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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集:第2章:高效能人士也有拖延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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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讲《百年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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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国家在中国的形成过程,始自清朝前期边疆的开拓和疆域的整合;战争在此一过程中的确起到关键作用。由此所产生的清代国家,与此前的明朝相比,在地缘战略和行政结构上确有根本的不同。但清朝并不能因此等同于世界史上所常见的军事帝国或征服王朝。为说明此点,有必要把清朝的扩张分为两个完全不同的阶段。从满人的后金政权在东北兴起,到入关之后取代明朝,至1650年代基本控制关内各省,是为扩张的第一阶段;此时扩张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土地、人口和财富,这跟欧亚大陆诸帝国以及中国历史上的帝国形成过程,并没有根本的不同。但在此之后,清朝失去了进一步扩张的势头;它无意将自己的疆域延伸到现有的版图(满洲、内蒙以及内地各省)之外。在1640年代之后将近半个世纪,清朝的版图基本未变;其立国的目标是维持在关内的统治,重建曾存在于明朝与亚洲内陆各游牧政权之间的朝贡制度。在此期间没有迹象表明,清朝统治者有意进一步扩张。直至1690年代后期,清朝才开始了第二波征伐,至1750年代结束,外蒙、新疆和西藏最终纳入其有效治理范围。正是在此一阶段,清朝的疆域整合显示出与世界历史上其他帝国的兴起完全不同的动力,由此所形成的国家,也异于通常意义上的帝国。
欲理解满族统治者为何从1690年代开始发动对北部、西北和西南部的征讨,有必要认识一下清朝独特的地缘战略。此一战略的核心是满族与大漠以南蒙古部落的结盟;这种结盟曾对清人南下征服明朝起到关键作用,也对此后拱卫京师不可或缺。清廷之所以在1690年代发动一系列的征讨,正是因为来自大漠以西的准噶尔蒙古部落东侵外蒙古、南下内蒙古,直接对京师构成了威胁。因此,不同于满族在第一阶段的军事征战之具有进攻、扩张性,其在第二阶段的历次战役均为防御或预防性的,包括为了把准噶尔势力从西藏驱逐出去以及最终为彻底消除隐患对其所发动的征讨。新疆、外蒙以及西藏之正式纳入治理体系,只不过是这些征讨行动的副产品,而不是征讨本身原初的目标。不同于世界历史上帝国建造的典型路径,即以边疆作跳板进一步向外扩张,因而从来没有固定的边界,清朝在1750年代达成清除准噶尔的目标之后,其版图即大体固定下来,并且在此后的一个多世纪一直保持不变(此后对缅甸、大小金川用兵,均为回击或平乱性质,并未对其疆域产生影响);与周边邻国的边界,也通过正式谈判或非正式的习惯性划分而得以界定。在其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清朝并不寻求通过战争获得邻国的土地。它将自己定位为一个上承明朝、统治整个中国的正统王朝,并以内地各省为其全部的财源;而对边疆各地区,则以军队加以驻守,以确保其地缘战略上的安全。
因此,19世纪以前的清朝跟世界历史上的任何其他政治体系皆不相同;它既非一主权国家,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征服帝国。在三个重要方面,18世纪中后期国力鼎盛时期的清朝独具一格。其一是它的地缘政治环境。作为亚洲东部和内陆唯一居于支配地位的强国,它没有对手可以在规模和实力上对其构成致命的挑战,因此也就不存在持续不断地扩大和更新军力的压力。欧洲各国及相邻地区所出现的军事革命,在清朝于19世纪晚期卷入全球范围的国家体系之前,从未发生过。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和交战,曾在欧洲早期近代国家形成过程中起关键作用,但在清朝迁都北京后,对其政权体制影响不彰。军事开支的不断上扬,曾经驱动欧洲各地的国家建造过程(更准确地说,是促使各国不断加强国家机器的榨取能力),但对清代国家的行政结构冲击不大,直至19世纪中叶地缘环境发生彻底改变之前均是如此。
