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自我中心主义者的思考
“哎哟!放开我!”
他把手放开,垂在身体两侧。
“怎么了?”
“你衬衫上的扣子——弄疼我了——看哪!”她垂下头看着自己的脖子,一个发青的豌豆大小的印迹,在她白皙的脖颈上很是显眼。
“哦,伊莎贝拉,”他责怪自己说,“我真是个笨蛋。真的,对不起——我不应该把你抱得那么紧。”
她不耐烦地抬起头来。
“哦,艾默里,我当然知道你不是故意的,而且我也没怎么被伤到,可我们到底该怎么处置它?”
“处置它?”他问道,“哦——那个印记;它一会儿就会不见了。”
“不会的,”她聚精会神地盯着那个印记看了一会儿,说道,“它还在那儿——而且它看起来就像魔鬼的印记——噢,艾默里,我们怎么办?这正好是在你肩膀的高度。”
“揉一揉。”他抑制住有点想笑的冲动,建议说。
她用指尖轻柔地搓了搓那个地方,随即,泪水就涌上了她的眼角,汇聚成一滴泪珠,沿着脸颊滚落下来。
“哦,艾默里,”她抬起头,带着一脸惹人怜爱的表情,沮丧地说,“如果我这样揉搓,整个脖子都要红起来了。我该怎么办?”
一句台词闪现在他的脑海中,他按捺不住,直接大声背诵了出来:
阿拉伯的所有香料都无法让这只小手变白。
她抬头望着他,眼中闪烁的泪花好像晶莹的冰花一样。
“你根本没有同情心。”
艾默里没有理解她的意思。
“伊莎贝拉,亲爱的,我想它会——”
“别碰我!”她叫起来,“我这会儿还不够乱吗?而你就站在那里笑!”
接下来,他又说错了话。
“啊,很有趣,伊莎贝拉,我们那天还在谈论幽默感可以——”
她看着他,嘴角带着一丝笑意,但那并不是微笑,隐隐约约更像是微笑的阴郁的倒影。
“噢,闭嘴!”她忽然大喊一声,并飞奔着穿过大厅跑向她的卧室。艾默里站在原地,脸上满是懊悔的茫然。
“见鬼!”
伊莎贝拉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肩膀上搭了一件轻薄的披肩,他们默默走下了楼梯,直到晚宴结束两个人都一言未发。
“伊莎贝拉,”他试探性地开了口,他们那时正要上车去格林威治乡村俱乐部
跳舞,“你还在生气,过一会儿我也要生气了。咱们接个吻,算是和好。”
伊莎贝拉闷闷不乐地考虑着他的提议。
“我讨厌被人嘲笑。”她终于开了口。
“我再也不笑了。我现在就没笑,对吧?”
“你那会儿在笑。”
“哦,别这么婆婆妈妈的。”
她轻轻地噘了噘嘴。
“我想怎样就怎样。”
艾默里勉强压住了心中的怒火。他开始意识到自己对伊莎贝拉并没有真正的爱慕之情,一丝一毫都没有,不过她的冷漠伤害了他。他想吻她,想热烈地亲吻她,因为他知道这样他就可以在第二天早上离开,把她也抛在脑后。而且,如果他不吻她,他就会开始焦虑……这多多少少会妨碍他对自己作为一个征服者的认同。在伊莎贝拉这样强悍的对手面前屈膝求饶,甘拜下风,对于他来说实在是有失体面。
或许她正巧猜到了这一点。艾默里只好任由这个原本应该完满的浪漫之夜在眼前流逝而束手无策。那天晚上有巨大的飞蛾在头顶盘旋,有路边花园浓郁的花香萦绕,但就是没有那些吞吞吐吐、欲言又止的情话,没有那些轻柔的叹息……
后来他们在配餐室里吃了晚饭——喝了姜味汽水,吃了些巧克力蛋糕,接着艾默里便宣布了他的决定。
“我明天一早就走。”
“为什么?”
“为什么不?”他反问道。
“没必要这么做。”
“反正我是要走的。”
“好呀,如果你坚持要意气用事——”
“哦,快别这么说了。”他反驳道。
“——就因为我不让你吻我。你不觉得——”
“好了,伊莎贝拉,”他打断了她的话,“你知道不是那样的——就算你假设如此。就我们俩目前的关系状况而言,我们要么应该接吻,要么,要么就应该结束。你拒绝接吻也绝非出于道德观念上的考虑。”
她犹豫着,不置可否。
“我真的不知道该怎样看待你,”她开口说,依稀表现出颇为反常的想要和解的愿望,“你挺有意思的。”
“怎么有意思?”
“噢,我认为你总是自信满满,自以为是。记得有一天你对我说你可以为所欲为,得到任何你想要的东西,是吗?”
艾默里涨红了脸。他之前对她说过的事太多了。
“是的。”
“哦,可你今晚似乎没那么自信。也许你只是表面上心高气傲。”
“不,我不是,”他支支吾吾地说,“在普林斯顿——”
“哦,又是你和普林斯顿!你觉得那就是整个世界,瞧瞧你说话的样子!或许在你那老掉牙的《普林斯顿人日报》上,你会比任何别的人写得都好;或许那些大一新生确实觉得你举足轻重——”
“你不明白——”
“不,我明白,”她直接打断了他,“我明白,因为你总是一个劲儿地在说你自己,我之前还喜欢听你这么说,但现在我不喜欢了。”
“我今天晚上一直在说自己吗?”
“你终于说到点子上了,”伊莎贝拉咄咄逼人,“你今天晚上一直心烦意乱。你只是呆坐着,看着我的眼睛。还有,跟你说话的时候我不得不时刻小心——你总是那么挑剔。”
“我促使你去思考,不是吗?”艾默里用带着虚荣的口吻重复道。
“你是个神经质的人”——这话是伊莎贝拉加重了语气说的——“你就爱分析那些细枝末节的情绪和直觉感受,可我根本就没有。”
“我知道。”艾默里一边承认她说的没错,一边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我们走吧。”她站起身。
他心不在焉地站起来,他们一起走到楼梯下面。
“我能坐哪趟火车走?”
“如果你非走不可,九点十一分有趟车。”
“是的,我必须得走,真的。晚安。”
“晚安。”
他们走到楼梯顶那里,就在艾默里转身去往自己的房间时,他自以为看到她的脸上带着些许不满的愁容。他在黑暗中辗转难眠,思忖着他到底在不在乎——他突如其来的不快在多大程度上是源自虚荣心受挫——归根结底,从性格上来说,他是否不适合谈恋爱。
早上他一觉醒来,意识如潮水般奔涌起来,带着阵阵欢悦。晨风吹拂着棉质印花的窗帘,他迷迷糊糊中有些纳闷为什么自己不在普林斯顿自己的房间里,那边的五斗橱上应该有学校橄榄球队的照片,对面的墙上应该还有三角俱乐部的照片。接着外面大厅里的老爷钟敲了八下,昨夜的记忆慢慢清晰起来。他立刻下了床,像一阵风一样飞快穿好了衣服,他必须在看见伊莎贝拉之前从房子里走出去。原本一件带着感伤的意外小事,现在看来却成了让人厌倦又扫兴的结局。他只用半个小时就穿戴整齐了,于是就靠窗坐了下来;他感到自己的心在隐隐作痛,比预料的还要难受。这个美好的早晨更像是一个讽刺的嘲笑!——阳光明媚,花香四溢,他听到楼下的阳光房里传来博尔赫太太的声音,心中想着,不知伊莎贝拉身在何处。
这时,传来了敲门声。
“先生,九点差十分的时候车会在楼下等您。”
他重新回到对于户外的沉思中,并开始不自觉地重复起勃朗宁的一首诗,他曾在给伊莎贝拉的信中摘引过:
如你所见,生活总难遂人愿,
它悬而未决,支离破碎,杂乱无章。
我们还未曾深深地叹息,自由地欢笑,
未曾体味饥饿、饱食、绝望——和幸福的滋味。
但他的生活不会难以如愿的。他为自己此刻的清醒感到满足,他意识到或许一直以来她只是自己意愿的投射,她本来无足轻重,这或许正是她的特别之处,没有人能让她思考。然而,这也正是她反感他的地方,艾默里忽然厌倦了思考,思考!
