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辩论
我有一个辩论队的好友曾经提出过这样的一个观点:政治其实跟辩论是及其相似的,双方不过是在寻求解释而不是完成妥协。这个观点乍一听是很有道理的,但是我实在是不能同意的。因为说到底,辩论(全文谈到的“辩论”均指辩论赛而非学术论战)实际是对意识形态的一种建构。
意识形态总是与政治紧密相连,但是却也有根本的不同,它在简化了政治理论的同时,也使其变成僵硬的观点。我们都知道,这种观点恰恰是经不起实践的考验的。而在辩论之中(也只有在辩论之中)当他们挑选正反辩方之时,这个命运就已经决定了。
那么问题在于,辩论如果建构出的是意识形态的话,那么辩论的意义是什么呢?答案应当是学会形成认知结构以及应对逻辑问题。或许在这里可以运用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阿尔都塞认为,意识形态不仅包括观点,还指向一种认识事物的结构。举例来说,我们可以将我们的认知视为一个流程图,如下图:
在认知之下,我们将事实从流程图的上方输入,通过表达式对这个事实进行一系列分析(比如说,如果事实是“一个女生对我笑了”,而表达式就是“女生对我笑,说明女生对我有好感”),在一系列分析最后,得出一个结论。
那么辩论,就是围绕着这个结构所展开的。其中包含了两个方面,一个是表达式本身(逻辑问题),另一个是认知结构(认知框架问题)。
在表达式本身上,就涉及到自身的因果关系,再用上面的那个例子,“女生对我笑”能否推出“女生对我有好感”吗,事实上我们只能推出“女生对我笑”说明“女生对我没有恶意”(其实也不一定推得出来……)。这便是辩论可以培养到的逻辑能力。
在认知结构上,则意味着要对事实做进一步的考量。在刚才我们直接得到事实说那个女生在对我笑。但是,在认知结构上的反驳,就需要对“事实”加以追问,在结构上增加一个环节,比如说如何确定“笑”,就需要增加一个新的表达式:“如果嘴角向上扬,说明这个人在笑”。这便是辩论可以培养到的建构认知结构的能力,它能够让人建立其与常人相比更为庞大的结构,将普通的结构收归成其中的一个部分,是它的一个特例。即,普通人只能说:女生对我笑了,那么她……而玩辩论的人则可以:女生对我笑了,但是她真的是笑吗……好,她在笑,那么她……其中的差距不难看出。
到这里我们似乎会觉得这样一来辩论(以及意识形态)拥有着强大的力量,它为何又被指责呢?这是因为政治是尽可能要贴近于事实的,而意识形态则不过是一个空中楼阁,一个避难所。辩论最大的问题不过在于,其结果已经是被给定的了。因此这不能不导致一个结果,即观点不能不僵硬,但是另一方面,辩论对人的逻辑能力以及建构认知结构能力的培养仍然是有力的,而后者,才是辩论的主要方向与目的。
这样一来我们得出了结论,政治与辩论实在是不相似的,后者意味着意识形态,它只能为阐述的过程提供高楼大厦,但是它却并没有实在的依托。而政治意味着真正的实践,或许它的外表不如意识形态般花枝招展,但是它扎根在最广阔的大地之上,因而拥有强大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