其二是清朝独特的治理方式。有两个因素使得清朝的统治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的特征:内地人口的高度同质,使得种族和宗教纠纷减至最低程度;同时,国家对儒家说教和治理传统的一贯尊崇,也大大减低了汉人对清朝统治的抵触情绪,并赢得了汉人精英的忠诚。因此,清朝没有必要打造一个庞大的国家机器,以最大程度地抽取财源;相反,由于没有来自周边的军事压力,清朝的政府规模极小,主要是依靠乡绅和宗族组织维持地方村社的秩序及履行对国家的义务。军事开支的相对固定,政府运作的低成本,纳税人口的庞大,所有这些因素交相作用的结果,是使清代得以长期执行低税政策,一直到19世纪晚期为止。换言之,清代之所以能够维持低税率,并非因为它无力抽取更多来自土地的剩余资源,而是因为没有必要。所有这些,皆与早期近代和近代欧洲的所谓“财政—军事国家”适成鲜明对比;后者因面临不断上升的军事开支,所以财政需求也不断飙升,进而驱动国家扩大和重建行政机器,以增强税收能力。
因此,清朝不同于早期近代世界上的其他国家,还在于其独特的财政构造。早期近代欧洲的民族国家的财政体系是动态的,大都依靠间接税,具有扩张的潜力,这不仅因为支撑它的工商业一直在成长,也因为战争和庞大的官僚系统的开销在加剧国家财政上的需求。与之相反,19世纪中叶之前,清朝财政体系是静态的,以田赋为主要收入,其收支结构基本固定。清朝的财政结构之所以缺乏弹性,当然是因为其地缘上的高枕无忧,使得军事开销相对稳定并处在一个较低水平,同时也因为人口与耕地的比率依然处在一个适度的状态;即使税率很低,因为纳税人口庞大,国家依然拥有充沛的财源。清朝的财政体系中由此形成一种独一无二的均衡结构,即财政收入相对稳定,并稍高于相对固定的财政开支。可是,无论是清朝的地缘优势,还是其人口规模,均非恒定不变的,只要这两个前提条件中的任何一个受到破坏,此一均衡状态即不存在。财政构造的这一特征,对清朝的兴衰起到至关紧要的作用。它有自身的优点,即在正常情况下,每年可产生一定的盈余,长此以往会是一个很大的数目;正是凭借此一盈余,清廷可以大规模用兵,而不必增加土地税率。但是它也有自身的弱点,亦即均衡状态的脆弱性,最终将在19世纪因为上述前提条件不复存在而深刻影响着中国的转型道路。
其三是清朝的边疆政策也不同于其他帝国。世界历史上各帝国的建立,其驱动力均来自宗教诉求或来自统治者对土地、人口和财富的贪得无厌,而不是出于自身防卫的需要。清朝正好相反;它之所以将外蒙古、新疆和西藏等地变成自己的边疆,并不是因为对这些地方的财富感兴趣,更不是为了传播宗教,而是由于这些边疆在地缘战略上的重要性。清朝仅仅是在其防卫受到来自外部(主要是准噶尔部落)的威胁之后,才发动一系列征讨,导致边疆的扩大。也正因为如此,清朝治理边疆的目标,并不是要那里提供贡赋或税款,以增加自身的税收,而是要确保边疆的稳定,使之对其核心地带和核心利益起到保障作用。在其他帝国历史上,对殖民地肆意剥削,对被征服对象进行政治和宗教压迫,是司空见惯的现象;与殖民帝国不同的是,清廷对边疆的贡赋要求微乎其微,仅具象征意义,甚至要为边疆的行政体系提供财政补贴。它对边疆的治理采取的是一种实用的方式,即一方面鼓励满洲贵族与蒙古王公通婚,庇护蒙藏统治精英所信奉的宗教,但并不在满人内部或全国其他地方提倡之;对于边疆的世俗和宗教领袖,它牢固掌握自己的任免或认可权;且对边疆的精英分而治之,限制其影响力。所有这些都使得清代国家始终能够维持边疆的稳定。清代这些行之有效的政策,也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这些边疆即使在清朝垮台之后,依然接受中央政权名义上或实质性的控制。此一事实跟其他所有帝国衰退或灭亡之后,其边疆、属地或殖民地纷纷独立,构成鲜明的对比。硬要把清代的国家形成,与欧亚大陆诸帝国创建过程加以比附,显然没有足够的理由。
清代国家不仅不能跟欧亚大陆历史上的军事帝国划等号,也不能跟中国历史上的汉人王朝等而视之。满人的入关统治,不仅带来版图的扩大,更进一步导致中国的重新定位和定义。此前的明朝和其他华夏王朝,亦即原初形态的中国,本质上是单一的汉人族群国家,国家赖以存在的基础是对本族群及其文化的认同;就地缘战略而言,其核心地带始终未超出内蒙古草原以南的中原地区。相比之下,清朝作为一个“外来”王朝,有着不同于汉人王朝的生存战略和核心利益。不同于后者之抱守中原腹地,视长城以北为化外,视所有非汉人族群为外番,清朝开疆扩土之后,将满人、蒙古人、穆斯林和藏人地带变成边疆,地缘上“内”与“外”的概念也为之一变。