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2012年11月16日),《人民日报》2012年11月20日
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也是全党同志的应尽义务和庄严责任,对强化全党党章意识,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2012年11月16日),《人民日报》2012年11月20日
要全面掌握党章基本内容。党章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和重大方针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员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对这些重要内容,全党同志都要全面了解和掌握。要把党章学习教育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日常学习、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党员学习党章。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各级党校、干校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必备课程。要把检查学习和遵守党章情况作为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教育,使全党同志对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2012年11月16日),《人民日报》2012年11月20日
要严格遵守党章各项规定。全党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各项事业中。建立健全党内制度体系,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判断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要以党章为基本标准;解决党内矛盾,要以党章为根本规则。要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章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党章意识不强、不按党章规定办事的要及时提醒,对严重违反党章规定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全党共同来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2012年11月16日),《人民日报》2012年11月20日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从前些年和最近揭露出来的一些涉及领导干部的大案要案看,其犯罪情节之恶劣、涉案金额之巨大,都是触目惊心的,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简直到了利令智昏、胆大包天的地步!之所以会弄到这个地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一些领域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如何靠制度更有效地防治腐败,仍然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3年4月19日)
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使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准确把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2013年6月18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379页
很多问题,不是没有政策规定,而是有政策规定却不执行。有些政策规定是约束性的,有些明确是刚性要求,却成了“稻草人”,成了摆设。这样就会形成“破窗效应”,打碎一块玻璃没人管,最后所有玻璃都会被打碎,因为打了不受惩罚。很多方面都有政策规定,现在也还适用,就是因为讲面子、讲人情,最后都被突破了。
《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话》(2013年7月11日、12日)
要把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作为重要内容。对已有相关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予以重申,继续坚持、抓好落实,严肃纪律,形成刚性约束;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该修改完善的就修改完善,该废止的就废止,该制定新的就制定新的。要总结新的实践经验,建立新的制度。
《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话》(2013年7月11日、12日)
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中,建章立制非常重要,要把笼子扎紧一点,牛栏关猫是关不住的,空隙太大,猫可以来去自如。
《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话》(2013年7月11日、12日)
民主集中制,是领导班子的根本工作制度,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点。民主和集中辩证统一、不可分割。只有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实行正确集中,才能及时集中正确意见,及时纠正不正确的意见和做法。
《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2013年9月23日-25日)
要让每个干部都明白,七十二行,每行有每行的规则。既然选择了当干部,就要自觉遵守当干部的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按党章等党内法规办,按党确定的干部标准办,按党的纪律办,是天经地义的事,不存在对干部进行苛求的问题。对干部要求严一点,是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改进作风、管理队伍的基本着眼点。
《深入推进作风建设》(2014年3月9日)
有规定就要执行,否则就会成为稻草人。小到生活规定,大到政治纪律,如果认为可以随心所欲,可以不执行,那我们就没有纪律可言了。规定被逐步突破,那最后公权私用就不知道会泛滥到何等程度。所以,把严一点可以防微杜渐,针眼大的窟窿透过斗大的风,多同过去艰苦时代比一比,要有感恩知足之心。
《在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3月18日),《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41-42页
我们的制度不少,可以说基本形成,但不要让它们形同虚设,成为“稻草人”,形成“破窗效应”。很多情况没有监督,违反了也没有任何处理。这样搞,谁会把制度当回事呢?我们党的制度是从党章开始的,学习党章学了半天,最后还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这不行!我们的制度有些还不够健全,已经有的铁笼子门没关上,没上锁。或者栅栏太宽了,或者栅栏是用麻秆做的,那也不行。现有制度都没执行好,再搞新的制度,可以预言也会是白搭。所以,我说一分部署还要九分落实。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九分气力要花在这上面。
《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2014年5月9日)
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体现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4年6月30日)
着力抓好制度建设。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加强作风建设无尽期。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实现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走出作风问题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的怪圈,从根本上说还是要靠科学有效的制度。要继续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聚焦改作风转作风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拓展制度建设的内容。
《在听取兰考县和河南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的讲话》(2014年8月27日),《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59页
有了好的制度如果不抓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锁在抽屉里,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要强化制度执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出台一个就执行落实好一个。要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要零容忍,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
《在听取兰考县和河南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的讲话》(2014年8月27日),《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59页
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如果空洞乏力,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再多的制度也会流于形式。牛栏关猫是不行的!要搞好配套衔接,做到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要增强制度执行力,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定制度要广泛听取党员、干部意见,从而增加对制度的认同。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95页
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12页
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都要规定得明明白白。要提高制度执行力,让制度、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使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制度化、经常化,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充分发挥政治工作对强军兴军的生命线作用》(2014年10月31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403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对增强党内法规制度的系统性和有效性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方面工作,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都要高度重视。要认真总结党的建设实践经验,及时把比较成熟、普遍适用的经验提炼上升为制度,同时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理论研究和宏观设计,形成定期评估、清理、修订机制,该填充的填充,该链接的链接,该替换的替换,使党内各项法规制度便利管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更大作用。
《从严治党必须从严管理干部》(2014年12月14日)
