,在近半个世纪的时间里,并没有进一步在内陆开疆拓土。此时,清朝的疆域限于内地诸省、满洲地区,以及在取代明朝之前即已获得的内蒙古地区;它与大漠以北、以西的蒙古部落以及西藏之间的关系,则维持着明朝以来业已存在的宗藩关系。欲理解为什么清朝在17世纪末和18世纪前期,展开第二波军事扩张,将其版图向华夏本土的北面、西北面和西南面继续拓展,有必要先了解清朝地缘战略的特殊格局。
地缘利益和地缘战略
在1644年迁都北京之前,满人已经在皇太极统治时期(1627—1643),对大漠以南的24个蒙古部落(所谓漠南蒙古,主要是察哈尔蒙古)通过结盟和征讨的方式建立了有效控制。正是在此基础上,满人得以展开南侵明朝的军事行动。由于清朝乃源自汉人本土之外的一个游牧民族,因此朝廷在界定其地缘利益、制定地缘战略方面,与此前的汉人王朝存在根本性的差异。历代汉人王朝均将华北平原的防守放在其地缘战略的核心位置,置帝都于兹。而清朝的统治者则将满蒙结盟视为立国之本,把满洲和内蒙古视作自己的后院,在其地缘战略上具有最重要的地位,因此严格限制汉人向这些地区移民。为了维系与漠南蒙古的同盟关系,清廷鼓励满人和蒙古王公联姻,并且以护主的身份在蒙古部落各地弘扬藏传佛教,视此为确保蒙古部落对清廷顺服的最重要手段。因此,维系蒙、藏两地对中央的向心力,对于清朝的战略安全来说至关重要。一旦这些地区受到外力入侵、胁迫,清廷必须尽其所能予以保护。清廷在17世纪末和18世纪前期发动一系列远征,最基本的原因正是内外蒙古和西藏先后遭到漠西准噶尔蒙古的入侵,对清朝的核心战略利益构成了重大威胁。

《皇清一统舆地图》,见清徐继畲著《瀛寰志略》
从1690年代开始,清朝在半个世纪内,展开了新一轮的边陲用兵,其中包括三个关键步骤。第一步是1691年将大漠以北的喀尔喀蒙古并入版图。早在1644年入主北京之初,顺治帝即曾表达过与喀尔喀蒙古联手的意图,认为双方“素为一家”,乃“一体之国”(齐木德道尔吉1998)。这是沿袭了他的祖父努尔哈赤在1620年的做法,后者在抵抗明朝的过程中,曾拉拢过喀尔喀部落(Elliott 2001:69)。不过喀尔喀部落从未被驯服,而清初的几位皇帝也仅仅满足于将喀尔喀部落置于宗藩关系的格局之中。直到1688年遭到准噶尔部落的攻击之后,喀尔喀部落才开始寻求清朝的保护。准噶尔是四个主要的卫拉特蒙古部落中最强大的一支,占据了大漠以西广袤地域,过去曾长期宣称臣服于清,维持朝贡关系。在噶尔丹的率领下,准噶尔部落一路东侵,在击溃了喀尔喀蒙古之后,南下入侵漠南蒙古,对清朝构成了直接威胁。1690年,乌兰布通之役,清军击败了准噶尔(萧一山1967:826—827;Perdue 2005:155—157)。次年,喀尔喀蒙古正式归顺清朝,和漠南蒙古一样,组合为新的盟、旗,外蒙古从此并入大清版图。为了彻底消除准噶尔对戈壁南北的侵扰,康熙帝在1696和1697年连续三次亲征,将准噶尔势力逐出上述地区。
清朝扩张的第二步,是在1718和1720年解除准噶尔对西藏的占领并由此在军事上控制西藏。在此前几十年间,清廷基本上只能与西藏保持着名义上的关系,满足于对达赖喇嘛的宗教领袖地位以及卫拉特蒙古和硕特汗在西藏的行政权所起的敕封角色。而西藏统治精英中间则存在着对立的两派:一派是据统治地位的蒙古可汗(尤其是可汗中的最后一位拉藏汗,此人得到了清朝的支持),另一派是西藏的摄政桑结嘉措,代表达赖喇嘛行使权力,以及当地的格鲁派僧人。长期以来,清廷一直无意介入纷争,直到1717年,准噶尔部落应西藏寺主之邀,进兵西藏,杀死拉藏汗、幽禁达赖喇嘛;作为回应,康熙帝在当年连续发动了两次战役。1720年,在将准噶尔部落从西藏驱除之后,清朝正式建立了对西藏的实际控制,其措施包括驻兵拉萨,任命若干噶伦,共同处理西藏地方政务,随后还在拉萨设立驻藏大臣,督办藏内事务,节制诸噶伦(赵云田1995:40—46;Goldstein 1997:13—15;van Schaik 2011:138—141)。