所谓“内”,已从明代两京十三省扩及包括内地十八省和所有边疆的整个中国;而“外”则由原来长城以外的所有游牧部落,转变为边疆以外的周边邻国。18世纪中叶以后的“中国”,也从清代以前的以汉人为主体、以对华夏文明的认同为基础、边界模糊的原初型族群国家,过渡为一个多族群的、边界日趋清晰和固定的疆域国家。因此,如果抱守传统史学中的汉人中心论,将边疆人口看作“少数民族”,视之可有可无,无疑弱化了清代历史中最富意义的部分。然而,如果过分强调边疆的作用,认为清朝是一个“亚洲内陆帝国”,认为内地各省仅仅是此一帝国诸多版块中的普通组成部分,同样失之偏颇。清朝移都北京后,清楚地将自己界定为明朝的继承者,即一个版图扩大之后的“中国”(不仅包含内地省份,也包含边疆地区)的正统王朝。对于清廷而言,内地和边疆功能各异。内地为大清提供了统治整个中国的合法性,并为中央提供了几乎全部的财源;而边疆仅仅用来捍卫国家的战略安全,巩固其对内地省份的统治,而非赖以作为财源。清朝之所以可以称之为“中国”的一个朝代,而非满人的或是亚洲内陆的帝国,正因为它一直以内地各省为国祚之根本。
因此,我们最好把清代中国定义为一个前近代的或早期近代的疆域国家:它拥有固定的边界和稳定的版图,拥有一支形制完备的常备军,拥有一个高度集权的以职业官僚为主体的行政体制,这些均为中世纪欧洲大大小小的政治体所不具备,而跟早期近代欧洲的民族国家颇多相似之处,但它不属于一个正形成于西方的、由主权国家所构成的近代世界体系之一员。另一方面,它又不同于靠战争维持其生命的传统军事帝国,也不同于前近代世界历史上缺少明确疆域概念的各种形式的政治实体。作为一个高度集权、疆域固定的大国,它比非西方世界的其他任何政治实体,都更加具备向主权国家过渡的条件,同时也将会遭受来自西方的更为严重的冲击。
对早期近代欧洲的绝大多数地区而言,中央集权的国家的兴起和领土的巩固,皆发生于由诸多国家所构成的国际体系之中,这些国家在国际法下既互认为平等伙伴,又展开激烈竞争。中国的不同之处在于,清朝作为一个疆域国家的形成,与其介入世界国家体系,是两个不同的步骤。第一步已在1750年代完成,而第二步则要等到19世纪遭遇重大危机之后。从18世纪末开始,清朝在三个方面连续遭遇危机。一是在人口方面。在17和18世纪,中国人口增长了四倍,对土地资源构成日益严重的压力,最终导致1790年代后期和1850年代两场大规模内乱。二是在地缘政治方面,即欧洲两大强国(英、法)出于商业利益反复入侵中国。这两大危机叠加在一起,破坏了先前在清朝财政构造中长期存在的低度均衡状态。第三种危机则涉及汉人精英对清廷的认同。太平天国和清末十年的政治运动先后冲击了这种认同,它们均诉诸历史上和现实中的满汉矛盾,以动员民众反抗清廷。尽管面临这三重危机,清朝仍在19世纪后半期以“自强”为旗号经历了一场现代化运动;义和团运动之后,现代化运动在“新政”的名义下以更大的规模在全国铺展。因此,当清朝于1911年走到终点时,中国已经经过重新打造,在基本维持其版图、避免边疆分离的同时,政权本身无论在军事上还是行政、外交体制上,均经历了相当程度的现代化。这跟近代欧亚大陆诸帝国之四分五裂以及绝大多数非西方国家之遭受西方征服和沦为其殖民地的命运,形成了鲜明对比。晚清中国历史固然充满了挫折和屈辱,但放眼整个非西方世界,它更是一部国家转型非常成功的历史。
有三种因素可以解释晚清国家的这种适应能力。首先,其财政构造发生转型,即由原来供需两侧均缺乏弹性和扩张能力的低度均衡机制,转变为一种高度不均衡机制;在此机制中,不断增长的需求推动了供应的增加,而且非农业财政收入(间接税、借款以及其他财政手段)取代田赋,成为国家岁入的最重要来源。而在财政转型背后起支撑作用的,则是中国的辽阔疆域、庞大人口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巨大经济体量。因此,不管新产生的资源抽取机制多么低效和不合理,它总能提供足够的财源,满足中央和地方政府急剧增长的开支需求。此项转型,完成于1850年代至1870年代,其代价乃是中央失去了对各省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各种财源的控制,以及汉人精英势力的崛起;后者通过控制本地区的财政、军事以及行政资源,在同治、光绪年间“中兴”大业中起到关键作用。需要强调的是,整个晚清时期,尽管地方督抚所能支配的财源远远超过了既往,但中央从未失去对督抚们的控制和对地方上财政、军事和行政资源分配的最终决定权。这种格局,亦即“地方化集中主义”(localized centralism),乃是晚清国家在太平天国期间及之后近半个世纪赖以度过内忧外患、维持不坠的关键所在。中央与地方势力的消长,不能简单地视为一种零和游戏。