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从立规矩开始,首先制定了八项规定,随后陆续出台一系列制度。各级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联系服务群众、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制定和修订了一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针对干部工作生活的监督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下一步就是要严格执行。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各级党委要紧密结合这些年发生的腐败案例,寻找漏洞,吸取教训,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加强制度建设。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依规治党,就要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尤其要完善全党一体遵循的准则。今年要着手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目前的准则条目众多,八个方面五十二个不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那么几条,很容易记,更容易执行。刘邦进入咸阳城,听从樊哙、张良的忠告,提出了约法三章,就两句话: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修订准则要化繁为简、突出重点、针对时弊,解决领导干部从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党员、干部一目了然。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无论是因为“法盲”导致违纪违法,还是故意违规违法,都要受到追究,否则就会形成“破窗效应”。明代冯梦龙在《警世通言》中说:“人心似铁,官法如炉。”意思是任人心中冷酷如铁,终扛不住法律的熔炉。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
《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2015年2月2日),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40-141页
除了要求领导干部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外,还要靠制度保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此提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包括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设立公职律师,完善党政部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制度,等等。这些制度要抓紧建立健全,早日形成,早日发挥作用。
《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2015年2月2日),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43页
我们说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如果法治的堤坝被冲破了,权力的滥用就会像洪水一样成灾。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不是可以为所欲为、随心所欲的。要把厉行法治作为治本之策,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讲起来、守起来,真正做到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5年2月2日)
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突出重点,重在管用有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
《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5年3月5日)
依规治党,首先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党的性质、宗旨都决定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使所有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2015年6月11日)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我们党长期执政,既具有巨大政治优势,也面临严峻挑战,必须依靠党的各级组织和人民的力量,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管理、监督。只有建好制度、立好规矩,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倡廉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发挥法规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才能筑起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堤坝”,才能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2015年6月26日),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50页
要坚持宏观思考、总体规划。要抓紧完善反腐倡廉的基本法规制度,修订廉政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行政监察法,研究制定派驻纪检机构工作条例、纪律审查工作条例等。既要注意体现党章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也要同其他方面法规制度相衔接,使实体性法规制度和程序性法规制度、综合性规定和专门性规定、下位法规制度和上位法规制度相互协调、相辅相成,提升法规制度整体效应。
《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2015年6月26日),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52页
要系统完备、衔接配套。要立治有体、施治有序,零打碎敲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这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搞了不少制度性规范,但有的过于原则、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形同摆设;有的相互脱节、彼此缺乏衔接和协调配合,形不成系统化的制度链条,产生不了综合效应;有的过于笼统、弹性空间大,牛栏关猫,很多腐败问题不仅没有遏制住,反而愈演愈烈。要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笼子扎细扎密扎牢,必须做到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
《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2015年6月26日),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52-153页
要务实管用、简便易行。刘邦进军关中,“约法三章”就管住了部属、赢得了民心。红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通俗易懂、便于执行。法规制度不在多,而在精;不在形式花哨,而在务实管用;不在内容繁杂,而在简便易行。
《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2015年6月26日),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53页
要责任明确、奖惩严明。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做到要素齐全,既有激励性,又有惩戒性,使遵守者得到表彰奖励,违反者受到严厉惩处。有些法规制度为什么执行不了、落实不下去?就是因为责任不明确、奖惩不严格,违反了法规制度怎么惩罚无章可循。要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
《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2015年6月26日),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53页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现在,我们有法规制度不够健全、不够完善的问题,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已有的法规制度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
现实生活中,有的法规制度意识淡薄,没有养成按照法规制度办事的习惯;有的对法规制度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对法规制度采取实用主义态度,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有的甚至根本没有把法规制度放在眼里,为所欲为、独断专行,将个人凌驾于法规制度之上,使法规制度形同虚设。
《抓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贯彻执行》(2015年6月26日),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54页
多年来的实践告诉我们,贯彻执行法规制度没有绝招,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必须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
《抓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贯彻执行》(2015年6月26日),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54页
强化法规制度意识。要在全党开展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要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模范带头作用。领导干部不论职务多高、资历多深、贡献多大,都要严格按法规制度办事,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越是领导干部,越是主要领导干部,越要自觉增强法规制度意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尤其要善于依法规制度谋事、依法规制度管人、依法规制度用权,自觉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抓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贯彻执行》(2015年6月26日),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54-155页
加大贯彻执行力度。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一经建立,就要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编在手册里,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不仅不能产生应有作用,反而会损害法规制度的公信力。我们要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更要下大气力抓落实、抓执行,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
《抓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贯彻执行》(2015年6月26日),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55页
加强监督检查。抓好法规制度落实,必须落实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督察和专项检查。要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抓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贯彻执行》(2015年6月26日),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55-156页
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问责的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都要制度化、程序化。问责既要对事、也要对人,要问到具体人头上。要把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围,通过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让法规制度的力量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得到充分释放。纪律检查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仅要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而且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抓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贯彻执行》(2015年6月26日),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56页