“让她见鬼去吧!”他狠狠地说,“她毁了我一整个学年!”
超人变得满不在乎
九月里,艾默里在一个尘土飞扬的日子回到了普林斯顿,校园的街道上挤满了参加补考的人员,他随即也加入了这一热火朝天的队伍。每天早上他要在补习学校人满为患的教室里待上四个小时,体会圆锥曲线的极度无聊,如此开始自己的高年级生涯实在是愚蠢透顶。任课老师鲁尼先生,从早上六点一直到午夜都在画图表、做等式,他一边讲课一边不停地抽着长红牌香烟,课堂简直沉闷到了极点。
“好了,朗格多克,如果我用这个公式,A点应该在哪里?”
朗格多克慢吞吞地摇晃着他六英尺三英寸的橄榄球运动员的庞大身躯,尽量集中精神。
“哦——啊——我要是知道就怪了,鲁尼先生。”
“哦,当然,你当然不能使用这个公式。这正是我想让你说的。”
“哦,确实,当然。”
“你能找到原因吗?”
“当然——我想是的。”
“如果你找不出来,只管说。我来给你演示。”
“哦,鲁尼先生,如果你不介意,我希望你能再讲一遍。”
“非常乐意。现在A在这里……”
这个教室处处都显得愚蠢荒唐——前面摆着两个放论文的大架子,穿着衬衣的鲁尼先生就站在这前面,周围椅子上无精打采地坐着一干人等:弗雷德·斯洛恩,一个棒球队的投球手,他别无选择,必须得通过考试;“苗条的”朗格多克,他只要能考出五十分,秋天就能参加校队打败耶鲁;麦克多维,一个年轻又欢快的二年级学生,他觉得在这儿和这些出色的运动员一起补习是件让人得意的事。
“我同情的是那些付不起补习费,不得不在学期当中努力的穷小子。”有一天他这样对艾默里说。他苍白的嘴唇叼着一支耷拉着的烟,下垂的烟卷和他萎靡不振的友善面孔一样让人打不起精神。“我觉得那简直无聊透顶,学期当中我们还要到纽约去干那么多好玩的事呢。我猜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麦克多维先生说这些话时,那种“你和我哥儿俩好”的腔调,让艾默里几乎要把他从开着的窗户上推下去……明年二月份他妈妈就会纳闷为什么他没有加入俱乐部,还要增加他的零花钱……可怜的小笨蛋……
教室里充斥着烟雾和一种严肃又认真的氛围,总有无助的呼喊声不时传来:
“我不明白!鲁尼先生,再说一遍!”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要么不开窍要么满不在乎,即使不明白也不愿意承认,艾默里就是其中之一。他发现圆锥曲线对于他来说如同天书,它们冷静又高贵,在鲁尼先生散发着恶臭的会客厅里大胆地阐述着自己的看法,以至于它们的等式都发生了扭曲,变成某种不可解的怪异字母组合。他捡起众所周知的湿毛巾
,在考前的最后一晚临阵磨枪,然后满心欢喜地参加了考试,他一边考试,还一边闷闷不乐地想着为什么之前春天里的色彩斑斓和雄心壮志都不见了踪影。不知怎么,伊莎贝拉的背叛,使得在本科阶段取得成功的想法对他失去了吸引力,他镇定地设想了考试失败无法通过补考的情况,尽管一切都很清楚,那样的结果意味着他必须退出《普林斯顿人日报》的编委会,并且再也无缘进入高年级学生会。
他的运气好像一直不差。
他打着哈欠,潦潦草草地在封面上写下了自己的诚信承诺,然后悠闲地离开了教室。
“要是你过不了,”刚到的埃里克说道,他们都坐在艾默里房间的窗台上,琢磨着装修墙壁的计划,“你实在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笨蛋。你在俱乐部和学校的名声会像坐着电梯一样一落千丈。”
“哦,见鬼,我知道。干吗哪壶不开提哪壶?”
“因为你咎由自取。大家都会根据你的表现押宝,知道你肯定没有资格入选《普林斯顿人日报》的编委主席了。”
“哎,说点儿别的吧,”艾默里抗议道,“等等看,先闭嘴。我可不想俱乐部的人总是问我这个,好像我是一颗金奖土豆,天天养着就等着参加蔬菜展览一样。”
一周后的一个傍晚,艾默里在去往伦威克咖啡馆的路上从自己房间的窗户下经过,他看见亮着灯,就喊了一句:
“嗨,汤姆,有没有我的信?”
埃里克的脑袋从窗口那一方黄色的灯光中探了出来。
“是的,考试结果出来了。”
他的心突然间狂跳起来。
“怎么样,蓝色还是粉色?”
“不知道。你最好自己上来看。”
他走进房间,径直走到了桌子旁边,这才忽然间意识到房间里还有其他人。
“嗨,凯里。”他尽量显得很礼貌,“啊,都是普林斯顿的同学。”他们中大多数好像都是朋友,所以他拿起了那封印有“教务处”字样的信,紧张地拿在手里掂量着。
“里面这张纸可不一般啊。”
“打开它,艾默里。”
“为了增加点戏剧性,我要告诉你们,如果是蓝色,我的名字就会从《普林斯顿人日报》的编委会名单中消失,我短暂的职业生涯就要告一段落了。”
他停顿了一下,然后第一次看向了菲伦比的眼睛,菲伦比正带着如饥似渴的表情,急切地望着他。艾默里也毫不示弱地回望着他。
“盯着我的脸,先生们,捕捉我最原始的感情吧。”
他撕开信封,把那张纸片拿到亮处。
“怎么样?”
“粉色还是蓝色?”
“快说是什么。”
“我们都等着听呢,艾默里。”
“微笑还是诅咒——或者什么。”
有一会儿大家都没了话……几十秒钟眨眼就过去了……接着他又看了一遍,又停了有几十秒钟。
“如天空般蔚蓝,先生们……”
后果
艾默里从九月初到第二年暮春,都在漫无目的、浑浑噩噩的庸碌中度过,几乎没有什么值得记录的。当然,他立刻就对自己失去的一切感到难过。他的成功哲学完全垮塌,他必须承担这一切,并不断地寻找原因。
“你自己的懒散。”埃里克后来说。
“不——是更深层次的原因。我开始感觉到我注定要失去这次机会。”
“你知道,他们在俱乐部里已经完全把你排除出去了;每一个没能过关的人都使得我们的群体更为虚弱。”
“我讨厌这种说法。”
“当然,你再稍微努力一把还可以东山再起。”
“不可能——我已经结束了——就在学校做一个有影响的人物来说。”
“可是,艾默里,说句实在话,最让我生气的并不是你没有成为《普林斯顿人日报》编委会的主席,或者没能加入高年级学生会,而是你没有真正用心通过那次考试。”
“不是我的原因,”艾默里慢吞吞地说,“具体的事情让我抓狂。我的懒散和我的行事风格很匹配,只是这次运气出了问题。”
“你指的是你的行事风格出了问题吧。”
“可能是。”
“那么,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是要重整旗鼓,再搏一次,还是像以前一样再混上两年?”