第二个因素是清朝为了应对来自中亚和东南沿海的地缘政治危机而调整了其国防战略。中亚的军事力量在1860年代中期入侵新疆,这对清廷来说是一个传统的威胁;而在1870年代,清朝又开始在东南沿海面临来自日本的新威胁。清廷的传统战略是优先确保内陆边疆地区的安全,这种战略与清朝新获得的财政—军事实力结合在一起,使其能够成功地收复新疆。而海防在清朝的总体战略中的重要性也在迅速上升,但当政者对其紧迫性认识不足,资金投入有限,结果导致甲午战争的惨败。不过,新型的财政构造具有足够的灵活性和扩张性,使得清朝可以承受战后对日赔款,并支撑1900年之后全面展开的现代化事业。
财政转型和地缘战略调整所折射的,是晚清国家的治理能力。晚清政府问题重重,官员腐败、守旧、排外现象比比皆是,但是,它毕竟建立在以个人能力为衡量标准的科举制度之上,因而封疆大吏当中不缺通晓时务、精明能干之士;整个政府体制依然能够在内忧外患中控制局势,对现代化所需资源起到协调和控制作用。国家的世俗主义取向,汉人官僚的经世致用传统,士大夫因朝廷尊崇儒学而对清朝所产生的忠诚,所有这些都使得那些掌管国家各部和各省的官员,有能力履行其基本职能。因此,尽管自1850年代起中央的财政、军事和用人权力在向各省下移,但是,它依然能够平定清朝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内乱,收复边疆失地;在1894年中日战争之前的数十年间,中国依然能够推展国防、制造业、交通运输、教育和外交的现代化,从而出现长达三十年的中兴局面,并且在庚子义和团运动之后以“新政”的名义展开新一轮的全面现代化工程。也可以说,中央权力下移与地方封疆大吏的自强、新政举措,两者实互为因果。权力地方化本身并不是坏事,如果它没有直接导致国土四分五裂的话;恰恰相反,它实际上是晚清国家赖以幸存、中国得以开启向近代主权国家转型的基本条件。
第三个有助晚清度过内忧外患的因素,是汉人和非汉人精英所共享的“中国”认同。1750年代以后清代国家的长期和平与稳定,使得世世代代居于其内的各个族群(尤其是他们当中的精英阶层)对现有疆域产生归属感。朝廷对边疆地区宗教的庇护,对边疆精英阶层的优待,满人的汉化,汉人之移民满洲、内蒙古和新疆,以及清朝在最后几十年力求将边疆的行政和内地省份加以整合,所有这些都有助于在各族精英阶层中培养共同的国家观念;其中,汉人官僚精英之超越对朝廷忠诚的中国意识的觉醒尤为关键。晚清国家的权力非集中化之所以没有伴随国土的四分五裂,主要原因也在这里。晚清绝大多数的革命党人和来自不同背景的改良派人物,尽管在对待朝廷的问题上立场不同,但皆有一个共识,即把中国(包括内地和边疆)打造为一个统一的现代国家,无论其政体是共和还是君主立宪。虽然部分革命党人在其早期活动中诉诸反满言论以博取民众支持,但他们很快便放弃此一做法,提出满、蒙、汉、藏、回“五族共和”,并获得一些满人精英和边疆地区其他非汉人精英的响应。这些均有助于中华民国在1912年成立时能够继承前清的边疆。
总之,晚清国家在19世纪后半期对财政、军事和行政体系的改造和中国共识的形成,决定了中国走向近代主权国家过程中的成与败。从鸦片战争到义和团,中国在与外国列强的遭遇中屡受重创。战后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尤其是割地赔款之耻,刺激了每位仁人志士。这一连串的失败,经过20世纪民族主义历史书写的刻意放大,遂成为晚清政权在帝国主义欺凌下“丧权辱国”的集体记忆。然而,除了“失败”的记录,晚清中国还创造了一连串令人讶异的“成功”;其中最可述者,无疑是它在卷入欧洲列强所主导的国际体系之后,通过外交和行政体制的变革,不断地朝近代主权国家的目标迈进,并通过地缘战略的调整和国防的近代化,始终能够维持其原有版图的基本格局和政府体系的独立运作,成为幸免于沦亡的少数几个非西方国家之一。而这一系列成功的关键,除了财政构造的非集中化及其所具有的高度扩张性,使晚清的各项近代化事业成为可能之外,背后更为根本的,乃是19世纪后期官僚和知识精英的政治意识日渐发生转变,从原先对朝廷的效忠,过渡到对形成中的主权国家即“中国”的效忠。主权国家的利益和朦胧的民族意识,超越了族群、派系的樊篱,成为凝聚共识、形塑集体行动的最大公约数。此前汉、唐、宋、明原初型族群国家历史语境中所特有的“化内”与“化外”的概念,以及清代早期疆域国家所使用的“域内”与“域外”、“海内”与“海外”的二分法,到了晚清和民初,已经日渐被“中国”与“外国”、“国内”与“国外”的二分法所取代。此一转变所折射的,正是近代主权国家在中国的形成过程。
国家转型的第三个突破,是针对晚清财政、军事和行政体系的零碎化,及其最终演变为民国初年的军阀混战,走上政治统一和权力再集中的道路。正是在此过程中,我们终于看到中国跟某些欧洲国家类似的发展。战争成为建国的驱动力;能否为战争而扩充财源和凝聚共识,成为决定建国成败最关键的因素。
