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来乍到芝加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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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我没有去过美国。等会儿落地奥黑尔国际机场后,我有不到48小时去熟悉这座城市,然后就应该穿上职业装,去一家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联邦税部门报到。公司在大名鼎鼎的威利斯大厦,正对面就是特朗普大厦,由现任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于2009年在此捐建而成,公司边上是碧玺绿的芝加哥河畔和极具设计感的“城中城”双玉米大楼。是的,相关资料我早就查得清清楚楚了,这片区域繁华热闹,是世界建筑设计从业者的朝圣之地。对于即将在这里开始的工作和生活,我跃跃欲试,内心的期待和兴奋压过了所有的忐忑。
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真是精力充沛,你能想象我在十几个小时的长途飞行中完全没合过眼吗?我的脑子里一直在自行“放电影”——从在北京的面试选拔中拿到这份赴美实习机会,到这几个月和公司来来回回发邮件沟通各种事宜,再到刚才爸爸妈妈送我来机场。按我的意思,一切从简,但奈何行李箱还是被塞得越来越满。爸爸查过芝加哥的天气后,觉得零下十几摄氏度实在太恐怖了,又硬给我塞进去好几条秋裤。我,是从来没有穿过秋裤的,他们根本不懂年轻人火气大,压根儿不需要这玩意儿。但我拗不过,还是放进去了。后来妈妈告诉我,当时我是一路蹦进海关的,兴奋极了,没有回头。我又何尝不知道爸爸妈妈在后面看呢?兴奋是真的,想表演出来更是真的,我向来都可以独立处理好所有事情,这次也一样,不需要有任何担心。但刚才本可以和爸爸妈妈拥抱一下的,我想。
飞机越来越低,我透过窗户隐隐约约看到了一点城市的样子。我很享受长途飞行。对时间变得钝感后,大家可以心安理得地发呆,心安理得地睡觉,那些快节奏的商务人画了一会儿PPT后也都开始倒头大睡。突然,飞机猛的一下降落在滑行道上,似乎要把人冲出去了,它用这种疾驰提醒大家,马上就该回到原有的节奏中。好在,我也同样喜欢着一切与速度有关的感觉。
我健步如飞地走出机场,一左一右两个行李箱,一袭白色的羽绒服敞开穿,迎着风踌躇满志地等待公司派来接我的车。
手机连着震动了几下,是HR发过来的邮件:“Since,欢迎你加入我们公司,我们一直在期待你的到来。今天到达酒店后好好休息,明天酒店会提供早餐,中午会有两位同事过来接你在芝加哥市区逛一逛。周一早上8点半,到酒店大厅等我,我们一起步行去公司,到时见。”
寥寥几句,清晰、周到。和我之后看到的每一封邮件一样,得体但又不过分充满感情色彩。我把这几句话来来回回看了好些遍,心里开始规划着第一天应该穿怎样的衣服说怎样的话,像极了一个马上要第一天上学、把书包装了一遍又一遍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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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发邮件的HR叫Kimberly,身材高挑,气场很足,她三步并作两步地走过来,给了我一个坚实的、有力道的握手。
关于第一次握手,我之前总结过一些经验,比如先用温水洗一下手不要让手太凉啦,比如先用纸擦干手上的汗渍啦,比如擦完护手霜后一定要过一会儿啦。但是最关键的,还是一个自信的对视,和一个同样富有力道的回握。
芝加哥的风很大,在外得穿着长款大衣或羽绒服,但进到写字楼内就不一样了。大家在旋转门处麻利地脱下外套,里面穿着得体剪裁的修身连衣裙或西装,女士们的鞋子和耳钉,男士们的丝巾和腕表,彰显出搭配的心思。大家娴熟地买完咖啡,娴熟地和偶遇的同事点头示意,娴熟地按了一下电梯。尽管一切都是那么规律而紧凑,我还是感受到了某种冲劲与生机。
Kimberly先带我去了工位,一台电脑,两个显示器,一部电话。“接下来是忙季,做好准备哦!”Kimberly拍拍我的肩膀,“东西放在位置上吧,我再带你去其他地方逛一逛。”
“这里是衣帽间,外套可以挂在这里,如果下班之后需要去楼下健身,瑜伽服、运动装都可以放在这儿。另外,公司的着装要求虽然是商务休闲,但是建议你常备一套正式的西装,以备不时之需。”Kimberly一边说,一边把球鞋换成了高跟鞋,“以后你也不用穿高跟鞋通勤啦,鞋子放在公司就好,上下班还是穿球鞋方便。”
“这片带玻璃的房间都是合伙人的办公室,门上有他们的名字,路过的时候可以留心记一下。左边的那一列是会议室,站在窗边可以看到密歇根湖的湖岸线,非常漂亮。”
Kimberly虽然穿着五六厘米的高跟鞋,走路却相当不含糊,每一步都像扎在地上。地上铺着地毯,所以并不用担心鞋子的声音。“来,我再带你去几个神奇的地方,在楼下。”
这里的画风和楼上明显不一样。有按摩椅、拳击袋和很多独立出来的小房间,色彩整体比较明亮。“这里是我们的减压室,心情不好的时候可以来这儿。小房间里有耳机,戴上后会自动播放舒缓的音乐。把门一关,谁也找不到你。”
我扫了一眼整个减压室,发现并没有什么人。
Kimberly赶紧说:“现在是上午,所以没什么人。”
“没人好呀,这里没人说明大家心情都很愉快!”