“我还不知道……”
“哦,艾默里,振作起来!”
“可能吧。”
艾默里的观点虽然是危险的,但却很接近他真实的想法。如果他对于环境的反应能够用列表来说明,从他早年开始,表格应该是这样的:
1.根本的艾默里。
2.艾默里加上比阿特丽斯。
3.艾默里加上比阿特丽斯加上明尼阿波利斯。
后来在圣瑞吉斯的岁月把他彻底瓦解,又对他进行了重组:
4.艾默里加上圣瑞吉斯。
5.艾默里加上圣瑞吉斯加上普林斯顿。
他以从众的方式寻求成功,而且成功一度近在咫尺。但根本的艾默里,那个懒散、充满想象力、叛逆的艾默里则几乎被雪藏。他曾经遵从法则,曾经成功在握,然而他的成功既无法满足,也无法安顿他的想象。他心不在焉,一不留神就葬送了这一切,而重新成为:
6.根本的艾默里。
财务状况
他的父亲在感恩节那天去世,走得悄无声息。死亡和日内瓦湖城的美丽景色,还有他母亲庄严沉稳的仪态显得格格不入,但这让他不至于沉溺于悲痛之中,甚至可以用一种消遣的宽容姿态来看待葬礼。他坚信土葬总归要好过火化,并暗自嘲笑自己年少时的选择,他那时觉得人死后要在树顶上缓慢氧化。葬礼的第二天,他躲进那间偌大的书房,躺在软沙发里,自娱自乐地摆出优雅的入殓姿势,思考着在他的那一天到来的时候,他是应该虔诚地交叉双臂于胸前(达西大人曾竭力主张采用这种最为尊贵的姿势),还是采用这种更有异教特色和拜伦风格的姿势,即十指交叉置于脑后。
比起父亲最终摆脱俗务与世长辞,更让他关注的是父亲葬礼几天后的一次三方会谈,与会三方分别是比阿特丽斯,他们的律师——来自巴顿-克罗格曼事务所的巴顿先生,还有他自己。这是他第一次实际接触家族的财务状况,并意识到父亲曾经打理如此可观的财富。他拿起一本带有“一九〇六”标签的账册,小心翼翼地翻看了一遍。那一年的开支总额超过十一万美元。其中四万美元是花费比阿特丽斯自己的收入,这一项没有必要进行说明,统统包含在这一名目之下:“汇票、账单和比阿特丽斯·布莱恩名下的信用证”。剩余开支的状况都有分门别类的明细:纳税和日内瓦湖城庄园的修缮费用大概有九千美元;日常养护费用,包括比阿特丽斯的电动汽车和那年新购置的一辆法国轿车,超过三千五百美元。剩下的项目都有仔细的记录,但总有些项目无法和账册右侧的开销相抵。
一九一二年的账册让艾默里大吃一惊,那一年持有的债券和收入都大幅缩水。这一点在比阿特丽斯的资产上并不明显,但很显然他父亲前一年在石油上的几次不成功的风险投资损失严重。石油的消耗很少,但斯蒂芬·布莱恩却被石油弄得焦头烂额。次年,还有之后的一年以及再下一年都有类似的资产缩水的情况,比阿特丽斯第一次用她自己的钱来维持家里的开销。而在一九一三年,她的医疗账单超过了九千美元。
巴顿先生对于事情的具体情况不甚了解,也颇感困惑。有一些最近的投资,其收益眼下看来还有不少疑问,他认为还有一些投机买卖和交易从未征求过他的意见。
直到几个月之后,比阿特丽斯才写信告诉艾默里完整的情况。布莱恩和奥哈拉两个家族全部的剩余资产只有日内瓦湖城的这一处房产和大约五十万美元的资金,这笔钱现在用于购买相当保守的收益率为百分之六的股票。事实上,比阿特丽斯信中说,她会在资金方便转手的时候,立刻把钱用于购买铁路和电车的债券。
“我非常确信,”她在写给艾默里的信中说,“如果有一件事可以让我们深信不疑,那就是人们不会再待在同一个地方了。那个叫福特的家伙毫无疑问充分利用了这一点。所以我现在请巴顿先生专门关注‘北太平洋铁路’公司,还有那些‘快速转运公司’,就是他们所说的电车公司。我如果不买‘伯利恒钢铁公司’的股票,我是不会原谅自己的。我听说了那些最为激动人心的故事。艾默里,你一定要投身金融业。我确信你会在这一行如鱼得水。你从通讯员或者出纳员开始做起,我相信,之后你会平步青云——前途无量。我想要是我是个男人,一定会喜欢上打理钱财,这已经成为我晚年的一大嗜好了。我可以好好跟你聊聊,但在这之前,我想跟你讨论另一件事。那天,我在茶会上遇见一位叫毕思潘的太太,她身材矮小,待人过分热情,她对我说,她在耶鲁读书的儿子写信告诉她,学校里的男生只穿着夏天的内衣就过冬了,整个冬天都如此,即使是在最冷的那些天,他们顶着湿漉漉的头发、穿着浅口露踝的鞋子就跑出去了。哎,艾默里,我不知道普林斯顿是不是也流行这种时尚,但我希望你不要犯傻。这样做很容易让这些小伙子染上肺炎和小儿麻痹症,也会引起各种各样的肺部疾病,而你对这些病症尤其敏感。你不能拿自己的健康做实验。那是逃不过我的眼睛的。我不会坚持让你穿着罩鞋,这样显得我不可理喻,虽然有些母亲会毫不犹豫地这样坚持。我记得有一年圣诞节你时常穿着罩鞋,但从来不扣搭扣,走路的时候总是发出奇怪的窸窸窣窣的声响,而你拒绝扣上搭扣仅仅因为你不想这么做。再后来的圣诞节,虽然我求过你,但你甚至连橡胶套鞋也不肯穿。亲爱的,你差不多要二十岁了,我不可能时时跟着你,看看你是否能理智行事。
“这封信里我谈的都是非常实际的问题。我在上一封信里告诫过你,因为缺钱而无法践行自己的理想,会让一个人变得乏味而且狭隘,但我们只要不过于铺张,开销方面还是绰绰有余的。照顾好自己,我亲爱的儿子,每周尽量至少给我写一封信,因为收不到你的来信,我总会胡思乱想,担心一些可怕的事情。
爱你的,
妈妈”
初闻“个人”说
达西大人邀请艾默里到他位于哈德孙河上那所被谑称为“斯图亚特宫殿”的住所里小住一周,欢度圣诞。他们常常在那里围坐在篝火旁促膝长谈,似乎有说不完的话。达西大人微微有些发福,不过更显健壮,他的性情也随之更为旷达。艾默里坐在低矮的靠背椅中,同他一起体味雪茄带给中年人的冷静和理智,心中既感到放松惬意,又觉安稳。
“我想退学,达西大人。”
“为什么?”