国家重建的最初突破,出现在清朝覆没之后20年间。这一时期因为政治分裂和军阀混战,而被人们视作中国近代史上的黑暗时期。然而,恰恰是在这种分裂和无序状态中,产生了区域性的财政—军事政权(regional fiscal-military regimes)。各军阀或军阀派系不只是为了生存和扩张而无休止地相互争斗;其中的佼佼者也耗费巨大精力来巩固自身政权,所采用的手段包括:在所控制的辖区内建立集中化的官僚系统,致力于财政和金融系统的统一和标准化,建设公路、铁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教育和医疗卫生,鼓励工商业发展,提倡基层自治,允许省级或县级议会的存在,从而在地方精英当中建立共识。我们不妨把这些努力统称为“集权化的地方主义”(centralized localism),它源自晚清地方化的集权主义,又是对后者的纠正和超越,使那些最有雄心的军阀能够将其所控制的省份打造成了区域性强权,其最终目标则是全国的政治统一和中央集权。到1920年代中期,在所有这些区域政权中,有两大力量最为成功也最具影响力,即满洲地区张作霖领导的奉系集团,以及孙中山所领导的广东国民党政权。到1930年代早期,经过北伐,国民党势力最终消灭或制服了其他所有军阀,推动了国家的统一。因此,不同于欧洲的先行者(以英、法为代表)所走的从上到下的建国路径,亦即从中央到地方逐级实现国家权力的集中化和科层化,中国在清末自上而下的“新政”失败之后,所走的是一种自下而上的路线,即由强大的地方力量逐步统一,然后再建立全国政权,一如欧洲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的那些后来者(以德、意为代表)。
国民党之所以能够统一全国,凭借以下三种因素:地缘政治方面,它在广东获得苏俄的物质援助,这对其早期的军事建设极为关键。财政上,它能抽取到比其他任何对手更多的财政资源:最初依靠统一广东的财政和金融体系;进入长江下游地区后,则通过发行公债和银行借款从江浙财阀那里获取支援;继而控制了海关和全国工商税收。另外,国民党在宣传上致力于国家统一和反对帝国主义,也赢得各方社会政治力量的认可。而党化教育和以党领军、以党领政的实践,则使国民党试图通过其意识形态的灌输和组织上的渗透,达成对军队和行政系统的全面控制。因此,北伐时期的国民革命军士气高昂,战场上节节胜利。此后二十来年,国民党政权在建国上的成就,举其要者,有以下二端:
其一,经过十多年的整合,到抗战全面爆发前夕,国民政府在蒋介石的领导下,已经建立了一个全国性的政治和军事架构,消弭了过去各区域割据势力之间的公开对抗和政治分裂;在财政和税制上也在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制度。一个政治上和军事上统一的强大现代国家初见端倪。事实上,也正是由于中国的政治军事局势快速地朝着此一方向推进,日本军国主义势力才在1931年贸然占领满洲,在1937年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因为一个统一强盛的现代中国的成长,必然意味着日本的帝国主义扩张野心的终结。所以中日之间的全面交锋在1930年代已势所难免,蒋介石所能做到的,是尽可能培育自身实力,推迟战事的发生。抗战爆发后,国民党军队因与日军实力相差悬殊,节节败退,乃意料中事;然而战前十多年的政治和军事整合,对八年全面抗战期间国民政府能够将各派系凝聚在一起,不仅在日本的大举进攻下幸存下来,而且组织了有效的抵抗,最终以胜者的姿态结束这场战争,仍起到关键作用。
其二,正是由于国民政府所领导的中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远东战场上所起的关键作用,故而在二战结束前后,现代国家的建造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突破。国民政府次第废除了自鸦片战争以来外国列强跟清政府所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取消了外人在华治外法权及其他各项特权,取消了外国在华设立的公共租界,并且早在1929年即已实行关税自主;由于打败了日本,中国收回了台湾和澎湖列岛,恢复了对东北三省的治权;同样重要的是,中国以联合国的创始国和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的身份,确定了其在世界上的政治大国地位。