“哈哈!”Kimberly笑了,“其实大家选不选择来这里减压都没关系,重要的是,减压室的设计本身是公司想传递的一种理念——该放松时一定要放松,情绪的愉悦比什么都重要。”
“来这边。”我一边在感慨公司也忒大了,一边被Kimberly领到了另一边,“这里是图书角。同事们会把自己喜欢的旧书捐赠在这儿,你也可以随意取阅你感兴趣的书,无人管理。”
我随手拿起一本《是时候跳槽了》( Time To Switch Your Job )。“这样的书也可以吗?”我惊了。“当然可以,我们有着非常开放的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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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实习项目配备着豪华的住宿条件,住了几天酒店后,公司帮我安排了芝加哥市中心的一个酒店式公寓,一个人独享一个套间,顶楼有自助烧烤位,有酒吧,有泳池。头几天我非常兴奋,时不时有其他实习生带着鲜花来我家玩,帮忙暖房。
不过很快我就开始感受到一个人在异国他乡的不容易。每天晚上下班回去,推开房门,屋里黑漆漆的一片,孤独感迅速涌上心头,房间的宽敞反而成为一种负担。
我总是把电视声音放得很大,刚到美国的我还抓不住脱口秀节目中的笑点,但我太需要从电视机里迸发出的那一阵阵笑声;我能做好的菜不多,炒蛋算一个,油下去,蛋下去,刺啦刺啦地,这一点点的烟火气足以给我很多安慰;和国内的朋友隔着时差,拿起手机发出信息,也要等好几个小时后才能得到回应;晚上我一定要伴着迪士尼动画片才能睡觉,一床被子盖在身上,另一床被子摞得高高的放在床边,一个枕头枕在头下,另一个枕头紧紧抱在怀里。我突然想到,小学时爸爸妈妈很晚才回家的时候我就是这么睡觉的。
由新鲜感支撑的高亢情绪退去之后,你要说不孤独,肯定是假的。2月的芝加哥实在太冷了,工作之余我找不到任何的情绪依附点,心里空空荡荡,像极了骤然失恋的感觉。
那时我住的房子旁边是一家Subway(赛百味,美国快餐连锁店),刚到芝加哥的时候我几乎每一天、每一顿都吃这个。一来,第一个月的工资还没到手,要省钱;二来,我不是特别敢独自去餐厅吃饭,初来乍到的生涩气场驾驭不住热热闹闹的餐厅,也不知道怎么给小费。不过不得不说,Subway真的挺好吃,而且我这个人轴得很,总是凭自己的喜好搭配,一旦觉得好吃就再也没有换过。所以我每次去那一家店,当天无论谁值班,大家都无需问我就直接开始给我做。他们流露出的那种心领神会的眼神,竟会给我一种归属感。后来有一次我在逛超市时,遇见了那家Subway的一个小哥,他和他的妈妈、妹妹在一起挑选水果。他跟我大声打招呼,把我介绍给他的家人,说我是他们店最忠实的客户。
不知道为什么,正是在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我融入了这个城市,我可以在除了公司之外的地方,遇到朋友,遇到熟人。也正是在那一刻,我意识到只要你在积极地与城市发生互动,买三明治也好,逛药妆店也好,看美术展也好,或者就只是在公园里溜达溜达,太阳底下就会有故事发生,这些故事会让你不再孤单。人要打开自我,才能落地生根。
我给自己心理暗示说,我既不是游客,也不是过客,我是一个已经生活在这里的人。这附近哪里有最美味的早午餐,哪里有干洗店,哪里有风景不错的小角落都跟我有关,我都需要知道。
一个人在餐厅吃饭的感觉其实可以非常好,周遭有过生日的、有约会的、有朋友聚会的,既然我们同处一个空间,他们便都可以成为我的陪伴。当你不再抗拒生活气息,生活气息也会无私地拥抱你。末了,服务员送了我一个冰激凌,说是新品,让我尝尝。巧克力和冰草相间,蛋筒很长,最上面缀着一颗大草莓。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一个遛哈士奇的小女孩,她盯着我的冰激凌,挪不动步。她妈妈只好问我:“小姑娘,这是在哪儿买的呀?”这种被问路的感觉好极了,我跟她们说:“喏,前面那家店,直走,转过去就是。”
当天晚上回去,我边洗澡边唱歌来着。我拉上窗帘,把手机充上电,涂了身体乳,预备早早地睡觉。唯独忘了把另一床被子摞在床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