“我所有为之努力的事业都已化为乌有。你觉得这是区区小事,不值一提,可是——”
“完全不是小事。我认为这关系重大。我希望了解所有的情况。我们上次见面之后,你经历的每件事都可以说给我听。”
艾默里把那些事娓娓道来,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讲述了他在自我中心主义的大道上失败的经历,半小时后他的声音中再也感觉不到那种无精打采的情绪。
“你如果退学,打算去干什么?”达西大人问道。
“还不知道。我想去旅行,只不过这场无休止的战争让人哪儿也去不了。不管怎么说,妈妈会因为我无法毕业而怨恨我。我很迷茫。凯里·霍里德希望我和他一起参军,加入拉斐特飞行队
。”
“你知道自己并不想去。”
“有时候我很愿意——如果是今晚,我会迫不及待地想去。”
“噢,这样看来,你消极厌世,远比我所想的要严重得多。我了解你。”
“恐怕是的,”艾默里很不情愿地表示赞同,“这不失为一种便捷的解脱之道——尤其是当我想起还有一年无所适从的漫长时光。”
“是的,我了解;但说句真心话,我并不十分担心你;在我看来你现在的发展进行得相当自然。”
“不,”艾默里反驳道,“在这一年中我一半的个性都折损掉了。”
“一点儿也没有!”达西大人嘲弄地说道,“你丢掉了相当多的虚荣心,仅此而已。”
“上帝啊!不管怎样,我感觉自己经历的一切,就好像在圣瑞吉斯又读了五年级。”
“不。”达西大人摇了摇头,“那是一种不幸的经历,而这是件于你有益的事。你去年孜孜以求的并不是真正重要的东西,那些真正有价值的东西不会以你那样的方式获得。”
“难道还有什么比我此刻的一蹶不振还要糟糕吗?”
“或许就在这其中……但你在进步。这段时期让你有时间进行反思,你正在抛弃你关于成功的那些旧包袱、超人的思想,还有诸如此类的一大堆负累。我们这一类人,不适合去生搬硬套一整套理论,就像你之前做的那样。如果我们能做好‘下一件事’,并且每天抽出一小时的时间去反思,我们就能创造奇迹,但若是把这心思用在进行盲目专横、肆意妄为的计划上——我们就一定会做出愚蠢的事来。”
“但是,达西大人,我无法去做‘下一件事’。”
“艾默里,说句你我之间的心里话,我也只是刚刚学会这么做。我可以做‘下一件事情’之外的其他上百件事,可我就是做不成这件事,总是会碰钉子,就像你这个秋天在数学上碰钉子一样。”
“我们为什么必须得做‘下一件事’?这并不像我应该做的事。”
“我们必须做,因为我们不只是有个性的人,还是重要的人物。”
“这听起来像句台词——到底是什么意思?”
“个性就是你之前所认识的自己,你认为自己是具有个性的人,就像你告诉我的凯里和斯洛恩,显而易见都是这类人物。个性可以说几乎完全是物质性的,它在人身上凸显时,反而会降低人的身份——我曾经见过个性在一个长期患病的人身上消失不见。但当个性处在活跃状态,它会使人飞扬跋扈,全然无视‘下一件事’。我们现在回过头来说重要的人,他的品质是在点点滴滴的累积中成形的。人们对他的看法,不会脱离他的所作所为。他如同一根横杆,上面悬挂着上千件不同的东西——多半是闪闪发光的东西,就像我们所拥有的那样;但是他以一种冷静的心态对它们加以使用。”
“可是,我最为珍视的那些闪闪发光的东西,往往在我需要它们的时候就跌落了。”艾默里急切地要把这个比喻接续下去。
“对,就是这样;当你感到你所积攒的威望和才干,以及其他的种种品质自然地彰显出来,你便没有必要再去担心其他人怎么想;你可以游刃有余地处置它们。”
“但是,反过来说,如果我一无所有,我将会绝望无助!”
“那是绝对的。”
“这确实是个与众不同的说法。”
“现在你有了一个崭新的开始——一个凯里和斯洛恩天生就无缘的开始。你把三四件华而不实的装饰物拨落丢弃,后来又一气之下,把其他的也都一起打翻在地。现在要做的就是去开始新的积攒,在这个过程中你看得越深远对你越有益处。但要记住,去做‘下一件事’!”
“你讲的道理真是深入浅出,明白易懂!”
他们就这样聊着,话题经常是关于他们自己,有时是关于哲学和宗教,有时是对人生的不同看法,他们会交换彼此对人生如一场游戏或者人生如未解之谜的理解。神父似乎总是能猜透他的心思,甚至在他自己都还不清楚这些想法时,神父就能洞若观火。他们的心灵如此贴近,他们思考和思维的方式,都紧密相连。
“我为什么要列清单?”有一天晚上艾默里质问道,“各种各样不同的清单?”
“因为你是一个中世纪研究者,”达西大人回答道,“我们两个人都是。具有一种对事物进行分类和归纳的特殊热情。”
“这是出于要把一件事弄明白的愿望。”
“这是经院哲学的核心所在。”
“来这儿之前,我意识到自己正变得越来越古怪。现在我猜,那不过是故作姿态。”
“不要为这些所困扰。对于你来说,不去故作姿态可能恰恰是最大的做作。做作——”
“嗯?”