然而,同样一组因素(地缘、财政以及认同)也能解释国民党的建国失败。事实证明,自1870年代以来,国家重建的最大威胁来自日本。奉系集团原本是国民党在北方最强劲的对手,正是因为日本占领满洲,导致其走向衰亡。1937年后,日本的全面侵华战争进一步中断了国民党的国家统一和重建事业,与此同时,中共在抗战后方不断发展壮大,最终成为国民党最大的对手。财政上,在1927年定都南京之后,国民党不仅优先在军事上投入大量经费,以巩固地盘,而且作为一个全国政权,还需承担全国事业机构和军事机关的巨大开支,结果不堪重负。政治上,尽管蒋介石通过制服各支军阀以及党内对手建立了个人权威,尽管抗战时期各派力量面对全民族的生存危机也暂时接受了蒋介石的领袖地位,但他从来没有消除党内、党外对手的挑战。其领袖地位更多是建立在与对手的妥协之上,而不是依靠意识形态的说服力和个人魅力。因此,一旦抗战结束,国共内战再度发生,嫡系与非嫡系之间的矛盾在战场上表露无遗,各支部队无法真正做到协调行动,在与中共部队的大规模作战中一再败北,最终在大陆全面溃败。概言之,国民党政权的最根本弱项,是其党政军体制的不完全集中主义或“半集中主义”(semi-centralism)。尽管在1927年之前,作为一支地方势力,国民党的财政军事组织比任何其他竞争对手都更加统一、集中,从而有能力击败或收编对手,但在1928年名义上统一全国之后,南京政府不仅未能成功地整编各支地方势力,也未能打造一个集权、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更谈不上把国家权力有效地渗透到城乡底层社会,建立一个可以满足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社会控制需求的基础结构。
对比之下,中共在与国民党的竞争中取胜,恰恰是因为它在地缘、财政和认同三方面同时取得突破。二战结束后,曾经构成建国之最大障碍的日本战败了,苏联的介入则构成了国共斗争中最重要的地缘因素。苏联红军所占领的东北地区,是中国农业剩余最多、近代交通、能源、制造业和军火业最集中的地区。中共军队充分利用了这一优势。尽管进入满洲的过程因苏方顾忌中苏同盟条约所承担的义务并不顺利,但在占领东北大部之后,其财政军事构造发生了根本性转换:中央主力从原来困顿于西北地瘠人稀的边区、缺乏枪支弹药、只能靠游击战术生存的地方势力,变成了兵源充沛、供应充足、拥有大批量新式武器的强大军队,终于可以与国民党军队相抗衡、在正规战场上一决雌雄。中共的财政体制,也从原先以农业剩余为主要财源、各支部队自筹自用、各根据地自成一体的分散状态,逐渐过渡到统一集中、各根据地相互协调、连为一体并且学会利用城市工商税源和现代财政手段的新体制。整个内战期间,中共的财政构造越来越呈现为新与旧两种体制的巧妙结合:利用高度集中的、跨解放区的新体制,它可以在短时期内动员巨大财力和物资,支撑大规模兵团作战;与此同时,在兵源和后勤供给上,它延续了延安时期已经十分成熟的草根动员模式,借助党组织对乡村的渗透和土改运动,以几乎无偿的方式,动员千百万民众提供源源不断的物质和人力支持。此构造因而是扩张型的、可持续的,并且能够维持总体上的平衡。中共的优势,因此即在其新获得的集中控制的城市经济和财政资源,与其传统的分散控制的人力动员及后勤保障模式的巧妙结合,新旧体制相得益彰,从而产生了巨大而源源不断的战斗力。
最重要的是,中共在1940年代不仅克服了其早期历史上对莫斯科的过分依赖,而且通过克服党内高层的宗派主义和各根据地的山头主义,确立了毛泽东的政治领袖和意识形态权威地位。政治上的高度集中,加上内战初期的军事劣势所带来的生存危机,使得不同地区的中共军队能够做到和衷共济,服从中央统一领导,战场上相互协调。与此同时,中共重视意识形态宣传,透过党组织严密组织基层官兵,加上推行土地改革,给农民参军带来物质激励,使军队保持着旺盛的士气。因此,中共党政机关以及整个军队,从上到下都形成了对于毛泽东领袖地位的高度认同以及求胜的强烈期待。与国民党相比,共产党政权最根本的不同,是其在权力结构、财政军事体制和政治认同方面的“全面集中主义”(totalcentralism)。中共正是凭借此一优势,把自己打造成为民国肇建以来最具竞争力的一支建国力量,有能力将自己从区域推向全国,最终建立起一个高度集中统一的国家政权,彻底扭转了晚清以来权力下移、头轻脚重的政治格局。