对于清朝来说,最重要的是第三步,即对准噶尔的彻底征服。清初,康熙帝曾经把漠西卫拉特、漠北喀尔喀部落,与漠南蒙古加以区别,认为前两者“并其地不足以耕种,得其人不足以驱使”,只满足于维系它们对清廷的藩属地位,但求它们安分守己,不去侵扰大清( QSL ,康熙227:45-10-乙巳)。他甚至容忍卫拉特和喀尔喀部落要和清朝平起平坐的声言。譬如,1682年,他要求自己的特使在当地与卫拉特或喀尔喀部落首领会面时,宽容对方所行使的蒙古礼仪,不必坚持要对方采用藩属对朝廷应该行使的跪叩之礼( QSL ,康熙102:21-7-乙卯)。后来,康熙帝之所以在1690到1697年间对准噶尔发动战争,只是因为后者兵锋东向,侵扰了大漠南北,对清朝构成了实际威胁而已。1717年,康熙帝发动了对准噶尔的第二轮攻势,主要因为后者入侵了西藏,对清朝在西藏的宗主地位造成威胁。战后,清朝依然寻求与准噶尔继续保持传统关系,接受准噶尔部落领地为清朝的“职贡之国”(或“纳贡之国”),力图恢复贸易往来,维持边地和平( QSL ,康熙143:28-12-辛未)。换言之,康熙帝针对准噶尔的军事行动,其目的主要是被动防御,并无侵略准噶尔部落领地,甚至将其彻底剿灭的意图。
然而,到了雍正、乾隆两朝,清朝一改此前的被动守势,采取预防性的主动出击。1723年,策旺阿拉布坦(准噶尔部落可汗)拒绝将有过反清举动的和硕特王子罗卜藏丹津送还。尽管如此,雍正帝并未觉得准噶尔的挑衅行为有多么严峻;他对于准噶尔部落的看法和乃父康熙帝并无二致:“得其土不足以耕耘,得其民不足以驱使。”( QSL ,雍正4:7-2-癸巳)1727年,策旺阿拉布坦死,其子噶尔丹策零继位,在沙俄支持下继续对抗清廷,导致雍正帝在1729年出兵准噶尔,声称“留此余孽不行剪除,实为众蒙古之巨害,且恐为国家之隐忧”(同上)。对于清朝来说,消除准噶尔的潜在威胁,是确保其控制西藏的最关键一着。正如雍正帝自言:“准噶尔事一日不靖,西藏事一日不妥,西藏料理不能妥协,众蒙古心怀疑贰。此二处实为国家隐忧,社稷生民忧戚系焉。所以圣祖明见事之始末利害,立意灭取准噶尔、安定西藏者,圣知卓见,不得已必应举者也。”( XZDA ,2:395—396)
但是,雍正帝的军事行动,在1731年于和通泊地区出乎预料地遭到挫折。直到1732年,喀尔喀骑兵于光显寺(即额尔德尼昭)击溃了万余准噶尔军之后,才算让雍正帝挣回了面子(Perdue 2005:252—255)。乾隆帝继续了这种积极出击的预防战略。噶尔丹策零死后,准噶尔诸贵族为争夺汗位出现内讧,乾隆帝充分抓住了这一机会,于1755年发动军事行动,击败了准噶尔此时最强劲的竞争者达瓦齐所部,囚禁了此人,随后又在1756—1757年击溃了一度归顺清朝,但又选择反叛的阿睦尔撒纳(Perdue 2005:274—289)。为了给进袭准噶尔部落领地找一套说法,乾隆帝反驳了“庸众”(事实上也包括雍正、康熙帝)的言论,即认为准噶尔部落“威之不知畏,惠之不知怀,地不可耕,民不可臣”。在他看来,准噶尔必须平定,用他的话说,“我国家抚有众蒙古,讵准噶尔一部,终外王化?”因此,在平定了准噶尔之后,乾隆帝随即将卫拉特部落之地整体纳入清朝版图,并规定该地“一切制度章程,与内地省份无异”( QSL ,乾隆722:29-11-戊申),也就顺理成章了。
除了上述军事行动,清朝还卷入了与维吾尔穆斯林、藏人、苗人以及对缅甸和越南的战争之中,其目的同样是为了巩固大清的西北、西南和南部边陲。但是,对准噶尔蒙古的远征,对于清朝的版图整合而言,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到了1750年代后期,当清军最终击败了准噶尔和维吾尔部落之后,清朝的版图达到极盛。直到19世纪后期,这种山河一统的局面才被打破。