“还是应该去做‘下一件事’。”
艾默里在返回学校之后收到了好几封达西大人写给他的信,这些信进一步滋养了他的自我中心主义,他从中汲取到不少养分。
我担心自己给了你太多的保证,让你相信自己无论怎样做都会平安无事,但你必须记住我这样做是因为你才刚刚开始付出努力,我对你充满信心;绝不是因为我天真地相信你可以不劳而获,可以不经历艰辛就能达成目标。你尽可以把你个性中那些细微敏感之处看作自己理所当然的一部分,但你必须小心不要随便把它们坦露给别人。你并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很少会对什么一往情深,你头脑精明但并不狡诈,自负但并不傲慢。
切记不要妄自菲薄,不必担心自己一无是处,通常人们自视甚高的时候恰恰是他们表现最为糟糕的时候;也不必担心失去你坚持称作“个性”的东西;十五岁的时候你光彩夺目如晨曦初透,二十岁的时候你开始忧伤感怀如月色朦胧,当你到了我这个年岁,就会像我一样,撒播着友善的金色光芒,如午后四点钟的太阳。
如果你给我写信,尽量有感而发,写得自然一点。你上次的来信,那篇关于建筑的小论文,实在不堪卒读——一味地自炫博学,难免让我怀疑你是生活在知识和情感的真空里;还要警惕不要对人进行过于绝对的分类和区别;你会发现人们年轻的时候,会不厌其烦地在不同阶层之间跳来跳去,这种做法让人生厌,但是如果你自以为是地把每一个你见过的人都贴上标签,就无异于把他们都装进了玩偶盒子里,他们会在你真正遭遇到这个世界的敌意时,跳出来对你睥睨而视。此刻,把一个像莱昂纳多·达·芬奇这样的人物作为你的偶像,对于你来说无疑是一个更为有益的指路明灯。
你注定要经历人生的跌宕起伏,就像我年轻时一样,但是保持头脑的清醒异常重要,不管是愚人还是智者,倘若他们敢于对你进行批判,你都不必太过自责。
你说是传统让你在这个“女性命题”中保持冷静正直;然而,艾默里,我相信事实绝不止于此;你担心自己一旦开始就无法停下来;你担心自己会横冲直撞,我知道自己正在说什么;你通过犹如奇迹般不可思议的第六感感到了恶的存在,这其实是你心中对上帝半信半疑的敬畏。
不管你未来的专长是什么——宗教、建筑,或者文学——我确信你会更加依赖教会为你提供的精神慰藉,更为虔诚地把教会视作你的精神港湾,但我不会与你争论,拿我对你的影响力冒险,虽然我确实私下里确信“罗马天主教会的黑色裂隙”正在你的脚下裂开大口。尽快给我回信。
致以最深情的问候,
赛耶·达西
这段时间里连艾默里的阅读也显得黯然失色,他不断地在雾蒙蒙的文学小巷子里深入探索:于思曼、瓦尔特·佩特、泰奥菲尔·戈蒂埃
,还读了拉伯雷、薄伽丘、佩特罗尼乌斯、苏埃托尼乌斯等人诲淫诲盗的部分作品。有一个星期,出于人皆有之的好奇心,他查看了班上同学的私人藏书,发现斯洛恩的藏书极具代表性,许多人的书都和他的雷同:吉卜林的成套作品、欧亨利、小约翰·福克斯,还有理查德·哈丁·戴维斯;《中年妇女必读》《育空河的魅力》
,以及詹姆斯·维特科姆·莱雷的“赠阅”本,此外还有各种破烂不堪、标满注释的教材课本,最后,让他颇为吃惊的是,还有一本鲁伯特·布鲁克的诗集,这本书可是他最近的新发现之一。
他和汤姆·丹维里埃一起在普林斯顿的名流翘楚中搜寻,希望能找到一个或许能奠定伟大的美国诗歌传统的人物。
与两年前皆为平庸之辈的普林斯顿相比,这届本科生整体显得更为有趣。一切都变得不可思议地活跃,尽管这是以牺牲新生第一年许多自由纯真的魅力为代价的。在过去的普林斯顿,他们绝无可能发现塔纳杜克·怀利这样的人。塔纳杜克是一名二年级学生,长着两只扇风大耳,一开口就是“地球旋转着落入被世世代代视为不祥预兆的月亮的旋涡!”他们听了这样的话语都不免暗自纳闷,不知道自己怎么总是对他说的话感到一头雾水,但他们从来不怀疑这是一个天才人物的独特表达。至少汤姆和艾默里是这样认为的。他们真诚热切地告诉塔纳杜克,他有一颗雪莱一样的头脑,并在《拿骚文学杂志》上专门推介他极其自由的自由诗和散文诗。然而,塔纳杜克的天分吸收了许多时代的特色,他开始追逐波希米亚式放荡不羁的生活方式,这让他们大失所望。他现在张口闭口都是格林威治村如何如何,而不再提“陷入午夜旋涡的月亮”,结交了一群市井中的颓废文人而并非出于学术目的,醉心于第四十二街和百老汇的剧目,几乎与世隔绝,不闻不问窗外之事,再也不是那个他们曾寄予厚望、如雪莱一般的理想孩童了。所以他们放弃了塔纳杜克,把他交给了未来派,认为他和他那些色彩炫目的领带在那里会更适合。汤姆给了他最后的忠告,建议他在两年里停止写作,把亚历山大·蒲柏
的全部作品通读四遍,但是艾默里却认为,让塔纳杜克去读蒲柏,就如同通过放松双脚的方式来治疗胃病,他们最后哄笑一通,不了了之,并且决定用掷硬币的方法来决定,塔纳杜克对于他们来说到底是一个过于天才的人物,还是过于微不足道的一个人物。
艾默里对那些每天晚上用几句简单的名言警句和一点点荨麻酒来打发崇拜者的当红教授颇为不屑,对他们避之唯恐不及。人们对那些学究气十足的学科产生了普遍的怀疑,这种犹疑的气氛也让他颇感失望,他借着一首名为《在课堂上》的讽刺诗来阐发自己的观点,还说服汤姆把这首诗刊登在了《拿骚文学杂志》上:
早上好,傻瓜……
每周三次,一次不落,
您一开讲,我们就一头雾水,
您守着老滑头的人生哲学,不住点头称“是”,
我们求知若渴的心灵不断被敷衍嘲弄,
没错,我们就是您那迷途的一百只羔羊,
您摆好架势,口若悬河……我们昏昏欲睡……
他们说,您虚心向学,是个学者,
那一日您费尽周章制订出一套课题计划,
我们心知肚明,那不过是故纸堆里的旧货,
您嗅觉敏锐,探遍了这个时代的必读书目,
您不惜弯腰屈膝,让鼻孔沾满尘土,
随后,您撑腰起身,眉扬气吐,
打一个喷嚏震天响,喷出一大沓的出版物……
然而,我的右手边还有位兄弟,
像个急切的叫驴,似乎头脑机灵,
总有问不完的问题……瞧他那样站着,
表情热切,局促不安,
他等了一节课,要告诉您
他通宵达旦,琢磨研读
您的大作……噢,您扭捏自谦,
他故作成熟,一对酸腐学究,
您笑面含春,得意非常,
转眼又睨视着,匆忙投身课业之中……
一周前的今天,先生,您退回了我的论文,
(读过您草草而就的眉批旁注)
我方才得知自己犯了大忌,
违反了最高的批评准则,
通篇廉价又不知所云地插科打诨……
“你果真相信会有这种情况?”
还有
“萧伯纳可不是什么权威!”
但是那个急切的叫驴,呈给您的一篇
居然破天荒地得到了您的最高评价。
依旧——我依旧能随处见到您……
当莎士比亚剧作上演时您就在座,
某个风光不再、过气残败的明星,
都能让您这样自命不凡的道学先生神魂颠倒……
一个激进分子走下台来,
这难道就能动摇无神论者宣扬的教义?——
您坐在观众席中,瞠目结舌,
要知道您代表着人尽皆知的常识,
有时,即使是小教堂的钟声也能激发
您心中刻意的慈悲宽容,
和辽阔深远、熠熠生辉的真知灼见
(包括康德和救世军的布斯将军……),
因而,您一生尽管遭遇重重的震撼,
依然坚守着一个空洞又苍白的肯定……
该下课啦……从睡梦中醒来的
是一百个受着神恩眷顾的宠儿,
他们骗得你的只言片语,便踩着
扑腾扑腾的脚步,在拥挤的过道里散去……
忘掉这狭隘的人世间吧,
正是这非凡的倦怠赋予您生命。
四月里,凯里·霍里德离开学校,登上轮船去了法国,他要去加入拉斐特飞行中队。艾默里的心中一度充满了嫉妒和羡慕,但这种情绪在他有了类似经历后就慢慢消散了,虽然他始终不知道该如何看待这次经历,然而,在之后的三年里,他一直生活在这个经历的巨大阴影之中。
魔鬼
午夜十二点的时候他们离开海利饭店,搭乘出租车去了彼斯托乐瑞咖啡馆。他们一行人有艾柯西娅·马洛和菲比·科伦慕,她们是看了夏日园艺展之后过来的,还有弗雷德·斯洛恩和艾默里。夜生活对于他们来说才刚刚开始,他们旺盛的精力无处宣泄,感到百无聊赖,因而如同酒神节上的狂欢者一般又冲到了咖啡馆。
“四位,要大厅正中的位置,”菲比一进门就高声嚷道,“快点,老熟人,去说一声我们来了!”
