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共妻???
“共产共妻”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头上的一盆脏水。虽然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婚姻这个问题上的态度是一贯而又确切的,但是却总是有人——他们要么是不怀好意,要么是如此近视以至于看不出一点名堂——叫喊着“你们共产党人是要实行公妻制啊”
“共产共妻”的误解是在对《共产党宣言》中一段文本的误解的基础上,经过几个模糊不清(这种模糊不清不来自于文本,而在于批判者自己的近视)的概念催化后所形成的。我们先来看看《共产党宣言》的这段被广泛误解了的文本:
“资产阶级的婚姻实际上是公妻制。人们至多只能责备共产党人,说他们想用正式的、公开的公妻制来代替伪善地掩蔽着的公妻制。”
看完这段文字之后那些批判者便亢奋了,竭尽他们所能的用纸笔甩出一支支利箭,可却没能发现他们打错了靶子。公妻制这一名词要描绘的是婚姻中丈夫脱离妻子寻求其他女性(方式有卖淫、通奸等)的现象(当然也包括了妻子的私下通奸)。而在这个文本中所谓的“正式的、公开的公妻制”,说的不是公开的通奸,而正是自由缔结与自由解散婚姻的制度,它根本上不是来源于资产阶级法律给予的权利,而是要求婚姻只有以爱情为基础。要理解这一点,我们还得继续往下看。
第二个容易被混淆的概念是“一夫一妻制”,在马恩的语境下,“一夫一妻制”主要是从这个词的历史意义上所说的。也就是说,相对于我们今日所理解的一夫一妻制是指“由一男一女的双方结合而形成婚姻的制度”,马恩在提到这个概念时是加上它的历史内涵的,即在资本主义继承制度和家庭中丈夫扮演资产阶级妻子扮演无产者的背景下。
因此马恩基本上对“一夫一妻制”是持批判态度的,因为资产阶级婚姻就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建立在丈夫对妻子的压迫上的。在家庭发展史中,由于社会变迁,原本让女性成为氏族中心的公共事务工作被压缩成了令女性变成丈夫附庸的私人家务。而男性从其资本占有了家庭的核心以及对女性的压迫性地位。
那是资产阶级的婚姻,但是对于无产者来说,无论是继承问题(无可继承)还是家庭分工(男性不具备压倒性资产)都不影响其婚姻缔结,因此恩格斯也多少骄傲地称:“无产者的婚姻之为一夫一妻制,是在这个名词的词源学意义上说的,决不是在这个名词的历史意义上说的”。
在这样的解释下,所有的“共产共妻”谣言都不攻自破了。当然这里有必要再补充一下,恩格斯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消灭之后的婚姻设想的具体画面。虽然他也承认所能推想的“主要是否定性质的”,取而代之的“要在新的一代成长起来的时候才能确定”,但是仍然有这样一幅画面:
“这一代男子一生中将永远不会用金钱或其他社会权力手段去买得妇女的献身;而妇女除了真正的爱情以外,也永远不会再出于其他某种考虑而委身于男子,或者由于担心经济后果而拒绝委身于她所爱的男子。这样的人们一经出现,对于今日人们认为他们应该做的一切,他们都将不去理会,他们自己将知道他们应该怎样行动,他们自己将造成他们的与此相适应的关于各人行为的社会舆论——如此而已。”
我觉得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