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过去就存在纪法不分问题,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降低了对党员要求,最后造成的结果就是“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不良后果。这次对两项法规的修订,去除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不是说不要法了,而是法早就在那挺着了、立着了,纪律就是纪律,纪在法前,这应该说是十八大以来制度创新的又一成果。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关于审议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2015年10月8日)
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紧密结合。道德使人向善,是纪律的必要前提和基础;纪律用来惩恶,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新修订的准则,扣紧“廉洁自律”这个主题,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这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够得着的一个标准,要树这么一个标准,这是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而新修订的条例,围绕着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我们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这都是很清晰的。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关于审议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2015年10月8日)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深刻总结了一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危害党和国家政治安全的教训;我们又抓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言出纪随,寸步不让,不要让人感觉到好像只是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另外我们又加大反腐惩恶力度,注意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形成反腐败合力;强化巡视监督,加大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力度,我们还集中清理裸官、档案造假等问题。总的来讲,都是围绕着解决管党治党、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这样的问题。这些丰富的实践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这些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总结提炼出来,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应该说是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关于审议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2015年10月8日)
有些规定为什么做不到?是因为一些老规定已经同现实脱节了,而新规定又没有制定出来。有的人觉得改变某些老规定会不会违背什么原则,不想去做。实际上,不制定新规定,沿用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老的那一套,就等于没有规定,没有规定就无所适从,结果有些问题就会泛滥。现在,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标准、制度、政策还没有到位,或者比较笼统。下一步还要继续研究,规定要很具体、符合实际、精准化,执行能力也要跟上去,能够执行好并切实解决问题。
《在中央政治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2015年12月28日、29日)
严格纪律规矩,不仅要有内容完善、针对性强的法规制度,而且要有坚持原则、不打折扣的执纪过程。领导干部要把依法办事作为重要准绳,思想上时刻绷紧这根弦,行动上时刻对准这个表,任何时候都不滥用权力、以权谋私。
在重庆调研时的讲话(2016年1月4日-6日),《人民日报》2016年1月7日
要抓住建章立制,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围绕发生的腐败案例,查找漏洞,吸取教训,着重完善党内政治生活等各方面制度,压缩消极腐败现象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政治生态不断改善。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168页
新的历史条件下,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和执政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要把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好,要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完善规范、健全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既使已经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更加深入有效的解决,又有效防范新的矛盾和问题滋生蔓延、有效防范已经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反弹复发。
《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2016年10月2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409-410页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推动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和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等问题。
《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2016年10月2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413页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
《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2016年12月23日),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69页
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取得的成果,对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全党同志要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在全党形成自觉学习党章、模范贯彻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坚决维护党章的良好局面,切实把党章要求贯彻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在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2017年10月25日),《求是》杂志2018年第1期
要继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宪法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加强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工作。
《切实尊崇宪法,严格实施宪法》(2018年1月19日),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02页
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制定和修订了一百四十多部中央党内法规,出台了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的法规制度,有规可依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下一步的重点是执规必严,使党内法规真正落地。绝大多数落马官员忏悔时都说自己不懂党纪国法。为什么党内这么多高级干部走上犯罪的道路?根本原因在于理想信念动摇了,但对党纪国法没有敬畏之心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23-224页
处理好建章立制和落地见效的关系。制度制定很重要,制度执行更重要。要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空白缺位的抓紧建立,不全面的尽快完善,成熟经验及时推广。我们总体上已进入有规可依的阶段,目前的主要问题是有规不依、落实不力。一些部门执行制度先紧后松、上紧下松、外紧内松,制度成了“橡皮筋”、“稻草人”,产生“破窗效应”。要带头学习、遵守、执行党章党规,从基本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
《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9年7月9日),《求是》杂志2019年第21期
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确保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作安排都按照制度要求落到实处,切实防止各自为政、标准不一、宽严失度等问题的发生,充分发挥制度指引方向、规范行为、提高效率、维护稳定、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要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把制度执行和监督贯穿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的全过程,坚决杜绝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的行为,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9年10月31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128页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必须完善和发展党内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制度优势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邓小平同志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我们党是吃过制度不健全的亏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20年1月8日),《求是》杂志2020年第13期
建章立制,要坚持系统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体现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既坚持解决问题又坚持简便易行,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切中问题要害;既坚持目标导向又坚持立足实际,力求把落实党中央要求、满足实践需要、符合基层期盼统一起来;既坚持创新发展又坚持有机衔接,同党内法规制度融会贯通,该坚持的坚持、该完善的完善、该建立的建立、该落实的落实。建立制度,不能大而全也不能小而碎,不能“牛栏关猫”也不能过于繁琐。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20年1月8日),《求是》杂志2020年第13 期
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政治保证,也是政治引领。全党必须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健全党领导各类组织、各项事业的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确保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承载着中国人民伟大梦想的航船破浪前行。
《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