“叫他们演奏《赞美歌》!”斯洛恩跟着大声嚷着,“你们两个去点餐;我和菲比要好好跳上一曲。”话音刚落,他们就踱着优雅的步子,翩然加入了拥挤的人群中。艾柯西娅和艾默里一个小时前才刚刚认识,他们跟着一位侍者,推推搡搡地穿过拥挤的人群,走到一个位置不错的餐桌前,他们在那里坐下来,四处观望着。
“那是芬德尔·马尔伯森,纽黑文
的!”她高声喊道,力图盖过人群的喧嚣声,“嗨,芬德尔!喂——喂!”
“哦,艾柯西娅!”他也高叫起来,向他们致意,“过来,到我们这儿来吧。”
“不要!”艾默里低声嘟囔了一句。
“不行,芬德尔,我这儿还有别的人!明天一点左右给我打电话!”
芬德尔长相平平,整日混迹于酒吧,口齿不清地搭了一腔算作回答,随即就转身招呼起身边的那个金发美女,殷勤地带着她四处转悠去了。
“简直就是个天生的蠢货。”艾默里不免要对他品头论足一番。
“哦,他还行。瞧,那个小钱就能打发的侍者过来了。你要是让我选,我要一杯双份的代基里酒。”
“来四杯吧。”
咖啡馆里的人群熙熙攘攘,不断地移动着、变换着。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是在校的大学生,其中也不乏几个在百老汇混不下去的男演员,还有两种类型的女人,相比之下来自歌舞团的女孩子还是其中较好的一种。总的来说这是非常典型的一群人,他们的聚会也和那种典型的聚会相差无几。整个聚会中约有四分之三的人都是在逢场作戏,他们追求一种效果,因而也无伤大雅,一切都会在咖啡馆的门口结束,他们都还要赶五点钟回到耶鲁或者普林斯顿的火车。大约还有四分之一的人会纠缠到凌晨时分,他们喝得昏天黑地,浑然忘了自己身处何地。艾默里他们的聚会也是这样无伤大雅的聚会。弗雷德·斯洛恩和菲比·科伦慕是老相识,艾柯西娅和艾默里是刚刚结识的新朋友。然而,即使是在夜色深沉之际,也无法阻挡奇怪的事情酝酿发酵,咖啡馆这个平淡无奇、再寻常不过的场所,本来与奇异的事情无缘,然而,正是在这里一桩奇事正悄悄发生,准备破坏他在百老汇即将落幕的浪漫故事。这一桩奇事发生的方式让人不寒而栗,匪夷所思,以致他后来竟不能相信这是自己的亲身经历,然而它就是一出悲剧里模糊的一幕,在幕帷后面远远地上演,但他知道它有某些确凿的意味。
深夜一点的时候他们又去了马克西姆酒吧,两点的时候他们又出现在了戴维尼埃酒吧。斯洛恩不管在哪儿都杯不离手,他已经有些步履踉跄、兴奋过头了。艾默里则相当清醒,只是有些厌倦,他们并没有遇到通常来给他们纽约聚会助兴的那些老奸巨猾的香槟买家。
他们那时刚刚跳完舞,正打算回到座位上去,艾默里意识到邻近桌子上有人正一直在盯着他。他转过身,不经意地扫了一眼……那是一个中年男人,他穿着皱巴巴的棕色西装,独自一人坐在离他们不远的一个桌子旁,正神情专注地盯着他们这一行人。他微微一笑,回应了艾默里的目光。艾默里转过来盯着正要落座的弗雷德。
“那个脸色煞白、老盯着我们看的傻帽儿是谁?”他愤愤不平地抱怨着。
“哪儿呢?”斯洛恩大声嚷嚷着,“我们把他给扔出去!”他猛地站起来,身体前后摇晃着,他只好抓住椅子。“他在哪儿呢?”
艾柯西娅和菲比忽然俯身向前,两人隔着桌子嘀嘀咕咕说了些什么,艾默里一时恍恍惚惚,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就已经跟着他们朝门口走去了。
“现在去哪儿?”
“回公寓去,”菲比提议说,“我们那儿有白兰地和汽水——今晚这里的一切都很没劲儿。”
艾默里飞快地思考起来。他还没有喝醉,并且断定只要他不再喝酒,跟着大家伙儿一起依然是理智且谨慎的做法。事实上,可能,这样做只是为了盯紧斯洛恩,因为他此刻已经不能做任何思考了。因此他挽着艾柯西娅的胳膊,两人异常亲密地挤到了一辆车里,他们的汽车开出去几百米,接着在一幢高大的、白色石头砌成的公寓楼前面停了下来……他永远不会忘记那条街……那是一条宽阔的大街,两边是几乎一样的白色石头砌成的高大楼房,点缀着黑色的窗户。这些楼房在银色月光的笼罩之下显现出钙质的灰白色,一直绵延到目光所及之处。他想象着每幢楼里都有一部电梯,一个看门的黑人男孩,还有一个钥匙架;每幢楼都有八层高,楼内都是三居室或四居室的套房。他怀着兴奋的心情走进菲比那间洋溢着欢乐气氛的起居室,直接坐进了沙发里,姑娘们则忙着到处翻找吃的东西去了。
“菲比是真的很不错。”斯洛恩告密似的轻声向艾默里说道。
“我只会在这里待半个小时。”艾默里板着面孔说,心里又犯嘀咕,不知道这样说会不会显得太不留情面。
“见鬼,瞧你说的,”斯洛恩大为不满,“我们都已经在这儿了——别着急呀。”
“我不喜欢这个地方,”艾默里闷闷不乐地说,“而且我什么也不想吃。”
菲比再次出现的时候,手里拿着三明治、白兰地、吸管,还有四个玻璃杯。
“艾默里,你来倒酒,”她说,“让我们为弗雷德·斯洛恩喝一杯,他有着举世罕见的高超本领。”
“对,”艾柯西娅正好走进来,应声说道,“还有艾默里。我喜欢艾默里。”她紧贴在他身边坐下,把她满头金发的脑袋靠在他的肩膀上。
“我来倒酒,”斯洛恩说道,“你用吸管喝吧,菲比。”
他们把酒杯放在托盘上。
“预备,她喝了!”