总之,克服源自19世纪后期的权力非集中化趋势和各种离心力量,以“革命”的名义致力于国家的再造,是20世纪中国国家转型最为关键的一步,而政党则成为完成此一任务的利器。党不仅成为革命的中坚,而且革命本身是以党的名义,依靠党的组织渗透和控制来进行的。革命的成败,跟地缘的变局和财政军事资源的掌控息息相关,但是最终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党内力量的凝聚。加入政党成为投身革命的必要门槛;“党内”与“党外”成为识别革命势力的基本标杆。对党的忠诚,超越其他一切,成为衡量一个人是否革命的最重要尺度。而这种忠诚并非抽象的,在打造党内认同的过程中,它被具体化为对党的“正统”意识形态的无条件尊崇以及在组织上对党的各级权威尤其是最高领袖的服从。共产党之所以最终能够击败国民党,不仅因为革命的后期,即国共内战期间,其地缘环境和财政军事资源发生了颠覆性的转变,更重要的是它在凝聚党内共识、达成组织团结方面,把国民党远远抛在后面。
纵观中国的国家转型漫长历程,如果说前两个环节(即多族群的疆域国家的形成及其向近代主权国家的过渡)解释了现代中国为何在规模上很“大”的话,第三个环节则回答了它为什么在结构上很“强”的问题。20世纪的中国,不仅没有像土耳其那样,经过帝国裂变后,使其疆域回归主体民族的腹地,而且也没有像战后土耳其共和国那样,走上议会民主的道路,而是以建立一个高度集权的国家而告一段落。所有这些,皆与“从帝国到民族国家”的目的论相悖,后者对民族国家做了双重界定,即不仅是一个由共享文化或族群传统的人民所构成的主权国家,而且是体现主权在民理念的民主政体,而在20世纪的国际政治上,“民主”被等同于欧美式的代议制多党政治,为二次大战后的众多亚非国家以及苏联垮台后的东欧国家纷纷仿效。
中国迈向现代民族国家的道路,之所以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历史经验,可归诸前近代和近代的三项历史遗产。首先是汉族人口的巨大规模和同质性。此一人群所共享的文化、族群以及疆土的归属感,带来了华夏文明之异乎寻常的生命力及强大的向心力,并驱动历代的军事竞争者致力于结束分裂、混战的局面,建立大一统国家。面对19世纪中国所面临的生存危机,越来越多的政治和知识精英产生一种担当意识,即均把挽救社稷当作首务,而对朝廷的忠诚则退居其次。正是这种原初型态的民族主义,推动他们在晚清从事洋务新政。在20世纪前期,军阀混战之所以让位于国家统一,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民族主义日渐深入人心,军阀割据遭到唾弃,终结政治分裂乃大势所趋。同样,民国时期的中国之所以能够在1937年后抵御日本的全面入侵,与其归因于蒋介石的个人领导,毋宁说是因为有了全民共识,人民不分党派,结成统一战线,共赴国难。1949年以后,中国之所以能够保持稳定,不仅因为党在组织上和意识形态上对社会的组织管理,更因为内地各省主要是以高度同质的汉族人口为主,从而把族群和宗教纠纷降至最低程度。相比之下,在第三世界的众多“新兴国家”,因其疆界多系人为划定,建国之前或过程中并未完成族群、文化和政治的整合,因此建国后均面临层出不穷的种族、语言和宗教纠纷,由此产生社会动荡、内战乃至种族屠杀,整个国家长期处于动乱和穷困之中。 [1]
第二项遗产是清代国家的边疆建设。如前所述,清朝之所以把有效治理范围扩展至外蒙、新疆和西藏,并不是觊觎其财富或者出于宗教原因,而是为了捍卫其地缘战略上的核心利益。它在治理边疆上所采取的实用主义策略,培育了边疆地区的世俗和宗教领袖对朝廷的忠诚,或者至少是使他们为了自身特权和地位合法而不得不仰赖朝廷。清朝治理边疆的上述遗产,使得边疆的部分宗教精英在1912年民国成立之后依然效忠中央,同时也使得中央政权依然可以声索对边疆的主权。所有这些,均不同于其他帝国历史上的边疆或属地、殖民地之长期抗拒宗主国的榨取和奴役,并且在帝国衰亡过程中或覆灭之后纷纷宣告独立。在清朝中央与边疆的关系史上,这样的榨取和奴役几乎不存在。
第三项遗产是国家财权、军权和行政权的地方化。这首先是晚清自强新政的动力和结果,它既使清朝在太平天国之后的数十年间得以继续生存,也导致地方督抚的大权独揽,使得朝廷在清末最后十年收回权力的努力付诸东流。民国初期,国家的权力下移依然如故,各省领袖拥兵自重,互争地盘,无视中央。因此,重新集权成为民国时期国家再造之最重大的任务,先后有三个主角担当此任,其路径则均为集权化的地方主义:一是1920年代的各个区域性财政军事政权,它们成功地在省一级或者跨省的范围内实行了某种程度的集中化,在大大小小的军阀竞争中得以幸存,最终崛起为全国范围的竞争者;二是国民党国家,通过与各家军阀的较量和妥协,建立起合法的中央政府,并在一定程度上实行了全国的统一,但是未能消灭那些自主的或者半独立的地方实力派,国家权力并未完全集中;三是共产党领导的力量,通过建立一个高度集中的军事体制和有效的民众动员机制,打败了国民党,统一了中国大陆。这三个主角中的每一个,都对国家权力走向集中和国家统一,起到承先启后的推动作用。