征讨准噶尔,对于清朝地缘安全来说,具有关键意义。一个多世纪之后,钦差大臣左宗棠率军抗击了阿古柏政权对新疆的侵略,在对其军事行动进行评论时,他着重解释了新疆对于清朝战略安全方面的重要意义:“是故重新疆者所以保蒙古,保蒙古者所以卫京师。西北臂指相联,形势完整,自无隙可乘。若新疆不固,则蒙部不安,匪特陕、甘、山西各边时虞侵轶,防不胜防,即直北关山,亦将无晏眠之日”,正是由于“祖宗朝削平准部,兼定回部,开新疆立军府之所贻也”,才出现“我朝定鼎燕都,蒙部环卫北方,百数十年无烽燧之警”的局面( ZZT ,6:701—702)。
边陲整合的目的
值得强调的是,在展开深入西北边陲的军事行动过程中,清廷并没有想方设法继续将版图扩展至准噶尔之外。清朝统治者满足于将其疆域限制在同样皈依喇嘛教的蒙古人和藏人活动范围之内,即使有部分异族及异教背景的群体,其所在的地区也是由蒙古人所控制(最典型的是维吾尔人);他们并没有将版图扩展到上述地区之外的想法。在乾隆帝看来,准噶尔本为蒙古之一部(“亦蒙古同类”),历史上曾受元朝(1206—1368)的统治(“本有元之臣仆”)。只是在有明一代,准噶尔退出中国,对明朝构成边患。因此,出兵准噶尔,终结其“何自外携,敷世梗化”的状态,乃是正当之举( QSL ,乾隆496:20-10-戊午)。相比之下,他在处理哈萨克人的归附要求时,则采取了完全不同的态度。1757年8月,由于曾经庇护过准噶尔反叛势力首领阿睦尔撒纳,哈萨克可汗阿布赉担心会因此遭到清军的报复,有意将哈萨克全部土地献给清朝。乾隆帝拒绝了。对他来说,哈萨克人“自古不通中国”,与属于蒙古一部、行元代之规制的准噶尔并不相同。换言之,哈萨克对中国而言乃是“外人”,而准噶尔部落说到底还是自己人,只不过一度居于域外,此次被再度纳入中土而已。因此,乾隆帝要求哈萨克仍为中国之藩属国,一如安南、琉球、暹罗之例,清廷“不授官爵,不责贡赋”( QSL ,乾隆555:23-1-丙辰),而不是援喀尔喀蒙古之例,并入大清版图( QSL ,乾隆526:21-11-庚申;参见郭成康2005)。
因此,和世界历史上那些出于宗教目的或为了获得更多土地、人口和财富而进行领土扩张的帝国不同,清朝对准噶尔的军事行动基本上是防御或防范性质的,其基本的出发点是国家的战略安全;发动宗教圣战或渴望更多土地、财富,并不是出兵的原初意图。这跟其他欧亚帝国迥然不同。以奥斯曼帝国为例,14世纪奥斯曼国家形成之处,腹地过于狭小,局限于安纳托利亚西部和巴尔干半岛。其后两个世纪里,其统治者向四面八方实行了连续不断的领土扩张,直到这种远征无法带来其所期待的财富为止;而建立一个世界范围的伊斯兰教徒的哈里发国家,则使这种扩张套上了一圈神圣的光环。相比之下,清廷无须通过皈依或弘扬某个宗教来使自己的统治或扩张具有正当性。1680年代之后清朝版图的扩张,也不是为了增加国库收入,因为内地十八省赋税之充沛,已足以满足清朝统治者的财政需求(详见下一章)。说到底,清朝用兵边疆的根本原因,在于统治者对地缘安全的考量。尽管从表面上看,清朝和边境诸部落之间的关系,似乎和欧洲帝国与其海外殖民地之间的关系存在某些相似之处,譬如任用地方精英实行间接统治(Di Cosmo 1998;Rawski 2004:221),但是,两者之间有着本质上的差别。对于清朝来说,边陲诸部落是其战略安全或地缘利益之命脉所系,但对其财政收入或经济利益方面并不重要;而对于欧洲各强国而言,建立殖民地的主要目的是获得经济回报。