艾默里手里端着酒杯,却一直在犹豫。
刚才有那么一会儿,诱惑像暖风一般袭上他的心头,他想象中的情景也像火焰一般燃烧,然后他从菲比的手中接过了酒杯。就是这样,正当他要做出决定的那一秒他抬起头,却一眼看见那个他在咖啡馆里瞥见的男人,就在距离他十码远的地方。他不禁惊得跳了起来,酒杯从他举起的手中跌落。那个男人就在角落的长沙发上,身子半坐半靠在沙发的一堆靠枕上。他的脸色和在咖啡馆里所见的一样,蜡黄惨淡,既不像死人那种晦暗苍白的颜色,也不像人们所说的病态的惨白,而是一种带着活力的苍白,好像是一个常年在矿井中工作,或是在潮湿的天气里上夜班的精壮汉子的脸庞。艾默里仔细地打量了他一番,后来几乎能把他依样画下来,即使是微小的细节也不会漏掉。他的嘴唇属于扁平型的,灰色的眼睛里带着沉着的神色,逐一地审视着他们这伙人,目光中透出探询的意味。艾默里注意到了他的手,它们相当粗糙,但是相当灵活,柔韧又有力……那是一双紧张的手,轻轻地搭在靠垫上,还不时地来回在靠垫上摩挲,一会儿打开,一会儿攥紧。接着,艾默里猛然间看到了那双脚,他心里一紧,血一下子涌上头顶,他意识到了自己的恐惧。那双脚很不正常……这是他感觉到的,而不是他辨认出来的……就好像一个贤良淑女身上的不足,或者绸缎上的血渍,些许突兀的不协调之处就足以颠覆头脑中对一个事物的认知。他脚上没有穿普通的鞋子,而是穿着一种尖头的类似莫卡辛那样的软底鞋,就像十四世纪人们穿的鞋子,脚尖向上卷曲着。那是一双深棕色的鞋子,那人的脚趾似乎把鞋子全都撑满了……总之它们让人感到说不出的别扭……
他一定是说了什么话,或是眼神中流露出了什么,因为他听到艾柯西娅的声音从一片空虚之中传了出来,带着一种异样的关切。
“嗨,快看艾默里!可怜的艾默里是病了吧——还是老脑筋犯晕了?”
“你们瞧那个人!”艾默里指着角落里的长沙发,高声说道。
“你说的是那匹紫色的斑马!”艾柯西娅半开玩笑地惊声叫了起来,“噢——耶!艾默里觉得有匹紫色的斑马在盯着他!”
斯洛恩心不在焉地大笑起来。
“你被一匹斑马看上啦,艾默里?”
随之而来的是一阵沉默……那个男人狐疑地盯着艾默里……接着,隐约有人说话的声音传到了他的耳边:
“还以为你没喝多呢。”艾柯西娅不无讽刺地说道,但是听到她的声音还是好的。那个男人坐着的长沙发忽然间活了起来,就像柏油路上的热浪,像蠕动的毛毛虫……
“回来!快回来!”艾柯西娅用胳膊挽住了他,“艾默里,亲爱的,你不要走,艾默里!”那时他已经快到门口了。
“来吧,艾默里,跟我们一起!”
“你不舒服吗?”
“坐下来歇会儿!”
“喝点水。”
“来点儿白兰地……”
电梯关上了门,那个黑人男孩儿正昏昏欲睡,他的面庞苍白得几近青铜色……艾柯西娅恳切挽留的声音在电梯的升降机井里飘飘荡荡。那双脚……那双脚……
他们乘电梯下到底楼时,在大厅中昏黄的电灯的映照之下,那双脚又赫然出现。
小巷中
长街尽头处,天空中明月高悬,艾默里转身背对着月亮向前走去。十步或十五步开外的地方响起了脚步声。那脚步声如同缓缓滴落的水滴,绵绵不绝,每一滴落下时都带着那种微弱的坚持。艾默里的影子,大约就投射在他身体前方十英尺的地方,那双软底鞋大约就在他身后相同距离的地方。出于孩子般的本能,艾默里在白色大楼的蓝色暗影中缓缓向前,不时要狼狈地穿过月光照亮的危险罅隙,其间他忍不住磕磕绊绊地跑了起来。慢跑了几步之后,他又忽然停住,他想自己务必要沉住气。他的嘴唇干涩,忍不住舔了舔。
要是他能遇见一个好人——这个世界上还有任何活着的好人吗?或者他们此刻都在白色的公寓大楼里?是不是在月光下每个人都会被跟踪?不过,如果他能遇见一个好人,而且这个好人明白他的意思,也听见了这该死的窸窸窣窣的脚步声……这时,窸窸窣窣的脚步声突然间越来越近了,与此同时,一块乌云遮住了月亮。当白色的月光再一次跳上屋顶的飞檐时,那个脚步声几乎就在他身旁,艾默里感到自己还听到了平静的喘息声。他突然发觉脚步声并不在他的身后,从来就不在身后,而是一直在他前面,他并不是一直在躲避,而是在追随……追随。他开始漫无目的地跑动起来,他的心怦怦乱跳,双手攥拳。在他前面很远的地方隐约出现了一个黑点,这个黑点慢慢变大,变成了一个人的形状。但是艾默里现在把这些都抛开了,他从马路上转身离开,飞快地钻进一个巷子里,那是一个狭窄、阴暗,散发着腐臭气味的巷子。他跌跌撞撞地沿着狭长蜿蜒的黑色巷子向前奔跑,那里除了星星点点的闪光和亮斑见不到一丁点月光……后来,他突然瘫倒在一个角落里的篱笆墙边,气喘吁吁,体力不支。他前面的脚步声也戛然而止,他能够听到那双脚轻轻地移动,在地面上来来回回走动的声音,就像岸边涌动的海浪。
他把脸埋在手中,尽量把眼睛和耳朵都遮住。一路走来,他竟然从未想过自己是产生了幻觉或者喝醉了。他体验到一种真切的现实感,那是一种物质世界所不能给予他的现实感。他的智力认知似乎都在这种现实感面前缴械投降了,而这种体验似乎与他之前所经历的生活完美契合,没有一丝缝隙。这并没有导致他犯糊涂。这是一个纸上写有答案的问题,然而他就是不知道该如何解答。他此刻感受到的远不止恐惧。他已经从单薄的恐惧层面坠落,跌进另一层空间,在那里,那双脚和他对白色围墙的恐惧如此真切,它们似乎是活生生的事物,是他必须接受的事物。只是在他灵魂的最深处仍有一团火苗在跳动,向他呼喊着有什么东西拖住了他,似乎要把他拖入一扇门里然后把他死死地关在里面。那扇门在砰然关闭之后,那里将只剩下脚步声和月光中的白色楼房,或许他自己也会变成其中的一种脚步声。
在他跌坐在篱笆墙阴影中等待的五到十分钟里,不知怎么这团火苗……后来感到它和自己无限接近,甚至事后他还能说出当时的情景。他记得自己大声地叫喊:
“我想要一个愚蠢之人。哦,派一个愚蠢之人来!”他冲着对面的黑色篱笆喊道,在那篱笆的阴影里脚步声窸窸窣窣……窸窸窣窣。他猜想,“愚蠢”和“善良”通过刚才的联想,已经成为一体,难解难分了。他这样呼喊并非出自他自己的意志——他的意志曾让他远离街上那个移动的人影;不如说他的喊叫是出于本能,那是代代相传的积累起来的内在的传统,是自古以来人们对着黑夜所发出的狂野的祷告。接着,传来一阵铿锵作响的声音,好像远处的铜锣发出低沉的敲击声,那两只脚的上方有一个面孔在他的眼前一闪而过,那是一张苍白又扭曲的脸,无限的邪恶使那张脸扭曲变形,如同在风中摇曳的火苗;但是就在那锣声敲响并嗡嗡回荡的间隙,他已经认出,那是迪克·亨博德的脸。
几分钟之后,他猛地跳起身,隐约意识到附近已经没有了任何声响,灰暗的巷子里只剩下他孤身一人。天气很冷,他开始迈着稳健的步伐,朝着光亮处跑了起来,那是巷子的另一头,通向马路。
在窗口
他醒来的时候已经临近中午,床头的电话正疯狂地响个不停,他意识到自己正躺在酒店的房间里,并且记起来曾在服务台留言,让他们十一点的时候叫醒他。斯洛恩此时鼾声正隆,脱下的衣服在床边胡乱堆着。他们起床穿好衣服,默不作声地吃了早饭,然后便漫步到户外,出来透口气。艾默里的头脑仍混沌不清,努力想还原出昨天夜里发生的事情,想从记忆里混乱不堪的意象中分离出一些清晰的真相。假如当时天气寒冷,天色阴暗,他或许瞬间就能抓住过去所发生的这些事情的脉络,然而那天恰巧是纽约五月份偶尔才会有的温暖天气,第五大道上微风和煦,像温柔绵甜的美酒,让人沉醉。艾默里并不关心斯洛恩还能回忆起多少昨夜的事,不管他记得多还是少,很显然他并没有经受任何精神上的煎熬,而艾默里则深受其害,一度无法自拔,被迫翻来覆去来回思索着,思绪好像被一把发出尖叫的锯子左右拉扯。
他们没走多久,百老汇大街就映入眼帘,街上人声鼎沸,喧嚣声不绝于耳,涂脂抹粉的面孔不断在眼前闪过,艾默里忽然感到一阵恶心袭上心头。
“看在上帝的分上,我们回去吧!我们离开这儿——这个地方!”