对于生活在20世纪的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共产党革命的遗产,与其说是它的意识形态的号召力或者是它通过土地改革给大多数民众所带来的物质上的好处(1950年代的农业集体化使之不复存在),不如说是它终结了长期的政治动荡,统一了国家,而从为它所许愿的民族复兴铺平了道路。由此所产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性质上不同于苏联或东欧其他共产党国家,这些国家的政权之所以产生,只不过是由一群组织严密的革命党人利用了一时的政治混乱局面和政府的软弱无力而得手,或者是由外力所强加;革命之前,它们从未经历过长期的政治分裂,革命本身当然也没有长期追求统一集权的历史背景。换言之,这些国家的共产党政权的历史正当性,远不及1949年后的中国。
经过三个世纪的国家转型所产生的现代中国国家,之所以在规模、结构上“大而强”,正是上述三种遗产交相作用的结果。其超大的规模,首先源自华夏民族自身数千年来的开疆拓土和对周边部落的同化,由此得以形成一个原初形态的“中国”,并在此基础上出现唐、宋、明这样的王朝,它们在前近代的世界历史上,不仅是拥有最大疆域的单一族群国家,而且拥有最大的人口和经济产出。清朝正是依靠它所沿袭自明代的原初中国,才得以重新打造一个规模更大的中国:来自内地各省的巨量财源,使之能够发动屡次征讨,建立新的边疆;同时,清朝作为一个外来的王朝所独有的地缘战略格局,也使之有必要整合边陲,以确保它对内地的控制。正是清代以前原初中国的遗产和清朝的疆域整合这两者的结合,解释了现代中国国家为什么得以建立在一个如此辽阔的领土之上。
现代中国国家在结构上如此紧固,首先还是获益于原初中国所馈赠的遗产,即在同质人口的基础上所产生的一个高度集权和统一的政府体制,后者对来自国家内部的离心力起到有力的抑制作用,并排除了权力分配上产生多元机制的可能性;而在中世纪的欧洲,在君主、教会、贵族以及自治城市等等之间所形成的权力多元格局,则司空见惯。现代中国国家形成的另一个重要背景,则是前面一再强调的晚清和民国早期国家权力的非集中化。20世纪前半期中国国家之再造,便意味着消除军阀,使国家机器的权力再趋集中,其结果乃是国民党和共产党领导下的政党—国家体系的兴起,两支力量均致力于打造一个组织紧密的政党,推动国家走向统一集权。总之,前近代的族群和政治传统,加上20世纪的再集中化努力,使得现代中国的国家结构异常强固。
清代以前原初型中国作为一个单一族群国家,清代前期中国被打造为一个多族群的疆域国家,与19世纪后期中国过渡到一个主权国家,以及20世纪中国走向再集中化,所有这些过程之间,所显示的不仅是历时的、逐层的变化,还有疆域、族群、国家形态上的连续性。此一过程截然不同于国家形成的经典论述中所流行的“帝国—民族国家”二分法,及其所隐含的从帝国到民族国家的目的论,即把传统帝国或殖民帝国的分崩离析,与随之而来的诸多民族国家的独立以及照搬西式民主,视为非西方世界之国家建造的理想路径和常规形态。当然,在近代中国,一个政治上高度统一、集权的现代国家的建立,并不意味着从17世纪中叶开始的国家转型过程到1949年已经终结。相反,虽然现代中国国家在此之后展现了令人惊异的结构性稳定,同时在促进国家工业化和1980年代以来的经济全球化方面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它的再造过程仍未完成。本书最后一章将展望21世纪,指出中国的国家转型仍面临诸多挑战,强调只有在今后数十年内成功解决这些问题之后,历时数世纪的国家转型过程才得以完成。
[1] 梁启超早在1912年即指出中国内地人口的同质,以及由此所塑成的“民族性”,作为区别于其他国家的一大优势,对民族建国所起的关键作用:“盖民族之建设一国家,为事本极不易,……而我国乃有天幸,藉先民之灵,相洽以为一体。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宗教同,言语文字同,礼俗同;无地方部落之相残,无门第阶级之互阋;并世诸国中,其国民性之成熟具足,未或能我先也。……夫我之有此浑融统一完全具足之国民性,此即其国家所恃以与天地长久也。”他进一步把中国与印度加以比较:“今之印度,犹有沟绝不通之种族三十余,言语百二十种,部落酋长亦数十。盖印度自始无统一之枢轴,自始无国民性也。”并据此排除了中国被灭亡、瓜分的可能( LQC ,8:217—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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