综上所述,在取代明朝之前,清廷所执行的确实是一套主动出击的战略,先是将其领地扩展至满洲全境,继而是内蒙古,最终又控制了内地各省;这套战略与15及16世纪奥斯曼帝国的扩张模式并无二致。但在拥有内地各省之后,清朝统治者满足于现有的疆域。内地的人口和财富,能够在和平时期,满足国家所有可能的财政需求。这样,为了获得更多土地和人口而开疆拓土,已显得毫无意义。由此,清朝的国家构建路径发生了变化,不再致力于军事征服和扩张,而是希望与蒙古人、藏人建立稳定的联盟关系。换言之,清朝的军事战略从进攻型转为防御型。因而,我们不能再以从中国之外入侵的征服王朝来界定1640年代以后的清朝,而应将其看作是一个承袭天命,接替明代入主中原的中国王朝。经过1690年代以后的第二波扩张,到1750年代,中国已成为一个囊括内地各省,且包括满洲、内外蒙古、新疆和西藏的疆域辽阔的国家。
中国的再定义
在开疆拓土的过程中,清朝统治者扩大了“中国”或“华夏”的概念,并且重新界定了中国与周边的关系。在中华文明的早期,华夏先民的聚居区被称为中国,其统治者往往会自认为文明程度远超周边夷狄。秦汉以后,这些以汉人为主的聚居区被划分为若干郡和州县,置于官僚等级体制自上而下的直接控制之下,治理的主要方式是赋税征收和诉讼裁决。而周边各部落,仅仅被看作中央王朝的藩属,定期向朝廷进贡,以叩头之礼彰显尊卑。中原王朝的皇帝被尊为“天下”共主,与周边藩属国首领之间,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君臣关系。同样重要的是,儒家思想的继承者孟子(前372—前289)曾提出,在区别不同人群时,文化认同应当是最为重要的,夷夏之间的界限并非固定不变,种族差异绝非区分夷夏的唯一标准。一个人群是否文明,取决于他们是否接受和实践中原王朝的文化价值观和政治制度,用儒家的话语来说,即是“王化”。如果已经王化,则夷可变成夏,而夷地也可成为中原王朝的一部分;如果失去了这种文化认同,则夏也有可能变成夷(参见张启雄2010:133)。
清朝统治者也接受了汉人的天下观,认为“夫天下者,天下人之天下也,非南北中外所得私”( QSL ,乾隆1225:50-2-辛丑)。也就是说,满人虽然源自域外,但是与内地的汉人一样,也可以承袭天命,统治天下。更重要的是,满人从儒家有关文化意义上的夷夏之别的论述中,找到支撑。清朝统治者并不否认自己的祖先是“夷”,但他们反复论证其统治中国具有正当性,强调夷夏之间可以互相转化。他们更渴望在汉人精英面前,通过宣扬王化或汉化的方式,证明其正当性,而获得“华夏”的成员资格,不必以舍弃他们旧有的族群认同作为代价。正是为了彰显其承袭天命、统治天下的合法性,清朝才继承了前明的朝贡制度,要求明朝原有的藩属国向清廷行使同样的礼仪,这从清朝1637年降服朝鲜后处理对朝关系的做法上可窥见一斑(Rawski 2010:80)。
不过,清朝统治者也有背离传统的华夏中心观的地方。在其西扩的过程中,清朝对“中国”(或“中土”)的含义做了重新界定。雍正帝在1729年征讨准噶尔时,即曾明言:“自我朝入主中土,君临天下,并蒙古极边,诸部落俱归版图,是中国疆土开拓广远,乃中国臣民之大幸。”( QSL ,雍正86:7-9-癸未)虽然雍正帝的军事行动并未取胜,但他对于中国的再定义,仍然影响到了后世帝王关于中国或“中夏”的认识,这从1755年乾隆帝的一份诏书中可以大略知晓。在为征讨准噶尔辩护时,乾隆帝称,“我皇清之中夏”非“汉、唐、宋、明之中夏”( QSL ,乾隆496:20-10-戊午)。在他看来,大清之中国不仅仅限于内地十八行省,还包括已经大大拓展的边疆,尤其是满人和蒙古人(特别是其中49个漠南蒙古部落)所聚居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