斯洛恩一脸诧异地望着他。
“你什么意思?”
“这条街,太可怕了!快点!咱们还是回到第五大道上去!”
“你的意思是,”斯洛恩无动于衷地说,“就因为你昨天晚上有点儿消化不良,像着了魔一样疯疯癫癫的,你就再也不来百老汇了?”
斯洛恩说这话时,艾默里已经在心里把他和满大街的凡夫俗子归在了一处,他似乎不再是那个温文尔雅、谈吐幽默、性情开朗的斯洛恩了,而是随着混乱的人流在他眼前旋转的某一个邪恶面孔。
“老兄!”他大喊一声,声音之大,引得街角的众人都回过头来,对他上下打量,“这里是污秽之地,如果你看不到这一点,你也是个污秽之人!”
“这也由不得我,”斯洛恩不为所动,“你到底是怎么啦?老一套的悔过自新又来了?你要是经常和我们待在一起,现在肯定感觉不错。”
“我得走了,弗雷德。”艾默里一字一句地说道。他两腿发软,膝盖在颤抖,他知道如果在这条街上再待上哪怕一分钟,他就会当场趴下。“我要在范德比特饭店吃午饭。”说完,他大步流星地扬长而去,转身回到了第五大道。回到酒店他感觉好了一点,但是当他走进理发店,想要做头部按摩的时候,屋子里的脂粉和生发水的味道又让他想起了艾柯西娅暗送秋波的媚眼,他又慌忙走了出去。走到自己房间门口的时候,他忽然眼前一黑,黑暗犹如一条分汊的河流将他包裹起来。
他苏醒过来的时候发现已经过去好几个小时了。他爬起来,重重地扑到床上,脸朝下翻腾了几下,他陷入深深的恐惧之中,感觉自己快要疯了。他渴望有人来,随便什么人,只要神志清楚、愚蠢而且善良。他躺在那里一动不动,也不知躺了多久。他能感觉到前额上的毛细血管里热流涌动,根根暴突,心中的恐惧此刻已经像石膏一样凝固成形,变得结结实实了。他感到自己又一次向上穿过恐惧的单薄外壳,而他唯一能够分辨的,就是自己就要离开的那片阴森森的暮光。他一定是又一次睡着了,等他再次镇定下来的时候,他已经跟酒店结清了账单,在门口钻进了一辆出租车。那时外面正大雨如注。
他坐在回普林斯顿的火车上,没看到一个熟人,只看见一群看上去满面倦容的费城人。过道另一侧坐着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看见她艾默里又感到一阵恶心难受,所以他换到了另外一节车厢,试图集中精神读流行杂志上的一篇文章。他发现自己把同一段文字读了一遍又一遍,因而放弃了这种徒劳的努力,有气无力地把滚烫的前额靠在湿漉漉的玻璃窗上。这节车厢是一节可吸烟车厢,密不透风,闷热难耐,空气中弥散着这个州的外来侨民身上所散发出的味道。他打开一扇窗户,迎面袭来一团雾气,他不禁打了个寒战。两个小时的车程感觉好像是过了几天,当普林斯顿校园的塔楼在他身边的车窗外慢慢显现的时候,当大楼窗口上一方方昏黄的灯光透过夜色中的大雨映入眼帘之际,他几乎要欢快地大叫起来。
汤姆站在屋子中间,正在心事重重地点之前留下的烟蒂。艾默里有种感觉,汤姆看见他似乎轻松了不少。
“昨天晚上做了个跟你有关的噩梦,”雪茄的烟雾背后传来汤姆沙哑的声音,“我感觉你一定是遇到什么麻烦了。”
“别跟我说那个梦!”艾默里几乎尖叫了起来,“一个字儿也别提,我累了,精疲力竭。”
汤姆一脸疑惑地看了看他,然后一屁股坐进椅子里,打开了他的意大利语笔记本。艾默里把外套和帽子直接扔在了地板上,把衣领解开,从书架上随便拿了本威尔斯的小说。“威尔斯是个理智的人,”他心想,“如果看他的书没用,我再读鲁伯特·布鲁克。”
半个小时过去了。外面刮起了风,被雨淋湿的树枝在风中摆动,划过玻璃窗的时候发出了好似指甲抓挠的声响,艾默里听到响动,不由得吓了一跳。汤姆那时正埋头做他的功课,房间里只有偶尔划火柴的声音,或者他们在椅子里变换姿势时摩擦皮革的声响,会打破原有的寂静。然而转瞬之间,犹如一道曲曲折折的闪电划过夜空,房间里的气氛突变。艾默里陡然直起身子,僵硬地坐在椅子上。汤姆正盯着他看,而他嘴巴大张着,眼睛直勾勾的。
“上帝救我们!”艾默里大叫起来。
“哦,我的天哪!”汤姆喊道,“看后面!”艾默里旋即转身,快如一道闪电。除了黑黢黢的玻璃窗,他什么也没看见。“它不见踪影了,”过了一秒钟汤姆才开口道,那一秒钟房间中的恐惧几乎将时间凝固。“有什么东西一直在盯着你看。”
艾默里浑身剧烈地颤抖,又跌坐进椅子里。
“我得告诉你。”他说道,“我经历了一桩可怕的事情。我想我是——我是见到了魔鬼或者——像魔鬼一样的东西。你刚才看见了怎样一张脸?哦,不,”他赶紧补充说,“不要告诉我!”
过了一会儿,他把那晚的经历告诉了汤姆。等他讲完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随后,他们把房间里的灯都打开,两个昏昏欲睡、浑身颤抖的大男孩各自为对方读起了《新马基雅维利传》
,直到威瑟斯普恩大楼那里亮起了破晓的天光,当天的《普林斯顿人日报》被送到了门口,直到五月的鸟儿欢唱着迎接夜雨之后初升的朝阳。